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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16 09:45:09 | 移动端:山东人社厅网

篇一:山东事业单位统考最新消息:山东人社厅-2015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

山东事业单位统考最新消息:山东人社厅-2015山东省属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招聘的基本程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基本流程》(见附件2)执行。

1.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 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也可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或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须报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 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4. 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可参加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初级岗位工作人员,须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笔试统一考试。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公示、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截止到2015年10月底,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1.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2.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

(一)招聘岗位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的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类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并填写《汇总表》,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汇总后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对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以2015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除科研医疗单位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学历性质一般不作限制;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面试人选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确定。其中,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初级岗位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2.面试

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篇二:山东省人社厅:我省部署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山东省人社厅:我省部署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省部署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山东华图将第一时间同步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15年山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相关信息,敬请收藏本站。更多咨询戳>>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报考常识问题指导或在线咨询山东华图官方微博。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2015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公务员招考的笔试时间为5月3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5月8日,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26日至5月30日,面试将在7月中下旬组织,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今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录用计划,坚持按照编制定员补充、保障发展重点、充实加强基层一线的原则,共下达录用计划8312名。其中省级机关单位608名,市级机关单位1426名,县级机关单位3255名,乡镇机关3023名。总体录用计划比去年增加17%左右,其中乡镇机关计划数量比去年增加8.2%。

今年我省公务员的报考条件除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二)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三)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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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是: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2012年以前(含2012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今年公务员考录较往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和变化。主要包括:

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基层干事创业。乡镇机关招考职位将适当合并招考,降低学历要求,除工作特殊需要和工作急需的部分职位,一般不设置专业要求。艰苦偏远乡镇机关职位,开考比例可以适当降低;继续执行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规定。乡镇机关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均允许我省高级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报考。进一步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力度,吸引和鼓励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乡镇机关职位,2011年以前招募和选派、已享受过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允许报考乡镇机关定向考录职位。

二、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要求,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要求以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入警率,为我省基层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公安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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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畅通公务员流动渠道,拓宽公务员成长空间,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允许服务期限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岗位。

四、对省直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涉及我省发展战略的职位,如航空通讯、矿井工程、货币银行、海洋工程、核工程等不设置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制,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

五、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要求,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公务员录用人选的重要内容,并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中将适当增加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

省公务员局特别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所有公务员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

报考人员可于4月下旬上网查阅招考简章和职位表。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简章和职位表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各市招考简章和职位表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对招考简章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职位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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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有关信息(网址后缀为“gov.cn”),切勿上当受骗,影响报考。

2015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相关链接:

【招考公告】2015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招考职位】

【报名入口】2015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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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山东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每日更新最新的招考信息。下面将为您带来:山东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山东华图祝各位考生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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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PR-2015-0140004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5〕84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自2007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一大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实现了公开招聘制度在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开始,对公开招聘的

一、进一步创新公开招聘组织形式

在保持现行事业单位分级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坚持自愿选择、基本统一、资源共享的原则,在保持高、中级岗位现有招聘方式的同时,稳步推进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实行全省或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考试。考试时间提倡与省同步,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自主确定笔试时间。

(一)考试形式和内容。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测试、现场操作、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面试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考务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初、中级岗位人员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工勤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也可以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安排。省直事业单位初级岗位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下旬。凡使用省里笔试试题的市、县(市、区),其考试时间须与省同步。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三)省直公开招聘考试科目。省直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教育、卫生三大类,必要时卫生类专业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四)考试试卷使用。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命制考试试卷的市、县(市、区),须按照统一要求,办理试卷预订手续。

(五)考务组织。设区的市或县(市、区)均可设置考场。笔试考务工作可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组织,也可委托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具体由各设区的市确定,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政策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拓宽选人视野,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严禁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一)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

(二)规范岗位专业条件设定。公开招聘专业条件的设定应认真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进行规范设定和表述。

(三)规范报考年龄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以在招聘简章中明确年龄要求,一般按以下标准掌握: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

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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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方法步骤进行。

(一)严格招聘程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核准的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制定招聘方案,严格招聘程序,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擅自变通,违规操作,“绕道进人”,“萝卜招聘”等现象发生。

(二)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招聘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提高受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避免招聘条件设置过宽、过高或过严,造成报考人员与招聘计划比例过大、个别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报考或报考比例过小。

(三)严格资格审查。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公开发布的招聘简章中确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四)提高招聘考试的科学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分级分类命题的原则,应选拔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学识渊博、业务造诣深的专家入闱命题,指定具有丰富经验和高度责任心的人员审题,不断提高命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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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考试安全管理。要严格考务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制定考试应急预案,加强巡视监督,预防试卷失密、泄密或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事件发生。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遏制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加强新聘人员管理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单位和新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聘用合同的保障、约束和规范作用,切实加强对新聘人员的管理。

(一)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招聘条件和程序规定的单位,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通知书。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应及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

(二)完善聘用合同内容。事业单位应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有关内容,结合单位和工作岗位实际,依法完善聘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切实维护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在招聘简章和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用人特点的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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