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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字法制作文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10 11:56:37 | 移动端:700字法制作文

篇一:中学生法制征文

法在我身边

安福镇小学7.2班 文露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法,我们的守护神

安福镇小学7.1 唐慧

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

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法在我身边

安福镇小学8.1 周瑞敏

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

篇二:《法律讲堂》心得体会(700字)作文

精选作文:《法律讲堂》心得体会(700字)作文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下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滴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犯罪率呈上升趋,便是证明。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些就渐渐的消沉下去,不能自拔。后来经发展到结伙抢劫!最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有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货,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美好的日子呢? 小学生太多数时间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人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一个文明的集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纪律,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小学生。新疆伊犁伊宁市伊宁市第十七小学五年级:买尔孜娅

篇一:法律讲堂(生活版)的启示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731 痴情少女自杀背后

利用手机新的功能,却抱着歪曲的心态和目标,最后却是得不偿失。

追求真爱本没有什么没错,但在爱的世界里需要尊重和平等,如果丧失人格,失去自我,这样去爱别人的话,最终会将我们的爱脱离轨道。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729 婚礼前夜的“谋杀”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但却要负民事责任。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730 娇妻的圈套 邓海峰输在贪婪美色,输在自己偏听偏信,自以为是。启示我们人生经历的所有事情,我们都要谨慎行事,三思而后行。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727 不见面的情人:刑法上的“被害人过错”,首先是严重的不当行为;其次是侵害犯罪人的正当利益。在诈骗犯罪案件中,通常都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各种人性的弱点,采取各种手段,编造各种理由,来欺骗被害人。比如利用被害人贪财好色,鲁莽冲动等人性弱点。追求高质量的情感生活无可厚非,可是超出必要的限度,必然变成非分之想,最终导致作茧自缚。

《法律讲堂(生活

版)》 20130726 婚外情 连环案 奸情出人命。一日父亲百日恩。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自古以来,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是最不能容忍的。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724 戴口罩的神秘女友(硫酸毁容案) 网络交友要擦亮眼睛,以防背后的陷阱。一旦人身财产受到侵害,要果断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713 哥哥甩来风流债 纸是包不住火的。女人的敏感一般超过男人的估计。一般不要留身份证或着复印件在外。夫妻关系期间所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任何一方如果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这样的处分是无效的。应该信守家庭责任,重视亲人间的信任和尊重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714 怀孕少女之死 正值青春年少的少女,内心既有对爱情的渴望,也充满了反叛的精神。不要对孩子过于严厉,要对他们予以更多的关心和鼓励。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717 家有“仙”妻 婚姻应该基于相互的信任和了解,是人生慎重的决定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702 美女圈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求女孩不要太注重金钱没无可厚非,但有这个要求的本身,实际上是自己太看重自己的金钱了,是自己被金钱迷住了眼睛。爱情不能与金钱划等号,但爱情更不是耍心计。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30614 双面丈夫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财富,但不能成为金钱的奴隶,把我们每个人都走好自己的一步。

[法律讲堂(生活版)]神奇的“大师”(20130414) 与其相信别人,不如相信自己,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篇二:法律讲堂《康熙朝南山集案》心得体会

《康熙朝<南山集>案》心得体会: 这一集让人印象很深刻,像很多著名的历史事件一样,《南山集》一案发展曲折复杂,背后的重重原因难以全部厘清,但综观后人研究得出的一些结果,这些原因虽然复杂,却几乎都属政治问题,这也许也是类似历史事件的共同之处。

在明清之际炽热的民族思想推动下,戴名世在青少年时期就日渐树立起“视治理天下为己任”的豪情壮志。他三十四岁时被督学使者李振玉荐入国子监。作为一个正直的文士,不愿“曳候门之裙”,因此只能过着冷落、孤寂的生活。此后,他在京师与徐贻孙、王源、方苞等人相聚,往往“极饮大醉,嘲谑骂讥”,使达官贵人们侧目。戴名世与方苞等人的结合,是以针砭时弊、振兴古文为共同旨趣的。他们每每“酒酣论时事、吁嗟咄嘻,旁若无人!”这毫无疑问招来了公卿大夫们的仇视和攻击。而他们在古文创作方面的长期切磋研讨,也有力地推动了古文的;他们的

古文创作实践,又哺育着桐城派的涎生。戴名世早就立下了“欲上下古今,贯穿驰骋,以成一家之言。??则于古之人或者可以无让”的宏大愿望。当时,因为明史资料散逸颇多,有些又失于记载,因此尚无人能写明史。而戴名世每以史才自负,他很想仿效《史记》形式,作出纲目,然后广泛搜罗资料,相互参证,力求真实,写出一部有价值的著作。因此他广游燕赵、齐鲁、河洛并江苏、浙江、福建等地,访问故老,考证野史,搜求明代逸事,不遗余力。一时之间,文名播于天下。,从这个案子中,我们不但可以看到清朝统治的一些特色,和封建王朝最顶层的复杂风云变幻,还能了解到封建社会文人雅士、史学家与政治家之间的矛盾。 后人分析,康熙之所以最终下狠手处理戴名世案,除了弹劾的大臣确实把《南山集》和《孑遗录》中能挖掘的信息都加工得相当“出色”外,还有着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此案确实踩到了他的一些痛处,比如书载顺治年间借口“假太子”将抓到的明太子朱慈烺杀掉,这是与清军号称入关杀李自成为明皇帝报仇相悖的,而三年前康熙就刚刚重演过这样的故事。另外当时有“反清复明”思想的文士官员布于天下,清政府也有意借此扩大影响杀一儆百。故而,两部十余年前的著作给一位后世评价颇高的史学家、散文家带来了杀身之祸,并牵连三百余人或斩首、或流放、或为奴。

由此看来,封建时代的文人要么依附政治,掌握政治潮流,要么就放弃彻底远离政治,笔下也不要写一个跟政治话题有关的字,否则引来祸患也是迟早的事。

篇三:法律讲堂2论文

课程名称:法律讲堂2

班级;

学号:

姓名:

课程名称:法律讲堂2

班级:

学号:

姓名:

论文要求:

1、列举本学期所学通识教育讲座的5个专题的题目(每个10分)

①:百年文字狱之康熙朝《南山集》案

②:雍正朝投书谋反案

③:晚清科场 个罪名,大逆的具体内容就是指它要威胁到皇权。而且在审理戴名世的时候,戴名世又说他在《南山集》里边征引的许多南明史料,是出自另一个人的一本书。这个人叫方孝标,他写了一部书叫做《黔

南纪闻》。

《南山集》一书引用方孝标的著作,戴名世就与方孝标在文字狱的演绎之下居然成为同谋,原本无辜的方孝标竟被糊里糊涂地卷入此案。看似一个思想领域镇压异端邪说的突出事件,其实与当时最为敏感的政治问题紧密相连的,政治问题关乎江山社稷,康熙帝利用《南山集》案对知识分子进行了一次思想清洗。《南山集》一案,它体现的这种文字狱对后来的中国的士大夫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心得体会:

文字狱通常和专制王朝的思想统治有关,由于普通民众的知识文化水平有限,对他们的思想控制也比较容易实现,但是,那些知识分子就不一样了,他们不同于那些无知的底层人士,往往对个人修养和历史真理等方面有很大的研究和探索,然而,当这些人的观点或论断开始与统治者的目的相违背的时候,那么这些人必然会成为他们的眼中钉,也由此出现了专门为此准备的“文字狱”。 由此可知,文字狱之构成,略有三端:一则因君主欲加诸罪,何患无词,乃挑剔文辞细故,借刀杀人;一则士人遣词造句,有意无意触犯忌讳,因而得罪;一则因上下“隔膜”,情形睽格,造成惨案。然谓此即能摧折士气以至于无,从而造就乾隆以降“万马齐喑”的“衰世”,则犹嫌说服力不够。略以乾、嘉学术之兴盛为例说明。乾、嘉之际,为近代学术发展的鼎盛时期,学者们通过整理、复原古籍的方式对中国文化的承继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人讲求实事求是、无征不信的学风,直到今天还发生影响。有探究其故者,常谓此因专制政权禁锢思想、大兴文字狱,导致学者对现状噤声,竞相埋首于故纸堆,阴差阳错,这才出现一个学术上的“盛世”。文字狱倘有如此功效,则战国、宋、明等代,并未出现大规模文字狱,何以也能造就学术昌盛、迈前启后的局面?对文字狱和学术的这种关系,余英时提出“内在理路”说,认为自明末清初以来,学者越来越重视“道问学”,而不再一味关注“尊德性”,因此才有乾、嘉之际的学术“盛世”。思想禁锢、政治打压固然是外因,学术发展的“内在理路”也很重要

所谓“文字狱”产生,其实就是人们对于统治者发出的不同思想、不同声音所造成。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几乎每个国家都有“文字狱”的发生。比如美国的种族歧视运动,马丁·路得金的坐牢。再早些,为废除农奴制度,多少人士的头颅掉在了地上。比如意大利,有个宗教所,是专门用来压制与镇压基督教世界的新生思想,当时因被视为异端、邪说的异教徒而惨死的不下几百万。 很明显,“文字狱”只是专制王朝的统治工具,专门对违反其统治的人的压迫,甚至是无心之人,仅仅为了政治上的稳固,也会被处以极刑。而“文字狱”也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法律要求人人平等,要求有充分的证据,而不是仅仅捕风捉影地对人进行无端控告。

当然在现今,每个人都享受到了言论自由,思想多元化,而且我们现今的社会已经越来越民主,思想控制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我们必须要认清这些事情的缘由。

那么说到文字狱,我们不能不看到,当我们今天在这里可以如此谈论文字狱的时候,分明我们已经离那个造成文字狱的年代是越来越远了。但是我们今天之所以还要谈论它,就是我们要从中汲取这些历史的教训,认识我们传统的法律文化,从而永远地避免这样的一种现象的出现。

篇四:法律讲堂论文课程名称:(需严格按照学生个人本学

期“正选结果”中的课程名称填写)

论文要求:

1、列举本学期所学通识教育讲座的5个专题的题目(每个10分)

①:《秦兵说房—规避房产纠纷》

②:《细说物业管理》 ③:《我们都是消费者》

④:《消费者选择权》 ⑤:《细说房屋面积》

2、叙述某个专题的具体内容,并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不少于1500字)

(专题内容占20分,心得体会占30分)

答:

我选的专题是《我们都是消费者》。

《我们都是消费者》讲述的主要内容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的时候享有选择权。那么什么是选择权?一类是消费者自主选择经营者的权利,也就是选择经营的主体的权利;

我的思考和心得体会:

作为中国公民的一员,我们时时刻刻都要学会保护自己,消费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因此消费者权益更是需要受到保护。。为了消费者自身的权益我认为消费者应该做到以下四点,培养以下四个重要意识:

(一)自我防范意识 自我防范意识,不仅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且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商品的使用消费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二)权利意识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法律对消费者赋予了各种权利。这里所说的消费者权利,不仅包括《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法定的一般权利,而且,也包括消费者根据其他法律或与经营者签定的合同而享有的权利。

(三)文明消费意识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的过程中,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注意培养文明消费的意识,杜绝愚昧消费的行为。

(四)消费者群体保护意识

消费者群体的普遍利益与单个消费者的具体利益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现代消费者不仅应当关心自身的利益,而且,应当关心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和其他消费者的利益。维权途径虽多,但难以发挥实

篇三:关爱明天,普法先行(700字)作文

精选作文:关爱明天,普法先行(700字)作文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陕西渭南华县城关小学六年级:??奈

篇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征文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法律在我身边 谢宇 五(1)班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 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

每个人如何约

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便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篇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作文】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张店区实验中学 七、

四 韩冬旭

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都知道有许多法律条文在保护着我们,维护我们的利益。但到底有多少人真正的了解这些法律呢?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于西元前350年写道:“法治比任何一个人的统治来得更好。”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就像游戏一样,谁触犯了这些规则,就要付出相对的应得惩罚;这些惩罚或轻或重,小到口头批评,大到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未成年人的利益是最容易受到侵占的,所以掌握一些法律法规对我们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摘要》中,我了解到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受教育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和学校应当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想真正的保护我们,光靠社会的保护可不够,最重要的是自己要知法懂法,会运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来帮助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

在这一点上家长的作用也很重要,毕竟最懂孩子的还是他们,家长们要以健康的思想、正直的品行来熏陶孩子们,使他们从小就树立起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方式。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普遍提高,这也反映了我国当前的社会缺陷:影视资料、书籍、海报等都存在成人化严重的问题,这样就无法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使未成年人受到不利的影响,破坏社会风气。

所以就现在来说,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要从小就给我们深深种下一颗法律的种子,让他时时刻刻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一路上保护我们健康成长吧!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势在必得!!

篇三: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征文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

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国家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篇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关爱明天、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势在必行。开展“关爱明天、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是一项最大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使青少年树立法治理念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基础的需要,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虽然你们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希望得到他人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一个被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

11岁;在某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同学,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少先队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校已根据上级部门“关爱明天、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制定了我校“关爱明天、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大家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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