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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日记》读后感5000字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07 09:33:31 | 移动端:《蒋介石日记》读后感5000字

篇一:读后感5000字 活着

一、坚忍是活着的力量

“这里讲述的是关于死亡的故事,而要我们学会的是如何不去死。”《活着》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讲述死亡故事的同时,也让读者思考面对

如此困境,该怎么活下去。余华用简洁明了且朴素的文字将老农福贵的人生搬上文学殿堂。他的一生就是一个故事,一个由老农福贵所讲述的一个故事。读者和作者似乎都坐在老农身边,听他娓娓道来他那坎坷的一生。没起伏的语调,没激烈的情绪,更没有沮丧埋怨的哭声,一切都是那样的平静,那样的祥和。故事的主角明明就是老农本人,却“听着听着”就会觉得老农又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或许正是因为他太平静,太冷静,所说的语言对于他来说似乎都是无关痛痒的才会让人难以置信,从而思考为何面对如此坎坷的一生,老人却能如此淡定?是麻木,抑或是其他?我想应该是坚忍。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活着》是福贵人生的记录,篇幅虽短,却能把福贵的一生写的淋漓尽致、活隐活现。没有华丽的词藻,丰富多彩的语言,没有精心雕琢堆砌的文字,更没起伏跌落、层出不穷的情节。有的只是浅显易懂的

语句,平淡朴实的话语以平白无华的语言文字却能刻画富贵不平凡的一生 。富贵的一生可以说是多灾多难的。因为一连串的死亡始终贯穿他的一生。他亲眼目睹至亲之人是如何一个个从自己身边里去,又亲手为他们建碑立墓。从父母到妻儿再到女婿外孙,从老到小,没一个能留下来陪伴他走过他余生,又或者说没一个人替他善后的。一生中经历七次与至亲之人的生离死别最后只留他自己一个人孤苦零丁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没那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老牛在没犁完所有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她的生命提前逃离的。无论他想与不想,都得留下来活着,因为这就是他的命运。

福贵在身边的一个个离去后人活着,仍选择带着伤痛继续往前走,即便是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也一样,人常说:这就是命。其实这何尝不是对生命的一种坚忍,对生活的一种坚忍。只是传统的中国人习惯将之实俗化而已。或许将生活中的一切困难、挫折、艰辛、坎坷、痛苦、悲哀等归之为“命里有时终须有”,或许这样人们的心会更安分一点,接受它们也会变得理所当然一点。因为这是命中注定的,人力改变不了,既然改变不了就只能接受。这需有一点“认命”的颓丧思想在其中。只是人生在世,有时何尝又不是“认命”一点好呢!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一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在福贵眼里“平凡是福”“认命”是活下去的力量。但平凡大众当中的那种认命态度何尝不是文人所说的那种坚忍!福贵就是亿万中国农民中

的一位,也可以说是一个时代中国农民的代名词。在中国广袤辽阔的大地上,在亿千万中国人当中,福贵只是其中的一个普通代表。生活中什么人都不缺,更不缺像福贵有着这样人生经历的平凡人;身边什么人都有,像福贵这样坚忍活着的人更是屡屡可见。福贵的存在只是一个时代的代表性人物,他代表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在那个时代的普遍所有。 对福贵这些平凡人而言,人生本来就是如此:没有伟大的人生追求,他们从来就没有逃离过生存的底线;他们虽没有宗教、信仰等形而上的支撑,却在精神深处有着“对生命本源性的留恋和执着”。他们一生所要做的不是与命运、苦难进行抗争、喊叫,更不是以死来证明其生的伟大;相反的,他们是无声无息地顺从、忍受,用“生---活着”来向死亡挑战。文本最后,福贵与一头牛相依为命,怡然自乐,似乎是一种宁静平和,但透过这表面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对生活的无追求和绝望。而《活着》就是通过福贵来讲述那时的人民是如何熬过来的;是如何在时刻遭受着苦难与死亡的威逼诱惑,没有顺从,没有屈服,而是选择忍耐、承受的方式与苦难及死亡进行抗争。 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与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困难和挫折,生离死别和痛苦不堪。

坚忍,活着的力量。

二、真情是活着的信念

(一)苦难中的亲情

在《活着》当中,亲情是其的主旋律,虽然福贵苦难不断,但一家三代浓浓的亲情贯穿始终,忍受苦难却不孤独。福贵在输光家产后,家珍并没有埋怨,只是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他娘那时却还在心疼他,没怪他却怪他老爹,只对他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而他爹虽气他却也没对他怎么样,只要求让他将债务换成铜钱挑去还债,目的是让他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而已。

祖祖辈辈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家财就这样散尽了,家可以说是破亡了,但只要人还在,只要人还好好的再穷也会幸福。福贵被拉去从军后,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他仍在枪炮声中,在又冷又饿的恶劣环境下坚忍的活着,因为老劝说过:“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所以他“想着自己的家,想想凤霞抱着有庆坐在门口,想想我娘和家珍。”正因有了对他们的牵挂、亲情的羁绊,福贵有了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信念,只要还活着,就还有再见家人的希望在。 凤霞因为家穷,有庆上学没钱而被迫送人。在被领走的的那一刻,眼里充满对这个家的不舍。因为在她眼里,家再穷,父母再贫贱,家仍是她的家,父母仍是他最爱的父母,小弟仍是他最不舍的小弟。所以就算养父母对她再好,她在那边的生活再富裕,也比不上有亲生父母和小弟在的那个“狗窝”。于是她在几个月后独自连夜跑回家,即使路再黑再远再难走,即使露水再浓再重再冷,她都无所谓。因为路的尽头是她渴望的那个家。福贵在送她回养父母家时,凤霞没有哭,只是眼睁睁地看着福贵。福贵在伸手去摸她的小脸时,她也伸手去摸福贵的脸,仿佛要将父亲那张脸深深记住似的,仿佛在对福贵说:爹,

我不怪你。福贵在那一刻便决定:“就是全家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凤霞在见福贵背着她往回走一段路后突然紧紧的抱住福贵,因为她知道她可以回家了。那一刻,凤霞是无比幸福的,因为在孩子眼里,没什么可与父母对自己的不舍和关爱相题并论。

有庆死了,福贵在抱着他回来的路上走走停停,累了想把有庆放在背上,可心里就发慌。生怕他突然醒来他不知道,生怕儿子不知谁背着他而害怕,所以“不能不看着他”。因为怕妻子受不了打击,决定一个人悄悄把有庆给埋了。他用衣服把有庆包好放在坑里,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捡出来,因为他怕石子烙疼有庆的身子。这浓浓的父爱,这无微不至的父亲情在此刻显露无疑。

看着《活着》,有时就在想,其实活着本来就没什么重大意义吧!大家也都是为了能更好地生活而每天要求自己不断向上,不断披荆斩棘地勇往直前吧!这本来就是生而为人的本份、本职,来到这个世界就得对得起上天赋予你生而为人的使命。无论生活多苦多难多坎坷,只要你还在的一天,你都的往前继续走下去。福贵是如此,我们新一代中国公民更应如此。

(二)苦难中的爱情

如果说亲情是《活着》的主旋律,那爱情则是《活着》的主线。在《活着》那朴素,简洁的叙述中,爱情仍投射出温暖的光芒。福贵原是个地主少爷,家珍是城里米商的小姐,结合时二人都是富足人家的子女,可谓是门当户对。可当家衰败后仍能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相濡以沫,无怨无悔,共同走完坎坷苦难的一生也实在难得。常言道:执子之手,

篇二:《史记》5000字读后感

史记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传记的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是美称,“太史公”也只是表明谁的著作而已。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 “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说到这本书一定要提的是书的作者司马迁。写这本史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他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并且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直到完全弄清楚为止。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后来,司马

迁不幸遭遇了宫刑,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忍辱负重,继续编写《史记》,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史记》这本传世千年而被后人赞叹不绝的名著。他的这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近人梁启超称赞这部巨著是“千古之绝作”。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恐怖分子,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

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

但是最伟大的还是他在书里所表达的最激动人心的思想。表达进步的民族观。首先迁在《史记》中所表达的一个重要的民族思想便是“大一统”,并且还表述了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观点。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评价秦朝历史地位时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认为秦朝统一中国事业虽然依靠了暴力手段,但时代不同了,形势变了,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可见,司马迁对秦统一中国事业的肯定态度。而且司马迁对西汉兴建以来国家统一为社会带来的繁荣景象极为赞赏,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这是对西汉盛世的歌颂。其次民族平等,反对民族战争自古以来、他站在历史的高度,为少数民族作列传:《南越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每一篇都渗透出他的民族平等的意识。而通观这些民族史传,可以发现其内容并非单纯的夷夏分离的记述,它们相互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给人以各民族从来都是杂处、融合的印象。表达进步的经济思想。对于满足人民物资生活需要这个问题,先秦思想家中,老子宣扬无欲、寡欢;孔子鼓吹“安贫”;墨子尽管关心和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但对于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方面的主张也是比较保守的,特别强调“节用”。司马迁则不然,认为

人类对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是客观存在、自然形成、长久起作用的。由于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他主张发展工商业,主张让人们自由获得财富,倾向于经济的放任政策,不主张人为的干涉。这种思想在《平准书》、《货殖列传》等篇中,都有较为集中的反映。必须指出,司马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的分工。相反地,抑制商品经济发展,长期保持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会使社会发展缓慢。表达了鲜明的反专制、反暴政的民主色彩。他重视下层人民的力量,歌颂下层人士的品质才干,用了很多篇幅为他们树碑立传,诸如《游侠列传》、《滑稽列传》、《日者列传》、《扁鹊仓公列传》等都属这一类。 贯穿全书的是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歌颂的几乎都是一些勇于进取、勇于建功立业的英雄。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他们为了某种信念、某种原则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都有一种百折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实际上《史记》真正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太史公 那入木三分的笔法,历史在他的笔下成为一部鲜活的影像作品。《史记》语言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它充满情感、富于生气,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东方的人文主义气息,它的语言平易近人,朴素充实,与主张辞藻瑰丽的汉代似乎格格不入。司马迁重视人物的作用,善

于抓住一些在我们看来非常小的细节用以对人物的刻画。例如《李将军列传》中对李广日常狩猎时的细节描写,非常具体而深刻地揭示了李斯的性格特征,也暗示了李广日后兵败自杀的性格原因。这些细节对人物的刻画,远比抽象的人物评述更加能呈现人物的性格。《史记》的人物语言也是其文学性的体现。他的人物对话是紧紧地抓住了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性格。例如《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见到始皇二人的语言:项羽“彼可取而代也!”与刘邦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是一心取而代之,而刘邦只是羡慕皇帝的富贵生活,两者性格差异立现。史记语言是在精妙,他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写的是淋漓尽致。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风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

篇三: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0字)

苦难 救赎 希望

——关于《追风筝的人》的思考

第一次看到《追风筝的人》是在亚马逊的畅销书排行榜上。它曾经连续十几个月位于排行榜第一的宝座,伴随而来的还有《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世界主流媒体对于本书的一致好评。但在当时我对畅销小说的认识是像是西德尼希尔顿所做的《假如明天来临》这种类型的通俗小说,重情节而轻反思。而当我真正读完卡勒德·胡赛尼所著的这本《追风筝的人》时,已完全改变了以前的认识,被作者笔下所流露出的悲悯所感动,似乎此刻我就是哈桑,是一位受尽苦难的阿富汗人。

一篇短短五千字的文章是难以概括这部伟大的小说的,甚至无法就其某一部分进行评述,因为作者要表达的东西太多了,有令人潸然泪下的忠贞友谊,有背叛,有死亡,更有救赎,而始终穿插其中的是几十年来发生在阿富汗人身上的无尽苦难….

《追风筝的人》从大的结构上来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在阿富汗的童年时光,逃离阿富汗及之后在美国的生活和最后的重返阿富汗,而作者行文的一条主线是小说主人公阿米尔与仆人哈桑的友谊及阿米尔的内疚与自责。

1978年的阿富汗喀布尔,繁华的集市、成群的羊群、嬉闹的儿童…..一只蓝风筝躺在天空上,贪婪地吮吸着鲜美的空气,一年一度的斗风筝比赛就要开始了,当地儿童流行的玩法是自己的风筝骤升急降用韧劲切断其他风筝的线,切断风筝多者为胜,这算得上是孩子们在这个存在着阶级的地方最公平的游戏了。

主人公阿米尔是阿富汗富商的儿子,独生子。但玩伴哈桑是不幸的,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几天后就跟着江湖艺人跑掉了,身为哈扎拉人,面对着种族歧视,哈桑忍受着好多,天生的兔唇,以及哈桑的父亲阿里,常被人叫成吃人的巴巴鲁,对于一切,他都逆来顺受。每天早上,他会为阿米尔准备早餐,一杯加了三块方糖的红茶,烤好的馕饼,涂着甜果酱,然后趁着少爷在用早餐时,一边熨衣服,一边和少爷交谈两句。哈桑的弹弓打得很好,总是可以解救阿米尔。

阿米尔12岁那年, 他和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阿米尔将对手通通打败,然而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最后被他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哈桑在路上拼命奔跑,要为阿米尔捡到切断的一只漂亮的风筝,阿米尔追随着他却没看到风筝掉落,怀疑地问哈桑:“你怎么知道风筝会落到这里呢?”哈桑淡定地回答:“我就是知道!我从没对

你撒谎吧?”“我怎么知道?”阿米尔淡淡的说。哈桑回答:“如果有,我宁愿吃泥巴。” 阿米尔疑惑:“你真会那么做?” 哈桑坚定地说:“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但是你真会让我这么做么?” 阿米尔笑了:“你疯了吗?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说:“我知道!只要你要,我会付出所有去满足。那是因为我相信,你不会随便要求。”

阿米尔高兴时,会出钱带哈桑去看电影,两人最兴奋的就是和电影中自己的偶像一起说出一段电影台词。看完后两人勾肩搭背蹦蹦跳跳,梦想去伊朗与偶像不期而遇。阿米尔高兴时,在树上刻字,刻上自己也刻上哈桑的名字——“阿米尔和哈桑统治喀布尔的苏丹王”。阿米尔高兴时 会给不识字的哈桑念故事,念哈桑最喜欢的罗斯托马和苏赫拉布。阿米尔还会故意捣乱,让哈桑用弹弓射击正在睡觉的狗, 尽管不愿意,但哈桑还是照做。有一次,他俩出去玩,遇到了阿塞夫,一个身材高到面相彪悍的孩子,他仇视哈扎拉人,认为他们弄脏了阿富汗的血统,他要动手收拾阿米尔,因为阿米尔和哈桑做朋友,因为是阿米尔纵容了这些人还在他们家。哈桑举起弹弓,威胁阿塞夫放他们走,不然把它变成独眼龙。阿塞夫放弃了,他们逃掉了。

酷爱写作的阿米尔写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人,他的眼泪可以变成珍珠,于是他杀了自己的太太,因为这样他就可以一直哭,就能够变得富有。哈桑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一定要杀自己的太太?”阿米尔说:“因为他的每一滴眼泪都可以变成珍珠啊!” 哈桑就问:“那他为什么不去闻洋葱就好?”然后阿米尔沉默了。

尽管哈桑有着阿米尔没有的善良和想象力甚至幽默感,却一直都是阿米尔忠实的崇拜者。当阿米尔否定怀疑自己时 哈桑说:“我喜欢看你写的故事,一点儿也不蠢。”低姿态的并一定是弱者,而是更在乎的那个人。可是为了给阿米尔追到那只掉落的蓝风筝,哈桑被曾用弹弓吓退过的男孩欺辱了。阿米尔碰巧看到,却无法克服内心怯懦而丢下哈桑自己跑开了…..两人再也无法回到亲密无间的从前,阿米尔曾试图激怒哈桑,所以曾经一起做梦一起读书的柿子树下成了他想要激怒哈桑的战场,“还手啊!哈桑你这个懦夫!”阿米尔喊道。可哈桑捡起柿子 抹在自己脸上径直走开。于是阿米尔只好想办法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借此激怒哈桑,以缓解心内的愧疚。当被阿米尔父亲问道时,哈桑没有反驳,直接承认是他偷的。此后,哈桑被父亲阿里带走,两个朋友再也没能见上一面。

阿米尔的父亲一直认为阿米尔身上欠缺了某种东西,他认为一个不会挺身而

出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后会变成什么都没法保护的男人, 可是他也知道小孩不是涂鸦书,没法总是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他永远都不会是第二个你。尽管如此,为了给阿米尔更安全的环境和更好的未来,在苏联入侵后,父亲抛弃在祖国富裕舒适的生活,带着阿米尔来到巴基斯坦然后辗转去了美国。父亲以在跳蚤市场做买卖为生 攒钱帮助阿米尔完成大学,他希望阿米尔从事医生职业,而阿米尔一直都热爱文学,最终父亲尊重了他的选择,帮助他娶到喜爱的女人然后有了自己的家庭,最后积劳成疾患癌症去世。其实我们很难理解父亲的矛盾性格,他能够在1979年苏联军人调戏侮辱同车妇女时,冒着吃枪子儿的危险挺身而出,却一生都无法承认自己与哈扎拉族仆人阿里的妻子私通生下了的另一个儿子哈桑。

直到有一天,父亲曾经的好友拉辛汗给阿米尔打电话,要求他回去看看,说“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所以阿米尔决定回一趟阿富汗,当他到达阿富汗时,他不得不伪装上做作的大胡子,穿过被战火销蚀的土地,一路向着儿时的回忆行进。终于到了阿富汗,阿米尔看到一对男女因为犯奸淫罪被乱石打死,看到以前郁郁葱葱的树木因为怕有狙击手都被俄国人砍光了,变得光秃秃的荒芜,孤儿院里好多拄着拐杖的小孩嬉笑着单腿奔跑。儿时的阿富汗成了恐怖主义活动的场所,塔利班惨无人道的统治,让人质疑这个民族还有没有翻身的余地!故地重游,阿米尔发现了许多秘密——阿里是不孕的,只是因为爸爸和阿里的妻子睡过之后,才有了哈桑,所以哈桑是阿米尔的弟弟,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会在阿米尔提出换仆人后那么生气。

哈桑有个儿子叫索拉博,哈桑和妻子被杀害后只剩下这个小男孩,阿米尔决定赎罪,决定带走索拉博,给他更好的生活环境。而关着索拉博的,又是阿塞夫,他们把这个孩子也欺辱的不成样子,在阿塞夫和阿米尔打斗的时候,索拉博救了阿米尔,武器仍是弹弓,铜球射到阿塞夫的左眼中,这一次果真成了独眼龙。阿米尔也终于将索拉博从残酷的生活中解救了出来,带他回到了美国。

带索拉博回家后,岳父担心邻居向女儿投来异样的眼光,但阿米尔坦然地说:“你就说我的父亲睡了仆人的老婆还生下了孩子,也就是我弟弟哈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就是我侄子!” 他还在乖戾的岳父面前直言:“以后在我面前,不准再叫索拉博哈扎拉人!”这些都是阿米尔突破世俗遵循内心的成长,一个人的罪过需要加倍的偿还,这偿还除了鲜血的代价,更多是长久的心灵的折磨。阿米尔的妻子因为年少时的冲动,一辈子无法拥有自己的孩子,阿米尔因为年少时的懦弱,

辗转回阿富汗寻找侄子,头破血流历尽险阻才带回索拉博,而他还准备用更长时间和妻子一起努力弥补索拉博心中的创伤。

在我看来主人公的悲剧的种子恐怕从其父辈就已经买下,儿时的玩伴自己的仆人其实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而因为种族与习俗的偏见一个成为了少爷而一个只能充当仆人。但作为父亲却对两个儿子都报有炙热的爱,这使阿米尔有种被忽视的感觉。他渴望证明自己。而这机会恰好在追风筝比赛的那天到来,可阿米尔也同样在这天犯下了错误在自己心中种下了自责与后悔,为了自己他牺牲了哈桑,那个曾经说过:“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因为懦弱因为自私更因为普什图族对于哈扎拉族的统治。罪恶的种子已然种下主人公最终逼走哈桑。这令他失去了勇气,失去了追逐心中那条风筝的勇气。

而阿米尔的阿富汗生活因苏联军队的入侵戛然而止,对于这场战争作者并未触及其战事的惨烈而是通过主人公的逃难经历来映衬出大时代下阿富汗所遭受的创伤及战争带给人们的巨大苦难。而几十年来阿富汗的痛苦之源很大一部分也正是来源于这次入侵,从此阿富汗便陷入一场又一场的战争,沦为人间地狱。而通过描述逃难路上所目击的种种悲剧,作者表达出了对于侵略行为的极大痛恨。在这场可怕的逃难之路中作者以悲悯的人文关怀仔细叙述了陷入这场战争中每个普通平民的痛苦与那种普通人对于生存的渴望。

对于主人公来到美国之后的生活作者的切入点更多的在于普通阿富汗移民在美国的生存方式,和阿富汗人的民族性格与习俗。可以说正是这样的民族传统与性格造就了今日的阿富汗,包括其苦难与荣誉,失落与自豪。对于这样的民族性格作者更像是一位中立的诉说者,没有偏袒更没有诋毁,有的只是对于阿富汗千百年来形成的习俗的静静的诉说,使人们了解到真正的阿富汗及其独有的生活方式。其次作者寄托的是希望,对于阿富汗被理解,被接纳,能重新站上国际舞台的希望,对阿富汗移民在美国被接纳的希望。为此作者不惜笔墨着重描写了阿富汗社区的市场,阿富汗传统的求婚仪式。能做到平静的诉说正是由于作者对于自己祖国深深的爱,他在尽自己的义务使在阿富汗发生的一切被了解,使阿富汗人民的苦难被重视,使阿富汗的文化不至消亡。

小说最后的重返阿富汗是一场救赎之旅,不仅是为了救出已成孤儿的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更是祈求自己的灵魂救赎,来弥补自己几十年前所犯的错误。当索拉博为了救出阿米尔而拿出弹弓瞄向曾经伤害过自己,同样伤害过自己父亲的阿塞夫时最终的救赎来到了。阿米尔完成了自己本该在几十年前做到的事情与阿塞

夫完成了搏斗,而本该哈桑做出的反抗最终由他的儿子完成。阿塞夫与阿米尔及其哈桑一家之间所发生的悲剧反映了存在于阿富汗社会已久的种族问题,占统治地位的民族与被奴役民族之间的矛盾。而种族歧视与种族屠杀在塔利班执政之后加剧。事实上阿富汗真正的悲剧在于种族之间的奴役与仇视,类似主人公所遭遇的事情曾不止一次的发生在阿富汗的土地上。今后还将继续上演,因为古老的生活方式与信仰仍然顽强地存在于这片古老的土地上。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单位,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缩影。阿米尔家庭内部的这种不平等关系,隐含了阿富汗社会民族关系的等级,而阿富汗社会的阶层关系又根植于不平等的民族关系之上。从小说其他人物关系中,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这种以民族为中心的社会等级秩序。阿塞夫是小说里的头号反面人物,同样出生于一个富裕的普什图家庭。他认为阿富汗一直并永远是普什图人的地盘,普什图人才是真正纯种的阿富汗人;而“塌鼻子巴巴鲁”哈扎拉人应该被清除出阿富汗。阿塞夫无疑是阿富汗等级观念的代言人。不仅如此,小说中的一些小人物在提到哈扎拉人都同样表现出一种蔑视和优越感。无论是文章开头羞辱哈桑的士兵、阿米尔的老师,还是风筝大赛后阿米尔向其询问哈桑下落的路人,亦或阿米尔重返阿富汗时遇见的各色人物,提到哈桑或索拉博时都是称呼为“哈扎拉人”。“幸运的哈扎拉人,有这么关心他的主人。他的父亲应该跪在你跟前,用睫毛扫去你靴子上的灰尘”,“他们会想知道为什么有个哈扎拉男孩住在我女儿家,我怎么跟他们说”。

作家的成功之处在于从人物言行的细微之处揭示深入阿富汗社会意识的民族和阶级观念。这种观念经过历史的沉淀已经深深扎入了阿富汗少年的灵魂,进而影响和决定人物之间的关系。少年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在阿富汗和平时期社会安定的表象下,主要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隐藏着深刻的裂痕和冲突。

对于古老的阿富汗这片被遗忘的土地作者无力改变,对于发生在这片古老土地上的悲欢离合作者则尽其全力展示给我们,使更多的人了解并帮助阿富汗可能是作者书写这篇小说的最大动力。在小说最后对于迟迟无法融入美国社会的索拉博阿米尔始终报以希望。因为在他看来只要肯追,勇于直面自己就一定会有希望,这是他对于自己的期许。同时这也是小说作者对于阿富汗未来的寄望。在他看来只要阿富汗人敢于直面自己,那么阿富汗的未来就是光明的。

因为小说的缘故最近在看新闻时多少留意了关于阿富汗的新闻,最近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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