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为加强机关干部思想、业务素质,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做好新明期农村工作,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镇机关每周四下午都将集中组织干部学习,除必须参加集体学习外,机关干部还要科学安排,抽时间、挤时间、加强自学,特别是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学习内容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各种业务知识。
三、学习方法和形式
采取集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统一组织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采取主题发言、集体讨论、专题辅导讲座、组织观看电视录像等。
四、学习要求
1、机关干部都要随时做好学习笔记;每季度要撰写一篇以上不少于2000字的体会文章;每年每人的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
2、学习内容要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相结合,与农村当前的形势需要相结合,与开展本职工作相结合。要注重知识性、时效性与趣味性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脑学、心学、学有所用。
五、督促检查
党政办要对学习笔记、体会文章定期进行检查,并评出优、良、差三个档次。分管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与抽查结果做为干部选拔任用及年终评奖、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党政办公室负责审定年度及每月的学习计划,负责召集学习人员及考勤,并主持集中学习和研讨。各站室负责制定
业务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业务理论学习。
七、保证措施
1、凡每周集中学习时间,除外出开会、生病请假或其他极特殊情况外,全体机关干部都必须参加。
2、有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一律经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
3、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对待,第次罚款200元,给予通报批评。
篇二:机关单位学习制度
机关单位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各所政治学习日,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事不能参加的,应自觉补课。
2、政治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及上级文件精神。
3、学习中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并积极参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
4、支部书记应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定期检查学习效果,通过各类测试促进学习真正收到实效。
5、除定期参加所政治学习外,机关党员干部应加强自学,保证学习效果。
6、所组织委员应做好学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学习中的会议记录。
法制学习制度
1、坚持每周两个半天的法制学习。
2、法制学习内容为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局机关临时安排的学习内容。
3、法制工作人员根据分局要求,负责制定本所年度学习计划,经领导批准后逐项安排学习。
4、学习中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并联系岗位工作实际,熟悉重点条款,用以指导日常工作。做到学法懂法,依法执法,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5、除定期参加本单位法制学习外,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学习,并努力取得好成绩。
党员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两个素质,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1、坚持开展自学活动,每周个人自学不少于6小时。
2、坚持学习日制度,每月中旬为党员干部集体学习讨论的时间。
3、坚持按月度制定学习计划,按季制定一个专题。
4、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和工商知识,联系单位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5、坚持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的心得体会。每一个专题每人必须有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6、坚持学习检查制度。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
7、坚持学习奖励制度。凡是连续二次被评为“党员学习模范标兵”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评定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