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招标公告
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
路(一期)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标号)
一、招标条件
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一期)改建工程甘发改投资【2015】9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金昌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一期)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G570线下四分至永昌段和河西堡支线
建设规模及内容:G570线下四分至永昌段和河西堡支线,总路线长65.374科Km。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11月10日
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施工3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JCHFH-2015-01,河西堡段新建左岸防洪堤5.51公里,左岸桩号K0+000~K0+776、左岸桩号K0+786~K1+900、左岸桩号K4+860~K8+480,新建右岸防洪堤2.97公里,右岸桩号K0+000~K0+764、右岸桩号K0+774~K1+850,右岸桩号K1+870~K3+000;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JCHFH-2015-02宁远堡段新建左岸防洪堤6.11公里,左岸桩号K0+000~K1+150、左岸桩号K1+200~K3+300、左岸桩号K3+010~K6+170;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JCHFH-2015-03金川河金昌市金川区河西堡段及宁远堡段防洪治理工程的监理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 1 -
承担本工程相应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与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人于2015年08月26日08时30分至2015年09月05日08时30分在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报名后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 2 -
各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须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信息到投标人手机。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5日09时30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八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660800012189800020
行号:31382105400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里不填或填写错投标“登记号”, - 3 -
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昌市交通运输局
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新华东路昌华巷6号
联系人:冯书天 联系电话:139094531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庆家园六号商住楼2单元112室
联系人:王开元 联系电话:18609459678
2015
年08月25日 - 4 -
篇二:社会主义学院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X140504-SHXYGC
甘肃社会主义学院搬迁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肃社会主义学院
2、项目名称:甘肃社会主义学院搬迁项目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18号
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省级配套
5、招标范围:①施工图范围内的学院大门;②院内道路约950平方米,主要是教师周转房东侧及学院入口主干道;③围墙的改造,主要是所有内墙面修补粉刷(约400米),围墙顶部造型改造(约500米),部分危墙体拆除重建(约120米,部位是西区绿化区的西墙和周转房院区东墙);④施工图范围内的1号周转房楼前广场建设;⑤干部培训综合楼北侧道路以南的太阳能灯的采购安装;⑥景观石的安装及景观石四周简单环境美化(景观石暂定12万元);⑦周转房院区铁艺栏杆制作安装(含东侧入口简易铁艺门制作安装,栏杆约90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有贰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
3、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1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0日)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金额: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符合条
件的投标人在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2楼)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两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8日9:30,地点为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社会主义学院
联 系 人:李富坤
电 话:139194239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2楼
联 系 人:袁媛
电 话:0931-2668888
传 真:0931-8460328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篇三: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发改农经[2015]10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工程规模
2.1.1项目概况:实施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平整土地4万亩,新建和整修田间道路357.13公里,新建和修建渠道254.2公里,建设膜下滴灌0.6万亩,新建防风林带22.24万株,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
2.1.2工程规模:在凉州区洪祥镇、双城镇、东河乡、黄羊河农场建设国家玉米制种基地4万亩。
2.2招标范围: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勘察(测)、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
2.3勘察(测)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的勘察(测)、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勘察(测)及初步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负责过类似工程的勘察(测)设计工作的经历,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2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建设工程项目报名表和承诺书(电子版自行在武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武威市凉州区二环北路能源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方可报名。
4.3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缴纳方式:报名开始至开标前三日缴纳,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支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禁止现金方式缴纳),并凭银行进账单换取交易中心收款收据。
户 名: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凉州区支行
账 号:663101013409400010
4.4此项目除现场报名外,还需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网上报名,详情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网上报名回单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7日下午14时45分整,地点为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威市凉州区二环北路能源大厦)5楼开标一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共和街天健巷40号
联系人:安 贵
电 话:138305305880935-6965715
邮政编码:733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今朝阳光城一区十二号楼701室
联系人:孙鹏海
电 话:1529415950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