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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艺术教育网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24 12:44:45 | 移动端:山东省艺术教育网

篇一:关于参加2015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的通知

关于参加2015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学区、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普及计划(2015—2017年)》文件精神,提升我市青少年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织参加2015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威海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威海考区)工作由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威海市设立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威海考区工作办公室,负责威海考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考务工作由文登师范学校负责。

二、宣传发动 各校要将本通知要发到校园网上,张贴到学校宣传栏中,同时将通知核心内容印发、张贴到各班级公告栏,由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对全体学生进行宣传,及时将2015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威海考区考试的有关规定传达到每一位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和家长,由指导老师参与指导并组织好艺术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

三、考试科目

设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二胡、古筝、琵琶、单簧管、长笛、小号、萨克斯管、大提琴、扬琴、吉他(古典)、吉他(民谣)、阮、竹笛、圆号、葫芦丝、巴乌、巴松、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低音提琴、古琴、架子鼓、京胡、柳琴、木琴、唢呐、笙、中国鼓、小军鼓、双簧管、舞蹈、体育舞蹈(标准舞)、体育舞蹈(拉丁舞)、声

乐、播音主持、素描、彩画、国画、速写、儿童画、漫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等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内容以及标准以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手册》(2015版)为准。考试科目和咨询电话将在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网(网址:http:///)具体负责发布通知领取证书。

七、考试内容与标准

各科目考试内容及标准以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手册》为准。评委根据考生报考级别的具体要求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给予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对不合格者不做降级处理。

八、考试经费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艺术(业余)考级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2?8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并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财务规定,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九、其它事项

具体考务工作由文登师范学校组织安排。其它未尽事宜,请于文登师范学校培训处联系。

联系人:张胜 联系电话:0631-848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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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普及计划2015-2017

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普及计划

(2015—2017年)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整体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普及水平,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结合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艺术教育特点,坚持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融合,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总体目标

面向全体学生,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强化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严格按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在新起点上科学规范发展。

用3年时间,努力打造200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精心培养1000名高水平的专职骨干艺术教师,支持成立10000个充满活力的学生艺术社团。 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艺术教育与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机制,全面实现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教育,确保每名学生掌握

一项终生受益的艺术才能。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解决艺术教育师资配备。

配齐专职艺术教师。各地要根据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艺术教师,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乡镇中心小学的艺术教师。中学、城区和乡镇中心小学要以专职艺术教师为主,农村小学可以专、兼职教师相结合;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按规定课时及教学需要配备专职艺术教师。城镇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6:1,美术学科7:1;农村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7:1,美术学科8:1。初级中学教学班数与音乐、美术学科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各为10:1。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配备,参照初中音乐美术教师配备标准配备。普通高等学校艺术选修课教师的配备,可由学校根据艺术教育的特点、艺术选修课的门类、课时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比例。

实行县(市、区)域内艺术教师交流制度,鼓励艺术教师采取“走教”“支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定点联系”“对口辅导”等多种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要依托高等学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艺术教师,在农村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积极开展顶岗实习。鼓励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兼职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

践。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要加强艺术教育,特别是对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使其具备中小学艺术课教学的能力。

重视兼职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可担任兼职艺术教师,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民间艺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辖区内兼职艺术教师队伍管理,实行兼职艺术教师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保持兼职艺术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加强艺术教师专业发展。把艺术教师培训纳入本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艺术教师的全员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学校音乐、美术课教师(包括兼职教师)的学科教学技能的培训,重视“1+1”双线培训,既培训教研教改的理论与技能,又培训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等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艺术教师的专业素质。省每年将安排专项艺术教师培训,各市、县(市、区)也应结合当地实际作出相应安排。

切实提高艺术教师待遇。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要保证艺术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艺术活动辅导工作的时间计入工作量;艺术教师在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活动、基本功比赛等所获得的荣誉和成绩,纳入教师的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定。

(二)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艺术教育教学条件。

加强学校艺术教育设施配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

实施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等,加强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动场馆建设。按照《中小学音乐、美术课教学器材配备目录》配备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器材,学校要管好、用好艺术专用教室和活动场馆、有关器材,提高使用效益。艺术教育设施配备情况纳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

注重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争取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并向当地群众开放。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当地各种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与宣传、文化部门联手,组织实施“山东省艺术家进校园”活动。以艺术家志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共建等运作机制,不断深化与专业院团、专业协会、专业文化设施阵地单位合作,通过开放剧院、影院、博物馆、美术馆等阵地,组织各类艺术节、音乐会等活动,开设艺术大讲堂、举办专题美术展览、派送辅导员、兼职艺术教师等形式,运用社会文化资源为学校艺术教育提供低成本优质服务。发展教师、学生、业余文艺工作者创作队伍,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深入校园、深入学生,创作一批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文艺作品。定期进行校园原创文艺作品创作评选,奖励一批贴近社会、贴近校园、贴近学生的文艺佳作与创作人员。

建立开放灵活的艺术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各级教育行政

部门和学校要以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为契机,加强艺术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辅导艺术教师用好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努力提升艺术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将优质艺术教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农村的学校和课堂。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义务教育学校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总课时9%(857课时)的下限,鼓励学校按总课时的11%(1047课时)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占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比例不得低于20%。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普通高中开设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得低于6个学分(相当于108学时)。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课,总课时不得低于72学时。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普通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师范类高校非艺术专业学生公共艺术课应为必修课,实行学分制的纳入学分管理。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

各地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式,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艺术教育方法,建立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学生艺术社团和艺术团体建设,为学生提供

篇三: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12月2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发布《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类。科类代码艺术文“3”,艺术理为“7”。

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共11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

(二)编制招生计划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

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必须分艺术文、艺术理编制2个专业代号,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

二、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内容、形式,具体详见:2016年山东省美术联考考试说明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5年12月16日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础;下午2:00—5:00色彩基础。

5.评卷。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6.划定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2016年1月11日后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7.统考成绩的使用。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

未达到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山东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1.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6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2.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3.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的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山东省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

4.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本校本科艺术类专业,且不得设专业方向。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招生,如有关高校有专业要求,也可进行专业测试,须随本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进行录取,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类别。

5.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2月16日至2月29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全省高考报名结束后,省内各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索取密码下载有关信息。联系电话:0531-81916046。

(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考点考试

1.2016年山东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招生院校必须按《关于2016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招考[2015]124号)要求,与承办市招考办签订专业测试协议,报送、复核、确认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协议的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专业考试信息要准确、完备,测试专业必须经教育部批准,并与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一致。

2.2016年省外院校来山东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一律使用山东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与考试。承办市招考办在每个招生院校考试结束后,向招生院校提供参加该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3.考生必须自行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

http://wsbm.sdzk.cn/art)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院校准考证。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3天,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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