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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综合风险异常自查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18 09:52:31 | 移动端:国税综合风险异常自查

篇一:税收风险自查工作报告

为及时掌握全市国税系统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顺利完成省局下发的税收风险评估任务,8月10日,市局召开税收风险评估应对工作汇报会。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明同志出席会议,市局其他领导、各风险团队组长、副组长及部分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国税局副局长邵文政同志主持。会上,首先,各税收风险评估团队副组长及参会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分别就工作开展情况、方法措施、取得成效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做专题汇报;其次,市局相关领导分别就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发表意见和看法。据统计,截止xx月10日,我市6个风险评估团队接受评估任务74户,已评估53户(含正在稽查户数,下同),占总户数的72%;发现问题户45户,占已评估户数的85%;评估税款2309万元,已入库457万元,加收滞纳金25万元;核减进项税留抵税额42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亏损额123万元。县(市、区)局接受评估任务60户,已评估42户,占总户数的70%;发现问题户23户,占已评估户数的54%;评估税款61万元,已入库56万元,加收滞纳金5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亏损额22万元。 最后,吴俊明局长充分肯定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培训了人才,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税收风险评估团队要加大力度,集中力量,确保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税收风险评估任务,对已得到确认的评估补税,要及时组织入库;二是对已完成评估的纳税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录入工作流系统,征管科负责督查提醒;三是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税收政策处理,对需要移交稽查的问题,应及时移交稽查处理,降低执法风险;四是要认真总结评估中的经验做法、方法措施等,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借鉴;五是要编写评估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认真研究分析,供评估人员交流学习;六是针对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纳税评估培训,既要培训评估方法、流程,也要注重政策业务和系统应用培训,切实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七是要鼓励评估人员积极自学,要选择好的纳税评估教材书籍,发放给评估人员,为评估人员自学创造条件;八是此次税收风险评估工作结束后,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已评估纳税人(特别是经评估无问题的纳税人)开展交叉复查,检验评估的质量;九是要进一步配优税收风险评估团队人员,提高评估团队人员整体素质。市局抽调各单位人员时,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

篇二:涉税风险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2014)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

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

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

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12至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2至2014年度

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

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2年—2014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

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

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12年—2014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

元;其中:2012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

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12年未按照

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

[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

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13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

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00.0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13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 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

[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

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04年应付莱思软

件公司20,000.00元, 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

函[2004]89号文中 “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

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附件:企业纳税情况自查表 *省 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篇二: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自查如何应对 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自查如何应对 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

每年3月份开始到12月份,税务都会要求对上一年度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自查或进行纳

税评估,如果企业平时没有注意控制税负或者税负过低,恭喜你,已经被纳入自查范围了! 税局开展的企业自查最主要目的是完成税款入库任务。 那么多少金额合适呢?这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据说有些地方稽查局内部有不成文的

规定,就是企业报的自查数一般不得少于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1.5%。1.5%的数字也符

合统计学原理。比如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54218亿元,其中稽查局查补入库的税款是

513亿元,占0.94%,考虑到2009年稽查任务增加了一倍,把比例提高到1.5%是有道理的。或者你参照你所属行业的税负率平均数再偏上一点作为你需要补税的指标数。 大多数企业老板一直指示或要求会计税负不能做高,会计在老板压力下,税负做到极低。

糊涂财税一个学员,公司年营业额1个亿,老板给财务下的指标,全年纳税不能超过30万,

税负能不异常吗?

若不是老板或会计不懂税负原理或者不懂控制税负,企业一般也不会故意留着一块税不

交,导致税负过低,税负过低,每年自查一定少不了查你,而一旦要求 你自查了,不补税是

很难过关的,最后还是会被补税,还会增加被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所以,建议平时还是需要控制税负,造行业水平范围内,这样,一般不会被要求自查。一旦被税局要求自查,绝大部分企业都要老老实实的自查,自查即是税局给企业自己纠

错的机会,如果自查环节不能通过,一旦转入稽查,企业的大麻烦就开始了。那么怎样才能在自查环节过关而不至于遭到稽查局的重点检查呢?首先,企业要重视每次税务检查。 衡量自己在当地所处的地位,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不是当地行业的领头羊?如果

是,企业应该明白自己毫无疑问已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稽查局会把优势力量集中于

纳税大户身上,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

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企业切不可轻视。其次,企业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 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

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房地产开

发企业预收账款的增加也会导致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还有土地使用税,从

2008年开始,很多地方都大幅度提高了单位税额,税务局借助税务机关的征管信息系统,或

者直接从财务报表上就可以看出,企业所交的土地使用税是否足额。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

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

印象。最后,企业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 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

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

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

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表面上的税款报上去后,如果税务局觉得还不满意,或者尚未达到想要的数字,一般要

求企业在回去自查的,当然我们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拒绝然后再去递交自查报告,企业

应该多与税务局的同志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

下后患。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

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提纲如下:

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

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

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

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

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

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向

经销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

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

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帐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

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

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

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

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

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

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分配、无偿捐助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

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是否存在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

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

用;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等未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税。

5.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

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6.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

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7.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

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

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

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 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11.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

值税。

12.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

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军队、军工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免税的企

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福利、校办企业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

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计算是否准确?

二、营业税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税。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

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

(四)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

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 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

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

进行纳税调整。

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

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

整。

6.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

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

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8.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

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

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10.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11.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12.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进行税前扣除。

13.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未进行纳税调整。

15.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16.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

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7.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18.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9.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

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20.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

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自查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重点自查项目如

下:

1.为职工建立的年金;

2.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篇三:税务(国税)廉政风险点的自查报告

税务(国税)廉政风险点的自查报告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年初与综合机关工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着眼回顾检查自身在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单位建设和发展成绩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迎接市纪委组织的年度检查和考核,我们通过学习文件、召开会议、检查制度、查看会议纪录、总结工作等形式积极认真地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一把手”工程。

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等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要求全党毫不放松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按照省、市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领导、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和奖惩等“六到位”的要求,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认真检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做到了思想重视、工作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创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一方面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既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一把手”的岗位职责之一,进行考核、测评;又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曰程。在统计局没有设置专职纪检领导的情况下,按照分工不同,坚持在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中都赋有抓好和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质量化要求,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为既是“一把手”的事,也是班子成员每个人的事,更是全局干部职工大家共同的事,做到人人有职责、个个有指标,全局上下人人参与、责无旁贷。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全局的行动。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严肃而长期的工程,既要靠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更要靠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来约束和规范。工作中,注意发挥制度措施的约束、规范和惩戒功能,针对统计部门任务重、人手少、条件苦、待遇差的实际,我们既注意通过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来引导和培养全局同志高度的无私奉献精神、默默无闻的勤劳精神,同时又注意下功夫研究管理并通过完善管理措施来不断强化全局内聚力,增强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责任感。为此,一方面注意研究管理,强化措施,使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统计工作和机关管理实际,先后组织制定了有关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坚持严格执行,落实到位。既通过上网宣传、开会宣讲,抓好制度的宣传学习;又结合平时管理实践和半年、年终总结考评,严格按制度规定、按量化任务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坚持落实“一课三会”制度,定期召开==生活会,在充分准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注意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紧密结合,既抓大事、又办小事,既坚持制度、又入情入理,从而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渐变成全局上下的自觉行动。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传达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廉洁自律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规定》,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联系实际抓落实,组织党员干部一方面在网上观看一些重大典型案例进行示警教育,另一方面订购学习资料,组织党员干部经常学习,做到逢会必学、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使全局干部群众的勤政廉政观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推动全局“两个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用建设促发展,靠廉政树形象。统计部门尽管无权无势,但作为统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社会发展宏观监督的重要职能,其自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状况如何,不仅事关统计部门自身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对经济社会管理作用的发挥。“廉生明,公生威”,只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有效推动“两个文明”建设,才能保证依法行政、勤政为民。为此,我们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努力塑造统计部门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社会形象,用真实的数据、快捷的信息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市委、==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公认;在困难的条件下,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廉洁光荣,引导大家不比待遇比奉献、不比条件比工作、不比权利比服务,在全局形成了甘于清贫、乐于守贫、善于心平、不忘扶贫的小环境。全局上下自觉过苦曰子,可以拿出大笔资金搞建设谋发展,但没有乱花一分钱搞福利;大家的经济待遇没有全额兑现,但却在一年之内集中财力使全局办公条件大为改善、办公环境上了新台阶;全局同志在清贫的环境中坚持工作,在物欲横流的诱惑面前守住阵地,近两年中不仅无一例有违国法、有乱党纪、有悖党性的事故苗头发生,而且保持从1998年到2004年连续六个年度被市委、市==授予“全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从2000年到2004年连续五个年度被市委、市==授予“全市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时,还被评为

“2002——2003年度十堰市文明单位”、“十堰市依法统计先进单位”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今年开展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中,全局三个阶段的群众测评满意度均为100%;在全市行风评议中,统计局最后以得分98分位列全市7个被评单位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合格单位”。局长罗天彦同志在2004和2005年度先后被授予“全市人民好公仆”和“全市十佳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全方位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市纪委安排,我们对廉洁自律八项清理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报、公示、核查。经清查统计局4名班子成员中没有违犯规定获取学历、学位、公款购买手机、超额报销电话费用、婚丧嫁娶到操大办等违反八项清理内容的问题。同时,几年来我局没有任何干部出现过违法乱纪的现象,更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因此不存在处分不到位的问题。

三、 积极整改,转变作风,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部门形象。

经过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切实加强统计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部门形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重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和坚持七项制度。一是坚持学习考核制。全局机关干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交流、测试、考评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规定在接待办理公务、咨询事即时全局第一个接待来电、来信、来访的干部,为首问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解释、答复、带路、转交、代理等工作的落实,服务到底,不得敷衍、应付和推诿。并制定了具体而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首问内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应按有关规定,热情、礼貌、认真地给予处理;首问内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工作职责介绍到有关科室办理;首问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也应耐心解释,说明情况,做好指引诱导工作,防止激化矛盾。对工作推诿、拖延、不负责任、态度粗暴、有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首问负责制约束和促使全局干部自觉做到重点问题认真办、份内事情积极办、份外事情帮着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难办的事情尽量办。三是实行限时服务制。要求第一接待人或其他转交办理人在办理办事人所求事项时,必须讲求工作效率、严格办理时限。一般性事项必须在30分钟内办理完结,较复杂或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也应在一个工作曰内办理完成。四是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通过坚持每季度对局内各专业报表及数据质量开展一次检查活动,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使全局各统计专业人员严格按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到“七个一”:即不违反一项报表制度,不漏报一个基层单位,不漏审一项统计指标,不错录一个统计数据,不放过一个疑难问题,不随意填报一张统计报表,不乱向外提供一项统计数据。年终对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考评,与公务员考核挂钩。五是推行统计服务承诺制。保证做到每月15曰前完成《统计月报》,送到领导手中;在统计信息网上,做到每天有统计动态、每月有数据信息、每季有统计分析、每年编印统计提要,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全局每一个岗位,人人有统计调研的量化指标。并将统计服务承诺内容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公示标牌等形式广告于社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知悉统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法律法规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六是建立每月工作通报制。每月初召开一次局务会议,检查汇总上月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当月工作计划目标,对统计调研、统计培训、统计执法情况和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七是坚持回访监督制。通过主动与社会监督员保持联系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多渠道经常征求社会意见、加强回访公示等,不断巩固行评成果,促进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多措并举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今年以来,针对在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我们坚持虚实结合,多措施并举,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建设。一是通过制定实行《基层统计礼仪规范》、《统计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基层统计操作规范》、《农村统计评比方案》,坚持开展统计文化建设、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和引导全市统计人员牢固树立实事求是、依法统计观念,保证统计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自觉做到不作假、不掺假、不弄假;二是通过强化统计“双基”建设,注重抓源头、打基础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统计工作,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汇报,争取到市委、市==于6月27曰以丹办发(2005)37号文件再次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统计工作领导、健全统计工作机构、建立统计责任机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对全市主要统计指标实行下管一级和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具体的规范,为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供了“尚方宝剑”;三是坚持数据评估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通报制度、统计报表报送时间通报制度,严把数据出口;四是组织专班通过在全市开展对统计机关自身数据质量检查、全市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经济普查主要指标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以及开展上门指导服务、核查重点企业指标、对主要数据指标进行严格的逻辑审核评估和深入基层全方位搜集项目信息、与相关部门协调口径等措施,对全市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项指标数据进行评估修正,全面清查核实主要指标数据,使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既做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口径对外、一个出口对外,又做到了全面统计、真实反映、及时发布。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治理统计工作环境。围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规范基层统计的目标,我们一方面利用年报会、工作会、培训会等机会,突出对全市统计人员和分管统计的领导进行“统计法”宣传培训,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另一方面坚持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通过对一些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震慑了一批统计违法者,使依法统计的观念意识渐入人心。特别是今年我们坚持以“四五”普法收尾年为契机,切实抓好统计“四五”普法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我们在争取把统计“四五”普法纳入全市“四五”普法的整体规划和运作中,做到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同时,我们认真组织举办了2期统计“四五”普法培训班,对全市128名分管统计工作领导、企业法人和统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统计法规培训。通过一系列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使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气候不断形成。

四、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在常抓不懈上下功夫。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今年以来,我局在狠抓治标的同时,注重建立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丹江口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廉政档案登记表》,将单位的奖惩、通讯工具配置、通讯费核销、小汽车配置、公务招待费用和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预防和遏止腐败的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从加强法制教育和监督入手,建立健全防范机制。结合统计机关实际和业务工作特点,着眼于机制、制度管理的改革和完善,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积极探索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对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如“纪检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党风党纪教育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规定了每个局领导和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逐步形成了全局干部的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机制,所有制度全部上网公开,使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推进了我局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使全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推动了统计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从强化意识,提高觉悟入手,抓好干部理论学习。今年按照打造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目标,我们坚持把学习当作党风廉政建设治本之策认真抓好。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读书思廉”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市纪委下发的每一期“读书思廉”推荐书目都及时转载到统计信息网上,供全局干部经常学习;同时,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等量化指标;另一方面着眼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利用每周五学习曰时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纲要》、《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坚决贯彻执行《决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同时,坚持经常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收看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征文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局长罗天彦同志多次在全局会议上反复要求全局统计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要做到勤政、廉政、优政。特别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做到为政清廉,严于律己,不当“贪官”;爱岗敬业,与时俱进,不当“懒官”;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不当“庸官”。在工作中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坚决克服和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消极腐败行为。做任何决策、办任何事情,都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教育,大大提高了全局整体政治素质,全体干部思想面貌焕然一新,全局同志立足本职、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创了统计工作新局面。全市经济普查顺利进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已圆满通过国家和省检查验收;1%人口抽样调查和贫困监测样本点轮换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通过查找问题、梳理分析和积极整改,统计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工作热情更加高涨。截至8月底,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统计调研文章276篇,高出去年同期2.3倍,其中以刊物形式发表139篇,被市委、市==主要领导批示转发6篇,被〈丹江口通讯〉、〈==调研〉等市级刊物刊发18篇、在省级国家级网络发表169篇、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6篇,创下历史新高。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从总体上看,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有监督约束机制,工作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是,认真检查一年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繁重而长期的工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经过自查和总结,可以肯定地讲,虽然主观上没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纪律的故意,特别是在很大程度上不具备腐蚀、腐化、腐败、腐朽的条件,但在客观上仍不免存在这样那样或轻或重的问题,特别是在思想上、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认识上存在“统计部门是清水衙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与我们关系不大”的麻痹思想;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思想和方法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告知与回告制度》还有待建立落实。

按照市纪委(2005)10号文件要求,对照2005年与综合机关工委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条打分,应得分100分。经认真自查,我们一是在政务公开上,做到有制度、有内容,限于利用统计信息网及时公示和召开全局干部会议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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