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体育竞赛制度
体育竞赛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加强体育特色校的建设
在领导正确领导下,开展阳光体育、提高校师生的体育运动能力、增强全民体育运动素质的办学理念。学校领导班子重视学校体育工作,重新调整了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体育工作纳入到学校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到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之中,纳入到日常学校的议事日程之中。
二、加强管理,培训队伍,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综合素质
我校现有体育教师1人,为提高我校体育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学校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体育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学习新大纲及《走进新课程》等有关新课程改革方面的资料;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向全体教师开放,并为教师订购了体育方面的相关杂志。然鼓励和支持教师们外出学习。
三、突出特色,抓住重点,切实提高体育运动水平
近几年学校体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不断提高。
为了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拼搏精神,增强学生竞争意识,发现和培养高文化修养、高综合素质、高运动水平的体育运动人才,注重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使得学校的体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深入推进学校的体育工作,增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发展,提高全员体育运动素质和体育竞技水平。
篇二:群众体育活动比赛制度
群众体育活动比赛制度
篇三:体育训练、竞赛制度
体育训练、竞赛制度
一、每学期初,由体育教研组长负责制定学期训练、竞赛工作计划,经学校批准后,以体育组和校领导班子名义行文发行。
二、根据市级、区级体育竞赛项目增设训练小组。体育组、各训练小组每学期要制订好切实可行的训练计划,并能根据计划按总目标、分目标坚持训练。
三、体育教研组责做好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期间,做好竞赛的组织裁判及资料收集工作;赛后,做好竞赛的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四、参加校外各类比赛须经分管体育组领导批准,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体育教师及运动员在训练的比赛的补助、服装和待遇,按照“辽教发[2011]49号”文件执行。
五、每学期应由班主任、体育教师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班级、年级之间的体育竞赛活动;全校每学年举办一至两次校级体育竞赛活动。
六、积极组织、参与市区级体育竞赛,力争各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好成绩,学校应对优秀教练员将根据体育管理规定进行奖励。
七、学校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购买校方责任险,参加体育活动、训练、竞赛的学生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本溪市教育局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