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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会计分录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11 20:14:20 | 移动端:交通运输业会计分录

篇一: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

交通运输企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会计处理

一、试点企业是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则其在“营改

增”中的会计处理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从试点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发票。

A运输公司接受B商贸公司委托,将一批货物从甲地运

至乙地,运费为300万元;A公司又将部分货物委托C运输公司运送,约定运费为120万元,通过银行结算。

假设A运输公司与C运输公司都是“营改增”试点地区

的一般纳税人。相互间的票据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C运输公司开具120万元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为

118918.92元{注:120万元÷(1+11%)×11%}。如C公司本月无其他增值税的进项与销项,则本月应交增值税

118918.92元,并以此为基数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A运输公司取得C运输公司的120万元货物运输业增值

税专用发票后,再开具300万元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给B商贸公司。如A运输公司本月无其他增值税的进项与销项,则A运输公司本月应交增值税178378.38元(297297.30-118918.92),并以此为基数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注:300万元÷(1+11%)×11%=2972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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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

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据此, B商贸公司取得A运输公司的300万元货物运输

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297297.30元进行认证抵扣。

(二)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发票。

A运输公司是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C运输公

司是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

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

人的征收率为3%。该文件还规定,“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C运输公司如本月无其他运输收入,则本月应交增值税

额为34951.46元(1200000÷1.03×3%),并以此为基数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运输公司。

A运输公司根据取得的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

税专用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计算本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4000元(1200000×7%)。

如B商贸公司本月无其他增值税的进项与销项,则本月

应交增值税217297.30元(297297.30-84000.00),并以此为基数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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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取得A运输公司的300万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297297.30元进行认证抵扣。

(三)从非试点纳税人取得发票。

A运输公司是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C运输公

司是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

此时,C运输公司只能开具120万元的地税《公路、内

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给A运输公司。

如C运输公司本月无其他收入,则缴纳营业税36000元

(1200000×3%),并以此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A运输公司收到C运输公司的发票后,因A运输公司符

合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条件,根据财会?2012?13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项,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为此,可作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81081.08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118918.92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A运输公司向B商贸公司开具300万元的货物运输业增

值税专用发票。假设A运输公司本月无其他收入和进项,则应缴增值税178378.38元(297297.30-118918.92),并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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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B商贸公司取得A运输公司的300万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297297.30元进行认证抵扣。

二、试点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从非试点地区纳税人取得发票的会计处理

假设A运输公司是试点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C运输公司是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

财税?2012?71号废止了财税?2011?111号文附件二的规定,即“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因此,目前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既有可能是原来的代开票纳税人,也有可能是自开票纳税人。

(一)A运输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不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条件的,需根据全部营业额3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无其他收入,则A运输公司应缴增值税87378.64元(3000000÷1.03×3%),并以此为基数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同时A运输公司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A运输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条件的,根据财会?2012?13号文件规定,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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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主营业务收入 2912621.36(3000000÷1.03×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378.64(2912621.36×3%)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65048.54(1200000÷1.03×3%)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4951.46(1165048.54×3%)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如A运输公司本月无其他业务收入,则本月应缴纳增值税54527.18元(87378.64-34951.46),并以此为基数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同时A运输公司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B商贸公司取得A运输公司由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3000000.00元计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10000.00元(3000000×7%)。

三、部分营改增交通运输企业刚接触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建议企业严格按照2012年8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2012〕42号公告要求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对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该公告要求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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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营改增—交通运输业专题

营改增—交通运输业专题

下列不属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区别的是(是否属于流转税 )。

不属于营改增中交通运输业税目内容的是(航空地面服务)。

营业税与增值税相比,最大的缺陷是(重复计征)。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装卸搬运服务适用的税率是( 6%)。

下列关于营改增前后交通运输业计税说法错误的是(改革后按照销售环节发生的销项税额确定应交税额 )。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收款并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利润表中净利润的计算公式正确的是(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

营改增后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减少,减少金额主要取决于(抵扣的进项税额 )。

营改增后不再计提营业税,该变化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是(利润总额增加 )。

甲运输公司委托乙运输公司运送货物,运费为300万元,收到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处理正确的是(借:主营业务成本 270.2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73万元贷:银行存款 300万元 )。

销售方收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后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其中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凭证的是(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 )。

某运输公司购买油料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转账付款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销售普通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农产品买价和(13%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A运输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货物运输收入200万元,该笔业务处理中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 194.17万元)。

某营改增企业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3000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800元,按规定可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3800元 )。

运输服务业中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的可自行选择是否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错误 ) 交通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标准是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 正确)

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在营改增后适用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错误 )

试点纳税人及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试点地区开具的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按照11%的扣除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正确) 营改增拓展了试点行业和企业市场空间,促进了企业的分工细化和技术进步,提升商品和服务的出口竞争力。(正确)

营改增之后税率提高,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增加。(错误)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正确)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正确)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应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会计核算。(正确)

如果企业收取的服务款为价税合计数(如开具普通发票),则按合计数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错误 )

营改增的意义在于统一税制,对于企业税负不会产生影响。(错误)

买卖双方就合同终止事项达成协议,销售方即可扣减当期销项税额。(错误)

免费提供合并业务法律咨询,按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计算销项税额。(正确)

购进的生产用货车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需将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实际成本转出。(正确)

篇三:交通运输业会计(说明)

交通运输业会计

一、与其他行业不同的会计科目

第120号科目 制服垫款:本科目核算企业为职工制作制服垫付的工料款和职工制服欠款。

第125号科目 燃料: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机车用燃料及生产、生活用燃料(包括各种用途的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以及可以作为燃料使用的废料)的实际成本。库存燃料的日常收发、结存按计划成本核算,月末,将燃料成本差异在收、发、结存燃料之间进行分配,以反映燃料的实际成本。

第136号科目 商品:本科目核算企业所属附业单位的库存商品(包括旅行服务、商店、商亭、供应车库存和柜台的商品)的实际成本。

第153号科目 拨付所属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拨付所属单位的投资。

第185号科目 特准储备物资:本科目核算企业经上级特准储备的物资的实际成本。

第236号科目 上下级往来:本科目核算铁道部所属运输企业上下级之间相互往来的款项。主要包括:按财务计划定期预拨的运营款;为所属单位垫付的燃料、线上料及其他垫款的转账;清算完成运输工作款;清算营业外支出款;向上级单位上交税金、利润及其他按规定应通过上下级往来科目上交或清算的其他款项等。

第238号科目 运输收入往来:本科目核算铁道部及其所属运输企业的运输支出业务与运输收入进款业务之间关于运输收入进款的缴拨和按照规定进行抵拨款项的往来清算。

第271号科目 特准储备资金:本科目核算上级拨给企业用于储备指定用途的材料物资的资金,反映该项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302号科目 上级拨入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上级拨入的投资,年末,按已确定作为增加本单位资本的投资转入“实收资本”科目。

第303号科目 铁路建设基金:本科目核算铁道部利用铁路建设基金提供的基建投资。 第315号科目 所属上交利润:本科目核算企业各级收到所属下级定期上交的利润。

第401号科目 运输收入:本科目核算企业的运输收入进款。单独设立核算运输收入进款部门的企业,按规定方法分配取得的运输清算收入也使用本科目。

第403号科目 完成工作清算:本科目核算企业内部运营单位上下级之间对完成运输工作进行的内部清算。 第404号科目 运输支出:本科目核算企业为进行客货运输生产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工资、材料、燃料、电力、固定资产折旧和其他费用。

第411号科目 运输税金及附加:本科目核算企业应由运输收入负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第412号科目 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本科目核算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物资供应,产品调拨,代办业务,提供劳务以及其他与铁路运输相关联的附属业务等的收入。对外销售产品、材料物资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销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第413号科目 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本科目核算企业各单位为内部其他单位已完成的产品调拨及物资供应,提供劳务和其他与铁路运输相关联的附属业务等的内部供应成本。对外销售材料物资、产品及提供劳务发生的销售(服务)成本也在本科目核算。

第414号科目 工附业支出:本科目核算企业所属内部独立核算的为运输服务的工附业生产及服务性经营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

企业所属的工业单位,如车轮厂、采石场、砂场、砖瓦厂、印刷厂、修配厂、轨枕厂、配件厂等的产品生产(运营单位生产的段制品也包括在内)实际成本。

企业为运输服务的各种作业,如装卸作业,货车篷布修理、钢轨整修、集装箱修理、汽车运输等(车辆段的货车修理也包括在内);以及为旅行服务(含加工商品)、商品供应和铁路内部生活采购供应、招待所及房产段的住宅维修等各种服务性业务的实际成本。

第415号科目 代办业务支出: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合同承办外委的各项工程、非路产专用线、维修工程,生产或服务业务,以及本企业承包基建部门发包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交通运输业会计的特点

交通运输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纽带作用。交通运输业的基本职能是从事

旅客的运送与货物的运输及其装卸,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

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表现为一种效用而不是一种实物产品;

二是作为劳动对象的被运输或被装卸物无需承运的企业垫付资金;

三是生产和消费发生的同时性,没有脱离生产过程而存在的实物产品,并不像其他生产行业那样只有

生产者完成了产品的生产过程后,消费者才能开始对这一产品的消费;

四是对于同一货物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的运输往往需要通过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各种类型的运输或装卸

企业来联合完成,从而形成复杂的结算关系;

五是生产经营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

由于以上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交通运输业在资金的分布及其构成、资金的周转过程、成本费用的组成

及其收入、成本的计算程序、结算的程序与内外结算关系等方面,存在着鲜明的特点。

三、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规程的主要内容

确认收入——运输款项的结算——营运费用的确认——成本计算

四、交通运输业会计公式例举

1.运输业总产值 报告期某种运输业务按基期价格计算的总产值=报告期某种运输业务现行总产值-

报告期某种运输业务工作量×(报告期平均单位-基期平均单价) 或=报告期某种运输业务工作量

×基期平均单价

2.运输业净产值 用生产法计算运输业净产值,其计算公式为: 运输业净产值=现价运输业总产值-

现价运输业总产值中的物质消耗价值用分配法计算运输业净产值,其计算公式为: 运输业净产值=工

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税金+利息支出+其他

3.运输业增加值 运输业增加值=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税金+营运利润+利息支出+其他+

固定资金折旧=运输业净产值+固定资产折旧

4.旅客运输量 旅客运输量=∑(实际运送每一旅客×该旅客起程与到达港站间距离)

5.货物运输量 货物运输量=∑(每批货物的重量×该批货物的里程)

6.旅额周转量 旅额周转量=∑(不同运送距离的旅客人数×相应的运距)

7.货物周转量 货物周转量=∑(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相应的运距)

8 货物(旅客)平均运距 货物平均运距(公里)=货物周转量(吨公里)/货运量(吨)旅客平均运

距(公里)=旅客周转量(人公里)/客运量

9.港口吞吐量港口吞吐量=货物吞吐量+旅客进出港人数

10.货物装卸量 货物装卸量=装上车(船、机)的货物量+卸下车(船、机)的货物量

11.货物装卸自然吨 装卸自然吨=(装卸量-港口消耗的物资)/2+港内消耗物资

12.货物操作系数 操作系数=操作量/装卸工时数

13.装卸工时效率 装卸工时效率=操作量/装卸工时数

14.运输密度 运输密度=某区段的货物周转量/某区段的路线长度

15.运货密度 运货密度=实际完成的货物周转量/路线长度

16.客运密度 客运密度=旅客周转量/线路总长度

17.完好率 完好率=完好车日/总车日×100%

18.工作率 工作率=工作车日/总车日×100%

19.停驶率 停驶率=停驶车日/总车日×100%

20.里程利用率 里程利用率=载货(客)行程/总行程×100%

21.车辆载重量利用率 车辆载重量利用率=(自载换算周转量/重载行程吨位公里)×100%

22.营运速度 营运速度(公里/小时)=总行程/出车时间

23.技术速度 技术速度=总行程/行驶程间

24.实载率 实载率=自载换算周转量/总行程载重量×100%

25.拖运率 拖运率=(挂车换算周转率/主挂车换算周转量)×100%

26.单车产量 汽车(挂车)单车产量=自载换算周转量/汽车(挂车)平均车数 单车产量=汽、挂换算

周转量合计/汽车平均车数

27.车吨(客)位产量 汽车(挂车)车吨(客)位产量=(汽车(挂车)自载的换算周转量/汽(挂)车总车吨(客)

位日数)×日历日数车吨(客)位产量=(汽车(挂车)换算周转量合计/汽车总车吨(客)位日数)

×日历日数=汽、挂车换算周转量合计/汽车平均总吨(客)位

28.总行程载重量 总行程载重量=∑总行程×核定吨(客)位

29.平均总吨(客)位 平均总吨(客)位=报告期总吨(客)位日/报告期日历日数

30.平均工作车班 平均工作车班=工作车班数/工作车日

31.平均车日行程 平均车日行程(公里)=总行程/工作车日

32.平均修理(保养)工时 平均修理(保养)工时=修理(保养)总工时/修竣车辆

33.平均修理(保养)费用 大修车平均修理费用(元/辆次)=大修理总费用/大修车修竣辆次

34.汽、挂车定期保养准确率 汽、挂车定期保养准确率=(按期送保车辆数/送保总辆数)×100

35.燃料平均实际消耗量 平均每百车公里燃料消耗量=燃料实际消耗量/(总行程/100) 或平均

每百吨(千人)公里燃料消耗量=燃料实际消耗量/(主、挂车换算周转量/100(或1000))

36.汽车燃料应消耗量 汽车燃料应消耗量=∑(汽车基本燃料消耗定额×行驶里程/100+周转量

附加燃料消耗定额

五、例题

[例]某运输(交通)企业1994年12月31日有关损益类科目余额如下:

运输收入:2800000 运输支出:1200000 装卸收入:400000 装卸支出:160000 堆存收入 :180000 堆存支出:600000 代理业务收入:70000 代理业务支出:20000 港务管理收入:160000 港务管

理支出:60000 其他业务收入:80000 其他业务支出:40000 营运税金及附加:300000 管理费用60000 财务费用:30000 投资收益:220000(包括从联营方分得的已税利润200000元) 营业外收

入:40000 营业外支出:70000

该企业实行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企业1-11月共实现利润总额

14000000元,其中包括从联营方分得的税后利润200000元,已预缴所得税4554000元。年终汇算清

缴时发现企业超过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工资300000元计入成本。

企业将12月末损益类各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运输收入 2800000

装卸收入 400000

堆存收入 180000

代理业务收入 70000

港务管理收入 16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0

投资收益 220000

营业外收入40000

贷:本年利润 3950000

借:本年利润2000000

贷:运输支出 1200000

装卸支出 160000

堆存支出 60000

代理业务支出 20000

港务管理支出 60000

其他业务支出 40000

营运税金及附加 300000

管理费用 60000

财务费用 30000

营业外支出70000

则企业12月份应纳税额为: 利润总额=3950000-2000000=195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950000-200000(税后利润)=1750000元

应纳税额=1750000×33%=577500元

则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577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77500

同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577500

贷:所得税 577500

企业实际预缴12月份应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77500

贷:银行存款 577500

年度汇算清缴时,对于超过计税工资的工资支出,按规定不得在税前列支,所以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则1994年全年利润总额为:年利润总额=14000000++1950000=159500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15950000-(200000+200000)

(税后利润)+300000(税前多列支出)=15850000

年应纳税额=15850000×33%=5230500元

实际已预缴税款=4554000+577500 =5131500元

应补缴税款=5230500-5131500=99000元

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9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99000

同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99000

贷:所得税 99000

按规定,年终汇算清缴时少缴的税款,应在下一年度内补缴。实际补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99000

贷:银行存款 99000

经济贸易系06会计学

小组成员:刘美华、甘荣华、王佳、王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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