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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历史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07 12:07:12 | 移动端:西周历史

篇一:西周历史文化专题

理论·政策·产业

挖掘文化资源 发展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系列讲座之一:西周历史文化专题

陕西日报 2014年7月29日

编者按周从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朝起至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申侯和犬戎所杀为止,共经历11代12王,大约历经276年。这一时期是我国古代早期文明发展的最高峰。陕西是周文化的发祥地,也是西周王朝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区域。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入发掘西周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在文物保护和利用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地方对文物遗址的保护意识较差等问题。本期周末讲座邀请到西北大学历史学院田旭东教授,讲解西周史专题,为促进我省文物保护和文物资源合理利用做再动员。

专家讲义摘编

夏商周三代文明发展的最高峰——西周(公元前1046年—前771年)

西周是我国古代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文明发

展的最高峰。早期国家是从最初的聚落发展到广大地域内的、统一的中央集权专制帝国建立的中间环节,早期国家经历了从文明起源到文化初步成型的

成长过程。中国早期国家不仅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基础,也孕育塑造了此后长期延续的传统中国文化的基本性格。

西周王朝通过“封藩建卫”,将其政治势力扩展到各地,形成了东起海滨,西到甘肃,北达辽宁,南至长江以南,领土广阔的中国早期国家。

在中国悠久的传统中,西周王朝作为政通人和的典范历来备受推崇。孔子曾多次赞颂周朝制度及其创立者文王、武王,特别是周公,可以说整个儒家传统即是以传承西周时期的核心文献为中心的。

一、西周王朝的建立和巩固

1、周族的兴起

周武王建立西周王朝之前的历史,一般称之为“先周”。先周历史上有四位人物最为重要,即先祖后稷、公刘、古公亶父、文王。

周族是居于今陕甘黄土高原、渭水流域一带的古老部族,相传那里有一条姬水而得姓为姬。周的始祖名弃,为有邰氏女姜嫄所生。《诗经·大雅·生民》记述了弃降生的神话传说。弃从小擅长农稼,在帝尧时担任农师,主管国家的农业,帝舜时被封于邰(今陕西杨凌农业科技实验区),号为“后稷”。

弃的四世孙公刘率部族迁居于豳,即今天的陕西旬邑、长武、彬县一带。社会经济有了较快的发

展,《诗经·大雅·公刘》描写了这一时期的历史。经考古调查和发掘,在泾水中、上游,陕西长武、旬邑、彬县一带正好发现了彬县下孟村、长武碾子坡等先周文化遗存。

公刘之后九世为古公亶父,为了躲避戎狄族的侵扰,他率领族人“渡漆、沮,逾梁山,止于岐山下”,从豳迁居到岐山脚下的周原(今陕西岐山、扶风一带),这里土地肥沃、地势平坦,适于农耕,周人定居于此。《史记·周本纪》“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作五官有司”,这一时期周人的国家组织已经产生。古公亶父被后世尊为“太王”。周人在周原约百年的时间内,历经过三代,迅速崛起。终西周之世,这里都是西周王朝的政治中心。

古公亶父死后,其子季历即位,这时的周族臣服于商,和商王朝的关系时好时坏。季历之子昌即周文王在位时正值商朝末年。文王努力发展周人势力,与商王朝对抗,他修治内政,征服附近的方国,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局面,又将国都从岐下迁到丰(今西安长安区沣河西岸马王镇一带),号称“西伯”,进一步向东发展,积极准备灭商。 周族由后稷创业开始,到武王即位以前,先后经历了后稷、不窋、鞠、公刘、庆节、皇仆、差弗、毁渝、公非、高圉、亚圉、公叔祖类、古公亶父、

季历及文王15位先祖。

2、周朝的建立

文王在位五十余年,尚未来得及完成灭商大业去世,其子发即位,是为周武王。武王继承文王遗志,继续发展周人势力,将国都迁到沣河东岸,建立镐京(今长安区斗门镇)。乘商朝内政一片混乱,商纣王沉湎于酒色,政治腐败不堪,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之际,武王联合西方和西南方与商为敌的部

族,在甲子这一天和纣王会战于牧野(今河南新乡市淇县)。纣王战败自杀,商朝灭亡,周朝建立。 周朝建立初年,最著名的人物是周公。周公名旦,亦称叔旦,文王昌的第四子,武王发的同母弟,西周时期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被尊为“元圣”。武王死后,其子成王年幼,由他摄政当国。他平定“三监”叛乱,大行封建,营建东都,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为巩固和发展周王朝的统治起了关键作用,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

响。周公言论见于《尚书》诸篇,被尊为儒学奠基人,文王奠基、武王定鼎、周公主政,故“文武周公”是孔子最为推崇的人物。

西周王朝的鼎盛时期在西周前期,即武、成、康、昭时期。从中期的穆王时期,“王道衰微”,开始走下坡路,至公元前841年厉王时,爆发“国人暴动”,之后虽有“宣王中兴”,但仍未能挽回

西周王朝走向末路的困境。公元前771年,因王位继承问题,犬戎攻打镐京,周幽王被杀于骊山,平王被迫东迁雒邑,西周灭亡。西周王朝历时276年,共十一代十二王。

二、早期国家制度的完善

1、分封制

分封制是周王朝行使对全国统治的一种方式,是西周重要的政治制度,也是西周历史的显著特点。

周人灭商以后,为了统治被其征服的广大地

区,大规模地分封诸侯,即派遣王室子弟或其他贵族到全国各地去建立诸侯国,代表周王室统治地

方,以拱卫王室,即“封藩建卫”或“封建”。受封的大小诸侯国,关系有亲有疏,地位有高有低,疆域有大有小,军队有多有少,表现了等级附属关系。周王先后分封的诸侯国很多,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等。通过分封制的推行和其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周王室从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紧紧控制了诸侯国,“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西周王朝通过“封藩建卫”,将其政治势力扩展到各地,形成了东起海滨,西到甘肃,北达辽宁,南至长江以南,领土广阔的中国早期国家,并得以绵延将近三百年。

2、宗法制

篇二:西周历史概述

西周历史概述

1.周族的兴起

从很早的古代起,周族就居住在我国西北部的泾、渭水一带,即陕西中部和甘肃东部的黄土高原地区。那里的土地肥沃、物产丰饶,是周族兴起的一个重要因素。

周族的子孙在祭祀祖先的诗歌里,追颂他们的共同始祖姜嫄的时候,说她“出野”,践“巨人迹”感而生弃,“号曰后稷,别姓姬氏”(均见《史记·周本纪》),可见,后稷时期的周族是处于“知母不知父”的社会阶段。《诗经·周颂·恩文篇》和《大雅·生民篇》都是祭祀后稷的乐歌,歌中特别着重对后稷稼穑的颂美。如云:诞降嘉种,维秬维■,维穈维芑,恒之秬■,是获是亩,恒之穈芑,是任是负,以归肇祀。(《生民篇》)这里的秬、■、穈、芑,旧注都说是属于粟类,可知后稷教民稼穑的谷类,主要的是稷即小米,这就反映了当时社会是以原始农业为基础的母系氏族制度时期。

《史记·周本纪》说:“后稷卒,子不■立。”据《周本记》载,后稷相当于“陶唐、虞、夏之际”,不茁相当于“夏后氏政衰”即夏代末年。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一云:“《国语》所称夏衰,盖谓孔甲以后。”可见,不■绝非后稷之子,后稷之后,不■之前可能失传了一段很长时间的传闻。《史记·周本纪》说:“不■以失其官而犇戎狄之间。”就是说,此时的周族还是和西北其他氏族部落混居在一起,仍然是一个氏族部落的社会组织形态。

周族到了公刘时期,由于继续遭到戎狄的侵扰,便迁居于豳地(今陕西栒邑或邠县)。《诗经·大雅·公刘篇》说,当时周的整个氏族部落成员到了豳地以后,“乃场乃疆,乃积乃仓”,“执豕于牢,酌之用匏,饮之食之,君之宗之”,即在那里建立庐舍、豕牢,开拓土地,划分疆场,分配土地,继续过着农村公社的生活。诗中还说:“度其原 ,彻田为粮”。《毛诗》《正义》引王肃说:“彻,治也。”

《郑笺》说:“度其隔与原田之多少,彻之使出税以为国用。”其实所谓“彻田为粮”当是说的度量低地和高地之后,整理土地,划分疆界,强迫公社成员耕种公社的“公有地”,彻取其“份地”收获物作为储粮以为战争、祭祀和欠收时之用。

公刘迁豳以后,九世而至太王古公亶父。周族在豳地住了“三百有余岁”(《史记·匈奴列传》)后,由于被称为戎狄的西北各游牧部落向渭水流域移动,周人受到他们的压迫,太王率领周人爬过梁山、渡过漆水,最后迁徙到了岐山之下的周原(今陕西扶凤京当公社),定居下来。根据《诗经·周颂·天作篇》、《大雅·绵篇》和《皇矣篇》诸诗来盲,此时的周族已很强盛,开始“乃立应门”,“乃召司空,乃召司徒”和“筑室于兹”,当时似乎有了城垣,并把各部落的人民分别组织在许多“邑”中,即所谓“邑别居之”(《史记,周本纪》)。有的同志据此提出,此时的周族社会己具国家雏形的看法,似乎需要研究。因为迄今为止的地下资料说明,此时的姬、姜两族的生产工具都是石器、木器,尚无青铜工具发现。在这样的生产力水平下,只能象《皇矣篇》所说:作之屏之,其菑其翳;修之平之,其灌其栵;启之辟之,其在其据;攘之剔之,其柽其柘。这里的菑、翳、栵、柽、据、柘,都是草木的名称,作、屏、修、平、启、辟、攘、剔,都是砍伐草木的方法。岐周之地本是山林险阻之地,以当时的生产工具,来砍伐这么茂盛的草木,当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在这种情形下,怎会出现奴隶社会抑或封建社会呢?根据《绵篇》中的“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以及“乃慰乃止,乃左乃右:乃疆乃理,乃宣乃亩。自西祖东,周爱执事”的诗句看来,当时土地必是氏族公有,各个公社农民所耕种的“份地”,可能还在定期轮换,此时的周族社会大概还处于原始社会的末期阶段。

周族和商王朝很早就发生了关系。武丁时期的甲骨卜辞中有“令周侯”(《甲》436)的记载,在所谓夭族徽中还发现了四个带“亚”字的。可见,周族至晚在武丁时期已经接受过商王朝授予的官爵。

太王有子三人,“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太伯、虞仲(即仲雍)未即位,出走,少子季历即位。季历时期,约当殷代的武乙时期,逐渐强大,开始屡伐大戎。《汉书·西羌传》注引《竹书纪年》云: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十二翟(狄)王。大(太)丁(即文丁,甲骨文中又作“文武帝”,纣王之祖父)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师大败。(太丁)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克之。

(太丁)七年,周人伐始乎之戎,克之。

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

通过这些征伐,基本上击退了来自西北的游牧部落的威胁,周族势力逐渐向东发展,欲拊商国之背,这时才是周人发迹之始。周族的强大,引起了商王朝的不安,因而开始了讨伐周族的活动。

甲骨文中云:王■■,十月。(《粹》1177)

丁丑卜,□■■,■,十二月。(《鄴三下》40·5)

“■”,当是西师的合文,也就是西土之师。周公所作的浩命中往往自称“西土”,甲骨文中又有“■伐西土”(《燕》80)的记载,可见,“西师”当指周师,“■西师”也就是征伐周师无疑。与此同时,商王国又对周族的与国进行了征伐。如云:丁酉卜,之十月,王■■,[受]又,(《粹》1191)辛未卜,王■■(《粹》1192)乙未卜贞,乙已□王■■,受又,十二月。(《粹》1193)“■”字,或释为“执”,或释为“挞”,伐也,皆通。“■”字,郭老说: “乃国族名”,丁山先生更具体地指出:■,殆即《尚书·牧誓篇》的“庸、蜀、羌、髳”的庸人,颇是。庸是周之与国,也是商之仇雠,武乙挞伐庸族即庸人的目的,既然是针对周族的强大,可见此时的商周关系已经对立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到了文丁时期,矛盾更加尖锐,所以《晋书·束皙传》、《史通·疑古篇》俱引《竹书纪年》云:“文丁杀季历”。

季历死后,子昌嗣立,是为文王。文王在太王和季历的基础上,把周族的势力更向东方发展,进一步联合附近的姬姜各氏族部落,以对抗商王国。据《诗经·大雅·绵篇》载,当时各部落之间,发生了纠纷,都要到文王那里请求仲裁。由于周族生产力有了发展,又能团结内部力量,不断强大起来,便四出进行掠夺性的战争。据《史记·周本纪》载,文王在六年之中,首先伐犬戎,伐密须(今甘肃灵台西南),虞、质、豳一带得到了巩固;不久又东向伐耆即黎(今山西壶关)、伐邗、最后伐崇。崇,在丰镐之间,是在周族东境的一大势力,依附于商王国,力量很强。周族大概就在这个统一西方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国家。《诗经·大雅,文王》所说的“周虽旧邦”的“旧邦”,应当不是指的遥远的周人远祖时代,而很可能是指早周文化形成以后的情景。

陕西岐山贺家村的四座墓里都有随葬铜器戈和甲泡的发现,说明周族在灭商以前已经有了青铜工具。早周的青铜武器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特殊队伍及军队”的存在,同时,如同恩格斯所说:“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而武器的生产又是以整个生产为基础。”文王时期,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当时已经有了提供榨取剩余劳动力的可能,俘虏被保存了下来,有的可能被强迫作为奴隶。《左传》昭公七年记载:楚申无宇有一看门的奴隶逃入楚灵王的章华宫内,申无宇到宫中追捕,有司不肯交出。申无宇在对楚灵王所讲的一番道理中,曾经提到:“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阅’。”杜注云:“荒,大也;阅,搜也。有亡人当大搜其众。”“有亡,荒阅”,当是保证追捕逃亡奴隶交还原主的公共规约。可见,文王时期已经有了奴隶使用。

早周文化墓葬中的一般小墓只随葬有陶鬲一、陶罐一、或骨刀一,说明这是平民墓地。斗鸡

台墓地的B3,墓室稍大,除陶器外,还随葬有铜鼎一、铜戈四等,显然比较富有。歧山贺家村M1 则更是不同,发现有铜鼎一、■一、斝一、卣一、罍一,■一等成套礼器,证明其为贵族身份。从上述材料中可知,至晚在文王时期,已经有了“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

甲骨文中作为赐予讲的“易”字、作■(《前》7·4·1)或■(《乙》5411)形。但在西周时代的《吊德■》铭中,作■形,《德■》铭中作■形,象水自皿中溢出之形,引伸为赐予之义。可见,殷周文字的相互关系“不但在武王胜殷以前殷周两国的铜器发展可以是平行的,即其文字的发展也是同源而平行的”,周人的文字可能与商殷文字同源而平行,我们还可以从周原出土的甲骨文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例如H11:26 中有“既吉”、H11:55中有“既死(霸)”等记载,都是周人所用的月相词语,而在安阳出土的甲骨文中没有这项词语,这大概就是周人与殷人文化的不同之处。

综括以上所述,文王时期的周族,在已经有了金属工具,社会经济有了进步,阶级关系有急剧变化和有了文字出现的情况下,便逐渐形成了奴隶制国家。所以《尚书·康浩》说:“天乃大命文王。”《君爽》说:“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无逸》说:“文王受命惟中身。”《诗经·大雅·文王有声》说:“文王受命。”《逸周书·祭公解》说:“皇天改大殷之命,惟文王受之,维武王大克之,咸茂厥功。”《大盂鼎》铭也说:“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不过,当时公社组织尚存,土地私有并没出现,主要生产者是公社农民而不是奴隶,这就构成了早期奴隶制的特点。所以战国时期的孟子为了恢复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时曾经说过:“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孟子·梁惠王下》)。赵岐注更云:“言往者文王为西伯时,始行王政,使岐民修井田:八家耕八百亩,其百亩者,以为公田及庐井,故曰九一也。”

②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224 页。

① 详见于省吾《殷契骈枝》。

② 详见唐兰《殷虚文字记》。

① 石志廉:《谈谈龙虎尊的几个问题》,《文物》1972 年第11 期。

① 容庚:《海外吉金图录》图55,1935 年影印本。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第52 页,① 公亶父,《史记·周本纪》称他为古公亶父,又简称为古公。这当是误解《诗经·大雅·绵》:“古公亶父”之语而定的名字,按此“古”字应当解作古昔; 亶父才是名字。因为他是封君,所以称公亶父,就象公刘、公非、公季一样。戴震的《九经古义》,已提及此点;崔述的《丰镐考信录》卷一,说得更为详细。

① 先周时期的族别关系,包括三大集团,其中的姬周集团,主要包括天族、■族和■族。在此集团中,又以天族中的黄帝即天鼋氏为主体。

② 例如《三代》2·8·3,《古鉴》9.45,《续殷》下60.4,《三代》11·11·3。① 《尚书·酒诰》云:“文王肇国在西土”。《大诰》也云:“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① 郭沫若释为“执”,见《殷契粹编》1192 片《考释》。

③ 《殷契粹篇》1193 片《考释》。

④ 丁山:《商周史料考证》第115 页。

2.武王灭商

文王死后,子武王发立,迁都丰镐(今陕西长安县),继修文王绪业,准备伐商。

武王即位后九年,“东观兵,至于盟津(今河南孟县)”,“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史记·周本记》),但见殷王国内部无隙可乘,遂还师。又二年,闻商纣王杀死王子比干,囚箕子,内部矛

盾毕露,于是武王载文王的木主,率戎车三百辆,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并且联合了庸、蜀、羌髳、微、 、彭、濮等方国部落东伐,不久,至于商郊牧野(今河南汲县北)。牧野之战,“殷商之旅,其会如林”(《诗经·大雅·大明》),但“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叛纣”。(《史记·周本纪》)于是,武王便推翻了商王国的统治。

武王伐商,是我国上古史中的一件大事,但是记载此事的文献资料很少。近年出土的《利簋》铭云:“珷征商。佳(唯)甲子朝,岁鼎(则)克。闻。夙又(有)商。辛未,王才(在)阑自易又(右)吏(史)利金。”这里叙及武王克商的日子为“佳甲子朝”,可以证明《尚书·牧誓》的“时甲子昧爽”和《逸周书·世俘解》的“甲子朝”的记载并非没有根据。铭中的“岁”指岁星,祭岁星也曰岁。

“岁则克”是右史利的建议。“闻”,指上闻于武王。阑自,地在管,在今郑州。阑管,古元部字,故得通。“右吏”,官名,当为武王的僚属。这段铭文是说,武王采纳了右史利的建议,在祭岁星的早晨就占领了商王朝。甲子后八日的辛未那天,武王在阑自地因右史利的建议而获胜利,赏他以金。《荀子·儒效篇》云:武王克商“厌旦于牧之野,鼓之而纣卒易向,遂乘殷人而诛纣。盖杀者非周人,因殷人也。故无首虏之获,无蹈难之赏。”武王克商,周人“无立功受赏者”,主要是根据右史利的建议而获胜,所以武王“易右吏利金”,以资表彰。由此可见,周之灭商,主要是由于“殷卒易向”,即纣师“倒兵以战”所致。

3.管、蔡以武庚叛

商都的陷落和商王国的覆灭,只是周人东向发展的初步成功。武王攻陷殷都之后,并没有把殷都及其王畿占为己有,却把纣子武庚、禄父封在那里,统治商殷遗民;另把商的王畿分为邶、鄘、卫三个封区,分别由武王弟管叔、蔡叔、霍叔去统治,以监视武庚,为之三监。这一措施是由于周人远居丰岐一带,不易统治和那里的“殷顽民”势力尚未根除的缘故。

武王克商后二年死,嗣子成王诵年幼,不能管理这个新建的国家,王叔周公是以开国功臣的资格“乃摄行政当国”(《周本纪》)。管、蔡二叔对此不满,散布流言,说周“公将不利孺子”(《尚书·金縢》),并且鼓动武庚、禄父联结徐、奄、熊、盈等东方诸部落背叛周室。据《逸周书·作雒解》说,周公和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协调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后,东征三年,才把这场大乱平定下来。这次用兵的经过,虽然不得而详,但从《诗经·豳风·破斧篇》的“既破我斧,又缺我斨”;“既破我斧,又缺我锜”;“既破我斧,又缺我■”看来,其为艰苦卓绝的事业,是可想象的。

在结束武庚叛乱以后,周代统治阶级就把巩固广大的东方地区的军事占领,作为自己首要的政治任务,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吏记·周本纪》说:“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今。”这里的“三百六十夫”,当是公社之长。《周礼·秋官·司约》职疏引《左传》汉儒旧注说:《左传》定公四年所载的分给鲁公的“殷民六族”就是“殷民禄父之余民三十族,六姓也。”可见,商族等被征服后,其公社组织并未拆散,继续延续了下来。为了减少被征服者的敌对情绪,周公便采取了尽量保留这种公社组织及其族人的宗族组织和他们的风俗、习惯等,仍由原来的公社首领来统率。《左传》所谓的“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就是让殷民各族都保持原来的宗族不变,仍由他们自己的首领统帅。不过,他们要服从周王国的法令。例如对于鲁、卫两国采取“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对于晋国采取了“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均见《左传》定公四年)的剥削方法,便是其证。“商政”当是指商朝以来公社所有制的旧政。“索”杜预注作“法”。《大戴礼祀·主

言篇》云:“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时知寻,十寻而索。”可见,“索”是有一定长短的绳索,即周族用以丈量公社土地的绳索。“疆以周索”,也就是用周族一定长短的绳索划分耕地的意思。“夏政”当指夏商以来在晋地公社所行的旧政。晋国地处山西西南部,北邻的戎是北方部族,殷周之际,大部分还处在游牧阶段。“戎索”可能就是保持戎族原有丈量土地的一种方法。

周公为了加强对殷人的控制,本着武王的遗志,营建洛邑,1956 年,宝鸡县贾村出土的《河尊》铭记载周成王五年四月的一大在京室对宗族小子的一次诰命,反映出武王灭商以后准备建都洛阳一带的设想和成王迁都成周的事实。成王所以营建成周,主要是因为原来的都城丰镐远在黄河以西,不适应灭商以后的新形势。为了进一步巩固中央政权,就必须将政治中心向东迁移。《何尊》铭所引武王的话说:“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民。”与《尚书·召诰》云:“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乂’”同,也就是说,要建都天下的中心,来统治广大被征服的民众。前云的武王死后,管蔡联合武庚叛乱,就更说明营建成周洛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洛邑建成之后,周公又迁殷商“顽民”于洛邑附近,令其定居,并且告诫他们说:“今尔惟时宅尔邑,继尔居,尔厥有于有年于兹洛”(《尚书·多士》),又说:“尔乃自时洛邑,尚永力畋(田)尔田,天惟畀矜尔”(《多方》)。

这就是要商顽民在洛邑附近安家落户,老实种田,永做周王国的驯服顺民。周初对于殷民,不用严刑杀戮,而主张多加教育,以期改造他们。例如,周公于封康叔于卫之时就曾反复告诫他说:“汝惟小子,乃服惟弘王,应保殷民,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尚书·康诰》)。但是,对于那些敢于反抗不听命者,不但“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多士》),而且还要象对奄君、淮夷、徐戎等那样加以讨伐。周公所以采取这种安抚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主要为了达到把广大的东方安定下来,尽量减少被征服的各族首领起来反抗的目的。封藩建卫与国野统治周族本是以今之洛阳以西至渭泾一带为根据地的“小邦周”(《尚书·大诰》),公元前十一世纪下半叶取代“大邦殷”(《尚书·召诰》)而为天下共主。为了巩固西周政权,周公东征,摧毁商殷及其同盟淮夷的残余势力后,又在全国要冲大封同姓、异姓和古帝王之后于新占领的东方,“以藩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4. 周初政策

《荀子·儒效篇》说:“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又说:“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大概共封了五六十个新国。

同姓的诸侯,都是文、武、周公的后裔,多是在周公摄政之时分封的,《左传》僖公二十四说: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郇,文之昭也;

邗、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周初的同姓诸侯当然不止这些,如同荀子所说的:“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儒效篇》)。周初诸侯除同姓外,也有异姓者。其中有些是周族的亲戚,还有些是归服周朝的一些小国首领。相传武王灭纣之后,即“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史记·周本纪》)。

在西周的封国中,最重要的有:

卫——武王弟康叔的封国,都朝歌(今河南汲县北)。卫的领域大体包括今之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在这一地区内,发现有不少西周的遗址和墓葬,其中尤以浚县淇水北岸辛村的墓地规模最大,在辛村西周墓中,出有铭“卫”、“■”字样的铜器,证明这是卫国的贵族墓地,也说明淇水一带正是卫国的统治中心。《尚书·康诰》载周公训诫康叔,不可忘记“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的作风,应当“绍闻衣(殷)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

篇三:夏商西周大事表

夏、商、西周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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