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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又要补录个人信息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29 23:07:58 | 移动端:人行又要补录个人信息

篇一:未及时补录客户信息导致的风险事件

未及时补录客户信息导致的风险事件

一、案例经过

网点接到重点关注类核查事件一笔,核查内容为:单位结算账户的交易发生额与注册资金不符,核实注册金额:0(万)是否正确,并请对不符情况进行及时的维护。针对查询的内容,网点通过调阅该客户的开户资料认真进行核实:该客户在本网点开户,客户的注册资金为9589万元,察看系统内该客户的信息,存在客户信息不完整的情况,包括注册资金、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失效期等内容缺失。按照核查要求,网点对客户的信息进行了补充,并将核查情况如实反馈。该笔业务认定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法的要求,网点向客户提供业务服务时,应遵循了解您的客户的原则,掌握客户真实的证明文件资料,并在系统内进行维护,以正确的判断客户的业务与其经营范围是否相符。该客户的信息严重滞后,与其目前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不吻合、实际控制人信息不全,将严重影响银行对客户进行有效的判断,并且违反人行反洗钱的制度规定。

三、案例启示

单位结算账户管理作为银行的风险点,为了有效的防范单位结算账户开立、审批存在的风险,通过业务集中处理的方式上收单位结算账户的开立业务,网点要根据业务集中处理的要求,在客户编号的建立、客户信息的录入等方面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因操作失误造成客户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一)首先明确网点的核实职责,要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查询,确定客户是否存在客户编号,是否存在多个客户编号,以及客户编号信息与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一致。

(二)网点要认真执行开户资料的审核职能,对于经核实存在客户编号的客户,使用现有客户编号开立账户,指导客户正确填写代码类型、代码号、客户编号(分别在开户申请书和信息采集表上),方便业务处理中心查找;无客户编号的,正确填写代码类型、代码号(顺序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其他证明文件),方便业务处理中心直接建立。

篇二: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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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结算账户系统业务流程说明

个人结算账户系统地址:HTTP://79.125.100.138/grjs

准备工作

1、确保各网点与其县联社在人行系统关系对应,以确保账户信息正常上报;

2、各县级联社管理员自行添加下属网点的操作员。

3、新开立的网点请及时把银行代码上报到省联社。

个人结算账户系统业务流程说明

1、系统自动从综合业务系统中提取新增、变更、撤销的个人结算账户信息,校验账户信息是否符合规范。

2、网点业务人员修改补录校验未通过的账户信息。

3、省联社统一产生报文(以县联社为单位,周一产生,每周一次),每周一系统自动按县联社为单位产生个人结算账户报文,单个报文大小不超过5M。

4、县联社业务员下载报文并上报,县联社业务人员登录系统后,查询到未下载的报文,下载报文并登陆人行个人结算账户报送系统批量上报。

5、县联社业务员加载人行反馈的报送失败报文并处理。如果有上报失败的数据,在人行系统下载反馈文件(即导出名为“失败清单******.txt”的文件),然后,在个人结算账户系统反馈报文管理模块中上传反馈文件。系统将失败信息自动显示在反馈报文管理中,网点操作员可根据错误信息提示对数据进行修改。如果反馈错误信息错误原因为“*******不可变更”,网点操作员可根据错误提示,登录人行系统查询出不可变更项的值,然后,在反馈报文管理模块,点击修改连接,把不可变更的数据项修改为人行系统中的数据即可。如果错误原因提示为“商业银行上报,开户行机构不为辖属机构”,首先要核实此网点开户银行代码是否正确,若是开户银行代码错误,请提供正确的开户银行代码,联系省联社管理员修改。若开户银行代码没有错,就要在人行系统查询是否存在此网点信息或者此网点对应的上级机构是否为本联社,若不是,请在人行系统修改此网点上级机构为本联社即可。

6、联社管理员监督辖内网点操作员及时完成对个人结算账户系统报文错误

信息补录修改工作。

7、对已完成修改补录的信息,系统将自动在下一次数据处理时,自动产生上报报文。

网点操作人员操作说明

1、待处理任务统计

查询本网点需要修改补录的账户信息笔数,点击对应链接,可查看具体错误的账户信息。操作方法:点击左侧菜单栏“个人结算账户”→“日常业务”→“待处理任务统计”菜单项,也可查询出下属机构待处理任务数目。如下图所示:

上图按下属机构待处理账户笔数从多到少排列。点击“总数”对应行的链接,默认查询出本县联社待处理账户信息,操作员可根据错误信息提示进行修改。若点击每行的机构号或机构名链接可查询出此机构下的错误信息。(注:待处理任务数

为0的网点不会在此处显示)点击上图的链接后的修改补录界面如下图:

网点操作员可根据错误提示信息“校验状态栏信息”进行修改补录。

备注:

? 当用户为县联社管理员时,统计的是本县联社下属网点待处理的账户信

息总数。

? 结算账户待处理数据统计按待处理任务数从多到少排列,没有待处理任

务的网点不会显示。

? 当显示的待处理任务数为“0”时,即没有需要处理的数据。

2、账户错误信息查询及修改

网点操作员查询修改校验成功的数据,操作方法:点击左侧菜单栏“个人结算账户”→“日常业务”→“账户信息管理”菜单项,即可查询出下本网点构待处理任务数目。如下图所示:

若本网点待处理任务数为0,则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修改错误账户信息时,点击对应账户的客户号、客户名称、账号等链接,进入账户信息修改页面,根据错误信息的提示,修改该账户的信息。如图所示:

修改结束后,提交修改结果,系统会自动进行校验,如该账户信息不符合标准要求,系统会自动拒绝提交信息并提示错误说明。如果修改成功,系统将显示修改成功界面如下图:

点击“返回”按钮,可返回到账户信息列表页面。

篇三:反洗钱知识

反洗钱知识

一、什么是洗钱?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帐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二、清洗什么钱将构成洗钱罪?

这主要是指清洗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构成洗钱罪。

三、 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活动?

1、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系列后果:

(1)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 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 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名誉受损

案例:2008年1月,重庆警方根据举报发现一小区空房内存有巨额现金900万元。调查发现房主为一下岗职工傅某,但傅某坚决否认自己曾经购买该房产,也不知道房内的现金是谁的。经过回忆,傅某才想起来,数月前曾经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妹妹。进一步调查发现,傅某的妹妹正是重庆某县交通局局长的妻子,为了隐瞒其丈夫受贿所

得,她借亲属的身份证件购买了多处房产进行洗钱。

2、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所有的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以您良好的声誉做掩护,通过您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既是对您的权利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案例:2006年7月,潘某找到杜某,说急需一批银行卡账户用于资金周转。于是杜某收集了大量身份证件,用这些身份证件在上海市某银行办理了大量个人银行卡账户,并将这些银行卡借给潘某使用。潘某得到银行卡后,按事先约定联系台湾诈骗犯“阿元”,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为“阿元”转移其通过网上银行诈骗的赃款110多万元,并按10%的比例提成。2007年10月22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宣判,认定潘某等4名被告人犯有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到2年不等。

3、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犯罪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4、为规避监管标准拆分交易只会弄巧成拙

即使金融机构将您的交易作为大额交易报告给有关部门,法律也确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您的财富信息不会为第三方所知悉,同时被报告大额交易并不代表有关部门怀疑您资金的合法性或交易的正当性,有关部门不会仅凭交易金额就断定洗钱活动的存在。如果您为避免大额交易报告而刻意拆分交易,既可能引发反洗钱资金监测人员的合理怀疑,又可能增加您的交易费用,降低您金融交易的效率。

5、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资产管理、财富增值和保值等服务。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其客户和自身负责。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提供资金支持、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

四、洗钱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刑法》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并为其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应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

之二十以下罚金。

五、目前金融机构主要采取哪些反洗钱措施?

主要采取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措施,包括事前预防、事后监测及调查等。目前的预防手段主要包括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及填写有关客户信息,与现行的金融业务要求基本吻合。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金融机构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规定了哪些法律要求?

1、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2、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3、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个把进行核对并登记。

4、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5、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6、任何单位与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

身份证明文件。

七、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应对自然人的哪些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登记?

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保存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客户身份资料,通过营业机构柜台、自助终端进行的各类业务交易记录档案(纸质档案),自业务关系结束之日起或者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2、各业务系统记录的电子交易信息应满足至少5年的联机查询要求。

九、金融机构在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或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时,应如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1、开立账户,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须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并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2、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外币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3、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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