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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淡薄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28 23:22:59 | 移动端:法律意识淡薄

篇一: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原因及加强教育建议论文

浅析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及加强教育的建议 摘 要:近年来,大学生安全事故频发,影响校园稳定的同时也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究其原因,除其他心理、安全意识弱、学校管理等因素之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也是造成高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如何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从而降低高校校园的安全事故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教育

一、简析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学校注重学生学习忽略法制教育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从道德上教育青少年,而轻视法律教育。如今的学校教育不论是大小城市或是任何阶段的教育都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教育。学校的选拔机制将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标准。甚至学校会认为大多数学生不可能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没有必要去学习法律知识,没有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既是避免学生触犯法律的需要,也是学生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需求。此外,学校的一些不遵纪守法的行为(如违法招生、乱收费、随意侵犯学生的权利、学生触犯法律私自处理等一些现象)起着反面教材的作用,不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

2、大学开始进行法治教育起点晚

目前,我国到大学才开始专门开课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大学以前的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教育课会涉及到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

篇二:法制观念淡薄整改措施

篇一: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

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

【摘要】 近几年,媒体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报道层出不穷,这从一定程度说明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淡泊。其根源在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社会风气与潮流引导着社会成员追求个人享受,抛弃社会责任,依附关系人情,漠视法律制度,使得大学教育也随社会导向而看重知识传授,轻视素质培养。社会价值的偏颇和学校教育的缺陷,直接导致了家庭教育在孩子人格和心理素质培养方面的忽视。综合起来,就构成了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深层根源。对大学生犯罪的预防和法制教育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及个人的共同努力,从而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栋梁之才。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制观念 原因和对策

一、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

当代大学生作为象牙塔内的天之骄子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任何时候都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包括他们的犯罪行为。2004年的“马加爵事件”让国人第一次认真审视大学生犯罪的问题。近些年,“70码”、“我爸是李刚”、以及“药家鑫案”都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无一不显示出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淡泊的严重性。充分了解和把握大学生犯罪的属性,对预防大学生犯罪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般大学生犯罪现状有以下几个因素:

1.大学生的心理矛盾与冲突逐步加剧导致犯罪。大学生虽然在生理上基本成熟、定型,但在心理上发展却很不稳定。马加爵因贫困的家庭背景和封闭的性格常招致同学的嘲笑,长期压抑的自卑心理最终爆发,使他丧失理智残忍地杀害了四名同学。在面对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人际交往与自我封闭的矛盾,独立意识和从众心理的矛盾,自卑等诸多矛盾和冲突时,大学生往往比社会上的同龄人更脆弱、更冲动,其情感与情绪的不稳定性便暴露出来,如果这些矛盾和冲突得不到有效引导,就可能演变成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基础。

2.社会价值观念扭曲和社会责任感缺失导致犯罪。

“70码”事件中,肇事大学生完全不在乎撞人,声称可以用钱解决问题。金钱至上的观念埋没了对生命的敬畏,人类的善良在金钱利益面前正在贬值。市场经济的利益导向影响了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在市场经济追求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人把物质占有量的多少作为衡量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这种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大学生,使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错位,从而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于精神方面的追求,削弱了传统道德对行为的控制力。“官本位”的社会风气导致部分“官二代”拥有特权思想,认为依仗父母的权势可以无所畏惧,为所欲为,即便触犯法律也能避免承担责任。

3.家庭教育的失误导致了孩子的畸形成长。大学生法制观念淡泊,犯罪现象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家庭不适当的教育方式所造成的。在应试教育制度的驱动下,家长们往往只重视分数教育,而忽视了对子女人格的培养。在教育方式上多采用物质奖励或简单的打骂。这种消极的教育方式容易让子女产生敏感、惧怕、偏执等不良性格,一旦心理失衡,就容易在冲动之下导致犯罪。“药家鑫案”正是家庭教育失误下的悲剧。药家鑫在众人眼中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弹得一手好钢琴。肇事后向伤者连捅八刀,是因为看见伤者记车牌。生命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原点。泰戈尔说过的“教育的目的应当是向人类传送生命的气息”,把生命教育视为原点可谓正本清源。教育之“育”正是应该从尊重生命开始,使人性向善,使人胸襟开阔,使人唤起自身美好的“善”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课堂,家庭教育对孩子将来全面发展起着不容替代的作用。

4.学校教育的缺陷影响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当今社会,各类学校依旧没有跳出应试教育的窠臼,教育的全部与“真谛”,仍然是过分倚重知识的传授,而对学生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教育却是缺失的,也包括对敬畏生命教育的

缺失等。学校的法制教育仅限于知识的传授,而没有形成与法律思想相适应的价值观,没有将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行动动机。

二、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教育的对策

预防犯罪,增强法制观念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大学生犯罪案件是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要想减少和预防犯罪,就必须从根源解决问题,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法制环境,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这样才能取得根本性效果。

1.大学生应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坚定的意志品质。有了积极明确的人生目标,就有了内在驱动力,可以使人积极向上,从而克服各种心理问题,避免因为心理空虚而产生犯罪的倾向。培养良好的自控能力,就能够正确面对学习、生活、就业所带来的种种压力,对于家庭贫困、就业困境所产生的心理困惑要勇于面对,不能消极逃避,同时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修养,始终以乐观、自信、坚强的态度对待生活。大学生还应学会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正确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加强意志力的锻炼,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

2.家庭教育要转变观念,注重子女人格塑造和心理素质的培养。父母要建立德智体美协调发展,成人与成才双管齐下的培养目标,把健全人格、健康心理的培养放在首位。要善于与子女沟通,了解子女的内心世界,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将子女当成实现自己愿望的工具,发挥助推力作用而不是牵引力作用。

3.学校教育要大力发展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在校大学生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还要拥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和牢固的法制观念,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肩负着二十一世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他们的法律素质、思想品德将直接关系着法制的建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至关重要。

4.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待优化,社会不良风气必须遏制。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要进一步落实,以此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条件,但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制度不完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和谐因素。只有社会全体成员都形成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共同抵御不良的社会风气,才能避免大学生受到污染,才能让校园处在一种和谐的法制环境下,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栋梁之才。

总之,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及频频犯罪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已经引起社会高度的警觉。在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人们的观念、信仰、价值观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大学校园不是真空地带,多元化的社会毕竟带来多元化的校园生活。一个事实摆在公众面前,学历与素质并不成正比,并不是学历越高素质就越高,犯法的可能性也就越小。本文结合我国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几起恶性违法案件,围绕大学生犯法的独特的地方和趋向,大学生犯法的动机和诱因,试图分析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愿与同仁商榷。篇二: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2014年8月25日)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我参加了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交心谈心等工作,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对照检查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深入查找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形成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四风”问题台账。为扎实开展好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结合查摆

出的问题,制定本整改措施。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12字总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整改落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的精神要求,把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核心任务,把立行立改作为狠刹“四风”的重要手段,把逐项整改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最基本要求,把建章立制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更加牢固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世界观。全面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转化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问题。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分类,从解决实际问题和建立制度着手,整改落实,力争抓一项成一项。

2、坚持从严从实,开门整改。坚持“严”字当头,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各个环节、各项任务不走过场。坚持开门整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度落实到位。

一、 整改任务和措施(一) 立行立改事项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学习观念。最重要的是强化理论观念。要通过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作为今后工作的指南。(2)进一步深入学习科学理论知识,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在不断学习的同时,提高自己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扎实学习。摒弃学习走过程、应付的态度,吸取理论知识的精髓,为完成党赋予的各项工作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听取基层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学习方法。把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的愿望作为工作目标,努力掌握决策分析的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自己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确保顺利完成上级交付分各项工作任务。

整改时限:2014年7月30日

2、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精神不够深入,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务实观念,坚持从我做起,从当前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转变对一些事情不敢抓、不敢管、不愿管的思想,杜绝“绕着问题走,避开矛盾走”的想法,要用敢于担当、积极负责的态度来解决和处理工作中的问题。(2)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摆样子,讲究方法、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对待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做好每一件事情,要把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2014年7月30日

3、缺乏工作主动性,工作存有惰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1)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固

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群众路线,每周至少一次带着问题下乡,到农户中倾听群众的想法、意见和建议,真正掌握了解并认真解决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2)认真研究自己分管的本职工作,严格规划每项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分阶段性实施,坚决杜绝走一步、说一步糊里糊涂干工作现象. 整改时限:2014年7月30日

(二)近中期整改事项

1、关心群众疾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1)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时刻用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平时克服自我满足的思想意识,向更高的目标迈进。(2)检查多下乡到村走访和帮助群众,对贫困户、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做到心中有数,采取帮扶措施使其摆脱贫困局面。(3)要多与农民群众沟通,多征求广大群众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多了解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想方设法尽最大能力去解决,增强服务意识,彻底改掉官僚作风和不良习气。 整改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

2、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一抓到底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

3、存在讲成绩,看亮点多,而查找问题差距不够篇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及改进措施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及改进措施 作者:王红

来源:《文学教育·中旬版》2013年第03期

[摘 要] 由于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法律教育体制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职校生自身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形成了目前我国职校生法律意识方面的缺陷。近年来,在职业学校中违法事件在数量上呈现出越来越多、在性质上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但是由于职校生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而未被重视。比如,在考试中,趁同学不在而偷换同学的试卷,改成自己的名字,一点也没有羞耻感;一学生连续两次偷老师的电脑,拿到市场去卖,还大摇大摆的照常上学没有丝毫畏惧感;同学之间三两句话不投机就大打出手,甚至还因此拉帮结派的打群架;夜不归宿,去网吧、酒吧;上海多名学校女学生集体援交事件等等。

[关键词] 职业教育;法律意识;教育

一、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面对如此多的校园违法事件,我们不能不加以重视,毕竟“亡羊补牢”还未为晚也。导致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的原因,也有学校和家庭、学生个人的原因。

1、个人因素

高校扩招引发高考热和普高热,让学生和家长觉得上职业中学就意味着人生的失败,意味着低人一等。使得不少学生产生悲观失望、自暴自弃的消极思想。另外,由于职校学生的年龄特点,不会去主动专注法律,也总认为违法犯罪离自己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大家的周围,与我们息息相关。

2、家庭因素

父母的法律素养和对法律的态度对学生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大多数家长认为孩子年龄还小,而且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活动,一般不会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加上自身对法律的关注也普遍较少。

3、学校因素

学校领导对法律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这全校师生的态度,也直接决定着学生对法律意识的认识和提高。在不少学校中,普遍存在学生的德育和日常行为教育是学生科和班主任的事的认识误区,在日常教学和后勤等工作中,忽视了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性,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现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力度和创新,德育方法单一,内容滞后,仍停留在

就事论事的层面上,出现一个问题就处理一个问题,没能深入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针对性不强,这直接影响到德育效果,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4、社会因素

市场经济冲击了部分学生的思想价值观,金钱成为不少学生衡量人生价值的主要尺度,学生拜金主义思想膨胀,炫富思想严重。商品经济的辐射,外来文化的冲击,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社会不良现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等等,都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很大影响,使学生滋生一些错误思想,个别学生甚至经受不了物质的诱惑,走上歧途。

二、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针对以上的分析,如何加强职校生的法律意识?我们可以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

1、家庭教育

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儿童比作一块大理石,他说,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学校;3儿童所在的集体;4儿童本人;5书籍;6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位教育学家心中占据相当的地位。为此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十分必要的。家庭中家长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他们是孩子的第一任乃至终身的老师。

2、学校教育

(1)让学生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

(2)如何帮助学生学法。

在学校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1)加强德育课程教育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其主要目的是传授法律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办事。教师应适应新形势,联系实际,努力探讨多种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开展法律讲座

每学期学校请法律专家到学校做一次报告,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社会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3)开展法律主题班会

每个月开展一次以法律为主题的班会。在班会课上可以利用举案说法、案例分析,写学习日记等多种方法督促学生学法、知法、用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的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年龄和身份的事。

3、社会教育

(1)加强社会舆论的影响

目前社会中存在一些虚荣和金钱至上的不良风气,导致未成年人受其影响而误入歧途。一些同学养成了爱慕虚荣、好攀比的坏习惯,一些学生甚至为了得到更多的零花钱,而出卖自己的身体。英国流行病学专家理查德·威尔金森和凯特·皮克特在《不平等的痛苦》一书中提到,炫富行为来自所谓的“社会评价威胁”,这是一种身份焦虑,把自己的尊严和自信完全建立在他人的评价之上。通过提高自身,提升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水平,希望能获得更多身份上的优越感。面对这些负面影响,所以我们的社会也应该树立正确的社会评价体系,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我们的媒体应该多提倡个人的正当努力,而不是投机取巧,建议社会上的人不应

篇三:浅析国人法律意识的现状

浅析国人法律意识的现状

摘要:2009年,农民工讨薪问题再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就南京农民工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之事,我们可以看到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处在淡薄的状态,人们对自身权利的追求也并不热烈。在现今的中国社会,普法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法律意识 法制观念 普法教育

即使全国人大在九届二次会议上已确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但国人轻视法律和对法律的亵渎仍为常态,随意闯红灯、家庭暴力、随地吐痰等种种现象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甚至是层次较高的官员贪污后被抓,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大言不惭地诉说自己只是法律意识淡薄。经常见到媒体报道,农民工采取跳楼、自残等极端的方式向老板索要拖欠的工资。2009年底,农民工讨薪问题又成为了社会的焦点。据某媒体的报道,2009年,南京市总工会共接到6000多起讨薪案,而能够解决的只有1000余起,只占全部案件的六分之一,农民工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政府方面表示农民讨薪最大的困难就是自身的法制意识淡漠。①

这不禁让我意识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在这里,就南京农民工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之社会焦点,浅析国人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 什么是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②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等专用名词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提高国民总和法制素质。

二、 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21世纪的基本治国方略,而公民的法律意识作为其中极其重要的内在驱动力量,则成为了促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关键所在。③

(一)全国范围内

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表现为:积极态度与消极心理相融合;法律意识层次较低;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相冲突。

1.积极态度与消极心理相融合

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是既积极又消极的。通过生活中的种种实践,人们往往能够正确认识法律的作用和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慢慢学会了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站在另一面来看,与积极态度所相反,我国公民又往往存在消极的心理。在我们身边就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检举、控告等权利,采取“忽略”,甚至是“敬而远之”的态度,宁愿“私了”(认为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最有利方式),也不愿拿起法律的武器;更有甚者,采取“忍耐”的态度,以求得日后的平安,“消除”后顾之忧。消极心理因素的存在,减慢了国人提高法律意识的步伐,阻碍了普法教育的进度与其进一步完善。

2.法律意识层次较低 在我们的生活中,对法律产生兴趣并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多的人往往文化素质较高、受过良好的教育,这些人的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获取信息的途径宽广;而文化素质较低的人则与他们恰恰相反。一个人对法律了解的多少,与他的文化素质的高低有非常密切地联系。从引言部分农民工讨薪的案例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文化素质低,所以法律意识淡薄。在我国公民中文化素质低下、文盲、半文盲人数占有一定比例,他们缺乏获取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一大部分公民的法律意识处于片面的、不完整的、不系统的法律心理层次,处于法律意识发展的初始状态,因而难以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难以意识到法律所产生作用的有效性等。

3.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相冲突

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和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我国,人们的传统法律意识极其浓厚,权利意识却非常淡薄,法的作用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人们往往会忽略法律的存在。至今在一些偏远地区,传统思想还支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例如:在社会关系出现矛盾后,人们往往采取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忽视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青年男女注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忽视婚姻登记。不仅在偏远地区,在大中型城市中也会出现忽略法律的现象,例如:家中被盗,在损失并不大的情况下,人们会出现“破财消灾”的想法,任由犯罪分子为非作歹。改革开放以来,国人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生活中也常常出现类似合法、平等、责任、义务、权利、遵纪守法、监督、检举等字眼。但是,当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意识与现代法律意识相遇后,矛盾便被激发出来。当今社会有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与社会,用传统思想评价社会,用传统理念理解社会,在解决纠纷和维护自身权益时并没有想到采用法律手段。这表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依旧处于淡薄的状态,仍不会适当地运用法律。 综上为当前国人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可以从中发现,现今阶段,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处于初级阶段,绝大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

(二)国内大型城市(以上海市为例)

为了解上海市民的法律意识程度,上海市政府成立专门课题组,围绕法律认知、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评价、法律关注、法律期待六个方面对本市十个区两千余市民开展调查,得出以下欠缺之处④:

上海市民目前的法律意识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总体上也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但与国外的发达城市相比、与国际大都市的理想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认知的广度和深度仍很不够;整体法律遵守的自觉性

还有待提高;法律运用的普遍意识和能力还急待提升;法律意识还有明显的结构性的不完善;不同市民群体的法律意识状况还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

上海作为走全国前列的国际化大都市,政府部门进行了较大力度的普法教育,但上海市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还是处于不尽如人意的状态。由此可以看出,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律意识上还有待提高。

三、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途径——普法教育

在我看来,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众多途径中,普法教育这一途径对政府部门而言是最为关键的,,也是最为有效的,对此我有4条建议:

1.实事求是

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实实在在地向国人宣传和教授法律知识。

2.普法教育要有所针对性

普法教育是面向群众的,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工作岗位、受过不同程度的教育等,针对他们不同的特性,对他们要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普法教育。

3.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多样化

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可以在各个地区开设法律咨询处提供法律帮助;也可以在各所学校中就设立法律基础知识课程,让青少年们成为法律知识宣传的有生力量。

4.提高专业水准

对向广大人们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专业人员要加强他们的专业水平,建立素质高的普法队伍,提高普法教育的总和水准。

四、总 结

现阶段,我国公民的整体法律意识不高。政府部门正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但是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完成的,中国地大人多,地区间的贫富差异较大,这可以说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也是一个艰巨而又漫长的任务,需要我们长期坚持、循序渐进、细致入微的工作。我相信,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政府部门的不懈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与配合,国人的法律意识会逐步提高,每一个国人都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己,不做违法之事,渐渐赶上发达国家的步伐。

参考文献:

①《南京: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孙西娇 刘海涛(中国网) ②《法律意识概念的学理解释及其评价》孙春伟:《学术交流》2008年第10期

③《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及成因分析》母文华: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7卷第3期

④《上海市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及今后的普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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