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江 西 师 范 大 学 - 赣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附件一
赣 南 师 范 学 院
201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数、学费标准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篇二:赣南师范学院专升本2015年录取情况公告
赣南师范学院专升本2015年录取情况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5〕4号)文件规定,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英语统考科目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外语类60分,文理类40分)(赣教考字〔2015〕1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专升本”录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人数150人。
二、录取原则
1. 经统招入学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 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3. 学校根据已公布的专业大类招生数依同类专业报考人数比例确定专业录取名额,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入选人员。
4. 若因同一专业内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出该专业计划录取总数的,按省教育厅确定的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统考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内总分、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统考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按专业录取未完成的录取名额分配到其他专业,在最低控制线上依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入选人员。
三、录取最低控制线
1.英语专业:英语统考成绩60分,总分215分;
2.文史类(除英语):英语统考成绩40分,总分185分;
3.经管类、理工类各专业:英语统考成绩40分,总分164分;
录取情况(详见附件一:赣南师范学院2015年“专升本”预录取名单)。
四、报到事项
请被预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本人(恕不接受代领)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必要的证件到我校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预录取通知书、签订“专升本”协议并办理报到手续。
1. 报到时间:2015年7月21日
2. 报到地点: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教务处104室
3. 所需证件:
(1)本人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上交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 姓名+身份证号 命名,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电子照片请于7月21日前发至邮箱:gntc1980@gnnu.cn。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装订好后到我校办理录取手续,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
4.自带档案。报到时将学籍档案交行政办公楼一楼教务处107室。党团组织关系材料开学时交专业所在教学学院。
5.收费(录取考生必须使用赣州地区农行卡现场刷卡交费)
(1)学费:
(2)住宿费:800~1000元/人·年
6.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本科毕业文凭的发放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2]15号)精神执行,请各位“专升本”考生认真阅读该文件(附件二),仔细了解“专升本”文凭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和格式,尤其是对有关“专升本”毕(结)业文凭证书填写为“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的格式、内容要有清楚、明晰的了解,并请相互转告。
7. 请于7月21日8:30-17:00前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专升本”录取后编入2013级相关专业。2013级学生8月29日开学,8月31日上课。
8. 学生如因理想就业等原因放弃升学的,请及早通过
告知。
五、对今年的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在7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办公室反映。
篇三:赣南师范学院教务字【2013】62号:关于组织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的通知
教务字【2013】62号
关于组织2013年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
通 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师院发?2010?9号《赣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级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工作,并对2009级、2010级“三字”考核不达标的学生进行补测。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6月1日(星期六)、6月2日下午(星期日)、6月22日(星期六)、6月2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考核安排表)。
二、考核地点
第一教学楼:1-117、1-118、1-119、1-120、1-121,1-122、1-123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考核安排表)。考务办公室设1-116。
三、考核形式
学生分组进行考核,各班分组名单及安排详见附件1。考生应熟悉考核要求并于正式考核前5分钟进入考场,现场随机抽取考核卡,按“三字”书写的要求进行书写。
考核老师(每组配备2人)当场评定学生的基本书写能力(“三字”的楷书、隶书或行楷书)是否合格,成绩记录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级。
四、考核内容
1、钢笔字:写诗词或短文(28-40个字),时间不超过7分钟。
2、粉笔字:写诗词或短文(28-40个字),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毛笔字:写诗词或短文(20-30个字),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用具准备
1、钢笔字:硬笔由考生自备,用纸由学校提供。
2、粉笔字:粉笔、小黑板由学校提供。
3、毛笔字:毛笔、墨汁、纸张、砚台、毡等用具由学校提供(考生可自带毛笔)。
六、其它
1、“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是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内容,“三字”基本功考核是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师职业技能”各项目训练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基本技能拓展”模块1学分)。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务必将各行政班考核分组安排以及各组的考核时间和地点,及时准确通知到每位考生。
3、各班级接通知后,要认真核对附件1中的考核安排,重点检查本班考核安排是否有同学遗漏,休学的同学如已经复学须参加补测。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屈红恩 13576692520)。
4、考生必须持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考核,严禁代考!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依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5、考试结束一周内,书法教研室汇总各组考核成绩,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1:2013年本科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技能“三字”考核工作安排表(包括2009级和2010级补测名单)
附件2:赣南师范学院“三字”考核参考标准
教 务 处
2013年5月15日
附件2:赣南师范学院“三字”考核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