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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24 07:43:00 | 移动端: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篇一:老子第六十八章 为而不争

老子第六十八章 为而不争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译文]

诚实可信的话说来不动听,动听的话说来不诚实。有智慧的人不炫耀;炫耀的人没有智慧。善于用道的人不常见;常人不懂的道里的玄机。圣人不积累财富而积累经验,一切为他人着想,自己反而富足了。上天的道理养育了万物而无加害之心。做人的道理与世无争而懂得用方法来实践。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意思是: 天的道理养育了万物而无加害之心。做人的道理与世无争而懂得用方法来实践。

篇二:利而不害之我见

《广东道教》2014年第1期

“利而不害”之我见

抱阙道人

在《道德经》第八十一章的最后一句经文(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中,其“利而不害”四字被很多人理解为:利益万物而不损害万物。于是,“不害”就变成了对前面提到的“利”的重复解释,似乎与后面圣人的“为”和“不争”没有太多的联系。在这全书的末章,太上道祖刚开始告诉我们做人要信实、真诚,不与人巧辩,不故示广博、卖弄才华,为什么又接着就说圣人不积累私藏,圣人尽力给与别人反而自己更加富有?慷慨施舍与诚信内敛的行为之间又有什么内在联系呢?他又怎么会突然得出“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结论呢?难道这句经文只是全书的总结,与本章的主旨没有关系?本人经过反复品读,觉得在本章中,太上爷的 “不美言”、“不辩”、“不博”、“不积”、 “不争”诸教诲,都在阐述“利而不害”这一中心思想。

为了进一步接近“利而不害”之本意,下面先谈谈本人所理解的全章经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河上公注:“信言者,如其实也。”凡是诚实之言、肺脏之话都是质朴无华的。因说话的人未带自己之私欲,往往忘却修饰,所言自然不会很动听,故不能称为美言。那些人人都喜欢听的美言,往往是说话的人为了投人所好,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用浮华词藻装饰起来的虚伪之语。因此,美言虽动听悦耳,却已远离真诚,不可置信。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善良的人,由于本质纯真、朴素,不会去大声宣扬自己的善行或为自己的善行辩解,就算遇到委曲之言或侮辱之话,也会自处超然,不去究其用心;因为他明白善恶之因果,坚信神明之公平。那些好言善辩的人,由于注重口才,喜好辩论,标榜自己,往往强词夺理,失去本真,自然变成不善之人。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真正具有智慧、广博知识的人,会深明宇宙大道,效仿大道的“不自见”、“光而不耀”等特性,而不会去卖弄,故示广博。那些喜欢卖弄、显示自己学识广博的人,是不会静下心去透过现象参悟本质的,不会去领会宇宙的宏大、事理的微妙的;他们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知其徼而不知其妙,当然不可能具有广博的真智慧。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有道的圣人明白:好美言、好辩、好博、等举措,或为私心所起,或因外物而生,皆不符合自然之大道;唯有常清常静,心无所系,心无一物,方能与道合一;所以他不会为了名利累积私藏、或将知识和财富占为己有,而是潜心持守虚无之大道,效仿天地之无私,为天下众生舍己奉献。他会自然而然地与天地同一,像天地一样受到天下众生的爱戴和拥护,天下众生就会为他所有。所以说,他尽全力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加充实,尽可能给与别人,自己反而更加丰富。

“天之道,利而不害”,经文第九章中说:“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天道的运行法则是功成身退、见好就收。比如日中则昃、月满则亏、寒暑交替。这些日月的盈亏、四时的消长,都是万物之依赖。然而,他们虽有利万物之生长,却从不损害天道的运行。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说文》解:“争,引也”,拉弓开引、互不相让、力求获得结果称为“争”。圣人之道就是对天道的效仿。天道之所以利万物却不害自身之运行,是因为她在施为时从未想过自己施为的结果,从未有过“争”的概念。经文第八章中云:“夫唯不争,故无尤。”《说文》:“尤,异也。”“异,分也。”只是因为不与物争才与天道无异,与天道相符。所以,圣人只有在施为时持“不争”的心态才会合符天道,才会利万物而不损害自己。

细读全章经文,我们不难发现,如果我们不遵循太上道祖“不美言”、“不辩”、“不博”、

“不积”、 “不争”诸教导,必然会导致害人害己之结局。其中“不美言”、“不辩”、“不博”、“不积”都是“不争”的具体表现。在第六十八章中,太上道祖告诉我们:不武(不尚武),不怒(不易激怒),不与(不用对斗),为下(对人态度谦卑),这些表现叫做“不争之德”。那些好用“美言”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往往言过其实,虚诞无凭,说话不算数,最终会被人识破而变成祸害的根苗,甚至会导致动用武力。那些喜好巧辩的人,往往为哗众取宠而不分是非,颠倒黑白;为了使人信服自己的奇言谬论,常常会与人争辩得怒气冲天;其祸害定然是在所难免。那些喜欢卖弄或显示自己学识广博的人,往往会被自己的学识所蒙蔽,目空一切,根本不会考虑对斗之结果而招引祸害上身。那些不懂施舍,处心积虑为自己囤积财富的人,不可能甘心处下、以谦卑态度待人;他们那填不满的欲海必然会变成溺害自己的苦海。可见“美言”、“辩”、“博”、“积”都是与“不争之德”相悖的,都会给自身带来祸害。于是,太上爷就谈及“利而不害”的“天之道”。

本人认为“利而不害”四字应理解为:天道虽利益万物却不危害自身的运行。此处的“而”应作转折连词“却”或“然而”来理解;“害”的宾语应是天道自身,而非万物。经文“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第二章),“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第四十二章),“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第五十八章),皆含有“利”与“害”相反相成、相互转化之哲理。故《阴符经》云:“恩生于害,害生于恩。”这告诉我们,有利必有害,往往利于物会害于己。只有天道才能利万物而不害己。天道运行,昼夜不忒,天下万物众生无不沐其恩、受其利,然而她何曾危害自身之运行?经文第三十四章云:“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这阐明了天道的运行是自然而然的,她只给万物众生提供条件、创造机会,由万物众生自己去领悟践行;她从未想去主宰万物众生之命运;她心无所系,心无一物,从未力争衣养万物之功名,从未在乎化生万物之结果。显然,她的施为是“利万物而不害己”的,故道祖说:“天之道,利而不害。”

经文“道生之, 德畜之”(第五十一章)和“孔德之容,惟道是从”(第二十一章),阐释了“道”与“德”的关系:道是无形的,分化于万物就成为德;她通过德来畜养万物,体现她的存在与功用。具有大德、以道为行动指南的人就是圣人。故《阴符经》云:“知之修炼,谓之圣人。”《庄子·逍遥游》云:“圣人无名。”圣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得道高人,他的一切行为都以天道为准绳,从不会力争树立名望。《庄子·齐物论》云:“圣人不从事于务,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无谓有谓,有谓无谓,而游乎尘垢之外。”圣人不去从做追逐竞争的事情,不贪图利益,不回避危害,不乞求恩赐,不有意攀附巴结则而行道,视无言如同有言,视有言如同无言,超然邀游于物外。太上道祖在《道德经》中多次谈到圣人的德行:“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去甚、去奢、去泰。”“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后其身”、“外其身”、“为腹不为目”、“被褐怀玉”、“无为”、“不欲”、“不为大”,等等,这些行为准则都是对天道的效仿,都属“不争获得”的举措。

太上道祖在开篇第一章就告诉我们不要崇尚美言、执著言词,世上一切被美言所描述或命名的事物都与其真实本身是有差别的;在第二章里他就直接提出“行不言之教”的观点;因为崇尚美言定会引起巧辩,经常巧辩就是展示广博的方式,经常展示广博必用不断累积做基础,所以在本章中他又提出“不美言”、“不辩”、“不博”、“不积”、 “不争”等警言。人之所以会“美言”、“辩”、“博”、“积”,只因内心想争取达到自己的目的,然而这些行为都是祸害的种子。经文第三章云:“不尚贤,使民不争。”《说文》解:“贤,多才也。”人之多才必先通过言词来展现,可见“美言”确属罪魁祸首,所以在我国一直流传着“祸从口中出”的说法。那么如何做才能避免祸从口出呢?道祖在全书的结尾给了我们答案:“为而不争。”

为而不争,就是一切都顺应自然而为,不得已而为,持“不争获得”的心态而为;这样

才会像水一样利万物而不争──不带任何私欲的不争。我们都知道水的不争是绝对无心、不带任何私欲的,它的不争不是做给人类看的,它也从未期望人类去效仿它,所以太上道祖说:“上善若水。”《庄子·在宥》又云:“圣人观于天而不助,成于德而不累,出于道而不谋,会于仁而不恃,薄于义而不积,应于礼而不讳,接于事而不辞,齐于法而不乱,恃于民而不轻,因于物而不去。物者莫足为也,而不可不为。”圣人只是体察天道顺乎自然而为,顺应事物之本性、不得已而为。反之,如果尚美言,好巧辩,示广博,积私藏,不为而争,为了不争而为,为了不争而不争,自然会带来害人害己之后患。

《庄子·人间世》云:“先存诸己而后存诸人。”只有先使自己站稳才能去拯救、利益他人。太上道祖在经中也多次提到“我”,“我”若不存谈何利人。众所周知,宋朝的民族英雄岳飞,是一个具有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的抗金名将。他29岁就开始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在35岁时武阶官升为最高的太尉,职衔也升为宣抚使。他致力“累立显功”,其功名累积之速人皆叹之。遗憾的是,他不明“累积”之恶果,不懂“不争”之妙用。《宋史》为他做了大篇幅的记载:“飞上书数千言??以越职夺官归。”他先是因为执著于言词而越职上奏被夺军职;后来在得知金国向朝廷表示和谈的意图时,他又不顾自身安危上书辩论,极力拒和请战,指责秦桧“谋国不臧”,导致“桧患飞异己”,使自己年方三十九就被以“莫须有”之罪宣判死刑,终究没有达到自己“收拾旧山河”之目标。历史上像岳飞一样因为痴心于利益人民而断送自己生命的事例不胜枚举。故《庄子·秋水》云:“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如果能效仿天道,做到为而不争,自然不会因外物而损害自己。

本章作为全书的结尾,本人认为,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太上道祖对全书的总结归纳,告诉我们效仿大道之概要。本章所言的“不美言”、“不辩”、“不博”、“不积”都是“不争”的具体举措,“不争”是“不害己”的有效保证,“不害己”是“利万物”的前提基础。因此,若将“利而不害” 理解为利益万物而不损害万物似乎不合太上道祖的本意。当然,以上只是一管之见,本人自知才疏学浅,为了抛砖引玉,才不揣浅陋书之以文,恳望十方同仁不吝赐教。

篇三:文言虚词为------练习及答案

文言虚词“为”------练习及答案 高三文言虚词系列

一、解释各句中“为”的意义以及用法。

1、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

2、君家妇难为。

3、谁为大王为此计者。

4、能以经寸之木为宫室、器皿、人物以至鸟兽、木石。

5、散木也,以为舟则沉,以为棺椁则速腐。

6、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7、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

8、古人以俭为美德。

9、霓为衣兮风为马。

10、士大夫多予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11、君既为府吏。

12、十七为君妇。

13、自名为鸳鸯。

14、冥有鱼,其名为鲲。

15、始尔未为久。

16、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

17、非为织作迟。

18、为秦宫人。

19、为仲卿母所遣。

20、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

21、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

22、何故怀瑾握瑜,而自令见放为。

23、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24、为吕氏者右袒,为刘氏者左袒。

25、公为我献之。

26、阿母为汝求。

27、慎勿为妇死。

28、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

29、如姬为公子泣。

30、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31、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

二、下列句中加点的“为”字意义和用法相同的是 ( )

A.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

B.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

C.不足为外人道也

D.如姬为公子泣,公子使客斩其仇头

E.为赋新词强说愁

F.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

G.不者,若属且皆为所虏

三、判断“为”在文中的意义。

“天行有常,不1为尧存,不为桀亡。”此2为至理,当3为世人言之,切勿使之4为巫所惑。巫者,以诡5为业,其所6为皆7为利也。故8为其来也,即斥之以此理,彰其用心。9为天下除残去秽,乃吾辈本分,何辞10为?

答案文言虚词练习(九)

一、1名词,作为、政绩;2动词,做、干;3第一个介词,替、给,第二个动词,做、干;4—5动词,制作;6第一个动词,治理,第二个,被;7动词,治理;8—10动词,当作、作为;11—12动词,身为、成为;13—14动词,叫做;15动词,算作;16第一个介词,替、给,第二个动词,算作;17动词,

是;18动词,成为;19—20介词,表被动;21助词,表诘问;22语气助词,呢;23—24动词,帮助;25—26介词,替、给;27介词,为了;28—29介词,向、对;30—31连词,因为。

二、CD(A因为 B是 C对,向 D对,向 E为了 F呢 G“为所”表被动 三、1、介词,可译为因为

2、动词,可译为是

3、介词,可译为对、向

4、介词,可译为被

5、动词,可译为作为

6、动词,可译为做

7、介词,可译为为了

8、介词,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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