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科级干部任前公示范文
XX局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XX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XX,男,XX年XX月出生,XX族,大学学历,现任XX局副局长,拟任XX局局长。
公示时间:XX年1月4日至XX年1月9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局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受理电话:XX
篇二:干部公示通知模板
公 示 通 知
经研究,×××同志拟为北京××××××党委书记(×××部管理序列七级)人选。根据有关规定,现组织考察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7日
在考察和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向考察组或×××人力资源部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
接待电话:×××-3414、×××
通讯地址:北京市×××15层
邮政编码:100020
附:×××同志基本情况
中共×××委员会
2015年7月21 日
×××同志基本情况
×××,女,53岁(195×年9月生),汉族,籍贯×××省×××市,1973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专业毕业。曾任中国×××
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北京市×××书记、工会主席。
篇三:任前公示范文 Microsoft Word 文档
长沙市管干部任前公示
为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程度,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有关单位反映拟任职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受理时间:2011年7月21日至7月28日;受理部门: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中心;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大楼五楼;受理电话:全国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12380-1;举报频道:http:// “12380”网络举报中心;邮政编码:410013。
姓名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拟任职务
范遵新 男 汉 本科 1960.10 中共党员 长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颖鹏 男 汉 研究生 1964.08 中共党员 雨花区委常委、副区长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意龙 男 汉 本科 1962.05 中共党员 宁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