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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艺术节戏剧(含课本剧、儿童歌舞剧、音乐剧)比赛规程
一、形式要求
(一)课本剧(校园剧)、儿童歌舞剧、音乐剧等。
(二)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符合时间规定和人数要求的,比赛时分别扣0.1分。
(三)凡参赛节目必须现场演唱,不得假唱。
二、其他说明
(一)鼓励创作,原创的校园剧或课本剧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不列入加分范围。
(二)现场只提供统一的舞台背景、桌椅,其它道具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