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一、建筑外部标牌
1、消防总平面布局图:在建筑大门左侧或场所主入口处的
醒目位置应设置该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建筑总平
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
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口、以及建筑通向外部
的出入口等内容。
2、消防车道标识:在建筑消防车道上应喷涂黄色“消防车
道严禁占用”。
3、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地下式采用红底
白字喷涂。地上式采用标牌标明。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区域。
二、建筑内部标牌
1、消防安全告知书:公众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
应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格式见上层)
2、楼层疏散平面示意图:在每层楼的主要疏散通道和宾馆
饭店的房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内墙面上应有本层疏散平
面图,图中应明确本层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通道的布置等情
况。
3、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在主要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应
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平均每1000平方米至少配1个,每个单位
或场所配置不少于2个。每个箱内应配备不少于1根疏散荧光棒、
1个移动疏散指示标志、4个口哨、1个手持扩音器、2件反光背
心、2只手电筒、2具防烟面具、20条毛巾、10瓶瓶装矿泉水等
器材。
4、疏散引导员标牌:应在每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明确疏散引导员,并将其照片和姓名上墙(与应急疏散器材箱
相配)。
5、消防公益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和住宅小区应
设置向公众宣传消防知识的宣传栏。
6、疏散走道标识线:商场市场的疏散走道与卖场摊位间应
划定明显标识线。公共娱乐场所大厅走道两侧应划定黄色标识
线。
7、其它宣传方式:通过广播、视频、张贴图画等方式宣传
“四个能力”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三、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1、重要设备房标牌:在重要设备房(如控制室、水泵房、
发电机房、配电室等)门上部应设置明显的名称标牌,是消防
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2、水泵、报警阀、控制柜、阀门等标识标牌:应为红底白
字,标明阀门常开常闭状态、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
内容。
3、消防设备管理铭牌:主要消防设施应设置管理铭牌标牌,
明确管理责任人。
4、手报按钮标牌:在手动报警按钮上方应张贴蓄光式标牌。
5、消火栓标牌及操作方法图例:在消火栓箱门中上部应设
置自发光式“消火栓箱”标牌,在中下部张贴操作方法图例。
6、灭火器标牌及使用方法图例:在灭火器箱体正面中上部
应设置自发光式“灭火器箱”标牌,在箱体上方张贴操作方法
图例。
7、防火门标牌:在常闭式防火门中上部应设置防火门保持
常闭标牌,以及禁止占用等警示标语。
8、电梯、扶梯禁用标牌:在电梯按钮附近或扶梯上行醒目
位置应张贴火灾禁用标牌。
9、防火卷帘下方标识线:在防火卷帘正下方应划定黄色标
识线,并标明防火卷帘下方严禁占用提示语。
(以上所有标志标识牌格式参考上层“四个能力标识化图示”)
四个能力建设标识化管理标准
篇二: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
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
4)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 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
2)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
3)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5cm;
4、 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 距 不 应 大 于20m。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宜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若无法避免时,应在障碍物上增设标记。
5、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1.1m~1.5m范围内,设置“推开”标志。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标志。
6、 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扇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并宜设“推开”标志。室内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7、 在电梯及自动扶梯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电光源型或蓄光型指示警告标志,标示火灾时不得使用。
篇三:交通安全警示标识配置标准定
交通安全警示标识配置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的基本配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临沂水利工程总公司生产经营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道路交通标志
3.1一般规定
3.1.1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3.1.2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3.1.3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GB/T 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
文。
3.1.5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
3.2交通标志分类
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3.3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的基本型式、颜色、图形、文字说明及制作材料应当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安全色》(GB289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要求。临时性道路交通标志应当符合《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技术》(JTT429-2000)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要求。具体设置应满足附件一要求。
3.5交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要求
3.4.1应当设置在醒目处,高度与视线尽量一致,基础稳定牢固,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多个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同时设置时要求排序合理整齐。
3.4.2在施工作业阶段,结合作业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在施工现场设置表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信息的安全标志,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必须符合
国家标准。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应根据工程实际和施工安全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合理确定。
3.4.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需要,综合施工现场及周边施工道路作业环境、作业条件等因素,在交通道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部位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对不安全因素多,在作业过程中既容易伤害作业人员,也容易伤害施工现场以外的人员的,应将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实施封闭式施工管理。
3.4.4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应根据工程实际和施工安全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合理确定。
3.4.5警示标识设置要求部位合理,安装稳定牢靠,设施本身外观清晰,材质坚固耐用,结构尺寸完整,颜色布置合理有效。标志牌应当完整清晰,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3.4.6施工现场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对于要求承重的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应当根据施工荷载大小进行独立设计制作。
3.4.7警示标识应与所防护的对象合理配套,具有安全可靠的防护作用,作业环境视线不良时,应当增设必要的照明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
4.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基本要求及示例
4.1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4.11禁止标志:其几何图形为带斜杠的圆环,斜杠和圆环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为白色。禁止标志尺寸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及周边环境状况确定,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基本型式的尺寸:外径不小于25~50厘米。 如:禁止驶入、禁止向右转弯等标志。
禁止驶入标志 禁止向右转弯标志
4.12警告标志:警告标志的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其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三角形的边框和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为黄色。警告标志尺寸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及及周边环境状况确定,基本型式尺寸:三角形外边不小于30~60厘米。
如:前方施工、注意安全等标志。
前方施工
注意安全
4.13指令标志: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某项规定。其几何图形是圆形,其背景色是具有指令含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指令标志尺寸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及及周边环境状况确定,基本型式尺寸:圆形图案直径不小于25~50厘米。
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等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