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
北 京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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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题 目:乡镇绿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姓 名:学 号: 指导教师:年级专业:所属学校: 首钢工作站
篇二: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毕业流程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工作流程 一、毕业时间安排
学生的毕业论文在第五学期末布置,第六学期完成写作和答辩工作。由于开放教育滚动开课部分学生提前修完规定学分,可以提前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工作。
1、 第五学期第十四周开始进行撰写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学习中心在网上提供论文选题、学生填写申报论文选题的申请表、聘请论文指导教师。
2、 一般下半年7月4日上午9:00在二龙路中学召开准备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与论文指导教师双方见面会。
3、 一般9月31日前经指导教师确认,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学生可以开始撰写论文。
4、 一般10月30日前必须完成论文初稿(论文题目后加“初稿”两字),交论文指导老师修改。
5、 如因各种原因缓修论文,下半年的毕业生请于每年10月20日前,到导修主任处填写缓修毕业实践环节表,下学期重新做毕业论文,免交重修论文的学分费。否则,重新做毕业论文,须交重修毕业论文的学分费。
6、 一般下半年年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打印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一式五份:(《论文装订顺序与要求》见附件3)
交给指导教师:一份打印装订好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师生双方签字,见附件4)、《学生毕业论文评审表》(见附件5)。交北京学习中心:四份打印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一份“论文初稿”、存有毕业论文的3.5寸磁盘(学生提供磁盘)、填写好的《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见附件6)、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需交“成人三级英语”或“大学四级英语”证书原件。
7、 学习中心暂定于每年 12月11日组织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 每年12月15日前在网上公布学生毕业论文的评定成绩。并请学生填写毕业申请表和毕业通讯录,12月30日前交电大北京学习中心。
二.答辩流程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和要求,根据北京电大制定的“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工作手册”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答辩小组由答辩主持人1名,答辩教师2名,答辩秘书1名构成。
二、答辩小组一天最多只答辩15名学生。
三、答辩应在事先准备的专用答辩场所进行。
四、由答辩小组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
五、每个答辩人的答辩时间为30分钟左右,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概况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要出示有关报告、图表、数据或实物,自述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特点、分析和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论文)写作中的体会等。鼓励答辩人采用电子文稿(PPT)介绍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概况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六、在答辩人的毕业设计(论文)研究范围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
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精神,当场提出3~5个与答辩人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问题后,由答辩人进行当场回答。
七、答辩过程中,答辩教师和答辩秘书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八、答辩结束后,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
九、答辩人对答辩教师的点评表示自己的意见。
十、答辩小组根据答辩人的答辩情况当场给出答辩成绩。
十一、答辩人根据自愿原则可以旁听其他学生的答辩全过程,但要保持答辩会场秩序。
十二、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其他与会人员暂时回避。答辩委员会在统一评分标
准的原则下,对各答辩小组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进行最终商议和协调,并认真撰写和修改答辩评语。
篇三: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京电大[2005]69号
北京电大关于2005年秋季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
现将我校2005年秋季毕业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范围
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最低毕业年限符合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制要求(即二年制最低毕业年限为二年,三年制最低毕业年限为三年),并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可办理毕业的学生范围如下:
1. 1999级-2003级(二年制)开放教育本科、专科学生;
2. 1997级-2001级注册视听生;
3. 1999级-2002级大专学历和高等职业教育统招生;
4. 1998级理工类统招遗留生。
二、审核原则
毕业生资格审核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在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毕业预审的基础上进行。毕业生名单由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提供,市电大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毕业生进行数据审核,并核对毕业生资格,产生差异的学生信息以录取底册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确认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请分校(工作站、教学点)于暑假前,按秋季毕业生人数到学籍科领取毕业生登记表。符合毕业要求的开放教育专(本)科生、注册视听生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统招生填写“北京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填表日期一律为7月10日。
(二)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按照毕业审核工作程序,必须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毕业申报表”,由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备案。
(三)对出生日期、姓名中的同音字、身份证号、性别等容易出错的重要信息,要提前做好核查,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无误。
(四)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检查学生填写的“毕业生登记表”的各项内容,认真做好毕业鉴定工作,准确填写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并加盖公章。
(五)根据学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要求,从2005年秋季起暂由市电大统一打印《毕业生情况表》(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和分校公章后分别归入学校和分校的毕业生档案。取消原有的“北京成人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审批表”及“北京成人高等院校毕(肄)业生备案表”。
(六)市电大统一打印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二份),由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加盖公章,并在一份毕业生成绩单的右上角处粘贴毕业生一寸彩色数码像片,归入学校毕业生档案。
(七)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上要求粘贴二寸彩色数码像片,毕业生所用像片应与电子注册数据中的数码像片保持一致。
(八)各类毕业生数码像片*.jpg文件以电子注册数据的身份证号为文件名;统招毕业生的有关信息必须通过“高等教
育学历证书数据采集系统(升级版)”录入。
(九)2005年秋季开始,学生如果身份证号为出生日期,在“备注”字段没有注明“有效证件”,不能给予毕业;本科生没有填写专科毕业时的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年份时,不能给予毕业。
四、毕业审核工作安排
(一)2005年8月20日前,北京电大将在电大在线教务之窗上(http://jwc.btvu.org)开始试运行“网上毕业预审系统”,以便于分校完成毕业预审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请分校及时关注电大在线公告版通知。
(二)2005年秋季开放教育和统招生毕业审核时间为 8月25日至8月27日,请按指定的时间(见附件)到市电大学籍科进行毕业审核,确认最终毕业审核通过的名单。届时请带:
1.毕业预审通过名单,即加盖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公章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一份;
2.将各类毕业生的数码像片文件及统招毕业生的有关信息发送至学籍科邮箱。
3.若预审时发现学生的成绩有出入,须携带有效的原始成绩单,到学籍科进行成绩认定。
4.若毕业生出生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须在上报名单时提供相关证明,经市电大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交学籍科。
5.无身份证号的毕业生,须上报学籍科“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若毕业生改名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改名证明和能反映现用名与曾用名的户口卡复印件一份(B5复印纸)。
6.开放教育课程开放专科的毕业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或高中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B5复印纸)交报市电大招生办公室备案。
7.尚未进行专科毕业证书备案的电大本科毕业生(含在校生续读本科生和本科入学时为电大应届专科毕业生),须提供专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B5复印纸)交报市电大招生办公室备案。
截止到2005年8月27日,统招生未申报毕业的学生自动顺延到2006年春季办理毕业。开放教育专(本)科生和注册视听生未申报毕业的学生在2005年秋季补办第二批毕业审核。
(三)8月29日市电大向分校公布毕业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并上报中央电大和市教委毕业审核数据。
(四)经中央电大或市教委终审后,由市电大下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并统一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成绩单。具体办理毕业验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在收到“注册视听生必修课成绩”和“期末考试中央电大抽考试卷成绩”后,立即进行第二批毕业预审。上报第二批“毕业生人数统计表”的截止时间学籍科将在网上另行通知。逾期未报自动顺延到下学期办理毕业。
附件:北京电大2005年秋季毕业审核时间安排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电大 学生 毕业 通知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2005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北京电大2005年秋季毕业审核时间安排
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到市电大学籍科办理毕业审核的时间安排如下:
注:
请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前来办理毕业审核手续。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