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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清收清欠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14 06:51:08 | 移动端:什么是清收清欠

篇一: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三条 自2013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

组员:

第三章 清欠组工作目标

第四条 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催收完毕。

第五条 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 清欠原则

第六条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 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 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 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 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第十一条 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进展定期上报制度; 第十二条 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

第十三条 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第十四条 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本单位因欠费导致的清欠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对重点欠款户进行上门催收。

第十八条采取诉讼等途径清缴欠款。

第十九条 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章 主要工作制度及清欠相关措施:

第二十条 定期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

第二十一条 清欠工作流程:1、整理欠费的类别、数额、欠费时间;2、对债务人采取电话催缴的方式督促其尽快交清所欠费用;

3、对电话催缴后扔不缴费的商户采取现场下达催款通知书的方式,并告知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钱款,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及诉讼等相关措施,并取得送达回证;4、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与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欠费人申请分期缴费,要求有担保人);5、清欠组根据《延期还款计划书》和还款计划继续清欠)。6、联系律师事务所对仍不缴纳欠费的商户寄送律师函。7、扔拒不缴纳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二条 特殊情况欠费的处理程序

1、分类清缴。对欠费单位逐一排查,逐户核查欠费人欠费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对缴费单位发生的欠费应按缴费类别分类管理,建立欠费人档案,根据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类型、欠费所属期以及各险种欠费数额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清欠办法。对能缴不缴甚至拒缴的,采取措施,强制征

缴;对暂时困难的,要引导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并制定清欠计划,逐步清缴欠费;对完全或基本丧失缴费能力的,要量身制定清欠方案,跟踪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 强化监控。在加强清欠催缴的同时,要对欠费大户实施重点监控,对累计欠费50万元以上的欠费人,要作为重点欠费监控对象,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专人包户等措施,加大监控力度;推动清欠催缴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清欠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5月23日

篇二: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经销商及客户迟付、拖欠、拒付款项,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主机货款、保兑仓垫款、融资造成公司回购及垫付款项、代垫运输费、配件款等款项。

第三条 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 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小组”),公司清欠工作有总经理领导下指定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 清欠小组在公司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各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总经理指派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部门账目并独立负责,又有财务、

销售、法务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经销商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清欠小组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小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责任制度

第十条 发生欠款的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发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组协助。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经销商与客户,涉及公司主要部门的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协助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涉及财务数据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协助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 部门责任

1、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和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营销部和下属子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对清欠经销商及客户所在区域,驻外办事处必须协助清欠工小组进行对应。

3、财务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公司清欠小组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技术中心及客户服务部和公司下属子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

好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子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法务部和清欠小组掌握货款结算的数额,保证货款及时结算。

6、营销部要及时提供业务合作中的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务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资料交付法务部。

7、法务部应加强法律事务服务及合同审核管理,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8、公司其它相关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要根据本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公司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 在公司及其它部门未同意下,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业务及签署合同的经办人是清欠的直接责任人,也是货款清收的终身责任人。各下属公司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客户开发、关系维护和货款清收结合起来,视货款实收情况维护经销商及客户关系。

第四章 清欠原则

第十五条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与还贷、抵税、清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结合起来。要处理好清欠与市场开拓、客户维护的关系。第十六条 对拖欠货款的经销商、客户及相关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客户的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经销商及客户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

对于经销商及客户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并报备财务部、法务部及相关部门审核后,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经销商与客户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

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客户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

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第十七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正在供货合作业务和历史遗留拖欠货款业务的资料。建立应收账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减轻企业拖欠款和债务的双重压力。

第十九条 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债务人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公司内部与下属子公司及部门之间的所牵扯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 《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担保法》等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不按合同付款的债务人,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权益。

第五章 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条 注重市场调研、客户信用调查、项目前景分析,强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销售合同评审制度,制订详细的合同内容条款,审慎签订供货合同,从源头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风险,提高采购及销售业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坚持采用经公司评审的示范合同文本,强化供货合同中关于结算支付的约束条款。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二十三条 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作为供货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产品质量。对客户提出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热情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给客户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条 强化各级、各类、各有关岗位人员的证据意识,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在履约过程中重视业务进度结算和收款,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随时记录,做好信函往来登记、签证确认、变更洽商文件的归档,密切注视债务人信用信息,及时收集证据资料、随时为索赔和清欠做好诉前基础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履约过程中,一经发现经销商及客户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货款回收低于约定比例,各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立即采取行动,直至停止供货或相关措施,及时化解拖欠风险。

第二十六条 供货按照合同履约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约定足收供货款或对供货拖欠款的债权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再次进行供货。

第二十七条 大力加强综合smis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公司客户信用信息库,包括公司与经销商、经销商与客户终端合同、客户服务报告等信用资料和档案,要及时上传smis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利用现代化手段防范风险。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对任何一笔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讨不利情况都要作出具体分析,划清个人责任和单位责任。依责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贻误清欠工作造成企业法人财产并造成公司国有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1、对拖欠款严重、清收不力的经销商与客户,应直追究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的个人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免除职务、追究经济责任等。

2、对已分清责任确因拖欠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在未追回或减少损失前,不得晋级提升、不得同意调离本公司。

3、对财务人员在清欠工作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依《会计法》及财务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4、对合同签订部门前期工作失误、客户信用失实等造成货款严重拖欠和损失的,应视情节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对发生严重拖欠并负有直接责任的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同意办理离职手续,取消其参加评优的资格。对未完成当年回收货款和清欠指标的,不得兑现提成奖励和享受年终奖。

6、不得以应收款或拖欠款额作为实际收入,对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经营团队或销售业务人员兑现提成、年终奖等奖励。凡是不主动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将拖欠款、应收款作为“小金库”用于“少数人”或“小团队”消费或以此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对任何部门和个人怠于清偿欠款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惩处,对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虚报、瞒报清欠成果或统计数据的,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三: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中

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1 1.1

总则 目的

为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催收清欠管理,促进债权资产的及时确认和回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引用文件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认定标准》(2004年) 《XXX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规定》(2013年) 《XXX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

1.3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司属单位的应收款项催收、拖欠款认定、拖欠款回收和清欠工作考核奖罚等管理工作。

1.4 管理原则

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清防结合、足额回收原则。

2 2.1 2.1.1 2.1.1.1 2.1.1.2

职责分工 公司

催收清欠工作领导小组

审议催收清欠管理办法。审议年度催收清欠责任目标。

审议催收清欠责任兑现方案,做出奖罚决定。审议催收清欠办公室提交的催收清欠措施。协调和仲裁内部重大债务纠纷。 催收清欠办公室

拟定和组织修改催收清欠管理办法。拟定年度催收清欠责任目标。拟定催收清欠责任兑现方案。建立、健全拖欠项目应收款项台账,定期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管理建议。

指导司属单位催收清欠工作,定期检查催收清欠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和处理催收清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1.2 2.1.2.1

2.1.2.2

2.1.2.3 组织召开催收清欠工作例会,通报催收清欠工作进展,不定期发布清欠动态,总结分析问题,指导、安排和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2.2 2.2.1 2.2.1 1

二级单位 催收清欠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的催收清欠工作。落实、分解公司下达的各项催收清欠指标和任务。

审议本单位的催收清欠奖罚分配方案。 财务资金部

建立工程款回收台账、各项保证金台账。根据收入确认、工程结算资料催收工程款,遵照《应收款项管理规定》履行预警报告职能。 拟定年度催收清欠指标目标。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监督管理。审核办理债权抵债务、实物抵账事宜。配合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解决应收款项回收中的问题。

承担因项目收入、应收款核算不实造成的债权延期回收的相关责任。 市场商务部

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工程项目清欠过程中涉及的合同条款争议问题。 根据工程验收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及时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结算及索赔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据。监督、检查、协助项目推进结算工作,及时提供收款依据。

承担项目报量结算资料滞后造成的工程款延期回收的相关责任。 生产管理部门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履约管理,解决因工程工期、进度等涉及的工程款回收问题。

配合相关部门或项目部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 承担项目履约造成的工程款延期回收的相关责任。 法律事务管理部门

负责合同审查,对履约过程中的法律事务进行管理或检查。对工程款回收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指导或帮助合同实施单位制作法律文书。 配合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解决工程款回收中的问题(其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回收的,由其直接组织实施)。

2.2.1 2 2.2.2 2.2.2.1

2.2.2.2

2.2.2.3 2.2.3 2.2.3.1 2.2.3.2

2.2.3.3 2.2.4 2.2.4.1

2.2.4.2 2.2.4.3 2.2.5 2.2.5.1

2.2.5.2

2.2.5.3 承担因法律文书暇疵、司法催收延误造成的工程款延期回收或损失的相关责任。

2.3 2.3.1

三级机构 项目部

2.3.1. 1 按照项目合同(协议)约定,制定工程款回收计划,落实工程款回收

或催收责任人。 2.3.1. 2 按照项目合同履约,避免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索

赔。 2.3.1. 3 及时办理项目报量签证、变更洽商、收入确认、工程结算、索赔事宜,

防止因相关工作滞后造成的工程款延收。 2.3.1. 4 负责对超过合约(协议)期限延付的工程款项,及时发出催款通知,

保证债权实现的有效性、可追溯性。

2.3.1. 5 在业主(或总包)无法保证工程款支付或因争议导致工程无法施工时,

及时采取停工措施或其他防范措施,规避继续施工带来的经济损失。 2.3.1. 6 完整保存工程款回收所涉及的原始资料和证据。

一、 责任指标

四、考核奖罚

考核奖罚按照《XXX有限公司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

1、本责任状考核兑现完毕后失效。

2、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表单2:

年度催收清欠责任状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清欠款回收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回笼,提高公司运营质量,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期限

* 年 * 月至 * 年 * 月

二、责任人

工程项目清欠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 三、考核内容

确保**年度回收责任状约定的拖欠款**万元(见附表)。 四、考核奖罚

考核奖罚按照《XXX有限公司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

1、本责任状考核兑现完毕后失效。 2、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表单3:

项目专项催收管理情况考核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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