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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定教育信息网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13 07:19:00 | 移动端:山西平定教育信息网

篇一:10月15日 - 东升教育信息网

2012年东升镇“洁柔杯”教师篮球比赛赛程表

小学B组(比赛地点:东升中学)

2012年东升镇“洁柔杯”教师篮球比赛赛程表

小学D组(比赛地点:东升中学)

小学组决赛赛程表

第一名 第二名

D2 桦 珑 学 校 4

胜 方 负 方

胜 方

A1 益 隆 小 学 1

胜 方

方 B1东 方 小 学 3

A2兆 龙 小 学 5

胜 方

方 B2高 沙 小 学 7

D1华 盛 学 校 8

C 2 胜 龙 小 学

2

C1 同 茂 小 学 6

负 方

第四名 第三名

负 方 胜 方 胜 方 负 方 负 方 胜 方

负 方

负 方

负 方

负 方 胜 方

第七名 第八名 第六名 第五名

负 方 胜 方

小学组决赛、中学组后段赛程初步安排(具体以镇网络办公工作安排为准)

篇二:阳泉市平定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平定县2012年公开招聘

第四中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平定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平定县第四中学校和部分农村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26名。

一、招聘原则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引进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4、在同等条件下,专业课考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招聘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招聘简章在平定报、平定广播电视台、平定人才网()、平定教育信息网(http://pdjyw.yqedu.cn/)公告七个工作日。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1.平定县第四中学校(全额事业)教师13名,招聘学科: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2名,体育1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1名;

2.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全额事业)教师13名,招聘学科: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2名。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为岔口乡、娘子关镇、巨城镇(岩会地区)、柏井镇、东回镇、张庄镇(古贝、阳胜地区)。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教育事业服务的愿望和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形体无明显缺陷;

3.报考平定县第四中学校教师的,具有平定县户籍,或尚未有本县户籍,但属于本县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为全市(阳泉)户籍,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

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4.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现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任课的代课教师(含在我县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原东升双语学校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工龄2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任代课教师)。

5.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2)曾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3)受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至今未解除的,(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5)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学科。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持下列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允许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一份;

5.已婚者提供县级人口和计生部门加注意见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6.近期正身免冠1寸蓝底照片5张;

7.现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任课的代课教师(含在我县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原东升双语学校人员)需出具由任教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笔试享受加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的加分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4日 (当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平定县教育局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2年9月5日下午,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实际报考人数与学科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4: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学科,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笔试考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1.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分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专业课内容为报考学科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值200分,其中公共课100分、专业课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9月6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公共课 9:00-11:00

下午:专业课 15:00-17:00

笔试地点:平定县第一中学校

笔试成绩公布:2012年9月9日在平定县教育局、平定人才网、平定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揭晓后,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本人务于2012年9月9日12时前书面提出查分申请,由平定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复查,若发现有错误,及时更正。查分仅限于错评、漏评和合分错误范围之内。

公布面试人员名单:2012年9月10日在平定县教育局、平定人才网、平定县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9月10日下午到县教育局领取面试证。

2.面试

面试按照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包括讲课、答辩,分值100分。面试评委为奇数,面

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内容:现行中小学教材

面试时间:2012年9月11日

面试地点:平定县第一中学校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2+享受加分分值)×60%+面试成绩×40%。

4.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两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含3年)报考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

笔试、面试的时间,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在平定县教育局、平定人才网、平定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七、录(聘)用办法

1.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学科(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组织拟录(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机构应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所空缺岗位可以从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拟录(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后,以用人单位为主,教育局和人社局监督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复审其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学历认证,最后出具考察报告。

4.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在平定报和平定人才网、平定教育信息网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县教育局报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办理录(聘)用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同时进行岗前培训;对有举报的拟录(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录(聘)用。举报属实的,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对录(聘)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录(聘)用教师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录(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经费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九、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六公开”、“二公示”、“两监督”,即对聘用岗位、录取名额、报考条件、招聘过程、笔(面)试成绩、录(聘)用办法公开,对招聘信息、拟录(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纪检监察、司法公证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电话:6062542(县教育局)、6188097(县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6188512(县纪检委)、6163035(县教育局)、6188099(县人社局)。

十、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为加强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平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 组 长:李 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郝建平 (县教育局局长)

陈继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鲜美 (县编办主任)

成 员:吕海明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侯云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仇利军 (县公安局局长)

李忠明 (县纪检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同礼 (县财政局局长)

田永生 (县卫生局局长)

篇三:《平定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管理制度》

平定县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确保阳泉市教育网绿色、安全、畅通,预防和杜绝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平定县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及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2、成立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

3、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网络信息安全职责。对未能履行职责的责任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严禁将校园网接入校外用户,各校要对网络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将学校光缆私自接入校外的,要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学校的每台计算机IP由网络中心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改动IP的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学校网管员更改并填写变更记录。网管员必须对每一台入网计算机IP和MAC地址进行备案。各校的网络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入网计算机IP和MAC地址情况,一经发现私自更改IP,立即上报学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做出处理意见。

6、各校的网管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计算机使用制度,禁止利用校园网发布、访问和传播一些不良信息,包括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信息。一经发现,学校的网管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出发布信息

的地址相对应的计算机,如有处理不及时者,追究网管员以及当事人的责任。

7、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8、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ICP备案。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9、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10、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U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2、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外借。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13、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14、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1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16、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平定县中小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一、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防范并及时、高效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预案。

二、 原则

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及时预警、协作配合、快速处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系统恢复的原则。

三、各校应急处置工作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有害信息内容:

1、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4、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恶意攻击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严重扰乱社会政治、经济秩序;

6、宣传邪教、色情、暴力、凶杀,教唆犯罪;

7、歪曲报道我县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事件;

8、其他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信息。

(二)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1、利用互联网、教育信息网大规模进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活动。

2、利用互联网组党结社,进行反动勾联、邪教活动。

3、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大规模破坏社会稳定,扰乱金融秩序的活动。

4、利用互联网大规模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法入侵,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重大损失的活动。

四、组织领导

各校要设立校园网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学校法人亲自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学校网络中心人员及学校政教处人员组成。

五、应急处置基本程序及处置方法

1、校园网络安全办公室在接到案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校园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立即保存相关网络日志,断开事故信息点的网络连接,保护事故现场,制止有害信息的再传播扩散。立即和有关学校或科室信息责任人,共同处置事故。必要时向公安局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开展侦察案件线索、查找信息源头工作。

2、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应在开通校园网时间内,由网管人员实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和有害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平定县校园网安全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和纪律

1、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案情报告或通知后,应立即行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2、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

3、严格信息上报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4、严格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以及清查处理后,网站上仍有相关有害信息出现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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