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安全教育专题片分镜头拍摄脚本
文化浸润 协同给力
托起学校安全的一片蓝天
—安全教育专题片分镜头拍摄脚本
篇二:校园安全电视专题片
校园安全电视专题片
《校园安全》暂定名
开篇 (片头):
解说:校 园,是我们的未来的希望。
在那里,我们阅读、我们歌唱。
在哪里,有我们的无休的牵肠。
在哪里,郎朗的声音是我们最爱听的乐章。
在哪里,我们倾注了所有的惆怅。
推出片名: 《 校园安全 》
——...............(复名)
第一段落:(校园安全重要性) 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要原因。意外伤害不仅造成了大量儿童的永久性残疾和早亡,消耗巨大的医疗费用,而且削弱了国民生产力。不仅给孩子及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给社会、政府及学校造成巨大的负担和损失。据调查,1999年~2002
年间,北京市共发生学校赔偿经济损失的学生伤亡事故360余起,其中有一半以上学校在处理事故时遇到困难。
因此,校园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已成为中小学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段落:(具体要求)
时间范围:
1、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课堂教学、室外教学、课间以及按照学校要求在学校进行的相关教育教学活动
2、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
学校、班级、团、队活动以及由学校、教师组织、 批准、同意的校外活动
空间范围:
1、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包括直接或间接用于教育教学和生活的房屋、场地 及各种设施设备、仪器、用具、用品
2、学校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地方及设施设备:如 闲置房屋、场地、设施、设备;出租出借或其他单位 占用的房屋场地等
教育经常:
1、教职工安全责任教育(经常化)
2、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各项活 动前针对性教育、多种方式)
3、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严防性侵犯)
管理到位:
落实安全职责、教育教学活动符合规定程序和安
全要求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校车、餐饮、宿舍、学生的 安全信息;制止学不生不安全行为及不适宜的活动。
救治及时:
1、发生伤害事故(包括突发疾病)首先救治学生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紧急救护措施
预案常备: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防范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 恶性事件 ;有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与教育、警务行政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制度
3、加强门卫制度(保安、安装监视器、加强上下学管理,严格校外人员进制度)
4、关注学校周边治安状况
5、演习
突发性自然灾害:
1、领导分工;逃生通道、设备、方法;
2、演习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应演练指南)
学校安全工作的原则:
1、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承担教育管理保护职责
(不承担监护职责)这句话只出字幕不解说
2、安全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措施应当符合学生的年 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
3、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制度和纪律,应当根据自 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危险和伤害 他人
第三段落:(责任界定和法律依据)
伤害事故的责任界定:
有无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
责任大小:
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 一般为小学五年级以下学生及幼儿园的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10年7月1日施行)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
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诉讼适用“被告举证”原则
学校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多因学校过失造成,一般属民事侵权行为,学校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诉讼中由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为原告,学校为被告。
学校伤害事故的民事诉讼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 而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举证”, 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身没过错, 则认定为有过错,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学校以外人员或单位的过错造成的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10年7月1日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教职工职务行为中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属学校伤害事故
篇三:校园安全专题片
一、剧集大小及制作形式
1.剧集名称为《校园风景线之防火》 二、受众主体
广大师生员工 三、影片风格
记事风格、空间顺序、采访 四、内容提要
在我国,每年的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而且这一天前后,正值风干物燥、火灾多发之际,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冬季防火工作。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在一些省市进行“119”消防活动的基础上,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日”。
由于高校人员数量比较多,特别是高校扩招以后学生数量庞大,生活和学习的地方很集中,所以一直以来高校都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活动。西安理工大学也不例外,在今年第21届消防日到来之际,为了配合本届活动的主题: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西安理工大学公安处、学生会于11月9日我校金花校区举办119消防安全周大型活动。活动包括违规电器展、消防知识讲座、消防灭火演练、公开销毁违规电器等活动。加强了学生宿舍用电的规范及消防安全。加强灭火逃生的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深刻地体会到了防火的重要性。在体育场举办大型消防灭火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校属各单
位、公寓管理人员、义务消防组织人员的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随后,公安处、后勤处公寓管理科参与,在西四楼公寓门前将收缴的违规电器公开销毁。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就越来越突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是对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做好预防火灾的各项工作, 防止发生火灾;二是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而一旦发生火灾,就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减少火灾的危害。 五、访谈对象
具体负责校园防火工作的负责人 六、访谈问题
1、如何安全和正确的使用学校里面的灭火器 2、平时的主要工作怎样来开展
3、学校以前发生过的火灾(给大家以警醒的作用) 4、平时同学们在宿舍应该怎样防止火灾的发生
5、为什么要公开销毁违规电器,违规电器的危害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