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
篇二:山东省201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
山东省201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 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2元/年(注:用于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山东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2元/年(注:用于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山东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323元/年(注:用于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山东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962元/年(注:用于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山东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篇三:2014年度天津可支配性收入
2014年度
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 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686元
天津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14元 天津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39元 天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06元 天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290元 天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