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保健食品经营者表格
保健食品经营者基本信息表
所在地村(社区)名称(盖章):
备注:1、未取得资质保健食品经营者是指未取得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小食品商店、夫妻用品店等;2、该表由经营者所在地村(居)委会信息员负责落实;3、该表一式两份,一份4月20日前报送当地镇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另一份留存备查。
保健食品经营者自查表
所在地村(社区)名称(盖章):
备注:1、该表由保健食品流通企业依据内容进行自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于4月20日前报送当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另一份留档备查。
保健食品经营者检查表
所在地村(社区)名称(盖章):
篇二:食品流通申请表(含保健食品)
NO: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 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①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②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③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④个体工商户;⑤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臵,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注:负责人范围请参照第二页填报说明第2项。
篇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基本情况表
保健食品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