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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车辆安全管理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02 06:14:40 | 移动端:部队车辆安全管理

篇一:部队车辆事故原因及对策

部队车辆事故原因及对策

如何从车辆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车辆安全防事故的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车辆事故的发生,是摆在部队领导和车辆安全管理部门面前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下面,笔者谈谈部队车辆事故的原因及对策。一、车辆事故发生的原因

任何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事出有因”。客观上随着执勤任务的加重,消防车辆出动次数频繁,加上我国道路、车辆、驾驶员和交通流量快速增长,人、车、路等方面基础性条件还不够完善,增加了预防事故的难度。主观上少数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硬,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淡薄,发生紧急情况处置不当,也是造成车辆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一)主观原因

1、年轻好胜开英雄车。驾车行驶中,总认为自己的车是特种车,挂部队牌照,其它车辆应主动让道,一旦鸣号不让,就强行超车,或者所驾驶的车被其它车辆超过就心里不服气,不能容忍别人比自己强,穷追不舍,不断加速,追赶超车以再度超越他车为快,结果一遇险情采取措施不当,发生交通事故。

2、忘乎所以开逍遥车。行车中因圆满完成执勤任务或办事顺利,加上路况良好,行人、车辆等障碍少忘乎所以,逐渐产生麻痹思想,精力不集中,左顾右盼或被车内外音乐声和环境所吸引,沉醉其中,一旦道路上出现险情反应迟钝,造成车辆事故。

3、情绪不稳开赌气车。驾驶员因家庭成员病重、死亡,或因失恋、受到单位领导批评、同志之间发生摩擦或误会等原因造成情绪不佳,边行车边思考所发生的事情,思想没有从发生的事情中摆脱出来,思绪波动、注意力不集中,行车中走神,或赌气开快车,发泄心中的郁闷,结果车越开越快,遇到险情来不及采取措施造成车辆事故。

4、兴奋过度开大意车。驾驶员因受到某种刺激,如被评为先进个人、批准加入党团组织,得知提干或考入院校、父母或恋人来队探望、有异性伴随行驶等,兴奋过度,行车中注意力下降,结果导致车辆事故发生。

5、检查疏忽开“病”车。重开车轻检查保养,车辆带“病”出车也是车辆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许多驾驶员出车前和归队后不仔细检查和保养车辆,加上驾龄短难以发现车辆机件出现的隐患,总认为日常要求出车前和归队后检查是多此一举,没有必要,上次车能跑,这次肯定也能跑,结果对诸如轮胎漏气、螺母松动、钢板断裂等现象不能及时发现,致使车辆带病行驶,盲目出车,行驶途中发生车辆事故。

6、违反纪律出私车。在部队车辆事故中,因私事发生事故者占有一定的比重,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驾驶员一起步就觉得心亏理短,开起车提心吊胆。不走大路走小路,绕道行驶躲领导避熟人抢时间,生怕被单位知道受处分挨批评,总想尽快办完事赶回去,结果越怕出事,越是发生事故。

7、胆大妄为无证驾车。车辆所在单位平时管理不严,一些车迷想学驾驶技术因受条件限制,难以实现愿望,便利用和驾驶员是老乡、同事或上下级关系要求开车,驾驶员不遵守有关规定,碍于情面,让其开车,最终因未经过正规培训,出现险情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导致发生事故。

8、休息不好开疲劳车。休息不好,疲劳驾车也是造成车祸的一个主要原因,驾驶员因天热、环境变化等休息不好或任务重、长时间得不到休息及患病初愈体力尚未全面恢复,过度疲劳,以致行车中出现打盹,车辆行驶跑偏,对车辆、行人观察躲避不及等现象,从而发生交通事故。

9、违反规定酒后驾车。一些干部驾驶员和资格老的驾驶员,自认为驾驶技术熟练,导致胆子大,存在着骄傲情绪,总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过硬,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少饮些酒没关系,饮酒中不加以控制自己,饮酒后又不听其他人劝阻一意孤行驾车,结果在酒精的作用下车越开越迷糊,从而发生事故。(二)客观原因

1、车辆技术状况差。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是安全行车的重要条件。车辆在长期使用中,由于失保、漏保或不按车辆的保养周期和要求保修车辆,使车辆技术状况变差,特别是车辆的一些要害部位性能下降,造成转向、制动失灵,留下严重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2、驾驶员技术不过硬。过硬的驾驶技术是在严格训练的基础上经过实践锻炼的结果,驾驶技术熟练者自我控制及调节能力较强,沉着冷静,动作敏捷利落,往往能化险为夷,而技术不熟练者,动作迟钝,生硬呆板,在外界交通条件发生变化,遇有复杂情况时不能冷静、灵活进行操作处理造成车辆事故。

3、车辆管理不严,规章制度不健全。车辆所在单位管理不严,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或虽制订了制度,但仅仅将制度挂在墙上却不放在心上,结果使制订的制度形同一纸空文,车辆动用随便,基本上是出车无手续、派车无命令、行驶无登记,出现了驾驶员“晚上比白天忙,节假日比平日忙”的现象,管理松懈混乱,各项制度和管理教育难以落实,从而导致驾驶员违章行车,不服从交通管理,车辆事故时有发生。

4、道路状况。从道路状况分析事故多发的地方,不在急弯、坡陡的险峻山区道路,相反多在道路宽阔、平坦、视线良好的平原地区,其主要原因是道路复杂时,驾驶员格外小心,傍山险道等不利因素被谨慎驾驶所克服,而平坦地段、视野广阔,驾驶员思想容易麻痹,放松警惕,常常因为行人突然横穿马路或自行车调头猛拐,使驾驶员措手不及造成事故。5、天气、季节变化。俗话说“春困秋乏夏打盹”,反映了季节对人体机能变化的影响。驾驶员的情绪也受到这种客观自然界的干扰,特别是冬春、春夏、夏秋之交,最易发生事故。按季度分析第三季度是发生事故的高潮;按月分析10月份是事故多发月份;从时间上分析,下午比上午的事故发生率高。除此之外,天气瞬息间的变化也易造成事故,如夏季多阵雨,天气忽晴忽雨,道路一段干一段湿,湿滑路面附着系数小,遇到情况一旦使用紧急制动,车 辆多数失控,轻者掉沟,重者翻车。秋季早晨突然起雾影响视线,冬季冰天雪地路面滑,驾驶不慎就会造成车辆侧滑、跑偏等,极易发生事故。二、预防车辆交通事故的对策

车辆交通事故是驾驶员、车、道路环境在某一时刻构成的劣性组合。而在驾驶员、车、道路等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主要的。因此,我们在运用车辆事故规律进行预防车辆事故时,必须以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和心理训练为重点,同时完善各种制度,消除事故的隐患,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主要是把好“六关”。

(一)把好选送关。驾驶员素质的高低与车辆安全工作的关系非常密切。在每年选送新训学员时,要严格标准,规范操作,按照“个人志愿、群众评议、基层推荐、支队审查、总队审定”的程序实施。基层单位要推荐那些政治思想好、工作作风硬、纪律观念强的战士;业务部门要严格标准,秉公办事,择优录取。实行指标、条件、程序、结果公开,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保质量。

(二)把好培训教育关。在培训中要选强配齐教练骨干,严格按纲施训,保证培训时间、内容、行驶里程三落实。同时,要把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培训的必修课。对技术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毕业;同时要及时做好新训驾驶员下队后的复训工作,要结合消防部队车辆特点和辖区道路水源情况开展复训,确保每名驾驶员都能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和基本的维修保养技术。驾驶员自身也应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注重总结和积累,自我加压,在实践中成长进步,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三)把好日常管理教育关。针对驾驶人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经常进行政治教育、条令条例教育、交通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把好思想上的“方向盘”。对战士驾驶员,早操、学习教育、操课、点名、就寝要与战斗班人员保持一致,强化全程、全时、全员管理。对干部驾驶员,各单位要制定措施,在自律和他律上共同下功夫,增强遵守交通规则和“五条禁令”的自觉性。通过教育使驾驶员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四)把好分析关。对所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的,都应认真进行分析。本单位的事故,深入调查,吸取教训;外单位的事故,认真分析,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对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总队近期编纂并将下发《血的教训——车辆交通事故案例与鉴戒》一书,该书以案释法,教育广大驾驶员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和法纪意识。

(五)把好制度落实关。要严格车辆派遣制度,车辆派遣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出车;要坚持车场日制度,车场日时间要专门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执勤状态;要坚持干部带车制度,单车出行时,应选派技术和作风好的驾驶员,应有干部带车,并根据情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执勤出车时要根据任务、道路、气候的状况掌握车速、车距,切忌盲目开快车,防止因雨、雪、雾天气引发交通事故;要做好车辆的管理和保养,明确管理职责,专人负责;要加强对“小、远、散”单位的车辆管理,防止出现失控漏管现象。

(六)抓好安全行车奖惩关。在奖励方面,应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工作踏实,预防车辆事故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并在入党、考学、选改士官时给予优先安排;对连续安全行驶的驾驶员,可嘉奖或记功。在处罚方面,对发生车辆事故的肇事者,要按责任区分做出统一的处罚规定,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要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红旗车驾驶员评比”、驾驶员业务大比武等活动,充分调动驾驶员钻研驾驶基本功和预防车辆事故的积极性,增强做好预防车辆事故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圆满完成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明月路消防中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要求中队在除任何情况下动用消防车时,必须做到先汇报,再出车,驾驶消防车辆驶离车库时应进行派车出车手续登记,并由干部跟车。

2、每星期六上午定期进行车场日制度,维修保养车辆和器材,驾驶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与交通法规知识,通过每日发动,每天检查,每周保养来检测车辆性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每周三驾驶员集中学习安全教育和车辆基本故障排除,训练驾驶员心理素质和反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

4、督促驾驶员工作职责,禁止驾驶员开快车,途中变相开车,急刹车和开英雄车,规定驾驶时速不得超过50-60码。

5、以公安部《五条禁令》为准,实行一人一责一岗制,加强车辆管理。

6、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消防车辆,违者按规定处理。

明月路消防中队

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车辆事故等级

第三章 驾驶员挑选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与考核

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教育

第六章 车辆动用批准权限

第七章 车辆出场管理及维护

第八章 干部开车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车辆事故发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做好预防车辆事故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所有人员和机动车辆。

第三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应当把预防车辆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严格制度,落实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持部队安全稳定,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二章 车辆事故等级

第四条 车辆在运行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或其它损失的为车辆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我方负有责任的车辆事故列为责任事故。

第五条 车辆事故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次重伤2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一般事故。

一次亡1人或者重伤3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严重事故。

一次亡2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亡1人)或者重伤6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

一次亡6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

第三章 驾驶员挑选

第六条 驾驶员学兵年度培训计划由总队依据编制和实际需要制订。学兵年度培训计划、学兵挑选和分配工作,由各级司令部门承办;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驾驶员学兵原则上从义务兵中挑选,以第一年度兵为主,第二年度兵不超过参训数的20%。基层中队的学兵员额不低于应训数的90%。

第八条 驾驶员学兵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好,作风纪律好,身体素质好。

第九条 驾驶员学兵的挑选程序是:个人志愿,群众评议,中队推荐,大队和支队审查,总队审定。

第十条 对选送到训练单位的学兵,由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和承训单位进行复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淘汰:

(一)不符合驾驶员学兵条件;

(二)因反应迟钝、身体不适应等原因难以跟队学习;

(三)不服从管理,有严重违纪行为;

(四)阶段考核主课成绩不及格。

第十一条 对持有地方驾驶证的战士,如部队需要其担任驾驶员时,必须经中队推荐,大队和支队审查,总队司令部门、后勤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办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等相关手续,方可单独驾驶车辆。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与考核

第十二条 驾驶员学兵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教练车与学兵的比例为1:6-8,训练期间每个学兵实际驾驶里程不少于1500公里。

第十三条 对年驾驶不满1000公里的在职驾驶员必须进行500公里复训,未经复训的不准单独驾驶。

第十四条 驾驶员学兵培训和驾驶员实习结束时,总队政治部门、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应当对学兵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

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驾驶证或取消驾驶资格。

第十五条 支队每半年、总队每年结合车辆审验工作,由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对驾驶员的思想品德、作风纪律、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验。对审验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审验的,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教育

第十六条 各级应针对驾驶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经常进行思想政治、条令条例、交通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运输勤务教育,推广安全行车典型,总结经验,剖析车辆事故案例,吸取教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 各级应在驾驶员中广泛开展“红旗车驾驶员”评定和“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激发驾驶员爱岗敬业,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第十八条 总队、支队机关的驾驶员应统一纳入机关警勤中队、分队,按建制班归口管理;其他单位的驾驶员能编班的统一编班,集中居住;不能编班的要编组并指定一名干部负责管理,落实责任。

第十九条 驾驶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的,应由用兵单位提出申请,司令部门按编制予以审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篇三:浅析消防部队安全管理现状及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浅析消防部队安全管理现状及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前言:

安全工作是部队一项经常性工作,更是部队建设和发展重中之重的工作,部队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想要抓好新形势下部队安全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其特点规律,用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认识、突出重点、理清思路、夯实基础方面务求实效。而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社会主义社会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也是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的指导方针,更是抓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科学指南,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谋安全,统筹协调抓安全,以防为主促安全,才能使安全稳定工作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确保部队高度的安全和稳定。

一、当前部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知识缺乏

近年来由于消防扩建增编一大部分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中队担任主官参与部队的管理和执勤备战,但个别干部特别是地方成长的干部,对部队安全理念的知识缺乏,方法简单、程序简略,导致在公差勤务和执勤备战中发生安全事故。有些单位管理混乱,纪律松驰,事故案件屡禁不止,如2010年1月9日10时30分,四川达州支队二中队士兵米开红、陈家龙在高喷消防车泡沫罐内壁刷漆进行防腐防锈处理过程中,因防护措施不到位中毒,米开红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陈家龙受伤,就充分暴露了中队干部在安全管理教育方面的知识缺乏、经验不足、意识淡薄。

(二)心理素质差

部分官兵心理素质较差,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有些官兵面对危机情况,临机处理问题的能力差,不能做到沉着冷静,特别是驾驶员对交通险情的态度与处置的能力,不仅与驾驶技术有关,更受心理状态的影响。心理素质差的驾驶员往往遇到交通危险就恐惧、紧张、惊慌失措,在平直路上极易感到单调枯燥、乏味疲倦,对拥挤的交通容易急躁,思想过度紧张,导致动作不协调,遇到紧急情况,容易顾此失彼,发生事故。如德阳“8.27”安全事故,驾驶员杨召军在面对紧急情况时心理素质差、不能沉着冷静,在驾驶车辆抢救因训练受伤的战友时,慌忙中在刹车气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违规出车,距训练塔20米时才发现车辆无法制动,慌乱之中处置不当,撞向正在训练塔前救助伤员的7名官兵和5人受重伤。这一案例就是非常典型的由于官兵心理素质差造成的小灾酿大祸。

(三)安全隐患点多、面广

消防部队时时面临各类出警活动,仍有不可预测的事件发生,是因为所承担的任务由原来的防火灭火向社会抢险救援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方向拓展,造成安全隐患面广点多、面广,特别在纷繁复杂的抢险救援中,面临的任务和环境不一样,加之任务的随机性,很容易让官兵在安全防护方面产生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2010年4月21日,成都支队特勤二中队张扬在扑救火灾中,从烟雾较少的上层利用保险绳沿室外进行7楼救人,就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该同志从7楼坠下,因抢救无效牺牲。

(四)安全活动学习教育流于形式。

部队每年都会轰轰烈烈开展安全教育和条令条例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如条令学习,队列训练,电视电话会议。在开始阶段比较认真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有事故分析,但是到后面就收效甚微。有些单位对于严格部队管理、加强安全防事故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有的在抓部队管理、抓安全工作方面标准不高,满足于一般的布置、一般的号召;有的对部队管理和安全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抱有侥幸心理;有的对

部队中出现的事故案件,法纪不严,姑息迁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喜藏忧,好大喜功。这些现象的出现,都反映在这些单位对部队管理认识上存在着偏差,没有统筹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协调发展,“一手软、一手硬”,顾此失彼,没有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五)制度落实不够

近年来, 部局、总队以及支队在队伍管理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制订了很多规章制度,已经包含部队一日生活制度、灭火救援、抢险救援以及方方面面队,伍管理的制度体系基本健全,但工作中仍然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影响部队安全和谐发展的各类违纪违法事故案件时有发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制度贯彻不够彻底、制度执行不够积极,使得我们制定的制度成为应景之作,没有效力可言。有些单位纪律松弛、管理松懈、作风松散,条令条例不落实。有些单位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营区管理混乱,部队“两个经常性”工作不落实,部队管理存在稀、拉、松的问题。有的对官兵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期间的延伸管理不到位,对小、远、散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失控漏管。尤为突出的是车辆管理制度不落实,部分干部未经正规驾驶技术培训开车,驾驶技术不过硬,加之特权思想严重,开“英雄车”,开“霸王车”,在紧急情况下处置不力导致车辆事故发生。还有少数官兵执行“五条禁令”不坚决,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士官在借调大队、科或机关开车,对自己要求不严,私自配带通讯工具,乱拉关系,和不正常的人交往,对条令学习不够,有不假外出的现象。

(六)领导责任制度落实不严

近几年来,部消防局针对部队发生的重大行政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多次发出通报,剖析原因,提出严格要求,但同类事故仍然接连发生,反映出一些单位领导思想麻痹,不负责任,没有把安全工作摆到涉及部队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没有从已发生的事故中认真汲取直

接或间接的教训,举一反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两个经常”工作不扎实。从发生的事故、案件情况看,突出反映了一些基层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在职不尽责,精力外移,想部队工作少,思想工作不细,管理工作不实,对存在的隐患和苗头发现不及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缺乏敏感性、或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或是思想麻痹,违章操作;或是上紧下松,工作作风不扎实,官僚主义,对基层情况若明若暗,工作措施不落实;还有的事故案件反映出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差,自身要求不严,甚至带头违反规章制度,导致事故案件发生。一些单位对发生的事故案件,姑息迁就,法纪不严,惩处不力;对工作出色的也没有及时表彰、奖励,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更有甚者,个别单位领导受名利思想驱使,对发生的事故案件,能捂则捂,能盖就盖,欺上瞒下,隐情不报,找客观,推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违纪行为。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消防部队安全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它是我们党指导发展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方针。基于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现状的某些缺失不足之处,在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必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工作建设与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相结合。

(一)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的安全意识。

胡锦涛主席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让人既是安全稳定工作的主体,也是安全稳定工作的主要对象。抓好部队安全稳定工作,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既要高度关注,积极维护官兵的生命安全,又要通过做好人的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部队的安全稳定。又要尊重官兵的生命安全,身怀爱兵之心,恪守为兵之责,多办利兵之事,

使之始终把官兵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官兵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官兵的根本利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和核心,大力开展我军历史使命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战斗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打牢官兵思想基础的同时,深入开展尊干爱兵活动和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过细做好个别人的工作,把推动部队建设与促进官兵全面发展的有机统一起来。要大力开展学理论、学科学、学管理活动,引导官兵掌握科学理论、丰富科学知识、学会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安全稳定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发挥官兵的主体作用,听取官兵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建议,把安全组织建设好,安全制度落实好,努力开创依托组织、依靠群众群策群力,大家来做安全稳定工作的局面,真正形成人人抓安全、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教育与引路,强化官兵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的防范能力。

安全工作是部队发展建设的基础工程,影响全局、制约整体。每名官兵是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和实施者,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官兵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防范能力的提高,要让每名官兵都能懂得执勤备战安全操作程序、防范措施,并做到会讲解和会示范。同时要注重安全文化熏陶和教育。要注意安全的内容、形式与效果相结合,在安全工作中,效果是最根本的,是第一位的。内容和形式最终要通过效果来体现,没有成效的内容和形式最终是不会长久的。要创新形式和载体,充分运用文学艺术形式和现代传媒手段,创新安全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广泛扩展安全文化的传播空间,如建设安全文化网、创办安全画廊等,向广大群众和官兵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理念;增强安全宣传教育的声势和效果,调动人民群众和广大官兵参与安全建设的积极性,弘扬安全的氛围,努力把安全工作渗透到消防部队日常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三)加强官兵心理素质的训练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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