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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十一封情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01 06:15:36 | 移动端:沈从文十一封情书

篇一:乡下人喝杯甜酒吧

乡下人喝杯甜酒吧

——沈从文的爱恋

被一个人爱上是幸福;但若被一个作家爱上,却是无奈,尤其是像沈从文这样的作家,因为,没人能拒绝他情书中优美的笔触。

在意次选修课上,沈从文第一次见到了张兆和便深深的爱上了她。他是男老师,她是女学生。木讷的沈从文不敢当面表白,便用一封一封情书作为自己攻占敌人高地的武器。当时的沈从文是年轻有为的知识分子,十分受女学生的喜欢,但是他从不理会。当时张兆和也是有名的才女,学校里不乏有许多追求者,但张兆和却把他们都排成“青蛙一号”,“青蛙二号”,用张兆和二姐的话说,沈从文只能排到“癞蛤蟆十三号”了。

沈从文的一封情书这样写道:“我说我很顽固的爱你,这种话到现在还不能用别的话来代替,就因为这是我的奴性。”在沈从文以前的世界中,拥有大片的粉丝,但现在把他对张兆和的爱说成是他的奴性,足以见得他爱的有多深。

就这样,沈从文的情书一封封的寄着,张兆和只一封封的收着,并对他们都编了号,却始终保着沉默。后来,学校里起了风言风语,说沈从文追求不到张兆和便想跳楼自杀。张兆和情急之下,拿着编了号的情书给校长送去,想找校长理论。巧的是,这个校长不是别人,正是胡适。胡适看见以后说:“他非常顽固的爱你。”张兆和马上回到:“我很顽固的不爱他。”接着胡适说:“我也会死安徽人,我给你爸爸说说,做个媒。”张兆和连忙说:“不要去讲,这个老师好像不应该这样。”没有得到校长的支持,张兆和只得继续接受沈从文情书的狂轰滥炸。

但沈从文的情书可谓经典,有谁能不动心呢?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应该为自己庆幸。”“我求你,以后许可我做我要做的事,凡是我向你说什么时,你都能当我是一个比较愚蠢而还不讨厌的人? ”“一个女子在诗人的诗中,永远不会老去,但诗人他自己却老去了。”我想到这些,我十分忧郁了。生命都是太薄脆的一种东西,并不比一株花更经得住年月风雨,用对自然倾心的眼,反观人生,使我不能不觉得热情的可珍,而看重人与人凑巧的藤葛。 ”“萑苇是易折的,磐石是难动的,我的生命等于萑苇,爱你的心希望它能如磐石??我念到我自己所写的萑苇是易折的,磐石是难动的时候,我很悲哀.易折的萑苇,一生中,每当一次风吹过时,皆低下头去,然而风过后,便又重新立起了.只有你使它永

远折伏,永远不再作立起的希望?? ”读着这些情书,是读着沈从文的内心,有谁能不动容?

1932年夏天,张兆和大学毕业回到苏州老家。沈从文请教巴金时,巴金说:“书香赠佳人,这是一件风雅趣事。”所以沈从文带着一大包文学名著敲响了张家的大门。张兆和不在家,沈从文只见到了二姐张允和,沈从文便留下旅馆地址,说了句“我走吧”便回头走了。在二姐张允和的鼓动下张兆和终于回请了沈从文,沈从文心潮澎湃,便写信给二姐问张父的态度。碰巧了,张父是分开明,又是沈从文的老粉丝便说“儿女婚事,他们自理。”张兆和便和二姐按照约定好的给沈从文发了封电报“沈从文,乡下人,喝杯甜酒吧!”自此,沈从文马拉松式的追求有了最完美的结局。

文人的爱恋都是惊世绝伦的,沈从文用情书,书写了爱情。

篇二:沈从文与张兆和

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强扭的瓜不甜,能够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真心不一定就是幸福;以白头偕老来衡量伉俪情深实在过于片面。

试想,如若一切都美好,世间便不再浮躁,情便是最易产生却也最难坚持的东西。

如合影、留念,定格、时间,不羁、流年!

他和她的爱情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每当看到这种美好的句子,都会想起那十四岁剃发即入主布达拉宫的六世达赖仓央嘉措来。他曾写过这样抵死缠绵的诗句来表达他那颗爱欲之心:“愿与卿结百年好,不惜金屋备藏娇。一似碧渊水晶宫,储得珍稀与奇宝。”即便后来他被废黜,却仍执迷于“只为途中与你相见”的爱欲红尘中。可见,红尘里的情爱是如佳期美梦般让人没有拒绝的力量。

那时的多情诗人沈从文,就好像仓央嘉措这般心底始终怀揣着抵死缠绵的爱欲之心。

1929年,沈从文开始了对自己爱情的漫长追求,并在3年零9个月的时间里为那心中的姑娘写下了大量绵密的情书。在那些如狂风暴雨一般袭来的情书里,他毫不掩饰地将自己摆在一个奴隶的位置,近乎卑微地爱着她,把她视为自己顶礼膜拜的女神。

“一个女子在诗人的诗中,永远不会老去,但诗人他自己却老去了。我想到这些,我十分犹豫了。”这句诗句,我每次读起都甚觉心凉的。我会想起看过的相关片段:那时,当诗中的女子在现实里老去的时候,有人指着“他”的肖像问病床上的她,“认识吗?”“好像见过。”又说,“我肯定认识”。可是,这么说着的她却再也说不出“他”的名字。这是2003年的春天,张兆和93岁,此时“思维虽不再明晰,记忆也显得模糊,但仍可以本能地与人简单对话”。

一个月后,她溘然长逝。

只是,我一直都想问的是,在她闭眼的那刻,她是否还记得那个人?那个给

她写下过那么多那么多如同鸢尾一般迷人的句子,那个与她携手共度五十五年岁月的男人!

她是否还记得。

(一)不甘只作看花人

沈从文在上海吴淞红的中国公学任职时,遇见张兆和的。当时,他是老师,张兆和是他的学生。

初踏上大学讲台的沈从文,有着说不出的局促,面对那么多陌生的面孔,紧张得红着一张脸说不出话。最后,只好在黑板上写下“请给我五分钟”,之后才开始讲课。这一经历,还被张兆和当作笑话说给了二姐张允和来听。

与沈从文相差八岁之多的张兆和,真的是不能对沈从文做到师长般的崇拜。虽然,当时的沈从文在文学上的造诣已令许多大家称赞不已,在中国文坛上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是在贵族家的闺秀张兆和的眼里,操着浓重湖南口音的沈从文,不就是个小学文凭,大兵出身,又一穷二白的书生吗?

这绝对是入不了她这白富美的眼的。

只是情海激荡,她不爱他,并不能够阻止得了他爱她、追求她的脚步。 那时张兆和的追求者,是可以用箩筐来计算的。调皮的她,还将这些追求者们一一给了“青蛙”的编号,沈从文交出写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爱上了你”这第一封情书给她的时候,她便立即将他编为“青蛙13号”,未做出任何与其他追求者不同的举动。在她的眼里,他不过是她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并无什么高大上之处。

她最初的不接受,并没有让沈从文放弃或气馁,他的追求反而更热烈了,一封封滚烫的情书源源不断地从他手中涌现出来。见此光景,二姐张允和忍不住调侃起来,说这些信“要是从邮局寄,都得超重”!而张兆和面对如此多的情书,非但没有丝毫感动或心动,反倒是烦了,说“又接到一封没有署名的S先生(沈的代号)的来信,没头没脑的,真叫人难受”!

与张兆和的“轻视”相对比,沈从文的痴情倒让人觉得心疼了。他病了,因为痴爱得不到回应,病到完全不能自控的地步,用他自己的话说:“男子爱而变成糊涂东西,是任何教育不能使他变聪敏一点,除非那爱不诚实。”爱了便疯魔,

他是那种为爱而生的痴情男子,所以他会“想到所爱的一个人的时候,血就流走得快了许多,全身就发热作寒,听到旁人提到这人的名字,就似乎又十分害怕,又十分快乐”。

痛并快乐着,也许就是他始终放不下爱她的缘由。如同吸食鸦片一般,会上瘾。虽然痛,但是快乐却是至为无以抵抗的。

因为爱她,他开始无自尊地写下那些呓语般的情话:

“莫生我的气,许我在梦里,用嘴吻你的脚,我的自卑处,是觉得如一个奴隶蹲到地上用嘴接近你的脚,也近于十分亵渎了你的。”

“爱情使男人变成傻子的同时,也变成了奴隶!不过,有幸碰到让你甘心做奴隶的女人,你也就不枉来这人世间走一遭。做奴隶算什么?就是做牛做马,或被五马分尸、大卸八块,你也是应该豁出去的!”

后来,他便软硬兼施起来。张兆和在1930年7月8日的日记中写道:“他对莲(张兆和的室友)说,如果得到使他失败的消息,他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刻苦自己,使自己向上,这是一条积极的路,但多半是不走这条的,另一条有两条分支,一是自杀,一是,他说,说得含含糊糊,‘我不是说恐吓话??我总是的,总会出一口气的!’出什么气呢?要闹得我和他同归于尽吗?那简直是小孩子的气量了!我想了想,我不怕!”

这样的他,有点发赖了,爱得着了魔,变得疯狂得有点让人看不起了。试想,有几个女孩子会喜欢这样下跪、寻死、甘做奴隶的男人呢?过去,张兆和不愿意,当今的女孩子更是会不愿的、排斥的,要远离的。

也只有他,因为爱她,就那么不管不顾地,擎着三十好几岁的年龄,单纯得像个孩子般地如大雨磅礴般地深爱着!

(二)爱情的“甜酒”

沈从文这番寻死觅活的爱情,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纷纷议论着,这让家世清白的张兆和有些吃不消了。

于是,她跑到校长胡适那儿去告状。可胡适那会儿正想着撮合他们这对才子佳人呢。他一边夸奖沈从文是个难得的天才,一边说同为安徽老乡,愿意出面去向张父说媒,并强调了沈从文对她的痴迷程度,说“我知道沈从文顽固地爱你”!

张兆和则脱口而出道:“我顽固地不爱他。”

见识了张兆和的顽固,胡适在一片错愕和惋惜中给沈从文去信道:“这个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爱,你错用情了。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件事(说爱情是人生唯一的事,乃是妄人之言),我们要经得起成功,更要经得起失败。你千万要挣扎,不要让一个小女子夸口说她曾碎了沈从文的心??此人太年轻,生活经验太少??故能拒人自喜。”

做人坦荡的胡适,同时也将这封信的副本寄给了张兆和,接到信的张兆和在日记里写道,“胡先生只知道爱是可贵的,以为只要是诚意的,就应当接受,他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被爱者如果也爱他,是甘愿的接受,那当然没话说。他没有知道如果被爱者不爱这献上爱的人,而只因他爱的诚挚,就勉强接受了它,这人为的非由两心互应的有恒结合,不单不是幸福的设计,终会酿成更大的麻烦与苦恼。”

彼时的张兆和,真是冷静和清醒的,在我看来这样的爱情观也是理智正确的。不过,后来,后来的后来,她还是被他的那些绵延的情书所说服。莫名其妙地被说服,转而接纳了他。就连她自己,也多次问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个‘乡下人’的看法逐渐改变了,真是一点也想不起了” 。

回头看沈从文“一根筋”的性子,身为女子,我也会被逐渐地感化,无论起初抱有怎样的态度,哪怕还有着一丝丝的腻烦。

他去青岛大学教书了。不过,情书照样殷勤,是一封又接着一封:

“我希望我能学做一个男子,爱你却不再来麻烦你,我爱你一天总是要认真生活一天,也极力免除你不安的一天。为着这个世界上有我永远倾心的人在,我一定要努力切实做个人的。”

这样的情话,早不是最初的寻死觅活之话,毕竟是文学大家、文字高手,在文字的遣词造句上都有着魔力一般,渐渐地竟将石头一般的张兆和给感动了,并且还在那紧闭的心扉上划开一道缝隙。爱意,便从这处呼呼穿梭而抵达至她的内心。从此,她的心里便有了他的影子,并且有了他的位置。

急剧变化的是,1932年暑假,沈从文的到访。他为了看望日思夜想的“女神”竟径直去了张家。恰巧那时“女神”去了图书馆,张允和接待了他,羞怯的他却不肯进去但也不愿意走,最后还是机灵的张允和要了他的地址,他才低头离

开。张允和是觉得他做妹夫挺好,首先默认接待了他,还为张兆和出主意回访沈从文,还教她邀他的说辞,“我家有好多个小弟弟,很好玩,请到我家去”。老实的张兆和照办了,一字不漏地说了这些话。

自此,沈从文成了张家的座上客。张兆和那坚如磐石的心,终于在沈从文的文字蛊惑下柔软了起来,接纳了他。曾经她说,“是因为他信写得太好了” !是如此吧,那些如同罂粟花一般的句子,是最诱人的,且让人越看越上瘾的。

1933年,沈从文辞去了青岛大学的工作,于9月9日在北京中央公园和自己的“女神”举行了婚礼。爱情的“甜酒”,在他的坚持、不放弃下,总算喝到。

这样,未曾不好,不过,也未曾好。

(三)“柴米油盐”,是毁坏爱之花的恶

在李敖和胡因梦闹掰的那阵子,李敖便大肆说道,他受不了“胡因梦在厕所里便秘”。实际上,他是接受不了自己的女神变成了女人。

可是,存活在这世间,哪个女神不是最平常的女人。

胡因梦是,回头望,张兆和也是。

在嫁给沈从文之初,沈从文因为自己的风骨,不要丝毫嫁妆,可是对待自己心爱的女人,自己却也不能赚更多的钱来做绅士般的男人。在那段岁月,张兆和正如自己最爱穿的蓝粗布袍子一样,变得粗粝起来,整日里还为着三斗米发愁。生活和性情,便也粗糙得如那砂纸,再没有一丝光华。她开始安心下来做一个家庭主妇,心底的那份隐匿的奢华再不曾冒头。生活就是现实,毕竟不能靠吃情书过日子的,再优美的文字,看过也就罢了,顶多激起无数心海涟漪,却不能幻化成米下锅。

27岁的她,开始觉得自己老了。

那些我们后来感念不已的潋滟美句,对她来说,在婚后生活里是无真正的幸福可言的!她虽然嫁给了沈从文,却没有真正欣赏、爱慕过他这个令无数女子欣赏、爱慕着的人。所以,她对他说:“不许你逼我穿高跟鞋、烫头发了,不许你因怕我把一双手弄粗糙为理由而不叫我洗衣服做事了,吃的东西无所谓好坏,穿的用的无所谓讲究不讲究,能够活下去已是造化。”

说出这样“世俗”、“现实”的话的张兆和,当时是吓了他一跳的,因为那

篇三:手写情书 2012年第7期

张学友有首歌,歌词是“你带着他唯一写过的情书,想证明当初爱得并不糊涂”。如果能见到歌里面的姑娘,我想告诉她:你当初爱得绝对并不糊涂—这年头,告白的方式千千万,可是有几人会有幸收到手写的情书呢?要知道,这是近乎绝迹的示爱方法了。

袁枚在《随园诗话》里写过一个关于情书的故事。有个叫郭晖的小伙子,给远方的娇妻寄去一封情书,信笺内只有一张白纸,不着一字。妻子心领神会地嫣然一笑,提笔在素笺上写道:“碧纱窗前启缄封,尺纸从头彻尾空。应是仙郎怀别恨,忆人全在不言中。”这是典型的中国古代情书:含蓄、典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情书的最大特点是私隐性,即便有名家的情书结集出版,可在写作时,是只考虑收信人的。所以可以肆无忌惮,口无遮拦,其中的痴、傻、肉麻、撒娇,让第三者读来要掉一地鸡皮疙瘩。五四时期的情书正是这一风格的代表,其时正值思想解放,中国人压抑了两千年热情井喷般地爆发出来,文人自然是风潮引领者。

“啊我的龙,这时候你睡熟了没有?你的呼吸调匀了没有?你的灵魂暂时平安了没有?你知不知道你的爱正在含着两眼热泪,在这深夜里和你说话,想你,疼你,安慰你,爱你???龙呀,你应当知道我是怎样的爱你,你占有我的爱,我的灵,我的肉,我的‘整个儿’永远在我爱的身旁放置着,永久的缠绕着。”这是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情书,据说当他的情书集《爱眉小札》出版后,其肉麻程度,连许多自认为开放新潮的人都觉得脸红。

生于五四前后的冯亦代也继承了这种文风,八十岁与黄宗英结婚时,两人写了五百多封情书,其中的一封是这样写的:“拆开一看,你那张照片。天呀!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美丽的胴体,那样的光泽四射,我真想一口把你吞了。小生何幸,老来还得到这样的艳福,我一定要吻遍你的全身,向你感谢。”同姓冯的后辈冯唐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算不得什么,像冯老这样八十岁给他一个姑娘,他还能如此热烈地去爱,才是真性情。怪不得有人说,老年人恋爱就像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拾。

这一时期还诞生了堪称情书史上最佳样本之一的作品,出自沈从文之手:“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乡下人”沈从文写了一封极小资的情书,也就此俘获北大美女张兆和的芳心。

情书之美,在于其仪式感。信纸的样式、墨水的颜色,都要精挑细选;书写时一笔一划的认真,然后落款署名、装信封、贴邮票—甚至连邮票的贴法都有讲究!最后投进邮筒??与电邮相比,缓慢又繁琐,可正因为此,却折射出一个人对爱情的耐心与虔诚。快餐时代,不但告白单调,连分手都没了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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