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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01 06:11:29 | 移动端: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

篇一: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推手

□ 顾列铭 严文艳/文

2010年8月1日,《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实施,重庆全市40个区县807个派出所开始全面受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转户变市民的申请。重庆市长黄奇帆强调,要实现千万农民有尊严地进城,首先必须妥善处理户籍问题。 此前,2010年6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广东省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均可申请纳入积分登记。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农民工,可选择在就业地镇(街)或产权房屋所在地镇(街)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农民工入户城镇的积分指标由省统一指标和各市自定指标两部分构成。

这意味着我国城乡统筹的大幕已然从新一轮的户籍制度改革入手重新开启。 中国户籍改革的历程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中国的户籍制度在全世界是最早出现的。有文字明确记载的户籍制度产生于周代,比较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出现于秦始皇时期。中国的户籍制度到了明清时代渐渐开始僵化,各种各样的附带限制越来越多,弊端也日益明显。

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大体经历了形成(1949-1958年)、发展(1958-1978年)、初步改革(1978年至今)三个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公民是可以在境内自由流动的。由于当时我国经济状况非常落后,社会财富有限,为了高效地使用这些财富,也为了社会的稳定,才形成了将人口与地点紧密挂钩的户籍制度。

1958年,被视为中国人口管理制度的一个分水岭。当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确立了一套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7项人口登记制度,从制度安排上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在我国逐渐形成。

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1977年11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提出“严格控制市、镇人口,是党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一项重要政策”。该规定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第一次正式提出严格控制“农转非”。

第三个阶段(1978年至今)是户籍制度的逐步改革,主要是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时期。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家开始调整和逐步改革户籍制度。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决定“198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若干集镇进行试点,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这是我国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先声,是我国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第一个规范性的政策规定,它的历史功绩在于在几十年铁板一块的二元户籍制度上打开了一个缺口。

自理口粮户口的实施是我国户籍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突破。据统计,从1984年到1986年底,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全国办自理口粮户达1633828户,总计4542988人。但1989年10月,在治理整顿的大环境下,国家又强调严格户籍制度管理,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要求把“农转非”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对“农

转非”实行计划指标与政策规定相结合的控制办法。从此计划部门介入了户籍制度管理。 1992年8月,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十四大精神的鼓舞下,公安部拟就了《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征求各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开始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同年10月开始,广东、浙江、山东、山西、河南等10多个省先后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的通知。由于“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的户口簿印签为蓝色,故也称做“蓝印户口”。这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过渡性的措施。始料不及的是,1992年全国各地掀起了卖户口热潮,范围主要集中在小城镇,农民每人可以4000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小城镇户口。1992年5月4日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以公安部名义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开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错识做法的紧急通知》,对各地卖户口行为进行制止。据公安、金融等部门估算,1992年各地卖户口所得金额超过100亿元,有可能达200亿元之巨。但这充分反映了被划地为牢控制几十年的广大农民对城镇美好生活的渴望和追求。仅此而言,彼时的户籍改革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当时,我国户籍改革有两大背景:一是虽然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但城镇人口比率增速明显下降。二是内需不足,而部分人从农村入户城镇定居并就业。

但是当时的地区、城乡发展极不平衡,户籍改革显得不合时宜。首先是就业问题。大量人口的涌入,必然增加城市实现充分就业的难度。其次,一座城市的人口承载能力是与其工业化程度和社会财富积累程度密切相关的,超越物质条件的限制,人们只能身在城市而无法获得实质上的幸福。

事实上,从1998年开始,我国许多地方试点户籍改革,比如广东、河南、云南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农民有了和城里人一样的“居民户口”后却发现,教育、医疗保障、就业等却没有随之“升级”,有了进城的“门票”却享受不到“市民待遇”。

由于相关配套没有跟上,无力承担附加在户口上的住房、教育等诸多福利,户籍改革被紧急叫停——2001年10月,广东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然而不到半年即宣布政策暂缓。2003年,河南省郑州市宣布入户政策完全放开、允许外地人员办理户口时,但一年后以“暂缓人口激增带来的城市压力”为由结束新政。

可见,实行一元化的户籍制度改革,不只是一个人的身份变化问题,而是涉及社保、医疗、教育、住房保障等一系列制度改革的全方位问题,需要社会各部门间破除壁垒,出台相关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加以跟进。

事实上,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二元化户籍制改为一元化户籍制,但是如果户籍改革与经济社会配套政策未能有效衔接,广大农民没有从户籍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仅仅把户口改成像城里人一样的“一元化”,那么这样的改革不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势将难以稳步推进,甚至结果很可能与愿望背道而驰。

也就是说,户籍制度改革成功与否,必须放在城乡统筹的大环境中全面加以考量。 户籍改革刻不容缓

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曾一度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有力地支援了当时工业主导的国家发展战略。但是时过境迁,形成于计划体制时代的户籍制度,已成为当前经济和社会健全发育的重大制度障碍。其中的种种弊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而日益显现。

首先,最大的负面影响是削弱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及人才市场。在人口大量流动的时代,这种滞后的户籍制度导致大量人口处于“人户分离”状态,由此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与政治问题:过亿农民工在沿海新兴工业区打工,数以千万计的白领以外来人口的身份生活于大城市,同样数以千万计的人口在

异地从事工商业。这三类人口对所在城市贡献了大量税收,但却难以全部享受理应得到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广东人户分离的人口多达719万多人。2000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曾作出指示:为了更好地推进城市化进程,责成广东省公安厅草拟《关于我省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供讨论。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卢瑞华则在几次会议上提到:广东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大中城市进城“门槛”太高,再这样下去,别说10年,20年也难实现现代化。

其次,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对农业现代化及农村人口的转移形成体制性障碍。我国大量的农村人口需要转移,但事实上进城限制却没有从根本上放松。城市化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中国农民几亿人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走出来,农业也没有办法活起来。未来20年,至少要有55%的人口实现城市化,那就意味着将近有3亿人口要进城。户籍改革大势所趋。

再其次,遏制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大量城市务工农民,连基本的生存条件及安全感都没有,身份不明、工作不稳,城市需求及消费畸形发展。

最后,现行户籍制度加剧了城乡割裂,阻碍了城乡统筹,加剧了社会分化。与住房、消费,如购车、教育、社会保障等利益直接挂钩,不同的户籍有不同的待遇,不仅人为地把本应平等的身份划分为三六九等,而且加大了贫富差距。如果经济发展的成果不能被作为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充分分享的话,这个社会的不公平就容易演变成巨大的社会矛盾,从而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实行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其一,这是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城市化率非常低,而现代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第二、三产业的工人,只有充分的城市化,才能满足工业化的需要。而我国的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虽然他们想进城发展,可城乡二元的户籍制严重阻碍了这种发展,农村劳动力只能以农民的身份充当产业工人,造就了我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以及与此相伴而生的系列社会问题,不利于城市化的加速发展。

其二,户籍改革对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国的产业转型与升级都会带来巨大的利益和好处。目前的户籍制度延缓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农民工只能像候鸟一样去城市打工,春节及年龄大了以后返回农村,农民工无法成为稳定的产业工人,企业也不愿意对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这样,企业就永远只能依靠廉价劳动力生产低端产品。可以说,如果没有户籍制度的根本改革,我国的产业升级、经济转型的进程将大大延缓。

其三,更重要的是户口附着的利益很多,比如说教育、就业、社会福利、住房等等的经济权益,城市户口的福利待遇(诸如教育、医疗、养老保险,收入水平、住房条件)都要远远高于农村户口,人为地造成了城乡差别。只有通过户籍改革尽快缩小这种差别,彻底解决农民的医疗、养老之忧,我国的社会福利才会真正公平。

事实表明,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也是可行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众多小城镇的经济建设高速发展,为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辟了极为广阔的天地。

更为重要的是,在我国许多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当地政府在与农业户口挂钩的民政、劳保、教育、计划生育等福利制度方面,已经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城乡之间不可逾越的界限,从而在制定与户籍制度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协调社会利益分配格局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就为全面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8年10月举行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并把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作为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之一。

户籍改革事关城乡统筹大局,事关社会和谐公平

户籍改革成为各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之举。

2010年8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明确1000万农民转户进城分“两步走”:2010-2012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及新生代转为城镇居民,力争在两年内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实现转户人口在主城、区县城和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内的合理布局。2012-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每年转移70万-8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非农户籍人口提升至60%。

重庆市长黄奇帆说,要实现千万农民有尊严地进城,首先必须妥善处理户籍问题。户籍问题是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核心。农村户口捆绑了宅基地、林权、承包地“三件衣服”;城市户口捆绑着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件衣服”。在城市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要求农民放弃“三件衣服”,是对他们权利的侵犯。户籍改革不是简单地让农民脱掉捆绑在农村户口上的“三件衣服”,不是让农民“裸身”进城。重庆户籍改革的关键,是尝试通过建立转户居民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的弹性退出机制,以合理的过渡期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设立三年农村土地退出过渡期的制度安排,是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创新和突破。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减少社会动荡,促进农民转户进城真正融入城市生活,避免把转户农民推向无地、无房、无业的“三无”行列,同时也为实现转户农民“三大保障”和“五大保障”的置换腾出时间,这个置换一般需要2-3年,从而确保城乡居民身份的平稳过渡。

同时,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将转户农民工这些“新市民”纳入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农民工公寓等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之中,大大降低了农民进城的门槛。

这样的户籍改革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而且有利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从国际上看,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户籍制度也十分注重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尽管这些国家的地区、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不大,不同地区的富裕程度也比较均衡,但他们的户籍制度无一不是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通过人财物的大流动来实现社会文明与进步为宗旨的。 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的户籍改革也有成功先例。浙江省近年来在拆除户籍藩篱、打破城乡壁垒方面屡有“大手笔”,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继续领跑。据有关部门统计,3年多来,浙江省城镇净迁入人口达到了190余万人,仅今年以来就达到了66万多人。

户籍制度改革有效地提高了城市人口素质,促进了浙江省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奉化为例,2005年新的户籍制度不仅给当地公安部门的管理带来了便利,还带动了城镇的经济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后,奉化市新增城镇人口1.08万,市区人口一举突破了10万,新增内、外资企业160多家。半年之后,宁波市户籍制度改革也全面推开并在全国引起轰动。 户籍制度改革还在继续深入。2010年5月27日,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采用一种全国性的居住证制度,以取代目前实行的城镇乡村二元化户籍制。可以预见,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加快将为时不远。

篇二: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及措施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及措施

[ 摘要] 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如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 城市资源的短缺问题日益显现, 城镇化中的区位差异更加突出, 与其他相关改革不配套等,致使户籍制度改革举步维艰。我们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坚冰正在逐渐被打破, 应继续深化改革, 按一定的目标和步骤, 坚持推进城镇化、公民一律平等、逐步到位、制度协调配套等原则, 探索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由户口登记、身份证管理等制度构成的科学的人口管理系统, 实现人口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 关键词] 户籍制度;目标;措施

一、当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北京、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福建、山东、吉林、河南、湖南、四川、河北等地的户籍制度改革,都开始启动。新一轮的城镇户籍改革在全国范围的全面铺开, 堪称是建国以来动作最大的户籍改革措施。户籍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农村人口的基数大、农村与城市的生活水平落差太大等的影响。在城乡二元分割的行政壁垒拆除之后, 当前的户籍改革使一些过去的问题显性化了, 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1.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吴云霞指出,在户籍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以及“蓝印户口”、“红本户口”、“绿本户口”、“咖啡户口”等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并存的混乱现象;出现买卖户口的现象;出现了人户分离、空挂户口、双重户口和无户口人员的现象; 出现了暂住期长达10- 20 年“暂住”人口现象等等。

2.出现了新的不平等的问题。城镇居民随着住房、福利、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等体制改革, 已丧失了原先享有的各种福利。农民则在宅基地审批、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享有着优于城市居民的利益。由于土地转让中城区城郊农民可以获得颇为丰厚的收益, 一些原来转成城镇居民的希望再转回农村户口, 政府不得不严把“非转农”的关口。按属地化管理之后, 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 ①土地流转问题。农民可以保留承包土地的权益, 带土进城, 享有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②撤村建居后的土地利益分配问

题。原来“城中村”的土地已经盖店铺厂房出租, 村民可以分红利。取消“城中村”后, 村民成为居民, 仍要享用这项福利。③如何统一城乡计生政策的问题。过去的计生政策是按农村

居民和城镇居民不同身份制定的, 农村人可生二胎, 城市人只准生一胎。计生管理上, 城市管得严, 农村管得松, 城乡结合部往往是空白点。户籍改革后, 随之带来了农村与城市计生政策如何统一的问题, 当务之急是得有新的措施出台。

3. 城市资源的短缺问题首先在教育上反映出来了。子女的教育问题向来为中国家庭的头等大事, 是人口迁徙的主要理由。以石家庄为例, 由于一下子放开的口子太大, 石家庄的中小学马上感到了教育资源的紧张。我们在浙江调查的情况看, 对农民进城的首要限制因素已经不再是住房、就业, 而在于城镇的教育容量。城镇所在地的学校, 一般教育质量较高。农民进城居住的主要因素, 就是要让孩子受到比乡间更好的教育, 这就必然要挤压城镇原居民的教育资源。这里还有一个高考地区分数差的问题。北京的高考录取分要比山东低100 多分, 去年曾发生青岛落榜生状告教育部的事情。实际上山东本地, 青岛比菏泽高考录取分又要低许多。一些私营企业主投资买房落户北京试点镇, 目的就是为了孩子能上好大学。近年来, 各地还出现了高考“候鸟现象”。一些外省区学校以本地高考录取分数线低为诱, 招揽考生把户口转到录取分数低的地区, 异地而考, 造成人口虚假移动。

4.城镇化中的区位差异因素更加突出出来了。从改革的情况来看, 进城对外地人有吸引力, 本地人对进城的兴趣不大。这种情况带有普遍性, 不仅发生在小城镇、小城市, 也包括大城市的郊区镇。以北京的试点镇户籍为例, 与外来投资移民的热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北京郊区本土本乡农民对城镇户口兴趣并不大。在试点镇的当地乡镇企业经营者和村民并不愿意把户口转向城镇,“农转非”和“村转镇”已经没有多大吸引力。本地人进城缺乏热情, 原因主要是比较成本问题。到城镇搞生产经营成本较高, 居住的限制较多, 缴纳税费项目多, 造成人们的望城却步。

5.农民到大中城市落户的制度障碍依然存在。当前对农村居民全面开放的只是小城镇户口, 条件是必须购买住房, 这种以货币构筑的新门槛对普通农民来说仍然是难以逾越的。通过这一轮改革, 居住和迁徙自由可以在小城镇基本得到实现。但人们真正想迁徙的地方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由于大多数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门槛仍然很高, 因此, 许多人担心会形成农村、小城镇, 小城市和大城市、特大城市的

新的二元分割结构。

6.户籍制度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不配套的矛盾,致使户籍制度改革举步维艰,难以到位。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性目标, 在于淡化以户籍管理为形式的人口流动控制,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从而加快城镇化进程。但是,由于其他相关改革不配套,却又反过来强化了户籍的重要性。最明显的例子如就学制度,以本地户口作为招生的先决条件,从根本上强化了户籍的重要性;再如就业制度中对户籍条件的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中户口作为限定条件, 如此等等都程度不同地强化了户籍的重要性。可以说,倘若这些配套改革未能跟上去,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来促进城镇化的设想将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思路、时机及原则

1、当前户籍制度的改革目标和思路

实行户籍制度改革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实行这一变革有着多重价值取向, 是一个由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交错构成的渐进的改革过程。在道义和理念的层面上, 是对人的基本权利—— 居住和迁徙自由、择业自由的重新肯定; 在国家发展战略上, 要为推进“十五”纲要的城镇化发展战略提供制度保证,让人们的迁徙、移居自由取决于更市场化的城市管理制度; 在人口管理的技术层面上, 是要废除已滞后于社会发展的二元管理结构, 建立科学化、高效率、城乡一体的户籍登记、迁徙、管理体系; 在市场经济发展层面上, 要有利于促进人口的合理流动, 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在社会发展层面上, 要为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系统和个人信用系统提供一个基本的制度模

板。

近期, 政府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首先, 尽快打破农业、非农业户口管理二元结构, 废除由此衍生的“农转非”计划指标管理政策以及蓝印户口等户口形式, 按照在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第二, 逐步放宽户口迁移的限制, 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 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社

会的综合承受能力,最终实现户口自由迁徙。第三, 逐步剥离各有关部门附加在户口管理上的诸多行政管理职能, 弱化户籍背后的利益关系, 恢复户口管理作为民事登记的基本社会职能, 实现由户的管理向口的管理的转变。抓紧制定户籍法, 完善户籍管理工作的法制化。

2、当前户籍制度的改革时机

在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上社会各界的认识基本一致, 但在户籍制度的改革时机是否成熟上, 有的人认为, 改革开放以来, 户籍制度屡经改革, 现在条件比较成熟, 户籍制度应该取消; 有的人认为由于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太大(特别是内陆与沿海)社会承受能力差等多种因素, 取消户籍制度不能在短期内就实现。我们赞同第一种观点,认为第二种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的确, 目前我国由于历史和国情的原因,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 城市, 特别是大城市确实存在人口密集、交通拥挤、能源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另外, 国外许多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城市病”顽症的前车之鉴不能不使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保持谨慎的态度。但是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让人、财、物流向最能产生高回报的领域和地域, 形成最优化的配置。我国正在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实现迁徒自由可以使人力资源在流动中得到最佳配置, 阻碍人口流动有悖经济发展规则。“城市病”问题实际上我们可以通过设立经济性“门槛”的方式来解决(如迁人者要有自己拥有产权的固定住所, 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等), 而不应通过限制公民的迁徒自由来避免。从实践来看, 已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石家庄、重庆等市, 户籍改革的影响都没有预想的大, 石家庄市长的话说到了关键处:“石家庄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 不完全取决于户籍制度, 而是取决于有没有经济效益, 有没有事干, 有没有钱赚, 有没有饭吃”。

进行户口迁移制度改革不仅应着眼于经济层面,还应关注到社会和政治层面。我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以牺牲个人自由和利益来换取一定社会秩序的思维定式。这种以损害大多数人的自由和幸福为代价的做法,被实践证明是目光短浅的。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要靠不断满足民众的需求, 而不是靠压制民众的需求来完成。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就是要建立人人平等的制度, 制定政策应体现出尊重人、重视社会公平的取向。近200 年西方国家发展的历史也证明: 不限制公民的迁徒自由, 同样能够建立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当前城市居民死守城市、农村人一旦进城就不愿离开, 其根本原因是传统体制赋予了城市居民过多的特权, 我们现在所要做的就是打破这些附着在户籍上的特权和利益, 创造出能进能出、易进易出

的人口流动迁徒制度。

3、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则

户籍制度改革既涉及到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问题,又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得失,与每个公民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因此,要吸取20 多年来我国户籍改革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以通过户籍改革,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来进行。

( 1) 把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镇化放在首位的原则。全面的户籍改革,涉及到全社会,内容繁多,任务艰巨,但重点和核心内容是迁移问题,是谁迁移,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农民的迁移,农民往哪迁移,只能向城镇迁移。首先是2 亿多现有过剩农村劳动力和人口需要迁移;其次,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将来还有近6 亿的农村人口要成为城市人口。

13 亿人口,8 亿是农民,是我国特有的国情。我们想一切问题,办一切事情都必须从这个情况出发,农民问题不解决, 我国的一切问题也难以解决。要富裕农民,就得减少农民。改变我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传统态势,使人口城市化和国家工业化同步进行。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减轻农民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尽快改变农业结构,城乡结构,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变农民为市民的历史过程,这将是一个质的飞跃。

(2)公民一律平等的原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每个人在户口登记制度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性别、年龄、职业、教育程度、居住地点等有所不同。户籍只承担人口统计和管理职能,只限于登记个人身份,不能把个人身份固定化。户口类别将随着人口居住地点、时间与职业变动而变动。不是户口迁移决定人口流动,而是人口流动决定户口迁移。

(3)便民、利民的原则。城乡居民既是户口管理的对象,又是国家主人和社会的主体,我们的户口管理者是为主人服务的公仆。因此,户籍制度改革不仅要考虑如何更好地管理社会,为国家各级机构行使职能

篇三: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湖北省为例

目 录

第一章 绪论..................................................................1

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2

1.2研究现状述评.............................................................4

1.3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6

1.4可能的创新之处...........................................................7

2.户籍制度改革概述............................................................9

2.1户籍制度的概念...........................................................9

2.2我国户籍制度的历史沿革..................................................10

2.3户籍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14

2.4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风向标............................................17

3.户籍制度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20

3.1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均衡..................................................21

3.2城市公共资源的局限性....................................................22

3.3户籍捆绑的利益链........................................................24

3.3.1土地利益链...........................................................25

3.3.2免费教育利益链.......................................................26

3.3.3医疗保障利益链.......................................................27

3.3.4社会保障利益链.......................................................28

4.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29

4.1完善户籍管理的立法......................................................30

4.2彻底打破户籍二元结构....................................................31

4.2.1实现户籍一元化管理...................................................32

4.2.2解除户籍捆绑的利益链.................................................33

4.3降低大型城市的准入门槛..................................................34

4.4加快中、小型城市建设....................................................35

4.4.1绿色GDP的健康发展...................................................35

4.4.2公共资源配套完善.....................................................36

4.5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36

4.5.1全面推进试点地区居住证的实践经验.....................................37

4.5.2完善“居住证”到户籍的过渡机制.........................................37

总结.........................................................................38

参考文献.....................................................................39

第一章 绪论

1.1论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1.1时代背景

户籍制度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从个人角看,一个人的出生、血缘关系、教育、工作、婚姻等基本情况,如果没有一个合乎法规的记录和登记,就不具备社会人的资格,其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从社会角度看,户籍登记可以为公共决策提供人口信息,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基础和依据。建立户籍制度的目的在于了解和掌握社会的人口状况,进而对人口进行有效的管理。 我国现行户籍制度从1958年迄今已实施了50余年,它对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建立和巩固,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对于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并完善,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暴露出其严重的不适应性。

当前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所带来的问题越演越烈:一是二元的户籍制度与经济发展矛盾加大,市场经济要求劳动资源自由流动,人为地划分城市和农村两个人力资源市场,实际上提高了劳动力成本。二是户籍制度不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三是户口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障碍。四是城乡区别对待,实行不同的福利待遇。很多福利待遇只是针对城里人,相对贫困的农民被排除在福利保障之外,不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究其原因,我国的户籍制度不仅仅是简单的登记制度,它承担着一些其他的社会功能,区分了城乡户口的差别,对于人口的流动,尤其是农村到城市、小城市到大城市的人口流动进行限制,不同的户口对应不同的福利标准,如与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利益直接挂钩。

户籍制度改革牵涉诸多社会部门,包括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国土资源、房管、农业、发改、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民政等,在改革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逐步探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停滞不前,不能突破旧户籍制度框架的主要症结就是,改革工作的思路跳不出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思维模式。要真正加大户籍制度的改革力

度,就必须以全新的理念来思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户籍制度,建立能够适应现代社会条件的与国际接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户籍制度。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指导思想就是恢复户籍的本来面目,确定户籍的正确社会功能。

中国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经历一个新旧制度交错的过程,旧的制度对改革是一个桎栲,很有可能窒息改革。计划经济时代公民的一切都是由单位提供的,我们现在仍然或多或少地按照“单位人”的模式来进行社会管理。例如,我们实行了养老金社会统筹的办法,但是却采取在工作地交纳的方式。由于公民的职业流动性增强,一部分公民无法保持养老金缴纳的连续性,造成养老金“断档”,这为今后老年人的养老埋下隐患。在其他社会保障工作中也同样存在相同的问题。

1.1.2研究意义

(一)弄清我国户籍制度的发展变化是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变迁的关键,是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历史的一把钥匙;

(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改革户籍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改什么,怎么改,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而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必须弄清户籍制度的真正缺陷以及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制度,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这也是研究这个问题的现实意义。

1.2课题研究现状

伴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学者们的相关研究在人口学以及政治经济学方向较为集中。我国户籍制度的发展经历了1949年前与1949年后两个阶段。然而在此历程中,全面系统的研究文献并不丰富。因此,对我国户籍制度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综合客观的概要分析,归纳吸取有参考价值的知识,并且明确它们的局限之处,才能使自己的理论研究及见解得以提升。

户籍制度是与每个中国公民密切相关的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寻求就、世机会,学术界对当代中国户籍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既有直接以当代中国户籍制度为主题的研

究,也有在相关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问题的研究中,间接的涉及户籍制度问题。关注的主题涉及多个方面。

1、人口社会学:

人户迁徙与社会模式转变户籍制度对人口户籍的管理、登记以及社会模式的发展变化起一定的控制作用。以户口为单位的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分析,则主要围绕人口迁移与社会结构两方面进行革新。相对而言,比较具体化系统化的文献专著不丰富。这方面的主要研究成果具体包括:

第一,对我国国内人口迁徙演变的研究。主要是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迁徙的发展变化进行分析。学者们发现户口是束缚流动的重要参变量,开始找寻权衡城乡劳动力的自由迁徙与城市化进程之间的合理方法。赵耀辉与刘启明的《中国城乡迁移的历史研究:1949-l985》一文中,认为在完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的障碍是户籍制度与劳动力自由流动制度共存局面所存在的问题,即劳动力的市场改革方面的目标就是废除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户籍制度[1]。马侠在其《人口迁移的理论和模式》一文中通过对英国数理统计学家E.G.Ravenstein的“人口迁移规律”与Everetts·Lee等的人口迁移理论的研究,表明了一般情况下人口的迁移量与迁移率与国家的发展变化呈现正相关的趋势[2]。相关研究还有他的《中国人口迁移与城市化研究》和《当代中国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迁移》。2000年开始,学者们开始倡导“迁徙自由”[3]。朱福惠认为,“迁徙自由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3]。朱其良认为承认迁徙自由权是户籍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也是实现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4]。

第二,对我国户籍制度模式发展的研究。现时代对于户籍模式的选择,学者们存在不同看法。李全生总结了2004年之前对二元社会结构的综述:传统户籍制度及其附加制度使城乡居民差距扩大、城市化减缓、环境恶化等社会问题日趋严重,要进行二元结构改革就必须改革户籍制度。韩央迪利用伯克利观察法(Berkeley Perspective)分析提出了他的看法,户籍改革要“更多的回应社会的需要”,“界定公众利益达到实际正义”达到“大统一”的目标[6]。席丛林认为要采用循序渐进式的户改举措,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合乎地区性的制度以大力保护农村劳动力的流动[7]。社会保障方面,白庆兰、费静分析了户籍制度改革要加大对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投入,扩大农民工的参保权[8]。政府资源方面,陈成文、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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