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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班子成员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01 06:02:39 | 移动端:中纪委班子成员

篇一: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2011年述职述廉报告

中共X县纪委常委 张潮海

2011年12月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直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和县纪委(监察局)班子齐心协力,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勇于拼搏、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纪检监查各项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理论学习、品行修养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

(一)加强学习,增长才干

近年来,我始终把坚持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学习教育,三年共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20次,组织单位职工学习50余次。认真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及时学习贯彻县委常委会精神及全县项目建设、移民搬迁、河道治理等重点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提升了反腐倡廉工作能力。

(二)锤炼党性,提高素养

加强党性修养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和终生课题。我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

践行党的宗旨,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始终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作为纪检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我能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针对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认真听取领导和各位常委的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大是大非问题,能够坚持原则;对班子集体形成的决议,勇于负责,狠抓落实;能够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了纪委班子成员的领导和表率作用。

二、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

近年来,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我县残疾人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做好残联工作的同时,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在县纪委各位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一定以绩,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组织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经过县纪委班子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共同努力,全县1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经过作业时间自主学习、会议时间集中学习以及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部顺利通过了考核和测试,参与率和测试合格率均达到100%。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就住房、收入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对领导干部拟提拔对象及评先评优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把关作出廉政鉴定。

(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根据《X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到各个主办责任单位,形成了一层抓一层、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网络,并对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上交了书面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县处级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根据省州纪委部署安排,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建设,按照“便民、为民、利民、惠民”的要求,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政务,通过阳光政务架起了干群连心桥,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各级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三、自觉廉洁从政,筑牢思想防线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注重严于律己,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不以职务谋取特权和私利。不参与可能妨碍执行公务的餐饮、娱乐活动;严格遵守执行公务用车等各项规定,不搞特殊化;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牢记“两个务必”,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先提倡,要求别人管好的自己先管好,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先不干,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形象和政治本色。对家庭成员和亲友严格要求,教育家人和亲友不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取任何利益。同时,管好单位干部,时刻教育他们正确对待所处工作环境,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抓

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注意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今后努力方向

新形势下,反腐倡廉任务重、领域宽、标准高、要求严,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这就导致了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如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尚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的落实还不尽如人意等问题。这些问题,我将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认真加以解决。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改进不足,敬业工作,廉洁自律,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更好地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X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纪检组对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制度

纪检组对各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

及其成员监督制度

为加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我县派驻纪检组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工作职责和权限

派驻纪检组是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的负责驻在部门和领导(指导)所属系统的纪律检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受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政班子的双重领导,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

(一)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和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决定。

2、协助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查处。

3、协助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协助所在单位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规章制度和措施,建立廉政、勤政规章制度。

4、协助和督促检查所在单位及系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5、受理对所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处理决定的申诉,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和权利,保障他们依法行使职权。

6、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行政领导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权限

1、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及其成员、行政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实行《党章》、《监督条例》和《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2、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行政领导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并在重大业务活动中履行监督职能。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应为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创造条件。

3、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行政领导及同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应先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同时报告驻在部门党组书记(涉及其本人的除外),并积极协助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初核。

4、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中层领导干部的任用进行监督。在党组讨论决定前,应及时反映已掌握的拟任职人选遵守党政纪、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派驻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无正当理由,驻在部门党组应予采纳。

二、工作关系

1、派驻纪检组与县纪委、监察局日常工作关系,一般通过县纪委、监察局各有关职能室进行。重要问题应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2、派驻纪检组应主动向驻在部门党组汇报工作,接受领导,切实执行驻在部门党组的决定。驻在部门党组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履行职责,切实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3、派驻纪检组属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驻)机构,工作上是协作关系,县纪委、监察局负责领导(指导)派驻纪检组开展本职工作。

4、派驻纪检组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执法监督部门

的联系,密切配合;要加强同对应的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汇报工作,取得指导和支持。

三、工作制度

1、 派驻纪检组应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行政领导的部署,结合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应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

2、及时完成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问题,每半年应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一次,专题工作专题报告。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每年应向县纪委述职一次。

3、对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请示、报告,同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局。特殊情况和问题,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

四、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

1、派驻纪检组配备专职纪检组长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2名。

2、纪检组长是驻在部门行政副职一级的领导干部并是驻在部门党组成员。

3、派驻纪检组长实行交流任职制度,任职满五年的,原则上要交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任职由纪检监察机关

商组织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补充一般干部人选需经县纪委、监察局考核同意后,方可调任。

4、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发生的严重问题隐瞒不报;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以及由于主观原因,对县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工作,没有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派驻纪检组工作条件和办公经费由驻在部门负责。

篇三:河南籍现任副部级以上领导名录

河南籍现任副部级以上领导名录

国家级

1、常万全,1949年1月生,河南南阳人。国务委员、国防部部长。

2、张春贤,1953年5月生,河南禹州人。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

3、吉炳轩,1951年11月生,河南孟津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正部级

1、马晓天,1949年8月生,河南巩义人。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空军司令员,空军上将。

2、贾廷安,1952年9月3日生,河南叶县人。中央委员,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上将。

3、田修思,1953年4月生,河南孟州人。中央委员,空军政治委员,上将。

4、王儒林,1953年4月生,河南濮阳人。中央委员,山西省委书记。

5、陈全国,1955年11月生,河南平舆人。中央委员,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

6、王安顺,1957年12月生,河南辉县人。中央委员,北京市市长。

7、张国清,1964年7月6日生,河南罗山人。中央委员,重庆市委副书记。

8、毛万春,1961年11月生,河南汤阴人。中央委员(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递补),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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