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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案例分析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2-28 11:55:53 | 移动端:银行贷款案例分析

篇一:银行信贷案例分析

银行信贷案例分析

[摘要] 财务分析是判断潜在借款人信用状况最为通用的技术。银行通过解读和阐释企业的财务资料,对企业的既往业绩、目前状况以及未来前景作出评价和预测。本文从财务报表、财务比率和现金流3个方面对某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得出银行不能向该企业贷款的结论。

[关键词] 信贷;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现金流分析

一、财务报表项目分析

1.流动资产

某企业的流动资产水平在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但分析流动资产的构成,我们可以发现,现金资产的比例在2006-2008年分别为4.3%、3.9%和1.6%,一直低于行业平均水平(5.5%),且逐年下降,尤其在2008年仅为1.6%,比上年下降143.75%。与较低的现金资产率相反的是一直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存货率,在2008年为39.4%,比行业平均水平高出了近10个百分点,总流动资产率的高水平主要来自高存货率的贡献。可以判断,该企业财务状况逐年恶化,头寸周转紧张,支付存在潜在问题,过多的资产以存货形式存在,变现能力较差,且还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因此,向该企业贷款存在较大偿付风险。

2.流动负债和总负债

该企业2006-2008年一年内长期待摊费用比例分别为2.3%、2.2%和1.6%,低于行业平均值(3.6%),应付所得税比例分别为1.3%,1.8%和1.8%,与行业平均值1.7%大致持平;流动负债中的应付账款比例分别为25.6%、26.5%和28.6%,应付票据比例分别为19.7%、17%和19.9%,两项都远远超过行业平均值(14%和6%),这直接导致了流动负债总值远超行业平均值。若银行向其贷款,其债务支付能力令人担忧。

另外,2006-2008年该企业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83.41%和89.92%,呈逐年上升趋势,远超行业平均值63.86%。总负债占负债权益之和的比率也接近70%,过高的杠杆比率使企业经营面临巨大风险,不足以使企业成为一个可靠的借款人。

3.损益表项目

该企业2006-2008年的营业收益比例分别为6.4%、5.5%和6.3%,税前收益比例分别为3.7%、3%和4.2%,都低于行业平均值

篇二: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防控要点主要有三大方面,即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及流程管理。

(一)操作风险

1、内部欺诈

一是隐瞒客户不良信用记录。当信用记录为“查无此人信息”,且打印件上身份证号码与基本资料中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时;当个贷档案(正本)中信用报告为复印件时;当打印件、复印件上有明显人为修改痕迹时;当借款人、财产共有人和财产所有人信用报告不全时。

二是人为调高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与贷款申报材料不一致时;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收集不全时。

三是隐瞒重大风险。当对调查报告表述存在异议时;当调查报告所举数据、证明材料等收集不完善、不充分时。

四是假名、冒名贷款。当客户经理拒绝检查人员检查指定客户的贷款时,贷款资料中申请人前后签字明显不符时,建议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基本情况;对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且材料瑕疵较多的借款人,建议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

五是抵押物不符合担保准入规定。核对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查抵押物所有权人年龄与其身份证件和户口是否相符,财产所有人是否为未成年人。

2、外部欺诈

一是收入证明虚假。应向借款人收入证明开具单位调查其职务、级别、收入等情况;借款人如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应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租赁收入、股本分红等)。

二是购房行为不真实。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位置、朝向、结构、销售等情况;

通过面谈或电话等方式知悉借款人对房屋情况的了解程度,了解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销售合同的备案情况。

三是资金用途不真实。实地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向交易对手查询,核实交易合同的真实性;核查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直接将信贷资金划转入个人投资参股的法人类企业账户;发放贷款时严格核查借款人账户是否为资本投资账户。

四是汽车购销行为不真实。与借款人联系了解其购车行为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借款人的家庭财务情况;密切关注汽车经销商财务状况,防止其利用按揭贷款套取资金。

3、流程管理

一是基础资料未核实。当复印件为传真件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复印件无“与原件核对相符”章和客户经理签名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为股东和其他自然人提供抵押时,当公司章程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签章确认时,建议向工商部门查询登记备案原件。

二是对共有权人的调查流于形式。贷款调查面谈时,调查人员应同时约谈借款人和共有权人;贷款合同签约时,借款人和共有权人应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三是抵押登记不落实。客户经理必须参与抵押登记过程,办理与取回抵押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执行,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第三方代为办理;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立的,必须首先核实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是否已经抵押,并按照相关要求办妥抵押手续;对存量贷款权证办理情况进行清理整改,及时跟踪楼盘产权证办理情况,落实抵押登记。

四是贷款催收不及时。按月进行当月逾期贷款警示和次月到期贷款提示;强化贷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二)案例解析

案例1:虚假房屋交易骗贷案

2001年某分行营业部开始为甲公司开发的龙祥小区办理个人按揭贷款业务,截止2005年共办理住房及商用房按揭贷款N笔。经查实,存在空房按揭、一房两卖、冒名贷款等虚假按揭贷款情况。

案例分析:甲公司动员职工进行虚假按揭;以收购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利用产权部门工作疏漏,办理无真实交易的虚假按揭;对已全款售出的房屋进行虚

假按揭。

案例启示:未进行楼盘准入审批和资金监管;贷前调查严重失职;审查审批流于形式;贷后管理不到位。

案例2:汽车消费贷款骗贷案

2006年3月20日,某银行发生一起汽车消费贷款诈骗案件,涉及贷款N笔,造成N万元贷款无法收回的骗贷大案。案件涉及该银行所在城市机动车交易中心、银行、车管部门、保险公司等机构和人员。经查,该行负责人与该城市机动车交易中心负责人陈某等人内外勾结,陈某以汽车交易中介的身份为银行推荐客户、代为客户上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等手续,并从中赚取手续费收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陈某利用不知情人员的名义,骗取借款人身份证,编造虚假汽车资料,在该行办理无真实汽车交易行为的汽车消费贷款,伪造车辆上牌和抵押手续,疯狂诈骗银行信贷资金。

案例分析:贷款调查流于形式,给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机;未能坚持独立审查,贷款审查不严;贷后管理形同虚设,对虚假按揭风险熟视无睹。

案例启示: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个贷从业人员准入标准;严格对经销商准入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正常个人贷款的监测。

案例3:装修贷款骗贷案

曹某以其拥有的一栋房产作抵押,向某银行提出申请个人房屋装修贷款,并提供了房产证、土地证、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以及收入证明。该行受理了申请,两名信贷人员确认此房屋存在后,曹某备齐房产估价证明、贷款担保人同意担保证明等,并与贷款担保人一同在该分理处签订同意抵押担保文件。手续齐全后,该行上报其上级行进行审批,并将借款合同经公证部门公正。但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期间,由于路途较远,该行同意由曹某自行办理抵押手续。后曹某将办好抵押的“他项权证”交于该行,该行就办理了其房屋装修贷款。后期发现问题后,经查证,证实土地证、房产证、他项权证都系伪造,贷款被骗。

案例分析:(1)调查环节违规行为:一是面谈过程中未按规定约见借款人、财产所有人和共有人,并未核对以上人员身份证件;二是未尽职调查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的情况;三是未充分核实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对房产所有权及装修合同未进行实地核查;四是客户经理未核实房地产权证的抵押状况和权属情况。(2)签订合同环节,客户经理未按制度要求查验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确

保签字人确为借款人,且所签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姓名完全一致。(3)落实贷款发放环节中,客户经理未按要求与抵押人一同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未按要求执行办理与取回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办理的规定。(4)贷后管理环节中未按要求核查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案例启示:必须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从业人员的素质与责任心是银行风险的免疫力;加强贷后管理,防范个贷风险。

篇三:商业银行贷款案例分析

又可降低成本,提高采油效率,市场前景非常广阔。该公司同时提供了与华北油田及大庆油田的供货合同,以及在大庆油田进行小批量实验的效果报告。按照XX公司提供的前景预测,此项产品可实现年销售收人1.14亿元,利润5000余万元,发展前景极为乐观。该公司申请贷款用途为采购原料,委托华北柴油机厂进行产品生产。按照XX公司与华北油田物资公司签订的3000台销售合同,总销售额达1740万元,用销售收入归还贷款有一定的把握。

此笔贷款由XY集团提供保证担保。根据信贷员的实地调查,该集团下属多家企业。报表显示该集团1997年末总资产3001万元,所有者权益1992万元,当年经营收人2544万元,利润243万元。因此,信贷员确认该企业具备担保能力,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西城集团提供担保后,又要求XX公司设定了反担保,反担保物为XX公司拥有的明末蒙古王碧玉镯,该反担保物经北京东方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7月10日评估,价值人民币800万元。

按照当初设想,该贷款项目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14亿元,加上XX公司原有每年几千万元的销售收入,可为A银行增加存款和结算,综合效益显著。同时,XX公司还答应帮助联系市邮电局、市社保局的存款,西城集团也承诺将其部分存款存人A银行,合作前景非常乐观。

二、事件过程

XX公司于1998年6月15日向A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A银行即派信贷人员对该企业的借款资格、借款原因、贷款用途、贷款项目的技术可靠性、担保人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要求企业补充提供了油井除蜡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8月中旬对受托加工单位——华北柴油机厂进行实地调查,确认该厂正在为XX公司小批量试生产油井除蜡器,受托方具备加工生产能力。信贷人员随后又对担保企业进行了实地核保。8月26日完成调查报告,上报计划信贷处。

计划信贷处初审后认为,采用专利技术生产的油井除蜡器属非成熟产品,其性能和市场前景存在不确定因素,XX公司在A银行的结算量很少,预期效益不佳,此项目被暂时搁置,并要求XX公司提供大庆油田使用该产品的技术报告。其后,经办行与计划信贷处进行了多次讨论,XX公司也多次找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于1998年12月7日将一份大庆油田下属某采油分厂的使用技术报告(复印件)提交A银行。信贷人员根据补充调查情况于1998年12月15日重新提交了信贷调查报告,对该贷款的安全性给予肯定,同意贷款600万元,期限一年,无保留意见。计划信贷处12月19日签署意见,建议分笔发放,交贷款审查处审查。贷款审查处未提出不同意见,同意提交贷审会审议。1999年1月7日,贷审会全票通过对该贷款项目的审议,要求贷款后企业增加结算量,把基本结算户转到A银行。

计划信贷处于1999年1月8日签发《贷款通知单》,并与有关企业当天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然后分两次发放了600万元贷款。

从材料记录看,此笔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基本没有落实。在长达一年的贷款期间内,既没有到委托加工企业查看生产情况,也没有去核实除蜡器产品的使用情况,在信贷档案中未见有信贷检查记录。企业后来对A银行信贷人员实地检查要求的一再推脱和阻挠已是明显的风险暴露,可惜一直未引起A银行高度重视,也未采取任何实际防范措施,及至到1999年四季度企业付息困难时,才使风险浮出水面。但此时距离贷款到期已不足20天,企业账户根本无资金可供还贷,企业领导也闭口不谈还款问题,合作诚意全无,A银行只能眼睁睁等待贷款逾期。贷款逾期后,A银行分析了多种清收措施,但都因没有掌握企业实际资产情况而无法实施,而此时XX公司已完全拒绝合作。迫于无奈,A银行于2000年3月8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到工商局查询企业登记档案时才发现,XX公司因为没有参加1998年工商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清算程序。2000年5月30日中院以经初字第034号判决书判令XX公司偿还A行贷款本息,担保单位西城集团承担连带责任。由于XX公司无实际可执行财产,贷款的收回只能依赖于执行担保单位。在执行过程中A银行还应担保单位要求对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物——蒙古王碧玉镯进行了价值重估,经北京文物专家鉴定,该玉镯根本不是什么古玩,而是1995年以后的现代普通玉雕,这只原评估800万元的所谓“古玩”,市场价值不超过50元人民币。由于顾及银行与担保单位的复杂关系,贷款的回收具有很大的难度。

案例评析:

1.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该贷款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1)贷款前,未对借款企业领导人的信誉和品质进行必要的调查,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隐患。据事后了解,借款人与A银行发生信贷关系前,在其他行已有不良记录,企业领导人的社会及银行信誉极差,存在骗取银行贷款嫌疑。

(2)信贷调查流于形式。一是该公司1998年即被吊销营业执照,实际经营活动已然停止,但A银行对此一无所知,并于1999年1月8日和3月1日发放了600万元贷款。贷款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对如此严重问题竞未能发现,直至2000年3月贷款出现风险通过法律程序保全资产时才发现。二是该公司连正常的经营场地都没有,财务管理混乱,主要资产情况不明,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没有深入分析,以致A银行为保全债权执行该公司资产时,却不知道 该公司有何资产,存放何处。

(3)油井除蜡器产品是一个非成熟产品,A银行对其性能和市场前景知之甚少,没有到

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咨询专家意见,也没有到产品使用单位实地调查,只是听凭企业介绍。对该项目的信贷支持类似风险投资,不符合信贷安全性的要求,该信贷决策本身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4)贷后管理形同虚设。虽然本笔贷款自企业申请之日起就存在套取银行贷款的重大嫌疑,但A银行贷后监督不力却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按照A银行规定进行信贷检查,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就可能会减少甚至避免贷款损失。在该笔贷款发放后的一年时间里,银行未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该企业一直称已向大庆油田发送货物,预计很快即可收到货款,但A银行一直到贷款逾期也未见到有关发货凭证,更不清楚究竟加工了多少产品、发运了多少、使用方反映如何。最后,XX公司还以银行贷款到位时间过晚,影响合同履行为由来辩称无法收回货款,造成贷款逾期。及至贷款快要到期时银行才发现企业早已是人去楼空。

2.本案例的启示

(1)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必须深入细致,准确掌握情况,否则,依据不全面或虚假信息作出的信贷决策,本身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2)对集团公司必须把握其全面情况,理清产权关系。本笔贷款是以集团公司名义承贷的,但对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的产权关系没搞清楚,对贷款的真实使用者——集团公司下属的采油设备公司的财务情况更一无所知,只凭一张残缺不全的汇总财务报表,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3)贷款支持的项目必须是为银行所熟悉的成熟产品。将本笔贷款的背景抛开不论,仅从贷款支持的“油井除蜡器”这一产品来讲,本身作为非成熟产品,存在着很大的产品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银行在选择支持的产品时,不能盲目求新求高,应综合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尽量选择成长期和成熟期产品,对市场导入期和衰退期的产品要避而远之。对于银行不熟悉的领域,必须多方调研论证,不能盲目冒险。

(4)必须把风险控制放在信贷管理的首要位置。从本案例讲,贷款首次上报和最终审批之间有四个多月的时间,期间信贷部门明确指出了风险因素,经办机构也进行了补充调查,项目几经争论,一拖再拖,表明了A银行对该笔贷款的担忧。但由于在信贷审批中过分强调了贷款带来的存款和结算效果,淡化了信贷管理的核心——风险控制,使得这一颇有争议的项目在银行贷审会上竞能全票通过。所以,有必要对银行的信贷审批体制进行反思和评判。

(5)在担保措施上要尽量坚持物的担保。该笔贷款采用保证担保方式, 而保证人资产界定不清,致使法律执行非常困难。所以,对信誉状况不甚了解的新贷款企业,要尽量办理有

效财产抵押或质押。

(6)在信贷项目的审查过程中应引进“专家咨询”和“审查听证制度”。对于科技含量较高,工艺较复杂,投资领域较为前瞻的项目应当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以弥补银行在专业技术和知识方面的不足,对信贷项目的决策能有一个客观准确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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