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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风险案例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2-28 11:55:53 | 移动端:银行贷款风险案例

篇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案例

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案例研究

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改成功上市后,不良贷款处置主要通过动用自身拨备核销、批量打包转让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依法保全、现金清收等途径来实现。

2012年末,某国有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A银行)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市场化处置方式转让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不良贷款债权。这是天津市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首次尝试。

一、A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转让案例

B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主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注册资金1500万元。截至2004年6月末。B公司在A银行贷款余额1900万元,抵押物为天津市某区80套房产。2004年6月,B公司还款能力出现问题:同年9月,B公司总经理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强行羁押,公司资产被人民法院查封;2005年6月,停止经营;2008年12月29日,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3月,A银行以B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5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A银行胜诉。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曾擅自出售抵押房产,造成多名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拍卖处置抵押物困难重重,致使该案始终未能完成执行程序。截至2012年3月8日,B公司拖欠A银行贷款本金1900万元,利息1172.79万元。鉴于该案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未能完成法律执行程序,A银行尝试通过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该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方式实现不良贷款的处置。

一是寻求新途径,制定债权转让方案。鉴于该笔不良贷款处置的难度、特点以及抵押物房产的各类瑕疵等情况。A银行开拓思路,探讨运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贷款债权的新途径。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A总行《做好2012年度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2年初,A银行依法拟定了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市场化处置方式转让某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的方案。

二是探索新模式,严格执行总行批复。2012年4月28日,A银行就该笔不良贷款债权转让价格、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转让交易价款处置等事宜向A总行报送请示。2012年5月11日,A总行批准同意A银行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转让该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并规定了该笔债权挂牌交易价格及下浮幅度。 三是尝试新方式;公开透明债权转让程序。根据A总行批复要求。2012年6月7日,A银行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在挂牌过程中,A银行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确定的审批程序和公示时间,对不良贷款债权信息、买受人受让条件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公开披露。按照A总行批复文件要求,以2012年6月8日该笔不良贷款本金、利息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合计数为依据,第一次挂牌转让价格确定为3200万元,在无人竞买的情况下,先后依次20%、10%两次降价,挂牌价调整为2350万元,最终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交纳了挂牌价格30%的保证金。2012年7月26日,A银行与受让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价款为2350万元。2012年10月31日,A银行向受让人交割与该案债权有关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他项权证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并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B公司。至此,A银行完成全部债权转让程序,B公司不良贷款本息合计3200万元,该行垫付的诉讼费、拍卖费、评估费、债权转让交易佣金、交易手续费、交易鉴证手续费共计46.48万元、律师费47万元。本息及可计量费用成本共计3293.48万元,债权最终转让价款为2350万元,在归还全部贷款本金1900万元后,实际应收未收利息损失943.48万元。

四是反映新成果,及时报备债权转让事项。按照《天津银监局转发<关于商业银行向社

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津银监办发[2009]38号)的有关要求。A银行向当地银监局报送了《关于转让天津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的情况报告》,及时反映不良贷款债权转让情况。

二、A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公开转让的优势与不足

A银行此次通过公开市场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是天津市商业银行开拓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一次有益的尝试。一方面针对涉诉不良贷款“胜诉难、执行难”的现状,通过公开透明的市场,争取多元化主体包括诸多社会投资者的公平参与,有利于不良贷款的价格发现,并及时转化成现实的流动资产,不良贷款变现时间大幅缩短。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方式,拓展了处置渠道。利用产权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平台,采用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拓展了处置的渠道和手段;进一步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严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操作风险、法律风险、资金风险和道德风险;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的信息发布功能和专业化服务手段。充分形成市场竟价机制,实现了处置效益的最大化,最大程度地维护了银行权益。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流程,该案例的处置过程仍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未认定不良贷款责任人,处置环节有疏漏。在该案例中,A银行对B公司贷款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未能在贷款企业还款能力出现问题时及时预警、压缩并收回贷款,在贷款企业涉案后也未及时提起诉讼,这些都是信贷资金形成风险的潜在原因。此外,在抵押物管理上也存在瑕疵。未能定期对抵押物进行核查、估值;未能及时掌握贷款企业擅自出售抵押房产的信息,造成案件即使胜诉却仍面临执行难的局面。鉴于上述原因,按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对批量处置不良资产及时认定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A银行应对该笔不良贷款认定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但该行并未执行责任认定程序。

二是未建立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处置流程有待完善。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的有关要求,“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应的制度和内部批准程序。”目前,A总行仅对该案例处置过程中提出相关要求。未针对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制定风险管理及内部审批制度,处置程序中仍有需要完善的环节,对卖方的尽职调查、资产估值、买受人的资格认定、部分资产损失等易产生道德风险的环节应进一步规范。

三是应收未收利息损失的帐务处理有待进一步明确。本案例成功处置后,贷款本金虽得到全额偿还,但应收未收利息损失达943.48万元,也使得一部分国有资产流失。这种损失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帐务处理并责任到人。

三、两点建议

(一)加大处置不良贷款转让的配套政策和法律支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目前,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但是政策层面仍缺乏明确的规定。监管部门应结合市场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对统一的市场规则和交易标准。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对这一处置方式进行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建立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风险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避免转让行为中的道德风险。

(二)创新处置方式,提升资产价值回报

银行除运用催收、诉讼、核销等传统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外,还要积极探索处置新手段、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处置效率和效益。其一,加强对押品的管理,认真做到定期核查和市场估值。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注重押品的选择,对于存在法律瑕疵及变现困难的押品应谨慎对待,对银行内部难以管理的抵押品可以外包给中介机构,进行专业维护保养。达到其保值或减缓贬值速度。其二,政府部门牵头或单独组建不良资产交易平台,汇集

各方资源信息,通过挂牌交易、集中竞价、公开买卖等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不良资产市场化运作;三是积极探索资产推介、资产置换、转让出售、资产证券化等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与途径,加快不良资产的变现,使银行资产得以保值增值。

信用卡道德风险案例研究

东胜讯去年6月,东胜区公安分局接到各大银行报来的多起信用卡诈骗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宋某伙同其弟弟、妻子等人在其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的老家,以办理电话卡等为名向其同村人员借用身份证多达58张,并使用借来的58张身份证及本人的身份证冒名向鄂尔多斯市与呼和浩特市内的11家银行申请办理了242张银行信用卡,并利用这些信用卡在东胜地区、通辽地区以及辽宁等地区的不法商户套取大量现金,将套取的现金用于对外放高利贷、个人投资及消费,后因无力偿还信用卡银行欠款,造成12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2014年7月,东胜区公安分局将逃跑一年多的嫌疑人宋某及其结伙犯罪的弟弟、妻子等人抓获,现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至此,东胜区最大的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宣布告破。(孙丽红)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商业银行逐渐重视信用卡业务,外资银行也以不同方式介入信用卡业务。各发卡银行发卡量大幅上升,市场竞争逐渐开始激烈,区域性的竞争尤为突出。

同时,国内的信用卡受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银行卡联网通用的目标已基本实现,由多元化市场主体构成的信用卡产业链初步形成,银联作为国内民族品牌的信用卡组织和发卡品牌,逐步得到国内客户乃至国外客户的认可。截至2008年第四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发卡量为14232.9万张,同比增长57.7%;信用卡期末信贷总额9804.57亿元,同比增长75.8%,是2006年同期的3.2倍;期末应偿信贷总额1582.12亿元,同比增长110.9%,是2006年同期的4.8倍;信用卡支付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24.3%。

不过,随着信用卡市场的不断发展,发卡银行面临的业务风险也日益显现,如信用风险、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尤其是信用卡作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金融产品,虽然贷款基于消费,且基本为小额,但客户群体众多,审核手续简单,在银行对客户信息收集、信息筛选中都面临不对称信息问题,由于客户收入变化,或是恶意拖欠会造成较大的信用风险,即使存在有效的风险监控机制,事后逾期催收手段,但同样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

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卡业务时间还不是很长,业务经验相对匾乏,业务开展前期,单纯追求卡量的粗放式经营模式,信用卡风险集聚。2008年,我国的信用卡不良率大概在1%左右,并且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中,到2009年年底,信用卡不良率根据预测可能会上升到3%-4%,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正在逐渐扩大。于是,对信用卡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监控和有效的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是关系到信用卡业务的成本控制以及业务收入的重要环节。

在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操作过程中,需要制定合理的授信政策和审批流程,并对客户用卡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运用国外较为成熟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对客户的个人信息、用卡习惯进行分析,找出能归纳定义持卡人风险的特征,并在审核和授权环节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信用卡风险,减少风险给银行资金带来的损失。在实务操作中,我国银行对于信用卡的风险管理仍处于摸索阶段,缺乏系统、有效涵盖宏观外部经济环境和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控制的整体机制,因此研究信用卡风险管理对促进银行业务的创新,推进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保持银行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2.3 发卡行内部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对发卡银行内部人员而言,信用卡发行、使用规定及内部运作程序等信息是没有秘密可言的,但是内部人员的素质却有较大的隐蔽性。内部人员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作案,损害银行利益以达到个人利益的目的。如记账串户、盗窃他人资金。发卡银行对内部人员信息的不了解则易给银行带来损失。

这些信息不对称给发卡机构的生存和盈利带来巨大威胁,成熟的个人征信系统、严密的风险分析技术、科学的监管措施和及时沟通等等都是今后解决信用卡业务中信息不对称状况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3.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

3.1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现状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采用集中经营、集中管理和集中运作的模式,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总行信用卡中心为信用卡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用卡业务的统一经营和管理。信用卡风险管理根据持卡人潜在还款风险的不同,对信用卡的持卡人欠款质量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对业务发展中发生的各种风险损失,按照财政部《银行卡透支呆账准备、坏账准备及透支呆账、坏账和其他损失核销的暂行规定》及建行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核销处理。2006年,中国建设银行抓住当前国内信用卡市场发展的关键时期,以赶超主要竞争对手为目标,不断提升信用卡市场影响力、产品竞争力、客户满意度和风险控制力。

3.2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银行近年来一直不断探索和强化信用卡风险管理,并取得了长足的迸步.但是,与国外先进发卡银行相比,现阶段中国建设银行在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理念、体系、技术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3.2.1风险管理理念不够完善

[8]风险管理理念是内部体系中的“软因素”,在发卡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金融业

发展的历史和经验表明,一些金融机构之所以在风险管理上出现问题,其原因并不是因为缺乏风险管理系统、政策及程序,而是因为落后的风险管理理念不能使这些系统、政策、程序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过分重视营销,缺乏管理;没有正确处理银行发展的近期和长远目标间的关系;管理意识不到位。

案例:长沙市某电影院三十多名员工申请信用卡,经办人员在初审时没有认真审核签名情况。在征信人员复审时发现多份申请表上签名笔迹一致,通过电话核实,发现申请人中多名员工已退休几年,还有的员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申请了信用卡,后来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发现原来是该单位流动资金短缺,想通过办理多张信用卡进行透支贷款,并循环使用。

3.2.2 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

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国际先进发卡银行经营运作的坚实基础,也是银行安全性原则的重要体现。建设银行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风险管理的基础还不够坚实,具体表现在:建设银行风险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建设银行还没有形成完整、科学、有效的岗位职责体系;建设银行专业风险管理人才匮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3.2.3 信用卡风险管理工具不够先进

建设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技术与国际上其他银行对比相对落后;信用评估手段也不够先进。我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国内金融市场还不能向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我国发卡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远远落在了西方国家之后。国外很多风险管理工具和理念至今尚未在国内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与传统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定性分析与主观判断不同,现代风险管理注重定量分析,大量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和数理统计模型。近年来,在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化的推动下,

[9] 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化技术也取得了很大进度,如Credit Metrics等模型都代表着最新的技术水平

中国建设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对申请人给出科学的评定结果,所采取的办法基本都是通过征信人员的经验判断,人工信用评估方法往往存在以下缺点:缺乏一致性;手续繁琐、效率低下;人工信用评估方法对今后方法的改进帮助也不大。

4.国内外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际上其他发卡机构或国家银行大多历史悠久,经历了多次的考验,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严密,成熟的经营和风险管理的制度以及竞争策略,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实力。不仅金融技术手段先进、发达,而且创额能力和开拓市场的能力非常强,产品的科技化程度较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非常高。

4.1 美国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美国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的合作伙伴,他通过并购全球最大的独立信用卡发行商美信银行(MBNA),成为全球第一大支付业务和银行卡服务商。美国目前有4000家公司发行信用卡。美国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为防范和控制风险,采取的措施。

4.1.1 独特的风险管理理念

美国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其独特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理解并管理风险以获取最大的长期回报,风险管理需要在理解其对收益率影响的前提下进行;通过寻求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来确定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以此达到增长目标和财务目标。基于这些理念,美国银行信用卡采用承担风险、管理风险并从中获取适当收益的风险管理策略。

篇二:集团客户大额贷款风险案例分析

参考资料二:

集团客户大额贷款风险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N集团曾被誉为“民企航母”,它位于南海区沙头镇,号称占地1700亩,厂房面积77.4万平方米,年产各类板材120多万立方米,年贸易额达1.4亿美元,总资产46亿元,被称作“亚洲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基地”。集团董事长王某也因此于2003年获得G省和F市的“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假如没有2003年审计署对中国A行的全面审计,也许N公司这艘欲坠的“航母”至今仍在摇曳而行,而现在却因巨额骗贷,只落得个衰败的下场。据调查核实,从1999年开始,王某就利用N集团内部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员工串通,累计从A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已超过10亿元。

[昨日的辉煌 今日的衰败]

N集团的前身是N市沙头镇华光装饰板材厂(1990年成立,注册资本230万元),主要生产胶合板、中纤板、贴面板等,并于从1996年12月与A行南海支行建立信贷关系。而N集团真正发家是在1998年至1999年间。1999年4月,A行G省分行同它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承诺给予其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将其列为该行重点支持企业。此后N集团在A行南海支行贷款余额急剧增加,2001年为16.5亿元,2002年达到17.99亿元。截至审计时,N集团共欠境内外8家金融机构贷款28.8亿元,其中A行南海支行贷款19.29亿元,占该行总贷款余额的15.26%。

[相同的遭遇 不同的结局]

征兆不止一端。同样的情况,B行南海支行也遭遇过。2001年4月,王某以粤华厂名义向B行南海支行提出贷款要求,抵押物是进口木材原料和成品板材,及人民币3亿元的定期存款。此项申请得到了B总行的批准,核准授信额度为5亿元。据B行南海支行一位业务人士介绍,在办理贷款抵押手续时发现

了三个问题:一是贷款主体和经营主体并不一致。王某以粤华厂的名义提出贷款要求,但贷款却准备用于华光公司,其抵押资产也属于华光公司。二是所报材料不实。B行调查发现,王某提交的资料中,谎报粤华厂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而信贷人员在粤华厂营业执照上看到的注册资本却只有230万元。三是抵押物不实。用作抵押的成品板材竟是用空的纸皮箱伪装的。最后,B行南海支行没有发放这笔巨额贷款。“A行南海支行不是没有看到类似的虚假问题,而是出现了“内鬼”。时任A行南海支行行长的李某就是主要参与者之一。”一位银行业务部门 人士说,“不仅如此,连上级分行有关人员也参与了违规放贷。”

早在2000年9月,A行G省分行信贷管理处在对N集团的《统一授信审批报告》中就指出:①该集团为家族式管理,财务运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我行对掌握该集团真实财务状况有一定困难;②该集团贷款真实用途难于监管,贷款回笼有在银行监管体系外循环的情况;③该集团目前在我行系统融资总额高达近10亿元,风险较为集中,而且贷款抵押率为50%,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落实不足。

在这样的警告之下,A行南海支行仍继续采取种种违规行为:逆程序审批,超权限审批;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和项目投资;短贷长用,未落实有效抵押;贷后管理严重失职,未按贷款用途监督贷款的使用。不仅如此,这家银行还严重违反储蓄管理条例和现金管理规定,对N集团一路“开绿灯”,大量资金被公款私存和提现,致使大量贷款资金非法转移境外。由此导致了A行南海支行的资金被“套牢”,万般无奈下,就使出了最后的“招术”——发放虚假贷款。2002年9月,这家银行以N市伟怡纸业有限公司、N市沙头镇迎宾馆、N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12企业名义,向N集团发放虚假贷款1.95亿元。据查,上述企业中有4家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次日即取得了贷款,而贷款审批手续在企业成立前就已办好。

[小小的技量罪恶的深渊]

N集团的骗贷手法,让资深审计人员都颇长见识。

手法之一:提供虚假购销合同,虚构进出口贸易额。2002年N集团以从香港华森公司购进原材料为由,向南海支行申请新增贷款4.09亿元。但根据原N

市外汇管理局提供的进口付汇数据,N集团2002年进口付汇270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只有2.24亿元,N集团从中虚构1.85亿元的贸易额。

手法之二:勾作当地国土部门联手造假向银行提供虚假抵押物。经审计,N集团在南海支行抵押的1725.3亩土地中,只有76亩具有真实合法手续。有1574.3亩是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由当地国土局出具国土证明文件,并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办理了房地产他项权证;另有73亩虽有土地使用证,但土地地址与房屋坐落地址不符,而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却张冠李戴办理了房地产他项权证,并擅自将土地面积虚增至145.7亩。N集团在各家金融机构的贷款,表面上看都有抵押,但绝大部分是虚假的,一座房产,经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合法批准”,可以出具多个房地产他项权证。

手法之三:抵押物严重高估。N集团在南海支行的土地抵押物价值普遍高估8倍左右。例如2000年N集团向原N市土地资源开发总公司沙头分公司购入位于沙头镇中线公路的土地587.48亩,转让单价每亩12.65万元,总价4901.62万元。而原N市正平房地产评估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土地评估单价高达每亩109万元,是购入价的8.66倍。

审计还发现,N集团财务管理相当混乱:账证不全,部分关联企业甚至未设任何账簿。N集团从银行获取的大量资金到底用到了哪里?从银行获取的资料显示,N公司贷款大部分用于项目投资,如国内的中密度纤维板厂、胶合板厂、汽轮发电厂、自用码头、原木和装饰板材交易市场等五个项目,投资总额9.8亿元,收购某上市公司股份3.5亿元,海外投资1亿多美元。但实事上,这些只是N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冠冕堂皇的理由。以收购某上市公司为名义获取的3.5亿元贷款,就有3亿元被挪作他用。所谓1.02亿美元的海外投资,如“马来西亚2500平方公里和新西兰1.5亿立方米原始森林采伐权,”“运输船4艘,每只吨位8000吨”等,存在非常大的虚假成分,在新西兰投资未见任何合同和付款资料,马来西亚价值380万美元的森林采伐权已到期失效,价值595万美元的飞机和设备并非属于N集团所有。

提到N集团贷款资金的真正去向,必须提及这家公司的组织架构。“N集团”其实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它是对王某成立的一系列关联企业的统称,其巨额银行贷款,除依托华光公司之外,更多的是通过一系列新成立的关联公司

来实现的。对于银行,“N集团”指的是其中三个贷款主体:N集团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南海粤华装饰板材厂、N市华泰木业有限公司。N集团内部的多家关联企业,主要目的实际是为了贷款和“洗钱”。一方面,通过虚假关联交易任意虚构现金流、虚构销售收入,达到随意编造财务报表以骗取贷款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多家关联企业在各家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大量提现和公款私存,为将贷款资金非法转移境外提供便利。据审计抽查,2001年以来N集团从南海支行取得的10.27亿元人民币、2500万美元新增贷款资金中,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提取现金的资金达8.23亿元,其中直接转入王某个人名下的有1449万元,部分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流向境外。

[案例评述]

(一)风险评判

近些年来,集团客户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竞相争夺的贷款对象。商业银行将市场份额高、结算量大的集团企业视为优质客户,认为这些客户授信风险小,管理成本相对较低,资产损失后承担的责任也小,而忽视对其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系统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分析和把握,盲目增加授信额度和扩大授信范围。再加上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营销机制落后,挖掘和开发中小客户的激励制度不健全,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向集团客户的集中授信、过度授信,形成风险隐患。本案就是一起集团客户使用多种手段骗取银行大额贷款,导致银行巨大损失的案例。细究这起集团客户大额骗贷案的缘由,我们不难发现这其中既有N公司公司本身的信用、道德因素又有贷款行在集团客户大额贷款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上的缺失等因素。

本案涉及到的风险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本案中的银行贷款存在过度授信,风险过于集中的问题。根据2003年10月银监会布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商业银行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15%以上,或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本案中贷款行之一的A行南海分行就向华光公司贷款19.29亿元,占该行总贷款余额的15.26%。显然,A行南海支行向华光公司的贷款超过了其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过于集中。同时,《指引》还规定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内务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

授信额度时,在充分考虑各个授信对象自身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集团客户的整体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最高授信额度应根据集团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及时做出调整。本案中的A行南海支行不仅没有仔细调查华光公司的信用状况、经营和财务状况,更没有依据自身的情况合理地制定授信额度,最终致使A行南海支行深陷泥潭,无法收回巨额贷款。

二是本案中存在着虚假抵押的风险。如华光公司的抵押房地产缺乏合法的手续、抵押房地产虚假、抵押物价值高估等等。对此,依据们旨引》,商业银行在给集团客户授信时,应进行充分的资信尽职调查,要对授信对象提供的资料,对重点内容或存在疑问的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并在授信调查报告中反映出来。调查人员并应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三是本案中存在道德信用缺失的风险。本案中的华光公司实际上是“王某的家族合资公司”。此外,“N集团”其实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它是对王某成立的一系列关联企业的统称。而其巨额银行贷款,除依托华光公司之外,更多的是通过一系列新成立的关联公司来实现的。不但如此,王某还利用多种手段,串通各种社会关系向银行骗取大额贷款。如“华光”以40亿元巨资越洋收购马来西亚一处山林,其实是个“骗局”,它的实际成交价格仅为2100万美元广华光”收购的山林面积仅为6.4万公顷,而非“华光”号称的10万公顷。

从贷款行方面看,面对同样一笔贷款业务,A行南海支行与B行南海支行所做的决定截然不同。这并非是两行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差异而导致的是,因为银行内部人员的道德素质差异所致。A行南海支行不是没有看到华光公司的虚假问题,而是内部人员的道德出现了问题。

(二)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管理和控制集团客户大额贷款风险方面,本案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启 示是:

一是商业银行在给集团客户授信前,应查询集团客户的贷款卡信息、负债信息、大事记、关联方信息、对外对内担保信息和诉讼情况等,防止对集团客户过度授信。当一个集团客户授信需求超过一家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应考虑采取组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和贷款转让等措施分散风险。

篇三:信贷风险识别化解案例心得

信贷风险识别化解案例心得 近一时期,商业银行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为了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管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银监会决定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查防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经过一段的学习现将本人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银行业的竞争加剧,每个银行都在不遗余力进行着金融创新推出自己有特色的金融产品,这些经营活动对提升他们自己在银行业中的地位以及中国银行业在世界银行业中的地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太刻意追求经济利益我国银行业在推出新产品的同时往往忘了对相对的制度保障进行建设,造成有的新产品还在沿用旧得制度进行管理有的甚至没有制度进行管理,这是近几来很行业不断发生重大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近期以来发生的一些案件也有很大一部分在我们传统的业务中,犯罪份子利用的也仅仅是传统的手法就造成了我们银行业的重大损失。。我们在执行内控制度的过程中出了麻痹大意,有章不循的现象,在平时工作中没有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和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只凭自己经验和感情办事,从而被犯罪份子利用钻了空子。

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1)信贷方面: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向关联企业多头放贷。(2)会计方面:银行与企业的

对账制度;会计业务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英证、押管理;会计交接;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这些环节的管理有赖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有赖于制度执行人的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这次活动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银行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和完成业务经营目标结合起来,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同增强员工风险意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必使这两个方面得到同时的增强。 通过这次活动,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将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行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卫乐轶

农行长宁支行客户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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