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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制度的内容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2-24 06:20:33 | 移动端:稽核制度的内容

篇一:会计稽核制度

会计稽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定会计稽核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发挥会计稽核人员在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计财部、所属经营单位均应设置会计稽核岗位。

第三条 会计稽核岗位应由总账报表岗位或者会计主管兼任。

第四条 集团公司所属经营单位会计稽核人员的确定由各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计财部批准并备案;计财部会计稽核人员的确定由计财部提出报经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 会计稽核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集团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稽核工作。

第六条 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和会计主管应当支持并保障会计稽核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会计稽核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会计稽核人员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稽核工作:

(一) 检查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的规定。

(二) 检查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以及记账凭证的填制是否

符合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记帐凭证所反映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

(三) 检查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的规定,记账是否及时,文字是否规范。

(四)检查会计报表是否按照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定期编制,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说明清楚,报送及时,手续齐备。

(五)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定期整理归档,调阅和销毁是否符合规定手续。

(六)检查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第八条 会计稽核人员对第七条所列会计核算内容进行检查,凡是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在记账人员登记账簿之前在每张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每月在会计账簿结账之后,在会计账簿“备考”栏签字或盖章。

第三章 会计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九条 会计稽核人员对第七条所列会计核算内容发现的问题有权立即要求具体核算人员纠正。纠正无效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会计主管或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

第十条 会计稽核人员对于在稽核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财经法

律、法规、政策、制度和集团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有权及时向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报告,遇特殊情况直接向计财部报告。

第十一条 会计稽核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 任职条件与奖惩

第十二条 会计稽核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敬业爱岗;

(二) 取得会计师以上任职资格,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三) 有一定的会计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四) 掌握计算机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知识;

(五) 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

(六)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三条 会计稽核人员在工作中成绩显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 在规范会计核算,应用现代化会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 在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抵制违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防止或者避免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四条 会计稽核人员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区

别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一) 对本单位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现象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报告,并签字或盖章的;

(二) 对本单位滥发奖金、补贴,挥霍浪费国家资财,任意结转成本,偷税漏税的行为,不抵制、不报告,并签字或盖章,致使集团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 对本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行为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并签字或盖章,致使集团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四) 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致使集团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

会计稽核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或会计主管阻碍会计稽核人员行使职权的,以及对其打击报复或者变相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由计财部提请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计财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二:公司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

目 录

页 次

2 3 AS-001 适用范围及目的.................... AS-002 稽核部门之工作职能................

AS-003 AS-004 AS-005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附表五 附表六

执行稽核工作应注意事项................稽核作业流程及工作范围..............工作底稿、作业法则与稽核报告.............稽核通知单......................稽核工作底稿.....................稽核报告.......................改善建议联络单....................改善事项追踪报告...................稽核工作计划表....................

4 5 6~8 9 10 11 12 13 14

一、公司稽核人员执行稽核事宜,应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二、为加强公司各部门管理及确保财产安全与提高经营绩效,公司之稽核工作,由公

司成立之稽核室,定期或不定期于指定地点及项目会同相关受稽核事务经管人员为之。 三、公司稽核人员办理稽核工作,分定期与不定期二类。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员依

计划执行;不定期稽核,依实际需要,按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权人员之指示办理。 四、公司稽核之目的在于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率,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合理确保该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并协助董事会及管理阶层确实履行其责任。

一、稽核人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直接指挥监督,从事本公司内部稽核工作。

其所应办理之稽核事务包括:

1. 调查、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2. 调查、评估企业中各单位执行公司各项计划或政策及其指定职能之效率。 二、稽核人员从事工作时,如发现员工有不当情事,除与其直属主管连系外,并应即

向公司最高主管报告,不得直接处理。 三、稽核人员对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

调阅其账册、报表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受查单位经办人员应尽力协助之。 四、稽核人员从事工作时,得调阅一切档案,被检查部门不得拒绝或隐匿,其属机密

性之档案,应先报准后始得调阅。 五、稽核人员执行任务时应具超然独立性,以客观公正之立场执行其职务。并应避免

干预行政工作,如发现有弊端及违法事件,应作成稽核报告呈转总经理或呈报监察人处理。

一、稽核人员于执行稽核工作过程中,应恪遵下列守则:

1. 对于所审核之事项,应作成「工作底稿」(格式如附表二)及「稽核报告」(格

式如附表三)。 2. 执行任务时,应依据各项有关规章办理,超然行使职权。

3. 负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之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公

司各部门。 4. 执行工作时,应将「稽核通知单」(格式如附表一)交由受稽核各部门主管验

明;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并保持公正独立,求实求真之精神,切忌傲慢或偏私。 二、稽核人员进行稽核工作,应拟定稽查计划呈核后,持「稽核通知单」会同经管

单位稽查。 三、稽核程序应按检查计划进行,避免不必要之讨论与咨询,尽量减少影响被检查

单位经办人员本身之工作,遇有不明了之事项,应于适当时间提出询问,至彻底了解为止。 四、执行稽核工作过程中,勿与被检查部门人员争论制度上之不完备,发现错误事

项,不得当面批评,被检查部门人员如有申诉建议,应细心聆听,勿与辩论。 五、稽核人员除应充分了解有关现行法令,并熟谙公司内部控制各种制度、规章外,

尚应透彻了解被检查部门之单行办法及特殊情况。 六、稽核人员应事前熟知被检查部门历史、重要数据、及以往稽核报告内容。稽核

人员对于查核结果,应予合理之判断,此项判断应有可靠之理论根据,获得足够而适切之证明。 七、稽核人员从事公务查核均为公司第一手机密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更应提高

警觉,注意文件安全,以防失落。

一、公司稽核人员于每次执行稽核工作前,应拟定稽核计划,其内容包括稽核目的、

稽核项目及稽核范围,以达成调查、评估公司各单位执行其指定职能之效率为目的。 二、稽核人员应将稽核计划、工作底稿及签呈先呈报公司稽核主管核示后。经总经

理签准后,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员依计划执行;临时性稽核依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之指示办理。 三、稽核人员应就稽核工作所发现异常事项加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汇总为「稽

核报告」,于呈送公司稽核主管及总经理复核后,编制「改善建议联络单」(格式如附表四)交各相关单位参考改进。 四、稽核人员应追踪「改善建议联络单」所提之改进事项的执行进度及结果,并编

制「改善事项追踪报告」(格式如附表五)提报总经理。 五、为便于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以有效达成稽核目的,并配合公司内部各项管理

规章的实施,公司稽核人员应行实施查核事项为所有作业循环及相关管理作业之查核。 六、稽核人员执行稽核作业其属定期性之稽核应拟订「稽核工作计划表」(格式如附

表六),于报经总经理核准后,转交各受查核单位配合办理。

篇三: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集团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财务系统。

1.3 释义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是在XX控股集团财务中心内部设置内控部,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XX控股集团财务会计制度,系统地检查、复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检查复核财务核算、流程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并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改进的内部监督机制。

1.4 原则

1.4.1 防范性原则

及时发现和纠正集团所属单位实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偏差,防范企业财务风险,不断提高集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的质量。

1.4.2 经常性原则

财务内部稽核按照集团财务中心内控部职责与相应的职责分工对所属单位进行经常性稽核,并对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改进。

1.4.3 规范性原则

财务内部稽核,以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XX集团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为依据,稽核所属单位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及流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及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2 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与职责划分

2.1.1XX控股集团财务中心设置内控部,对XX集团财务系统实施财务内部控制,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核算、与财务有关的业务流程进行稽核复查。

2.1.2 XX集团所属单位财务部设置会计稽核岗位,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稽核人员。负责对各所属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及有关财务业务实施日常稽核。

2.2 对集团业务部门与财务有关业务稽核,根据稽核的性质、范围、规模和复杂程度,上报集团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3 财务内部稽核的方式

3.1 事前稽核:主要包括对各种经济合同、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资金收支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稽核。

3.2 事中稽核:主要包括对财务各项收入、成本费用支出、各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稽核。

3.3 事后稽核:主要包括对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各种资产的帐实相符情况、债权的存在状况进行正确性、合规性、效益性稽核。

4 财务内部稽核的种类

4.1 全面复核

内控部按照稽核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对XX集团所属单位某一时期的全部会计业务进行全面稽核。

4.2 稽核抽查

包括实地抽查稽核和报送抽查稽核。内控部按照工作计划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记录进行抽样稽核;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抽样稽核;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进行抽样稽核。

4.2.1内控部实施内部财务稽核抽查,每年不少于6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2 内控部每季度必须稽核一次存货和债权管理情况,每半年至少稽核一次成本费用管理情况。

5 稽核内容

5.1 会计凭证稽核

稽核会计凭证各项要素完整;摘要描述清晰准确;印鉴及有关审批签章齐全;数字(包括大小写、金额、日期)准确;根据业务要求有原始凭证作附件支持;具有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

5.2 稽核会计账簿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有关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数字与内容与账簿一致;账表之间有关数据及内容勾稽关系一致;上下期账簿衔接数字真实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5.3 稽核会计报表要核对报表形式、报表勾稽关系、上下期报表衔接数字等内容,符合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

5.4 稽核检查收款、付款控制程序和收入、成本费用、各种资产管理控制程序的合规性、合法性、正确性。

5.5 稽核其它财务会计资料、各种票据、合同、纳税管理资料及其管理情况的合规性、规范性。

6 稽核实施

6.1 内控部按照工作计划对所属单位实施稽核工作,根据稽核工作情况总结分析问题,提报稽核报告,集团财务中心对稽核报告审阅批示,内控部就需要整改的事项向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6.2 对仅涉及会计业务的问题,被稽核单位的财务部门立即组织财务会计人员整改。

6.3 对涉及内部管理控制、经营业务管理较复杂等方面的问题,应向XX集团财务中心汇报,财务中心组织业务部门拟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6.4 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应在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将整改结果反馈集团财务中心内控部。

6.5 集团财务中心内控部根据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反馈的整改结果,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跟踪,持续改进。

6 稽核报告

6.1 专项稽核报告

专项稽核。对发现各种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财务政策、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事项,造成直接或间接重大财务风险、税收风险等事项,组成专项稽核组织,通过调查取证分析研究、评估风险,提出改进意见及防范措施,做出重大事项稽核报告,上报XX集团财务中心审批。

6.2 综合财务稽核报告

根据内控部工作计划对所属单位实施财务稽核,对财务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通过研究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做出财务稽核报告,上报财务中心内控部审批。

6.3 集团财务中心收到内控部财务稽核报告做出评价,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进行审批,给予意见反馈。

7 罚则

7.1 对不配合集团财务稽核的,列入KPI业绩考核,经控股集团财务中心调查落实后,加减考核分。被处罚人属于财务主管人员以上的,除给予经济处罚。

7.2 对拒绝集团财务稽核的,列入KPI业绩考核,经控股集团财务中心调查落实后,加减考核分。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由集团财务中心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7.3 对收到稽核整改通知,未按规定组织实施整改的各层次财务人员,经控股集团财务中心调查落实后,给与降职降级并调离财务岗位。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中心内控部负责解释、修订。

企业会计稽核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审核记账凭证(含所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

第二条 审核是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及其科目对应关系。

1.审核摘要填写是否规范、简明扼要。

2.审核会计分录借金额是否平衡。

3.审核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附件数是否相符。

4.审核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是否遵守记账规则。

5.审核运用更正错误的方法是否正确。

6.审核会计报表的勾稽关系,表与表之间是否衔接。

7.审核会计报表编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合规。

第三条 审核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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