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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称网评审条件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2-21 13:44:29 | 移动端:河南职称网评审条件

篇一:2015年职称评审公示

关于2015年度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5?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现将2015年度集团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政策

河南省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已在“河南职称网”发布,请各单位各部门相关人员登录网站查看,并对照政策和条件,做好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二、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集团各系列各级别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三、职称软件下载及信息录入

1、软件下载。登录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职称 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

2、信息录入。

“省辖市(省直)”项填选“省直”;

主管单位代码:19034;

主管单位名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工作单位代码:19034+二级单位代码(二级单位代码我矿是:A12); 工作单位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二级单位名称(大庄矿);

单位性质:公有企业。

3、软件更新

录入信息前,请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有关数据字典更新代码”对职称软件进行更新。

四、申报材料

1、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需要《评审表》三份、二份、一份。个人申报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

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各单位要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正高级职务需报《评审简表》一式55份;副高级职务需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需45份,;中级《评审简表》一式30份;初级《评审简表》一式15份。《评审简表》需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并上报《评审简表》电子版,电子版统一采取U盘形式现场接收,不再通过其它方式接收。

3、单位公示证明一式1份,岗位证明一式1份,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4、破格申报副高级及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人员另需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指定的鉴定论文(2篇)用A4纸复印一式5份。

5、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另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任现职以来的《考绩档案》原件。

7、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提交外语免试审批材料。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论文、论著在互联网上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

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10、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以上申报材料,在上报集团职改部门之前,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进行审核,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先进行逐项核对,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性,并填写《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一人一份),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集团职改部门。未经自查的申报材料,集团职改部门一律不接收。

五、业务考试时间安排

申报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先参加相应系列(专业)的业务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请登录“河南职称网”查看。

六、有关要求

1.要严格执行政策条件,规范申报推荐流程,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制度,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落实和完善责任追究。

2.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服务意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职称申报工作。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材料报送,延时责任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组织人事部。

2015年9月16日

篇二:2014河南省职称办理程序

关于职称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对技术人员专业岗位职务的称呼。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的承认,反映一个人的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的等级。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对个人而言,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位升迁挂钩,具有较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

二、职称初聘

(一)、初聘条件

1、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

2、在我中心实行委托人事代理;

3、见习期满(以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满一年以上);

4、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初聘级别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获得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但获得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累计三年以上,可聘任中级职务(自2014年起,取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需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自2014年起,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初聘办理程序

1、职称初聘须提供以下材料(1)、存档凭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6)、《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txt格式);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如何制作《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电子文本

(1)、申报人员请登陆河南职称网(.cn),查阅“人事代理”项及当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通知和安排;

(2)、领证时间:第二年5-7月,须带存档凭证。

5、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如对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操作不清楚,可在下载“个人版”的同时下载其操作手册按步骤操作;

(2)、申报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须职称转评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已取得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中级职称的条件和要求

1、在我中心实行委托人事代理;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职务两年以上;

4、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6、中级评审详情可登陆中国中原人才网(.cn),查阅“人事代理”项及当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通知和安排(限工程、新闻两职称系列);

7、中级委托评审详询工作单位,确定拟申报评委会后,带评委会当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通知到办理窗口咨询;

8、中级证领证时间为第二年5-7月,须带存档凭证。

五、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要求

1、在我中心实行委托人事代理;

2、硕士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担任中级职务两年以上;

3、硕士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担任中级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6、高级评审详情可登录河南职称网()发布的各项考试的招考文

件为准。

办理地点:省人才中心一楼人事代理大厅(21-23号窗口)服务电话:0371-65927771

篇三:河南高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豫人社[2009] 273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1〕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总 则

一、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三、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4、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5、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二、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承担某些课程部分或全部章节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

(二)工作业绩

1、教学。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160学时、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及成人院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2)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

(3)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

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1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4)具有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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