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三明学院创新学分明细
关于2010年本科生
创新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位同学:
创新教育学分是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学生取得的创新教育学分可以累计记载,并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程的部分学分。
2010年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系、各位同学根据《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明学院教字[2007]28号)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时间
2010年12月31日前,本科生向所在系申报创新教育学分。
2010年1月6日下午5:00前,各系经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
2010年1月20日前,学校将公示并公布认定结果。 二、申报认定范围
申报认定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 月31日期间获得并符合《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的项目。
三、申报认定材料
1.学生向所在系提交的材料:《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2份、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1份及其复印件2份。
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由系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实践科。 2.各系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的材料:学生的申请表1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三明学院------系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汇总表》1份(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教务处实践科刘子燕处)。
原件审核后由学生所在系的辅导员归还学生本人。
四、申报认定要求
各系收到学生申报认定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不能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的项目不予审核上报。
教务处对学生申报材料和各系审核意见进行复核、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创新教育学分将上网录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或网络办公平台下载) 1.《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 2. 三明学院 系 年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3. 三明学院 系 年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二0一0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明学院教字[2007]28号
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 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现对《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明学院教[2006]91号)》予以修订。
第二条 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 创新教育学分由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和特长与技能证书等三大类和九个项目所构成(见《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第四条 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安排。
2.申请材料:提供学生本人填写的《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申请与认定程序:
(1)学生将申请材料交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上交所在系。
(2)各系依据《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对申请者递交的《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定后公示和认定。遇特殊情况,则报请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评定学生的创新成果。
(3)在每学期成绩登录期间,学校将认定的创新教育学分上网录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将一份申请材料留学生所在系保存,一份上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 创新教育学分的记载与适用
1.学生学籍档案应明确登载创新教育学分的项目内容和获得学分。 2.不同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可累加记载,但同一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一般不得超过该项目可以获得的最高学分。
3.创新教育学分可以冲抵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部分专业选修课、部分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冲抵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5学分,超出的学分,学校予以记载,但不再冲抵。
4.冲抵选修课程学分工作一般安排在学生毕业前进行。
第六条 教务处将定期对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对不合事实记载的创新教育学分予以取消,并且追究有关责任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第七条 各系应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实施细则》,并落实学校创新教育学分实施的具体措施。学校每年对创新教育学分工作开展好的系和学生给予奖励。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学校授权教务处进行解释。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明学院教[2006]91号)》及与本实施细则不相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教务处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本科生 创新教育 学分制 实施细则 抄 送 :各系 三明学院教务处2007年12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
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篇二:三明学院变更学生成绩申请表(最新版)
三明学院变更学生成绩申请表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存入学生原始成
绩档案中,一份由教务处留存,一份送开课学院。 2.如有批量更改,请附原始的学生成绩报告单。
篇三:2015三明学院招聘40人公告报名入口
2015三明学院招聘40人公告报名入口
【导语】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福建省教师招聘信息、考试培训、面试辅导、考试讲座等全方位教师考试信息,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2015年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报名时间是在3月30日--4月5日各位考生可以直接点击2015三明学院招聘40人公告报名入口。 (详细地址:
http://fj.zgjsks.com/html/2015/ggxx_0315/7241.html)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2012〕244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确定三明市2015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意见》〔明人发〔2015〕21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发〔2015〕55号〕、《三明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暂行规定》〔明院办发〔2011〕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15年三明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3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若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23日至199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4年3月23日至199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教授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69年3月23日至199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3月23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教学人员: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10日。
(2)教辅、实验员和行政人员: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20日。
(3)辅导员: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三明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512)。
(2)网络报名:请投递简历至smxyzp@163.com。
3.咨询电话:0598—8397457(刘老师、黄老师)。
(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已经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招聘考试之日前一天上午下班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照现场报名)到三明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4.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
5.考生须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用于张贴准考证和《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应聘非紧缺专业岗位的需要参加公开招聘公共笔试,笔试成绩合格后进行专业面试;应聘紧缺专业岗位直接进入专业面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非紧缺专业岗位原则上不开考,属紧缺急需人才或情况特殊的,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再开考。
1.公共笔试(非紧缺专业岗位、笔试岗位)
(1)时间:见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2)地点:三明学院荆东校区,具体地点见通知。
(3)内容: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具体以各岗位考核方案为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约1个工作日后登录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原始成绩。
(5)笔试成绩合格线:由三明学院统一划定,并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①应聘非紧缺专业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
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需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②应聘紧缺专业岗位(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见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具体各岗位面试方案。
(3)内容:根据拟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问答面试、专业测试(含专业知识测试、技能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4)各岗位面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