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司职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职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利益方面起的作用,做好职工困难补助工作,参照当地县市有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困难补助是指由于职工生活中出现一定的困难,公司给予职工的现金补助。
第三条 困难补助范围,公司职工生活中出现以下情况者可以 补助:
1、职工身故;
2、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故;
3、职工私有财产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重大损失;
4、职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在第一医疗期内花费20000万元以上(已报销部分除外);
5、职工当年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当地“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中困难(特困)职工标准的。
第四条 困难补助标准
1、职工身故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2、对于符合第三条2、3、5款的职工,当年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3、对于符合第三条4款的职工,当年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第五条 困难补助程序
1、职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收据、正面、发票等),由人事部核实后报工会审批。
2、申请审批通过后,由人事部对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由财务部予以兑现在当事人工资账户。
第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并在逐渐的完善中。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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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四年十月十日
篇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XX,是公司所属8车队126线的一名在岗职工。现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公司申请补助。我的家庭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家庭,家中收入来源有限,主要靠我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生计,所以经济状况一直比较拮据。今年年初,老母亲身体状况欠佳,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是食道癌,当即住院进行化疗。大半年来,化疗费用加上定期吃药、检查,医药费用开支十分巨大。并且这种状况还可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这样一来,原本紧张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我本不愿给公司领导添麻烦,但巨大的开支已使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入不敷出,生活上难以为继。我希望在最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拿到一些困难补助,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将会更加勤勉工作,回报公司。
特此申请,望领导核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0年12月14日
篇三: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为充分体现医院对职工的关怀和爱护,根据自治区总工会有关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补助对象
凡生活确有困难的本院正式职工(会员)、退休工人都可享受困难补助。
(二)补助方法
困难职工补助,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种。
(三)补助标准
1.定期补助:目前暂按总工会有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低于下列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
本院职工最低生活费每月定为300元。
2.临时补助:
(1)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可根据抚养家庭人口多少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无供养的补助300元。
抚养一人的补助400元。
抚养二人的补助500元。
抚养三人的补助600元。
参加人寿保险的不补助。
(2)职工家里发生火灾或自然灾害,可根据不同情况一次性补助500元—1000元。但有保险公司赔偿的不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职工因病住院开刀治疗,可补助营养费100元。
(4)职工患严重疾病确实在家休息,六个月以上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可补助300元—1000元。
(5)职工家属(指无工作的)患重病住院治疗,自己负担药费较多,家庭生活水平又属偏低范围,可适当给予补助。
(6)享受定期补助或生活水平属偏低的职工子女上学,学费额较大的,可适当考虑补助。
(四)补助手续和批准权限
1.对医院困难职工要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经济来源清,生活水平清,职工抚养人口清,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及时向院工会提出申请补助报告。
2.院工会要全面掌握职工困难情况,接到分工会的申请报告后,要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并定期组织讨论研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半年研究讨论一次。
3.职工困难补助经院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困难职工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经院工会领导签字后领取困难
补助费。
(五)凡违反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补助
1.凡违反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规定者。
2.违反计划生育造成生活困难。
3.受法律、治安处分者。
4.工作不认真,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5.违反“院纪院规”罚款处分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6.因购买房屋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7.非因公遇特殊事故去世者,已由有关单位给予经济赔偿的,本院不予补助。
以上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