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论文?写好论文?免费论文网提供各类免费论文写作素材!
当前位置:免费论文网 > 范文百科 > 关于网络谣言的例子

关于网络谣言的例子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26 12:05:30 | 移动端:关于网络谣言的例子

篇一:关于网络传播和网络谣言的调研报告

“网

题目:

天津师范大学

络传播实务

”校选课作业

作 者:

王朝阳

学 号: 1430240005 院 系:

法学

一,研究背景

网络传媒是一种依赖高新技术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传媒,它借助互联网这个平台,发布信息和进行信息服务。经过30多年的发展,互联网已成为连通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国际网。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上,网络媒体被称为“第四媒体”,成为正式提出了的新媒体概念。

网络媒体作为新型媒体自然有其独特的方面,从传播角度分析,网络媒体的出现拓宽了传播的广度与深度。打破了传统媒体对时间空间的许多限制,通过国际互联网络,网络媒体可以将信息24小时不间断地传播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这是信息时效性的重大进步。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网络谣言也在滋生蔓延,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网络谣言不仅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更损害国家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在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网络谣言的危害不容小视,必须依法惩处。近年来,在社会上产生严重后果的谣言案例越来越多,从致力于给雷锋等名人抹黑的已锒铛入狱的网络水军领袖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从“地震” 、 “爆炸谣言”导致山西江苏群众大逃亡和部分民众遇难,从被“嫖娼”的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和滴血投毒的新疆艾滋病人,到不久前的杨幂醉酒视频,到还在与微博博主打官司的刘强东,到近日娃哈哈网络谣言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件在杭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个个案例层出不穷。网络带来了“扁平的世界”,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但是,网络普及的背后,也是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良莠不齐。那些网络谣言往往以超乎想象的速度与范围,影响和干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网络谣言和恶搞信息泛滥,已经严重污染了公共信息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成为一种公害。

二,研究目的

1.了解网络谣言当下情况,找出产生原因 2.找出网络谣言对社会的影响 3.找出一些应对网络谣言的建议。

三,研究计划

通过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在网络谣言的产生原因和影响,人们对其态度方面进行研究。最后,综合结果、调查数据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调查对象

由于实践操作问题,受众面限于在校大学生

五,调查方法问卷调查(100份)

六,问卷设计 调查问卷见附1

从设计的思路来看,以意识——行为的相互穿插反映出被调查者的真实意思表示。

七,调查结论

结果表明,100%的同学都有各种各样的账号接触网络,其中70%认为网络舆论是比较可信的。对于是否转发不确定真假的网络信息,极少部分是直接转发或完全弃之不顾,大部分平均分布在思考后转发或口头讲或不评论。而转发者中,能意识到道德责任的,只有50%,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都能意识到或都不能意识到的各占25%。在影响方面,绝大多数认为对自己几乎没有影响,除非该谣言与自己利害相关。在态度方面,集中于谣言止于智者和代表一定民意。对于转发、流传、看待、治理谣言方面,特制成如下表图,便于观察对比。

篇二:辩论网络谣言止于智者(素材库)

辩论:网络谣言止于智者(素材库)

二辩观点:

当今社会,我们都有言论自由以及表述观点的权利,而网络发布言论,传播言论的便捷性又使我们人人都有可能成为言论的发布者和传播者。言论的影响力也会因为网络强大的扩散性大大提高。网络的开放性使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网络谣言这一在网络上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的虚假言论(定义)也夹杂其中,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要停止网络谣言, 解铃还需系令人,我们需要动用整个社会的的力量,集体的理性和智慧,让真理浮出水面,让网络谣言不公自破.

解决问题需要追根溯源,在根源上,网络谣言的产生,客观上,是因为人们对事情真相的需求与掌握的不对称,就是人们关注了事件,但不了解真相,这就是”日本人核辐射引起盐荒”.”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等谣言产生的根本土壤.在主观上,谣言产生的原因,是因为人们对言论的倾向性选择,你们更愿意相信消极的言论, 这进化论里人的自保性,使人类觉得知道如何躲避一头老虎比知道哪儿的花开得漂亮更重要,这也是人们更愿意相信富二代开车撞人了而不是富二代开车载人做了好人好事.基于谣言产生的最本源原因,我们可以知道谣言的产生并不是法制的缺位,而是“智者”定位的缺失,需要我们需要恢复我们每个人本身就应该具有的理性和智慧,不信谣,不造谣,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辟谣,不了解真相去质问,去伪存真,谣言自然不公自破.

从具体效果的现实意义来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多发。群众对于贪污腐败、分配不公、公权滥用等现象深恶痛绝。盛行的网络谣言正是这种社会心理,捏造、夸大、扭曲相关事件,误导公众。部分网民通过对这些网络谣言的参与、传播,宣泄着自身的负面情绪。如果已经被质疑的公权力依然是通过简单粗暴形式,压制、逮捕、判刑来制止谣言,带来的只怕是公信力的进一步下降以及更多的谣言四起。之前盛传的“军车进京”事件,通过网络传播的神乎其神,政府一开始只是在不断删帖,屏蔽谣言,结果大众更觉得一定出事了,其实很简单,有心市民听说消息后就开车去长安街转了一圈,看到的是和往常一样的一片祥和,智者简单的考证就使谣言不攻自破,而他可以通过

再从网络谣言自身的特性来看,网络谣言内容形式千变万化,传播迅速影响广泛,有些还极具隐蔽性,根本不是用法律把发布者抓起来就能解决的,成千上万的的人看到谣言,你不能把所有的人都转起来把,你抓了秦火火,拆二李四这些网络造谣者判刑,下一个张火火,拆三立五又站起来了,但是如果我们每个人能独立思考,理性分析,明辨是非,,不造谣、不传谣,智者敢于辟谣,并让更多的人成为智者,谣言自然无处遁形。

我们知道,谣言四起,是因为人们不知真相猜测质疑,可能会点击转发

那么,智者如何制止谣言并从根本上铲除谣言产生的土壤(止于的定义)。

(智者:在某方面的权威,每个人都可能在某方面成为智者,理性客观让每个人成为智者)

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政府机关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公开信息;拥有专业知识的权威人士,像蒋彦永专业人才;民间科普团体,像果壳网、科学松鼠会;几大微博运营商都开通的官方辟谣账号,像腾讯账号“谣言终结者”;网站联合辟谣平台; 都在及时、有效、准确的公布真相,使人们成为了解真相的智者。

只有加强网民群体对真相的掌握情况,了解真相的意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谣言问题

反观法制

1.仅仅是通过简单粗暴的方式禁止谣言传播或者惩治造谣者,正如抓捕几个贪官解决不了腐败问题,抓了几个造谣者也不能在根本上解决谣言问题。

2.法律是由规则构成的,规则是死的,而网络是活的、具体的、经常处于变动的状态当中、况且有许多网络谣言,你很难定罪,法律根本无法涉足,更无从追责。比如有人浏览某些散布谣言的国外网站。

3.在过去话语权始终掌握在权威者手中,政府代表官方权威以及唯一正确性,在网络时代我们发现原来,我们么个人都有质疑真相怀疑权威的权利,行使每个普普通通的公民都好容易得到的本来就应该拥有的监督权和质疑权。这正是一个人人都可以监督的时代这才可以是我们的时代更加进步。在今天,如果我们用法治来整治整个网络社会,我们就可能回到那个人人自危。甚至噤若寒蝉,不敢发声的时代。我们承认在当今中国公权力十分强大的现状下,法治具有较大的威慑力,但是,如果网民迫于此而不敢质疑,甚至不敢发声,以这种限制言论自由的方式来进行舆情管制,是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呢? 4.如果垄断公权成为了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官方政府出于某些考量,或者无意中制造了“官方谣言”,而此时智者因为承担极大的风险不敢发声,那样的社会危害是不是更大呢?就像03年最初国家发布消息说非典已经控制,还是像蒋彦永院长这样的智者敢于揭露真相拯救了更多人生命。

5<辞源>对谣言的解释:“民间流传评议时政的歌谣、谚语。在公权力强大现状下,法治对网络进行全面的整治,“微博反腐”会不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美国宪法修正案,对公众人物的报道,不是故意诽谤,有错误可以不追究,宪法保障言论自由。 法治刑事拘留止摇案件的不利影响

每个人都有追求真相与质疑权威的权利,行使每个普普通通的公民都好容易得到的本来就应该拥有的监督权和质疑权。用法治简单粗暴的删帖、刑拘来使人人自危、噤若寒蝉,不敢发声的时代,这是对我们言论自由很大的限制,这也是包括对方辩友在内的我们所有公民所不能允许的。

例子:8月26日,河北清河县一名女子发帖问,“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她因此被处行政拘留5日。很多网友认为,这不应该构成谣言,也没有造成足够的恐慌。同一天,安徽砀山的一名网民,将一起车祸死亡人数10人错误发布为16人,也被处行政拘留5日。

官方谣言:就是由各级政府(从地方到中央各个部门)官方通过各种媒介以各种形式被动应答社会公众质询,最终证实为虚假的言语。

如此普遍”官谣”还有什么活熊取胆熊很舒服、梁林故居被拆除是维修性拆除、犯罪嫌疑人肯定是某某某等等,结果都被铁一样的事实不攻自破。

与这些官方谣言,相敌对的揭露真相的智者却要被拘留,这是不是一个可怕的事情呢?会不会造成一个可怕的后果呢?

例子:2003非典刚出现时,官方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中国的‘非典’已得到有效控制,欢迎大家到中国来旅游、经商。是301医院的蒋彦永院长这样的

智者勇于揭露SARS疫症真相,才及时开启了后来的非典保卫战,拯救了无数生命。试想,面对垄断公权发布的消息,姜院长的揭露,就是“谣言”,就要去刑事拘留,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是智者真正止住了谣言,拯救了生命。也让我们看到公权垄断信息发布的弊端和危害。蒋彦永一直珍视讲真话的价值。他曾就读于燕京大学,燕京的校训“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被他铭记在心。 如果你说这只是个例,那么,去年罗昌平从微博上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时,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负责人回应,他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在刘铁男最终落马后。

今年6月青岛“副秘书长违建别墅”事件曝光后,青岛市委宣传部网络办负责人也称,官方经调查核实,网帖内容虚假,为不实信息;纪检监察部门则称“不认识卢新民”??现在又被铁一般的事实证明是公然撒谎。

智者质疑可以得到真相

例子:过安检,会危害我们的健康吗?我们上网查证,安检仪的辐射量实在是小,无需担心

例子:木瓜可以丰胸 以粉碎科技谣言为主旨的“果壳网”宣布正式加盟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我们进行查询就能知道

真相:木瓜酵素和维生素A都无法起到丰胸效果。

发次谣言者是不是要刑拘呢?

对我方观点的质问:

1但对方辩友今天必须先论证,站在谣言相对面的智者必然能够接收到这条谣言,而且他拥有足够强的责任心和公信力,使他站出来辟谣并让别人相信他。并且这条辟谣信息能够被大多数的人接收到,同时阻断谣言的传播途径。

这种不稳定性,使智者无法全面的制止住网络谣言。

2智者辟谣何来强大的制度保障其稳定性?

3智者只能明辨是非,不能制止、防治。

4智者也是人,不可能永远是对的,他们也可能无意中散布不实言论蒙蔽大众。 5智者的可信度与普及度进行了质疑

对对方观点的质问:

1法律如何抓每个传播者?

2人们不能确定自己百分百正确就不敢发声,公权该垄断信息发布渠道,这样的舆情管制是我们需要的吗?

3受到质疑的公权力垄断信息发布会不会是信息更加不透明是更多的谣言产生?而且公信力进一步下降。

4法律的要保证稳定性,滞后于现实的发展,对很多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如何调整,而网络就是以其发展日新月异著称,怎么能全面制止谣言新的传播形式和途径?

5法治讲究证据,而网络的特点极具隐蔽性,很多时候很界定是否触犯法律,法治止摇的实际操作效果是不是要大打折扣。

二辩稿准备

解决问题需要追根溯源,,从根源上看,网络谣言的产生是因为人们对知道事情真相的需求与掌握信息的不对称,即人们关注了事件,但不了解事件产生的真相,再加上某些言论暗合了人的某种心理预期,谣言就会产生,这就是“滴血食物传播疾病”“军车进京”等谣言产生的土壤。我们加强网民群体对真相的掌握情况,了解真相的意愿,才能真正解决谣言问题

从具体效果的现实意义来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多发。群众对于贪污腐败、公权滥用等现象深恶痛绝。如果已经被质疑的公权力依然是通过简单粗暴形式,压制、逮捕、判刑来制止谣言,带来的只怕是公信力的下降以及更多的谣言四起。谣言的产生并不是法制的缺位,而是“智者”定位的缺失。需要我们需要恢复我们每个人本身就应该具有的理性和智慧,不信谣,不造谣,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辟谣,谣言自然不公自破. 再从网络谣言自身的特性来看,网络谣言内容形式千变万化,传播迅速影响广泛,有些还极具隐蔽性, 构成法律的规则是死的,而网络是活的、千变万化的,技术的便捷使有些人人们很容易浏览到国外造谣网站,法律很难监控,更无从追责。智者就具有遏制谣言的灵活性,针对具体谣言,我们具体分析,明辨是非,,不造谣、不传谣,智者敢于辟谣,并让更多的人成为智者,才能根本停止谣言。

综上 我们依然坚信 网络谣言止于智者。

篇三:打击网络谣言是维护言论自由实例

驳论:

打击网络谣言不是打击人们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而是打击人们说出不符合事实的信息。 言论分为两类:一、事实陈述;二、意见表达。事实属于客观存在,有真实与虚假之分;意见则为主观判断,无所谓真伪,只有公正与否之别。所谓言论自由,从来就不包含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在内;它所保护的,是人们表达意见的自由,其法理基础是宽容主观好恶、承认观点多元。 ,“应该允许人讲错话”,如果将“谣言”和“观点”进行混淆,就相当于剥夺了人们的话语权,笔者以为,在当前形势下,把“观点”和“谣言”区别开来,具有现实意义。

薛蛮子大V“因言获罪”

薛蛮子’,被依法查处是因为嫖娼、聚众淫乱,以及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和他的‘大V’身份无关。”这位负责人说。

对于非故意地传播虚假消息,应从轻处罚:

网上发言也是要负责任的,这是常识。造谣诽谤,伤害了他人或社会,当然要承担责任,这是无可非议的。对于不是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以批评、教育为主。

在《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中都有条款可以处理造谣行为。

A. 诽谤他人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B.扰乱公共秩序

要求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如果是道听途说信以为真,或者由于认识判断上的失误,都不应该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实例:

安徽砀山的一名网民,将一起车祸死亡人数10人错误发布为16人,也被处行政拘留5日。之后,当地公安部门发微博道歉,表示此处罚不妥,已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

网站平台对谣言的传播是要负责任的:

网站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应通过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减少谣言信息传播的几率并能够及时阻止网络谣言信息的传播。没有尽到责任的网站,也会受到追究。

打击网络谣言的具体实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抢盐风波”事件,造谣者“渔翁”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军车进京”谣言事件对散布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

根据公安部门调查,2011年7·23动车事故之后,“秦火火”发布微博说在事故中遇难的意大利籍旅客家属获赔3000万欧元。此外,他还发布微博称雷锋穿着奢侈,某明星的孩子不是亲生,张海迪是日本国籍等。

“立二拆四”是一个网络推手,据他交代,他曾炒作了“别针换别墅”、“郭美美”、“干爹门”等事件。这些事件都曾轰动一时。

上海警方抓获的傅学胜并不知名,但他涉嫌的两起案件,影响已经不限于国内。傅学胜承认,自己发布了上海某副区长贪污20个亿,包养十几个情妇的帖子,以及制造了“中石化非洲牛郎门”。

对面可能举出的过度打击的例子:

8月26日,河北清河县一名女子发帖问,“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她因此被处行政拘留5日。很多网友认为,这不应该构成谣言,也没有造成足够的恐慌。据悉,这名女子已经被释放。(怎么反驳)

徽砀山的一名网民,将一起车祸死亡人数10人错误发布89ikl为16人,也被处行政拘留5日。之后,当地公安部门发微博道歉,表示此处罚不妥,已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

某地发水灾,某网友发帖说看到浮尸,指责政府救灾不力,结果被拘禁了,理由是没有打捞到浮尸,是造谣。(感觉是假的……..我在百度上没搜到)

如果不打击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危害是巨大的:

“网络维权斗士”周禄宝涉嫌的一个罪名是敲诈勒索罪。苏州警方调查发现,他在网上发布负面新闻,并向事主要钱,不给钱就炒作,给钱就删帖或发布“正面文章”。

江苏徐州破获的系列案件,也与敲诈勒索罪有关。警方查明,嫌疑人仲伟等人开办了“社会焦点网”等网站,向有关单位发“核稿函”,如果不出钱就在网上发稿。

人们如果不付费,就要受到他人的言论攻击,并且引来他人的质疑。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这次行动目的是打击谣言,打击利用网络的犯罪,不是限制正常言论,打击谣言不是搞报复行动。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张涛甫赞成依法惩治谣言制造者,也包括制造谣言的记者。

“记者首先是公民,不能逍遥法外。”张涛甫说,新闻从业人员首先要遵守法律,还要遵循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事实上,两高之前出台的司法解释已经对记者有特别的规定。一般的敲诈勒索,2000元至5000元以上,算是“数额巨大”,而如果是利用或冒充新闻工作者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降低50%。


关于网络谣言的例子》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csmayi.cn/show/158366.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