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论文?写好论文?免费论文网提供各类免费论文写作素材!
当前位置:免费论文网 > 范文百科 > 环境保护限期整改

环境保护限期整改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25 06:10:31 | 移动端:环境保护限期整改

篇一:2015年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友环改法? ?号 :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一、违法的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你

(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现场勘察笔录 份、□调查询问笔

录 份、□现场照片(或影像) 份、□监测报告 份、□工商营业执

照复印件 份、□身份证复印件 份及等共 份。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 ”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内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 的规定,责令你

(单位)□立即改正、□ 年月日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的具体形式或内容:□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试生

产;□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责令重

新安装使用;□责令限期拆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治

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定的责令改正的其他具体形式

三、责令改正的履行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未改正

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实施按

日连续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移送公安

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进行予以处理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向友谊县环境保护局或者友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友谊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

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年月日

2

篇二: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5.4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明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就环境保护工作事项给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下面是某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供读者参考。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排污车间和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其中包括环境监测(在线监测)管理部门。

第3条 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依靠科技进步,防止环境污染,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第4条 责任划分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部环保办公室负责,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部进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2章 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第5条 公司各部门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部环保办公室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6条 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部门在进行员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不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7条 环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8条 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毁坏花草和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9条 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10条 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以持续改善公司生产厂区的环境状况。

第11条 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需要对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时,

须向设备部、安全部环保办公室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12条 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的现象。

第13条 积极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发生。

第14条 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15条 公司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公司进行监测, 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16条 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员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 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限期整改。

第3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17条 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保办公室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其他更好的治理工艺。

第18条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 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2. 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或已淘汰的技术设备。

3. 在工程施工阶段,筹建部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安保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4. 工程竣工后,由筹建部申请,经环保办公室、设备部、筹建部、生产部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后,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19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20条 未经安保办公室、设备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部门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和改造。

第21条 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22条 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23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将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 上报安保办公室备案一份。

第4章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24条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 污染物排放需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量进行管理。

2.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公司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3. 对于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依照环保“三同时” 及本办法第3章相关条款执行。

4. 公司相关部门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25条 废气、烟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1. 各车间必须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废气的场所采取相应的措施收集和处理,在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地排放。

2. 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其员工遵守上述规定。

3. 对于露天堆放的粉料,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在粉料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以防止撒漏。

4. 进行道路保洁清扫时应当防止扬尘污染,并须及时将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5章 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26条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1. 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2. 排放污水时,安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公司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数量和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3. 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依照环保“三同时”及本办法第3章相关条款执行。

4. 必须保证废水处理、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5. 溢流废水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第27条 水污染防治措施

1. 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保人员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

2. 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或有毒液体。

3. 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第6章 固体废物防治管理规定

第28条 固体废物的类型

1. 建设、生产固体废物:指在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 生活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29条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 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2.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 必须采取措施, 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3. 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4. 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实施垃圾分类, 及时清理, 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7章 附则

第30条 本办法由安全部环保办公室制定,其解释权和修订权亦归安全部环保办公室所有。

第31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冲突之处,请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32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篇三: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公司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环境保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管治并重、讲究实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合理利用资源相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对本规定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使之与其它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并纳入考核。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处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对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专业上接受控股公司工程技术部的指导和管理。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标准的贯彻执行;

2、拟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推动环保项目的进行;

3、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的专业或兼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4、监督项目筹建部门,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现环保的“三同时”;

5、负责公司污染防治、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源再利用,推动清洁生产工作;

6、负责公司环境监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

7、负责公司各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污费的核定。会同有关部门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开展环保科研和宣传教育。积极推广环保先进经验和技术。

第七条 各生产部门在组织好生产的同时,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臵,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事故负责。

第八条 项目筹建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治理技术。

第九条 应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设备工程处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对于采购的环保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达到设计的处理效果。采购涉及放射源的生产设施时,须事先经公司报请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十条 供应处应在生产设备采购时,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杜绝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供应处所购原材料要确保其清洁性、无毒或低毒性、无害性,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并对因原材料质量原因产生的污染事故负责。对于公司内新购买的放射性设备及材料,必须报安全生产处安全环保室备案,并由该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购入、使用。对于废弃放射源不得在厂区内停留,必须返回生产厂家或送往国家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销售处负责各种固体废物,包括钢渣、高炉渣、粉煤灰、尘泥等销售工作,确保固废及时外运,不影响公司生产,并且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二条 供应处负责产生危险废物的原料的采购及危险废物的销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规定执行。

第三章 环保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环境保护目标,报公司审定批准后,纳入单位行政负责人任期目标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处定期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环保法规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运行记录是否健全准确、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视情节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公司对各单位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建立监测数据库和污染源档案,为治理污染和环保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设备工程处对环保设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与主体设备同时维护、检修,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七条 各单位未治理的污染源,要对产生污染物的工艺加强管理,控制污染物超标排放,并采取措施减少向污水中排放废油和碱性污染物等。

第十八条 各单位确须拆除或者闲臵环保设施的,必须提前向公司申报,说明理由。公司安全生产处报公司批准和上级环保行政部门同意后,才可拆除或者停运。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制定防治污染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处汇总,经公司立会批准立项后,向上级环保行政部门申报并申请环保资金。

第四章 建设项目管理

第二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环境评价,由公司安全生产处负责上报,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审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由公司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在申报技措、大修项目时,应包括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的方案,特别是要结合技术改造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清洁生产工艺,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否则公司不予立项。

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论证、设计审查、设备订货中要征求公司安全生产处意见,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产品,杜绝订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公司厂区内施工时,必须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采取措施防止粉尘、噪声、震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对临时用地进行修整复原。

第五章环保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按公司现场管理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固

体废弃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在运输、装卸能散发粉尘及有害物质的物料时,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止固体废物散落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不得擅自在厂区内熔化或者焚烧沥青、油毡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确需熔化和焚烧的,必须报安全生产处批准后,在指定地点采取有效方式集中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工业炉窑重点是提高其燃烧效率,尽可能在燃烧工艺中降低烟尘、粉尘产生量,并采取有效的消烟除尘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生产、生活锅炉已配臵的除尘器,一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那些除尘效率低,国家明令淘汰的除尘器坚决予以更新,保证烟尘达标排放。

第二十七条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水耗,减少污水排放量。

第二十八条 供应处在燃料采购上,应采购国家推广的低硫份、低灰份煤炭或者固硫型煤等,在重油采购上也应采购低硫份的重油,以减少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量。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按公司统一布臵,做好厂区绿化工作。不得破坏或者擅自占用绿地。确须临时占用的,应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占用,但用后必须修补复原。

第三十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臵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环境保护限期整改》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csmayi.cn/show/15672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