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5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招聘特巡警队员简章(70人)
2015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招聘特巡警队员简章(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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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由沾化区源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特巡警队员,其中男性63人,女性7人。主要承担沾化区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及社会面巡防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品行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纪录,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两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3.18周岁至30周岁(1997年1月1日至1985年1月1日);
4.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特长的可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大专生、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需带证件
报考人员需出具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另外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考务费每人70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2日
报名地点: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大厅东首。
四、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经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1500米中长跑。根据测试名次,分男女按1:2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中共党员、专业特长、省优秀毕业生、学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
3.政审:按面试成绩1: 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政审不符合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政审人员。
4.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与沾化区源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由沾化区源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派遣到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工作,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并派遣;不合格的,予以解除。
试用期基本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月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根据奖惩标准每月500元至1000元;年限工资按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5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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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为队员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并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服装和提供食宿。
联系人:王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543-2274577 0543-7810179
附件:报名表
沾化区源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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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14滨州滨城公安分局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简章
2014滨州滨城公安分局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特巡警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主要承担滨城区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及社会面巡防工作。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散打、搏击、泅渡、排爆、射击等专业特长者可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并优先录用;
3、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1996年10月29日-1989年10月29日);
4、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身体匀称;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需带证件
报考人员需出具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另外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
报名地点: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特巡警大队(黄河三路渤海八路交叉口以东30米路北)
四、资格审查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特巡警大队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中长跑。根据测试名次,按1:2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实际招聘人数将相应减少,并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中共党员、专业特长、省优秀毕业生、学历先后或高低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
3、政审:按面试成绩1: 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政审不符合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政审人员。
4、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滨城区保安服务公司与特巡警队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定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委托滨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录用后第一年月基本工资1500元,以后每年递增月工资100元,按规定为队员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并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服装和提供食宿。工作中,实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视情发放奖金,每月不超过2000元。经审核,被大队突击队选拔录用的,可享受训练补贴。
联系电话:0543-2115950
联系人: 周女士 1531821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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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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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巡警职责
无论哪里的巡警,工作职责都基本相同
根据《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巡警在巡逻执勤中应履行以下职责:维护警区内的治安秩序;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维护交通秩序;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接受公民报警;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等16项
一、依据
1、公安部《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2、《广东省人民警察巡逻工作细则(试行)》
二、公开内容
(一)巡警职责
1、维护警区内的治安秩序;
2、预防和制止和犯罪行为;
3、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4、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治安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6、维护交通秩序;
7、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8、接受公民报警;
9、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份;
10、制止、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11、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
12、受理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
13、巡察警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居民;
14、纠察人民警察警容风纪;
15、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二)巡警权力
1、盘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
2、查验;
3、对现行犯罪人员、重大犯罪嫌疑人员或者在逃犯,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4、纠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
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执行处罚;
6、在追捕、救护、抢险等紧急情况下,经出示证件,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坏的应当赔偿;
7、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服务承诺
1、要随时接受“110”报警台指令,,及时处警;城市巡警在接处警令后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县(县级市)巡警在接处警令后十分钟内赶到现场。
2、要认真受理群众报案,对接警事项必须依法办理,不得。对不属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也要认真受理,并及时转给有关单位。
3、要处理好巡逻与办案之间的关系,在“巡”字上下功夫,把尽可能多的警力摆上路面,保证上路巡逻警力占80%以上,扩大巡逻覆盖面,加大巡逻密度,增强群众安全感。
4、要实行“定人、定时、定任务、定路段”警区和上岗巡逻签到制,做到每隔四十分钟警区巡逻要一遍以上。巡逻时做到“四勤”(勤走动、勤观察、勤检查、勤询问)和“三不”(不讲伤群众的话、不做损群众的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5、巡逻工作要突出重点,即在重点时间和部位进行重点巡逻,特别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在市区重要交通路口值勤,维护治安和疏导交通秩序。
6、巡警执勤时做到,有难必帮,有险必救,属于自己任务范围内的事,要立即办理;不属于自己任务范围内的事,给予具体指导,提供方便。每名巡警每月为群众做好事不少于十五起。
7、要拓宽警民联系渠道,密切警民关系,以大队为单位,每季度至少要安排一次群众接待日,接受群众咨询,宣传法律,解答疑问,沟通感情。
8、要加强巡警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巡警队伍内部要设督察队,专司巡警执勤监督;要实行两级以上查勤制度,即支队、大队、中队长和督察队轮流查勤,每天要有一定的查勤次数。要聘请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中队不少于五人,大队不少于十人,支队不少于二十人。
9、城市巡警要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加强校门附近路段巡察、管理,保证良好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为中小学生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10、各市、县巡警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般七天答复,属特殊情况的也
交巡警平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