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液化石油气基本知识
液化石油气基本知识
一、液化石油气的来源、组成
1、液化石油气的来源
液化石油气是在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炼制过程中,作为副产品而取得到的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分的碳氢化合物。在常温常压下为气体,只有在加压或降温的条件下,才变成液体,故称为液化石油气。常温下,液化石油气中的乙烷、乙烯、丙烷、丁烯、丁烷等均为无色无嗅的气体,他们都比水轻,且不溶于水。液化石油气中的刺鼻味是由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特意加入的硫醇和醚等成分产生的,便于液化石油气泄漏时使用者察觉判断。
液化石油气,英文Liquefied Petroleum Gas,缩写LPG。
2、液化石油气的组成
主要成分:丙烷(C3H8)、丁烷(C4H10)
少量成分:甲烷、乙烷、丙稀、丁烯。
残液:液化石油气钢瓶里总有微量液体用不完,该部分
液体称为残液,其主要成分为戊烷及戊烷以上碳氢化合物。
液化石油气国家标准规定残液含量不大于3%。
二.液化石油气的生产:
主要从炼油厂在提炼石油的裂解过程中产生。在石油炼厂及石油化工厂的常减压蒸馏、热裂化、催化裂化、铂重整及延迟焦化等加工过程中都可以得到液化石油气,一般来讲,提炼1吨原油可产生3%-5%的液化石油气;也可从天然气中回收液化石油气。从油田出来的原油和湿气混合物经气液分离器分离,上部出来的天然气送到一个储气罐中,经过加压(16kg/cm2)再分馏,用柴油喷淋吸收;天然气(干气)从塔顶送出,吸收了液化气的富油经过分馏塔,在16kg/cm2压力下冷凝为液态,形成液化石油气。
LPG的生产主要有3种方法。
1、从油、气田开采中生产
在油田开采时,反携带有原油中的烃类气体或气田开采时,携带在天然气中的其他烃类,经初步分离及处理后,再集中送到气体分离工厂进行加工,最后分别获得丙烷、丁烷。在一定压力下或冷冻到一定的温度将丙烷、丁烷分别进行液化,并分装在不同的储罐内。生产商可分别出售丙烷、丁烷,也可按用户要求,把丙烷、丁烷按一定比例,调配成符合质量标准的LPG再出售。
2、从炼油厂中生产
LPG是石油炼制过程中的副产品。通常原油在常减压蒸馏、热裂化(这种工艺在我国基本上已淘汰)、催化裂化、催化重整、加氢裂化及延迟焦化等工艺装置加工处理过程中都会产生烃类气休,这些气体经吸收稳定工序后,在一定压力下分离出干气(贫气)与富气。干气的主要组分为甲烷和非烃类气体,还有少量的乙烷和乙烯等。通常将这类气体直接送到气柜集中,然后分送到炼油厂的加热炉中作燃料;富气的主要组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类,还有少量戊烯类及非烃类化合物,这类气体在一定压力下成为主要由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组成的LPG。我国炼油厂的LPG主要从催化裂化装置中获得。
3、从乙烯工厂中生产
在轻油或轻烃进行裂解生产乙烯的过程中,也会产生LPG组分,由乙烯工厂的生产目标,决定了这类工厂生产出的LPG质量较差,一般含碳四组分高。如果炼油厂与乙烯工厂是同属一个单位,通常可把这两种来源不同的LPG进行适当的调配,以便获取符合国家标准的LPG。
三、液化石油气的用途
1、民用燃气:烹调、烧水、取暖等。
2、工业用:干燥、定型、发泡、熔化金属、烘烤等。
3、农业生产:烘烤、采暖、催熟等。
四、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性质
1、密度:在标准状态下(0℃、1个大气压)单位体积物质所具有的质量。
单位:气态:Kg/Nm3 液态:KG/升
混合气气态密度为各组分在同一状态下的密度与各组分体积百分数之和。
2、比重:一物质的密度与某一标准物质的密度之比。
气态的液化石油气比重是空气的1.5~2倍,它扩散后处于空气的下部,可以由高处流向低洼的地方,积存在通风不好和不易扩散的地方。
液态液化石油气比水轻,其比重在0.5~0.6之间。
3、体积膨胀系数
液体一般受热膨胀,温度越高膨胀得越厉害。液化石油气的膨胀系数是水的16倍左右。因此,容器灌装时必须要留出一定的空间。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为85%(在常温常压的条件下是安全的)。
4、饱和蒸气压
正常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内的压力,就是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所谓的饱和蒸气压,是指在一定的温度下,液化石油气的气态、液态互相平衡时的蒸气压力,即液体的蒸发速度同气体的凝聚速度相等时的压力。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的,温度升高,饱和蒸气压变大。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温度为+60℃~–40℃,是以液化气在+60℃的饱和蒸气压力来设计压力的,即以
1.57MPa为设计压力。
5、气化潜热
液体气化时要吸热,单位重量的液体气化所需的热量称为气化潜热。
气化潜热比较直观的表现是钢瓶大量供气时,由于其液体蒸发所需大量蒸发潜热,会使钢瓶温度降低,如果周围温度不太高,来不及提供所需大量热量,钢瓶的温度就会继续降低以至把周围的水蒸气凝结为露或霜,一旦发现钢瓶上有
篇二:液化石油气 GB 11174
液化石油气 GB 11174-8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石油炼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所属的产品适用于作工业和民用燃料。
2.引用标准
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
GB6602 工业用裂解碳四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ZB E46001 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
ZB B46002 液化石油气总硫测定法(电量法)
SY2081 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
SY2083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
SY2084 液化石油气采样法
SY7509 液化石油气残图物测定法
CJ2-81 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
3.技术要求
┏━━━━━━━━━━━━━━━━━━┯━━━━━━━┯━━━━━━━┓┃ 项目│ 质量指标 │ 实验方法 ┃┠──────────────────┼───────┼───────┨┃密度(15℃),KG/M3 │ 报告│ ZBE 46001 ┃┠──────────────────┼───────┼───────┨┃蒸气压(37.8℃),KPA 不大于 │1380 │ GB 6602┃┠──────────────────┼───────┼───────┨┃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V/V)不大于 │ 3.0 │ SY 7509┃┠──────────────────┼───────┼───────┨┃残留物│ │ SY7509 ┃┠──────────────────┼───────┼───────┨┃蒸发残留物,ML/100ML│报告 │ ┃┠──────────────────┼───────┼───────┨┃油渍观察值,ML │报告 │ ┃┠──────────────────┼───────┼───────┨┃铜片腐蚀,级 不大于 │ 1 │ SY 2083┃┠──────────────────┼───────┼───────┨┃总硫含量,MG/M3 不大于 │343 │ ZB E 46002┃┠──────────────────┼───────┼───────┨┃游离水│ 无 │ 目测1)┃┗━━━━━━━━━━━━━━━━━━┷━━━━━━━┷━━━━━━━┛注: ①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安全,液化石油气要求有特殊气味,必要时加入硫醇、硫醚等含硫化物配制的加臭剂。
1)可在测定密度的同时用目测法测定试样是否存在游离水。
4.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贮运、验收和计量按附录 A进行。
注: 鉴于当前实际情况,某些条款执行有困难时,允许供需双方按协商的条件进行验收和计量。
5.取样
取样按SY2084进行。
附录 A
液化石油气储运、验收和计量规定
(补充件)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或用户。
A1 储运设备
A1.1 液化石油气站(储配站)储罐,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81)劳总锅字7号》关丁《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要求。
A1.2 对于汽车和火车运输液化石油气, 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81)劳总锅字1号》关于《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化学工业部颁发的《(82)化调字第316号》关于《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A1.3 对于储运液化石油气用钢瓶,必须符合国家城建总局颁发的GB5842和CJ2标准要求。
A2 储存
A2.1 液化石油气储罐必须设有安全阀。大于100 M3的储罐宜设有两个处于工作状态的弹簧式安全阀。凡在安全阀与罐体问设置的阀门,必须处于开启状态,并要有铅封。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储罐的设计压力。安全阀要每年检验一次。
A2.2 储罐必须设有直观的液面计(如平板玻璃液面计) 并标有最高液面充装量的红线标记。每次充装完毕必须检查液面计的准确性,当液面计损坏或液面不准确时,要查明原因并经修复后再使用。
储罐上的压力表和温度计要随时注意检查,如有失灵现象要及时更换,并要求每半年检验一次。
对各类阀门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阀门严密不漏,开关灵活。
A2.3 储罐和容器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4%。首次充装液化石油气时,耍先开启气相阀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缓慢进行充装。
A2.4 储存罐装区要采取如下措施,杜绝一切火源:
A2.4.1 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等警戒牌。
A2.4.2 不得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穿带钉的鞋进入。
A2.4.3 进入生产区的汽车排气管出口必须装有灭火装置,车速不得超过5KM/H。 拖拉机、电瓶车和马车禁止入内。
A2.4.4 设在地面上的储罐、设备和管道要采取接地措施,按地电阻不得大于10Q,并要求每半年检查一次。
A2.4.5 液化石油气油(储配站)内生产工艺和装卸设备耍有防雷及防静电措施,操作人员不许穿采用化学纤维衣料制作的工作服
A2.4.6 液化石油气站(储配站)内储罐耍设有夏季淋水或其他降温隔热措施,储罐壁温要求不超过50℃。
A2.4.7 操作和维修要采用不发火工具。如需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制定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A2.5 残液必须密闭回收,严禁向江、河、地沟或下水道内任意排放。
A2.6 储罐的检验耍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81)劳总锅字7号》、《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要求执行。
A2.7 液化石油气钢瓶灌装后,必须放在防火、防爆及通风良好的库房储放,不得在阳光下爆晒。
A3 运输
A3.1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运输要执行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火车槽车的运输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A3.2 液化石油气输送管线要配备专职的巡线工,加强管线的巡回检查和沿线阀门的维修保养。
A3.3 钢瓶运输要遵守下列规定:
A3.3.1 钢瓶必须竖放,10和15KG钢瓶放置时不得超过两层。50 KG以上的钢瓶(包括50KG钢瓶)只能放一层。所有钢瓶要有橡胶或聚乙烯护圈。
A3.3.2 汽车必须配有干粉灭火设备。
A3.3.3 钢瓶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摔、砸,无护圈钢瓶禁止滚动。
A4 灌装
A4.1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充装要执行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火车槽车的充装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A4.2 汽车槽车、火车槽车及钢瓶允许的最大充装量不超过按式(A1)计算结果: W=P×V .............. (AL)
式中 W——槽车或钢瓶的最大充装重量,KG;
P——重量充装系数,KG/L;
V——罐体或瓶体容积,L;
液化石油气重量充装系数为0.425。
A4.3 充装接头要加强维修,保证可靠的气密性,耍尽量避免充装时泄漏。 A4.4 充装前应设专人检查钢瓶,当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充装:
A4.4.1 玻璃钢或有两道焊缝的10 KG和15 KG钢瓶。
A4.4.2 重量标记字样不符合规定或不易识别者。
A4.4.3 超过检修期者。
A4.4.4 瓶体外观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变形及外腐蚀严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者。 A4.4.5 附件或零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者。
A4.5 钢瓶充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4.5.1 10KG和15KG钢瓶充装误差为土0.5KG;50KG钢瓶充装误差为±1.0KG。必须实行严格复验制度,严禁超量充装,充装不合格不准出厂。
A4.5.2 加强充装后的钢瓶检漏工作,发现瓶体和角阀漏气严禁出厂。
A4.5.3 充装台秤耍加强日常维修,定期进行检修校验。
A4.5.4 充装操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操作时集中精力并严禁擅离职守。
A5 验收及计量
A5.1 检验
A5.1.1 在下列情况下,要求产品按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A. 当新建装置投产或主要工艺流程、设备和气体资源变更及停产检修后投产。
B. 当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如满罐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全面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A5.1.2 当正常生产时,每班需对产品进行一次检验。
A5.2 交货、验收
A5.2.1 收、发货单位或运输部门要保证供给清洁、符合有关规定的汽车槽车及火车槽车,并由收、发货及运输三方共同对槽车按规程进行检查。 如不符合要求时,提供槽车单位必须负责清洗或调换合格糟车。如遇有对容器合格程度的判断有争议时一律不装。但一方坚持要求装运时,如发生质量问题,则由要求一方负责。
A5.2.2 发货单位根据储罐或管线中产品取样化验结果判断质量,如合格则发出产品,并给予产品质量合格证。
A5.2.3 收货单位有权抽查所收到产品质量。 如发现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可提出复验保留样品的意见,以保留样品的分析结果为仲裁依据。
A5.2.4 交接双方在产品质量化验上发生争议时,可双方共同化验或委托双方同意的单位和商请仲裁单位决定。
A5.3 留样
A5.3.1 液化石油气在交接验收和交接后转运或储存中发生有关质量的意见分歧时,可用10KG液化气钢瓶留样,作为仲裁检验的凭证。
A5.3.2 保留样品钢瓶必须清洁、无残液。标签上注明生产厂、发货站名称、发货单位、样品名称、样品合格证号码、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及取样者姓名, 以备查考。留样钢瓶双方共同签封方能生效。
A5.3.3 留样保留期三个月,协议产品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保留样品时间。 A5.3.4 样品必须储存在阴凉、干燥、安全和避光的房间内,样品在整个保存期间要保持签封完整无损。
A5.4 计量
A5.4.1 液化石油气交货验收使用的量具(流量计、密度计、温度计、台秤等)均要由有关计量单位校验,认为合格并附有校正表,方可使用。
A5.4.2 储运液化石油气容器(储罐、汽车槽车、火车槽车、钢瓶等)容积的计算要按有关计量单位的规定或交接双方所同意的方法进行标定与换算。
A6 附则
A6.1 进出口液化石油气的储运、验收及计量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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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葵
篇三:液化石油气基本知识
液化石油气基本知识
液化石油气是由多种烃类气体组成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是含有3个碳原子和4个碳原子的碳氢化合物,即:丙烷、正丁烷、异丁烷、丙烯、1-丁烯、顺式-2-丁烯、反式-2-丁烯和异丁烯八种重碳氢化合物,行业习惯上称碳三和碳四。另外还不同程度的含有少量甲烷、乙烷、戊烷、乙烯或戊烯(俗称碳一、碳二和碳五),以及微量的硫化物、水蒸气等非烃化合物。碳原子少于3个的烃如甲烷、乙烷和乙烯常温下很难液化,碳原子高于4个的戊烷、戊烯在常温下呈液态,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这些都不是液化石油气的组分。 一、烷烃
烷烃化合物是构成液化石油气的主要化学成分,其化学分子式可用CnH2n+2(n≥1)表示。在烃的分子里,碳的化合价是四价,其余的价键都与氢原子相连接,直至4个价键完全饱和为止,故烷烃又称饱和烃,其化学性质很不活泼。含有一个碳原子(n=1)的烷烃称为甲烷,含有两个碳原子的称为乙烷,以此类推。当碳原子数在10个以上时,就用对应的数字来表示,例如,C3H8称为丙烷,C12H26称为十二烷。
从丁烷开始,每一种烷烃虽然化学分子式相同,但是由于分子结构不同,即分子内部原子的排列顺序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性质,这样的化合物称为同分异构体。例如,丁烷的同分异构体有正丁烷(碳原子的连接为直链)和异丁烷(碳原子的连接有支链)两种。 二、烯烃
烯烃的化学分子式为CnH2n(n≥2),烯烃的分子结构与烷烃相似,也是有直链或直链上带有支链的,所不同的是在烯烃分子中含有碳碳双键(C=C)。当分子中碳原子数目相同时,烯烃分子中的氢原子要比烷烃分子中的氢原子少。因此,碳原子的价键不能完全和氢相结合,在两个碳原子之间接成双键。由于烯烃分子中碳原子的价键没有饱和,故烯烃又称为不饱和烃,其化学性质相当活泼。烯烃分子中双键的位置和碳键排列的结构不同,都会出现重异构现象,所以它的同分异构体要比同样碳原子数目的烷烃多。烯烃的命名与烷烃相近,即含有两个碳原子的烯烃称为乙烯,含有3个、4个碳原子的烯烃分别叫做丙烯、丁烯。 三、液化石油气的质量要求
液化石油气的来源不同,其成分和含量也不相同,为了准确了解液化石油气的成分和含量,通常采用色谱法对其进行定性与定量要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液化石油气》(GB 11174—1997)规定的质量指标见表4-1。
表4-1 液化石油气的质量指标
注:1. 密度也可用GB/T 12576方法计算,但仲裁按SH/T 0221测定。
2. 蒸气压也可用GB/T 12576方法计算,但仲裁按SH/T 6602测定。
3. 按SY/T 7509方法所述,每次以0.1mL的增量将0.3mL溶剂残留物混合液滴到滤纸上,2min后在日光下观察,无持久不退的油环为通过。
4. 在测定密度的同时用目测法测定是否存在游离水。
硫化物(如硫化氢)是液化石油气中的有害物质,它不但腐蚀设备和管道,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而且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因此,要尽量将液化石油气中的硫化物除掉。但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为了便于察觉其泄漏,又常用微量的甲硫醇(CH3SH)等硫化物作加臭剂。
水分也是液化石油气中的有害物质,除和硫化物共同对设备和管道起腐蚀作用外,在寒冷地区还容易结冰或生成水合物,造成管道和阀门堵塞,甚至破裂,因此,应尽量将其排除。
四、液化石油气的物理特性
(一) 液化石油气的状态参数
液化石油气所处的状态,是通过压力、温度和体积等物理量来反映的,这些物理量之间彼此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称为状态参数。
(二) 液化石油气的物理特性 1. 比容、密度和相对密度
(1) 比容 指单位质量的某种物质所占有的体积,用符号V表示,其表达式为
式中U——某种物质的比体积,m/kg;
V——该物质的体积,m; M—一该物质的质量,kg。
(2) 密度 指单位体积的某种物质所具有的质量。由于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储存和使用中经常呈现气态和液态两种状态,因此,液化石油气的密度就有气体的密度和液体的密度两种之分。
① 液化石油气气体的密度 其单位是以kg/m表示。它随着温度和压力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在表示液化石油气气体的密度时,必须规定温度和压力的条件。一些碳氢化合物在不同温度及相应饱和蒸气压下的密度见表4-2。
从表4-2中可以看出,气态液化石油气的密度随着温度及相应饱和蒸气压的升高而增加。
在压力不变的情况下,气态物质的密度随温度的升高而减少,一些气态碳氢化合物在101.3kPa下的密度见表4-3。
② 液化石油气液体的密度 以单位体积的质量表示,即kg/m。它的密度受温度影响较大,温度上升密度变小,同时体积膨胀。由于液体压缩性很小,因此压力对密度的影响也很小,可以忽略不计。由表4-4可以看出,液化石油气液态的密度随温度升高而减少。
3
3
3
3
表4-2 一些碳氢化合物在不同温度及相应饱和蒸气压下的密度/(kg/m)
3
3
表4-3 一些气态碳氢化合物在101.3kPa下的密度/(kg/m)
表4-4 液化石油气液态的密度/(kg/m)
3
(3) 相对密度 由于在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同时存在气态和液态两种状态,所以应该了解它的液态相对密度和气态相对密度。
① 液化石油气的气态相对密度 指在同一温度和同一压力的条件下,同体积的液化石油气气体与空气的质量比。求液化石油气气体各组分相对密度的简便方法,是用各组分的相对分子质量与空气平均相对分子质量之比求得,因为从表4-5中可以看出在标准状态下1mol气体的液化石油气气态比空气重1.5~2.5倍。由于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