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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PPP业务理解与法规要求
对PPP咨询服务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AAA重视政府投资、央企、大型、特大型企业集团资产与资本运营规律的研究,具有丰富的项目评估、咨询实践经验。中联青岛公司领悟到政府与国企投资、并购重组、合资专业服务的精髓。在重大投资与重组服务实践中,得到一些规律性的认识。结合我机构对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相关的水务、燃气、供电、交通、能源、教育、环保、轨道与地铁、污水等部门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条例、办法、规划的熟悉和理解;现将我机构对PPP咨询服务项目的理解阐述如下:
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项目理解 (一)PPP模式
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二)PPP模式三大特征
1、伙伴关系
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形成伙伴关系,首先双方的项目目标首先要一致。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
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2、利益共享
需明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既然形式上不能与私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私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在此,利益共享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3、风险共担
伙伴关系作为与市场经济规则兼容的PPP机制,利益与风险也有对应性,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一个基础。如果没有风险分担,也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没有谁会喜欢风险。即使最具冒险精神的冒险家,其实也不会喜欢风险,而是会为了利益千方百计地避免风险。
在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理分担风险的这一特征,是其区别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其他交易形式的显著标志。例如,政府采购过程,之所以还不能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因为双方在此过程中是让自己尽可能小地承担风险。而在公私伙伴关系(PPP)中,公共部门却是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而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隧道、桥梁、干道建设项目的运营中,如果因一般时间内车流量不够而导致私营部门达不到基本的预期收益,公共部门可以对其提供现金流量补贴,这种做法可以在“分担”框架下,有效控制私营部门因车流量不足而引起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私营部门会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而这个领域,却正是政府管理层“官僚主义低效风险”的易发领域。由此,风险得以规避。
如果每种风险都能由最善于应对该风险的合作方承担,毫无疑问,整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就能最小化。PPP管理模式中,更多是要突破简单化的“融资模式”理解,上升到从管理模式创新的层面上理解和总结。
(三)PPP模式分类
1、融资性质
从广义的层面讲,公私合作(PPP)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PPP安排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是有益的。它们对要求国家在法律上拥有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的国家来说很有用。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PPP广义范畴内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建造、运营、移交(BOT)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
一般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
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
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
篇二:PPP项目咨询顾问的聘用
PPP项目咨询顾问的聘用
聘用前的准备工作
对于专业顾问服务的具体要求,因项目的复杂性和规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政府PPP项目执行机构在聘用顾问前,拟定委托授权备忘录(Terms of Reference,缩写TOR),并在其中对专业顾问及其服务做出清晰的表述和界定。
下面,我们就通常情况下的工作及注意事项做简要介绍。在实践工作中,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
? 拟定委托授权备忘录;
? 确保顾问服务购买过程中的竞争性,以保障采购的顾问服务的质量和价值;
? 除了衡量顾问服务的价格外,更重要的是要充分评估顾问服务的专业度、工作态度、素质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 要确保政府项目执行机构对服务采购要求的充分理解;
? 要与顾问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以确保顾问对项目的全面了解和掌握; ? 对于专业服务机构的评估,要明确:
? 评估机构所指派人员的资质和工作经历比选择服务机构的品牌和声誉更重要;
? 依据委托备忘录的内容,对专业顾问服务进行阶段性的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和进度。
委托授权备忘录的撰写工作要确保以下几个方面:清晰地定义专业顾问的工作范围和任务;清楚地申明在结项付款前专业顾问所要达成的工作目标及需要提交的具体建议或方案;准确清晰地说明费用或薪酬结算的种类、形式和方式方法;在必要时,可以对完成项目所必须投入的人力资源和服务输入做出预先声明。
参考文献
《政府PPP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与能力建设》
篇三:PPP项目咨询服务约定书
合同编号:
PPP项目咨询服务约定书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甲方)
受 托 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甲方 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如下第 项内容的编写:
(1)PPP项目识别阶段,物有所值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编写。
(2)PPP项目准备阶段,PPP模式初步实施方案的编写。(项目概况、可行性分析(物有所值定性、定量分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初步实施方案(项目风险分担机制、项目运作模式、项目交易结构、项目合同体系、项目采购方式)、财务测算。
(3)PPP项目准备阶段,PPP模式初步实施方案的编写。(项目概况、可行性分析(物有所值定性、定量分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风险分担机制、项目运作模式、项目交易结构、项目合同体系、项目采购方式、项目移交、绩效考评、定价机制、监督体系等。。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及甲方负责人保证向乙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该项目的相关资料,该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的反映甲方的项目情况。
2. 确保乙方为完成PPP方案不受限制地接触人和与该项目有关的记录、文件和
所需的其他信息。
3. 甲方管理层对其做出的与项目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的责任:乙方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方案编制工作。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以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确保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
2. 方案编制工作涉及实施PPP方案的编制程序,以获取项目的有关信息。选择的可行性分析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做出的论证。在进行PPP方案编制工作时,乙方考虑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设计恰当的分析、论证程序。
3. 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甲方项目申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合理保证。
4. 乙方的方案编制工作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应承担的责任。
5.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完整的资料编制PPP方案。乙方按照资料清单提供完毕所需资料之日起预计 个工作日提交编制好的PPP方案,即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交编制的PPP方案。
6.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的前提下编制PPP方案。若因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所需资料,则乙方可相应顺延提交方案的时间。
7. 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接受主管单位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3)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8. 乙方向甲方致送PPP方案编制方案一式 份。
四、PPP方案收费
1、本次PPP方案编制收费是以国家项目咨询收费标准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为基础进行核算。经双方协商,本次PPP项目咨询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
2、付费方式:
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一次性出具合同金额发票。
3、乙方在全部交付PPP方案后6个月的有效时间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调整意见随时对项目报告进行免费修改。但是,如因甲方项目有重大变更,造成乙方要重新编制评估报告,由此产生的人工费,甲方应按照工程师人工费用标准予以补偿,补偿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应将款项转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陕西*******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西安银行文艺北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7******0259
账号: 5090 ****** 0537 84
五、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预付款应退还甲方;如果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有权终止报告编制并且不退还所预收PPP方案的编制费用。 2. 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约定书,应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的30%支付;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还应进行赔偿。
3. 若甲方不能按确定时间提供材料,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报告时间,由此增加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约定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5. 付款拖延,按日千分之四支付滞纳金。
六、使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适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PPP方案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
1.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遇不可抗力影响工作进行时,工作顺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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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