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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币宣传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9 05:53:44 | 移动端:反假币宣传

篇一:反假币宣传材料

反 假 币 知 识 宣 传 单

一、识别人民币真伪的简便方法

直观地鉴定人民币真伪,应注意“一看、二摸、三听、四测”,确实没有把握的应到银行机构鉴定。 一看:看水印,将人民币迎光照看,可看到清晰的固定水印或满版水印,假币水印缺乏立体感;看安全线,假币的“安全线”或是用浅色油墨印成,模糊不清,或是手工夹入一条银色塑料线,容易在币纸边缘发现未经剪齐的银白色线头;看钞面图案色彩是否鲜明、线条是否清晰、对接线是否对接完好等。 二摸:在盲文点、“中国人民银行”字样、第五套人民币人像部位等,用手抚摸时真币有较明显的凹凸感;假币手感平滑、无凹凸感。

三听:人民币新钞票真币用手指弹动会发出清脆声响;假币纸张发软,偏薄,声音发闷,不耐揉折。 四测:用简单仪器进行荧光检测时,真币无荧光反映,纸张发暗,并有一到两处荧光文字,呈淡黄色;假币在荧光灯下有明显荧光反映,纸张发白发亮。

二、有关反假货币工作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摘录)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第十条 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篇二:反假币宣传活动简报

大足支行牵头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

为落实人民银行和总行关于做好反假币宣传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利用假币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指示。支行领导高度重视,陈龙行长专题部署我支行牵头开展大足区反假币宣传活动,要求支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不流于形式,确保宣传工作起到应有效果。

7月19日上午,支行牵头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汇丰银行等9家银行联合开展“2012年永川片区(大足)反假币宣传活动”。此外,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大足区工商局、公安局、金融办等单位也应邀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

上午9点,在大足区十字路口悬挂起了“反假货币,人

人有责”、“爱护人民币,事关你我他”这一醒目的标语,整齐的宣传海报和资料吸引了很多群众前来咨询。

工作人员都以真假币实物对照图耐心细致地向群众们介绍,用“一摸”(用手触摸真、假币的纸张)、“二看”(观察钱币的颜色、图案、纹路)、“三听”(用耳朵分别真假币纸质摩擦发出的声音)等方法识别假币。通过生动形象的讲解提高了群众对真假币的认知度,深受群众的赞许。同时,群众们也把自己平时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的沟通与交流。

此次反假币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到假币的危

害性,认识到制、贩假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帮助群众掌握主

要识别技能,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维护了人民币的信誉及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只有群众反假币能力得到了提高,才能有效遏制假币在市场的横行;也只有树立广大群众的反假币意识,才能真正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大足支行

篇三:银行开展反假币宣传月活动的报告

反假货币自查报告

根据省联社《关于开展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亚运前反假货币工作检查的通知》(紫农信联发【2011】55号)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提高广大群众对假人民币的鉴别能力,增强市民防伪意识,打击制假、贩假行为,改善金融环境,进而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日来我社积极开展了反假币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首先,在反假货币培训和宣传方面,我社主要是以紧紧围绕“反假货币,人人有责”、“认识人民币,爱护人民币”、“人民币防伪知识”等相关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和认识假币的重大危害。我社在营业厅门口正上方挂上了宣传横幅、在柜台摆放反假币宣传手册,宣传图片,以及组织了专门的反假币宣传工作小组在营业厅门口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答疑等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掌握反假货币的基本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掌握识别人民币真伪知识,不让假币危害社会和人民,提高人民爱护人民币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抵制假币犯罪活动。同时我社反假币宣传工作人员通过真、假币实物对比、图片展示等不同宣传技巧,让广大群众对人民币的防伪点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公众识别假币和防范假币的能力。其次,我社利用晚上或者周末时间组织了本社员工积极学习怎么样去辨别真假货币,宣传反假货币的重要性,以及反假货币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制度规定。

在制度执行方面,我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关于反假货币的相关制度规定以及联社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反假货币柜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现的假币在录像监控下一律给予没收、盖戳记以及做好假币收缴凭证工作,并及时做好群众的解释和教育工作,对于上缴的假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方法》的规定流程收缴和上交,并及时做好登记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记录,指定专门人员保管并定期核对假币实物余额。

随着社会科技日新月异的向前发展,假币犯罪分子也在不断更新犯罪方法和手段,在反假货币工作的新形势下,我社相信通过这一个月的反假币宣传活动, 不仅提高了我们金融系统一线工作员工的思想认识,在工作中,在柜台服务的过程中,用一种认真严肃的态度严格执行假币收缴规定,熟练掌握假币收缴业务的操作规程,同时也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掌握了反假币的基本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制假、贩假是一种违法行为,认识到假币的社会危害,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进而更好地促进人民币反假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为农村金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XX信用社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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