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论文?写好论文?免费论文网提供各类免费论文写作素材!
当前位置:免费论文网 > 范文百科 > 通联支付电话

通联支付电话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8 06:15:38 | 移动端:通联支付电话

篇一:通联支付收款业务合作协议

通联支付收款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乙方:

丙方: 广州龙庭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甲、乙、丙三方长期、全面、深入的合作,促进收款业务的高效、快捷、 安全,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丙方收款业务和专业化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相关说明:

1)本协议内所指银行卡限指本协议书规定的借记卡(储蓄卡)、信用卡。2)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的收款业务以刷借记卡(储蓄卡)、信用卡的方式完成收款的交易。

1、三方声明

本协议三方均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POS 终端机具安装和受理银行卡业务。

2、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三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合作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3、责任及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3.1.1 甲方向乙方提供设备终端,供乙方用于收款业务,并保证业务支付环节正常运行。

3.1.2 甲方为乙方的POS 终端交易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定期向乙方提供收款业务的清算报表等数据,以此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3.1.3 对于乙方使用甲方设备终端开展收款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关于交易、资金清算方面的疑问或投诉,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处理。

3.1.4 对于乙方使用甲方设备终端开展收款业务过程中交易资金安全、风险等,甲方负责进行资金安全的监管和交易风险的监控。

3.1.5 甲方应配臵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的日常联络、沟通,并及时协助乙方解决设备收款业务中支付环节遇到的问题。

3.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3.2.1 遵守银行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银联规则,接受甲、丙两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3.2.2 提供必要的营业场所以及符合甲方设备终端的通讯接口,并按甲方规范标准进行连接。

3.2.3 当设备终端因通讯或非甲方故障导致无法完成正常的交易支付功能时,乙方应及时停止终端的所有交易,并及时解决故障并报备甲方。

3.2.4 除甲乙丙三方约定合作内容中收款业务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设备终端从事其他用途,若因乙方使用甲方设备终端而引起相关投诉,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负责。

3.2.5 对于收款交易过程中发生的持卡人拒付等交易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协调无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2.6 乙方应及时核对甲方提供的清算报表数据,如有不符,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乙方若未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视同乙方认同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

3.2.7 乙方在POS 终端上受理银行卡交易,其所采用的交易单据须由甲方或收单行提供;

3.2.8 乙方在POS 终端上受理银行卡交易,须认真核对持卡人签名,保证其与该银行卡背面预留的名字及笔迹相符;交易单据上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涂改。

3.2.9 乙方应妥善保管各类签购单据、交易数据及与交易相关的原始凭证至少2年,如因乙方对上述单据、数据及凭证保管不当或遗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向定期上门维护的甲方工作人员上缴交易凭证单,上缴单据不齐全的当笔交易,甲方有权延迟乙方款项清算。

3.2.10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甲方相关信息、持卡人信息和关于双方合作业务的资料。

3.2.11 乙方因电话故障或经营场所变更等原因须变更POS 接入电话的或改变装机地址的,应提前向丙方主动报告,由丙方协助乙方向甲方申请变更装机地址,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移机。

3.2.12在合作期间,如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出现以下违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套现、侧录、私自移机、套用MCC、冒充本商户交易与收单机构清算、泄漏账户及交易信息、未按照规范受理银联卡、拒卡、要求持卡人支付额外手续费、涂改签购单、分单操作、以现金方式退货等,为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2.13 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终端,须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打开及拆卸设备。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设备终端丢失或严重损坏而无法修理再用的,乙方

应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照以下标准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并有权从乙方账款中扣除:

赔偿金额= 机价 ×(1 - 已使用月数/60)

注:有线设备赔偿金额最多不高于机价(人民币2,400元),最少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无线设备赔偿金额最多不高于机价(人民币3,000元),最少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

3.3 丙方的责任及义务

3.3.1 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收集协议及各项材料,并须对乙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3.3.2 丙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督促商户履行受理承诺。

3.3.3 当乙方出现机具丢失、持卡人拒付、调单失败、违规操作等风险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丙方须配合甲方展开调查,协助甲方按标准向乙方追讨赔偿。丙方须承担连带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的责任。

3.4 清算条款

3.4.1 甲方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清算周期将乙方的交易扣除交易手续费后的款项清算至本协议约定的指定账户。

3.4.2 如乙方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乙方收款人必须为法人代表。

3.4.3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暂缓乙方全部或部分交易资金结算、中止乙方银行卡业务受理等措施。如乙方涉及违规交易,甲方可冻结或扣划乙方款项,直至甲方认为乙方的违规交易对除乙方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无造成损失的可能。

(1)甲方提出调单时,乙方拒绝配合或不能在收到甲方调单通知起10 个工作日内提交有效交易单据;

(2)乙方的交易触发了银联、银行、甲方的风险监控系统,认定交易存在可疑之处。

3.4.4 如发生退单,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数据直接从乙方的往来款项和结算帐户中扣款,但甲方必须通知乙方。

4、违约责任

4.1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及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设备终端、专用单据,并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1)乙方连续3个月时间未使用甲方设备终端收款,或6个月后月交易额低于1万;

(2)由于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解散、关闭、破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经营;

(3)乙方的业务及交易引起客户纠纷,严重影响到甲方信誉;

(4)有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行为,严重影响双方正常开展合作的。

4.3任一方若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应书面要求其限期改正。如期限到来时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的执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受之一切损害。

5、免责条款

5.1 由于国家金融政策调整、银行、中国银联内部、通联内部系统升级以及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支付系统不能提供银行卡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由三方共同协商议定处理办法。

5.3 三方在合作期间如产生对合作的不同意见甚至争议,应该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6、保密义务

6.1 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甲、乙、丙三方均不得不正当使用本协议,以及向其他方泄露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其他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及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6.2 未经各方同意,甲、乙、丙三方不得使用合作方的名称和商标等用于商业宣传和广告,如一方在合法范围内需要使用对方的名称和商标等用于商业宣传和广告,需经书面向另两方提出申请,经另两方书面授权同意后方能使用。

7、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制度。

7.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用以确定本协议规定以外的约定事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甲、乙、丙三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订《通联支付收款业务协议签约表》,本协议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通联支付收款业务协议签约表》见下页。

通联支付收款业务协议签约表

注:乙丙两方签章确认时请在下行亲笔填写“我方已阅读和理解本合作协议条款”

甲方:乙方: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日期:日期: 日期:

篇二:通联网上支付商户申请表

通联支付网上支付商户申请表

版本:200911

第 1 页 / 全 1 页

篇三:通联支付

公司简介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联支付”)是在国家有关金融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由上海国际集团、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及中国万向集团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金融外包与综合支付服务企业,总部位于上海,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3.6亿元。

作为市场化运作的金融外包与综合支付服务机构,通联支付立足于方兴未艾,拥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金融支付产业,凭借对行业的深刻理解,秉持“市场第一、客户第一、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紧密围绕商业银行、商户和持卡人的核心服务需求,致力于为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安全、灵活、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及解决方案。通联支付愿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的长久信任,以创新的模式最大限度地帮助客户提升整体竞争优势和价值。通联支付以支付业为基础,并逐步扩展到其他金融服务领域,最终形成一套完善的综合服务及产品体系,以及从规划到实施的全方位竞争优势,力争成长为业界领先的支付解决方案和外包服务提供商。

股东介绍:

上海国际集团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国际”)于2000年4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5.6亿元人民币。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开展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金融研究,提供社会经济咨询等服务。

上海信托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信托”)是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包括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融资租赁债权信托业务、贷款债权类信托业务、股权信托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中国万向集团

万向集团创立于1969年,以汽车零部件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并且已在全球市场建立了服务网络,为全球客户提供仓储和配送服务。万向集团位居中国企业500强第112位,制造业500强第58位,同时居于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首位。

管理团队

董事长:万建华

万建华先生,工商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复旦大学、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厦门大学兼职教授,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万建华先生1985年至1992年期间,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93年3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总行副行长;1997年3月任该行常务副行长,在招商银行期间主持创建并兼任国通证券公司(现招商证券)董事长、长城证券公司董事长、香港江南财务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2001年5月任中国银联筹备组组长,2002年3月至2007年8月中国银联党委书记、总裁;2007年8月至2010年9月,调任上海国际集团总裁、副董事长。

常务副总裁:单怀光

单怀光先生,清华大学工程力学数学系计算数学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70年5月至1977年3月在中科院计算所第九研究室任项目组负责人;1977年3月至1984年1月任香港中银集团电脑部系统开发部经理;1984年1月至1985年1月负责筹建中国银行南京分行(省分行)电脑部;1985年1月至2001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科技部副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经理等职;2001年7月至2002年11月,任工商银行海外数据中心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7年3月,任中国银联首席技术顾问;2004年底至2008年8月,任银联数据服务公司总裁。

副总裁:郑毓华

郑毓华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

郑毓华先生1968年参加工作,1987年至1995年任职于深圳市石化集团公司,先后任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1995年至2001年任深圳市石化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长;郑毓华先生是银联商务公司主要创建人之一,2002年至2009年元月担任银联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副总裁:黄兴海

黄兴海先生,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黄兴海先生1989年8月起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际司,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1995年8月至1998年初就职于美国华盛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担任中国董事顾问;1998年9月至2001年10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调研处主管;2001年10月至2008年5月,创建中国银联国际业务部,历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银联香港代表处首席代表、国际业务总部副总裁兼银联香港分公司总经理;2004年12月被聘为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管理委员会独立委员;2008年5月2009年7月,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副总裁:熊文森

熊文森先生,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

熊文森先生在IT行业工作多年,曾就职于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先后担任部门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1999年至2004年担任深圳奥尊信息技术公司总裁;2003年被评为华南10大IT人物;2004年4月至2006年9月,从事支付行业的自主创业;2007年9月到2008年8月,担任银商资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09年,担任开联信息技术公司总裁。

助理总裁:黄远昌

黄远昌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

黄远昌先生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历任科技处处长、计划资金处处长,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2000年7月至2002年10月,担任江苏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3年8月,担任中国银联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8年4月,担任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副总裁。


通联支付电话》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csmayi.cn/show/151752.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