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社保转移外省流程
(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一、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第一步: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到五险征缴岗办理将要转出的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减少原因四险选择“转他区/转本区”,医疗选择“转往外埠”。
第二步:办理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此步骤无需报盘)
参保单位填写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区海淀社保中心一层账户补填岗或上地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岗办理养老保险的“转外省申请中断”手续。将我中心打印的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我中心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转出手续。
注意:
(1)险种勾选时只选养老保险。
(2)四险“减少原因”选择“转外省申请中断”。
(3)在表格右下方空白处注明“本人同意将基本养老保险转往外省市”。并由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标注日期。
第三步:办理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参保人或其新单位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手续。我中心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我中心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1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88506127
特别提示:
(1)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不可逆,请确认后办理。
(2)所有填写的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当月办理完第一步业务后,每月15日—25日可办理第二步业务;非当月已办理完第一步业务,每月5日-25日可办理第二步业务。
(4)如有欠费需还欠后再办理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
二、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 办理本市户籍人员转入
第一步:转入条件
将要转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申请办理转移接续当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步:单位提交的材料
1)填写的两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并留手机号)
2)填写的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3)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就业单位的参保人需提交与本市存档缴费机构签订的《缴费协议》或街道享受政策人员《申请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一份正反面复印件)
6)参保人的户口本(原件和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第三步: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后,将转出地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三联) 返还给参保单位。
注意事项
1)如参保人在多个参保地存在缴费记录,须一次性提交全部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如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缴费的,本人须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3)所有复印件须由新参保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户籍地地址与户口本
一致,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5)如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第三联)的,需提供《参保凭证》复印件一份。《参保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 办理外省市户籍人员转入
第一步:转入条件
将要转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办理新参保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第二步:单位提交的材料
1)填写的两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并留手机号)
2)填写的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3)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参保人的身份证(一份正反面复印件)
6)参保人的户口本(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第三步: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后,将转出地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三联) 返还给参保单位。
注意事项
1)如参保人在多个参保地存在缴费记录,须一次性提交全部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如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缴费的,本人须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3)所有复印件须由新参保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户籍地地址与户口本一致,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5)如有基本医疗《参保凭证》(第三联)的需提供《参保凭证》复印件一份。《参保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特别提示:以上涉及的所有报表、单位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须为A4纸张规格
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3.5厘米装订线;涉及需手工填写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有涂改表格无效。上地、万寿路工作部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业务。
办事地点:
区中心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1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上地工作部地址: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中心三层
万寿路工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5号金盾出版社三层
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
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12333
业务咨询:88506127
62960228(上地工作部)
68249896(万寿路工作部)
社会保险政策及企业版软件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下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lsb.bjhd.gov.cn
篇二:新单位如何办理社保
1、 先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3、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的有关证件办下来了,拿好原件、复印件,再收集单位职工质料:合同复印件、农业户口的复印件(失业保险金,农业户口个人不用交缴费基数的1%)、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登记照、或一寸红底登记照)、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用于核查职工工资是否低于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不低于的,以实际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等等。
可以查查当地的社保相关网,网上有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广州劳动保障服务网”上查询、下载、办理。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需要两个月才制好。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篇三:新成立公司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新成立公司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1、企业开社保账户(企业社保社会保险登记)
1)前往公司注册地或经营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
2)办理时间:每月5号至25号;
3)所带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公章(复印件)
4)需填资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除知晓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还需知开户银行账号和税务登记号);《持卡办事承诺书》
注意:其中约定扣款时间一定要填每月10号,扣除上月的费用。
5)柜台受理后,会给办事员一份开通工商银行卡的资料,可打电话要其上门进行办卡资料的审核,通常要7天办下来。
2、企业开户后,需要去办理用工备案
1)外省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在外管所办理招工,并填好备案表,要写明是缴纳五险,要填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登记码,盖公章,缴费基数不用填,在社保中心时会要求提供缴纳基数;
(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给社保中心)
2)外省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在外管所办理招工,并填好备案表,要写明是缴纳三险,要填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登记码,盖公章,缴费基数和起始年月要填,之后不用再交任何单子给社保中心了;
注:如果公司是1月份并招用员工,但2月份才去办理用工,那么缴费起始年月要写1月份,社保中心看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社保,是看你自己填写的什么时候的缴费起始年月。
3)上海市户籍:在区职介所办理招工,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需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经营所在地址、邮政编码,以及人员的身份证号用工时间等,办好后交一份到社保中心,到那也是提供缴费基数;
4)持人才引进居住证:在区职介所办理招工,特别注意,此时要明确公司是否可以有资格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性质的社保(注册资本100万),如果没有就不要办招工。如果招工了,则在社保没办之前就赶紧办退工。而在找到下家之前,可帮居住证类型的办理外省市城镇户籍性质的社保。在外管所填好用工备案与退工备案。而如果公司有资质办理,则需先去办理居住证单位变更,变更后才可办招工与社保。
3、至社保中心缴纳材料
以上用工都办好后,将相关材料交到社保中心,受理后会出具核定表,办事人员须检查下人数、金额,缴纳起始月份等是否正确。即使工行卡没办下来也不要紧。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需要两个月才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