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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6 07:38:08 | 移动端: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

篇一:浅谈基层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浅谈基层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摘要:本文分析了目前基层公安交警执法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创新管理模式、落实教育训练工作等基层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以期为基层公安交警规范化建设提供一些参考,促进强基层公安交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基层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途径

加强基层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确保理性执法、和平执法以及文明执法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安交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对此,应当加强基层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建设,确保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我国公安交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目前基层公安交警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明确的执法目的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公安交警执法目的。然而,一些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执法目的,一些交警部门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将罚款与提成挂钩,使得一些基层公安交警为了罚款而罚款,使得交通执法存在着重罚款轻管理、重管理轻教育现象。同时一些基层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向群众及时、全面以及准确地参数清楚相关情况和要求,导致群众在相关事件的办理过程中频繁奔波,浪费事件和精力。一些基层民警为了片面追求罚款数目,对于能够采取教育纠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也采取罚款方式,直接忽视了对对当事人的教育,与执法根本目的以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执法要求相违背。

(二)执法程序不规范

规范的执法程序是公安交警执法的基础保障,直接影响着执法效果和人性化执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安交警在在执法过程中的执勤执法的步骤、程序已进行了严格、细致地规定。然而,一些基层公安交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执法程序意识相对薄弱,一些公安交警甚至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规定和要求不熟悉,使得其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方式简单,对正常行驶的车辆进行随意拦截检检查;一些基层公安交警纠违不敬礼,不向当事人详细讲明罚款原因便收驾驶证、开罚单。一些基层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尊重群众,不听取群众的申诉和解释,剥夺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权,不符合人性化执法的要求。一些基层公安交警在进行处罚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当场收缴罚款、不开罚款票据或少开罚款票据,一些基层交管部门甚至存在着超限扣车、扣证现象。

(三)执法行为缺乏公正性

篇二:基层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基层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道路交通执法历来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公安机关易引发群众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且随着社会文明的日益进步、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将会表现得越发突出和明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执法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需要加强研究并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基层交警队伍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执法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1、执法理念不端正。虽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已经深入开展了各种转变执法理念的教育活动,但是部分民警在“为谁执法、为谁掌权”、“如何执法、如何掌权”的问题上仍然认识不清。如在现实中部分民警漠视群众疾苦、无视群众期待、缺乏融情于法的情怀,不能将法的精神和正确的理念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在工作中时常做出违反法律精神、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

2、执法行为不规范。部分民警不能严格按照执法规范约束自己的执法行为。执法时不能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时常表现出“冷、硬、横”。如执法时随意呵斥当事人、扔摔当事人证件等行为。正是因为执法行为的不规范,导致简单问题复杂化,让群众不满意,甚至引起投诉,损害了交警的执法形象。

3、执法不公正。一是重实体、轻程序,如只注重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罚,而忽视告知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能正确对待当事人的意见;二是重形式、轻内容,如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不细致、提取固定证据不全面,在调查询问时只查行为、不查原因等等,表面符合法律规定,而实际内容却经不起推敲;三是重个案公正、轻社会公正,对同样的违法行为有的查纠、有的不管、有的处罚、有的教育后放行,执法“随意性”大,正是由于各种执法不公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了交警部门的执法公信力。

4、执法能力低。主要表现为执法民警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对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解决能力低。如查处案件时固定证据不

全、认定违法行为定性不准、执法程序不严密、制作法律文书错误百出、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解答不全甚至解答错误等等,造成群众对民警极大的不信任,损害了交警部门的执法威信和法律的威严。

二、执法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少数交警部门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措施不到位,对民警缺乏系统的执法培训是造成执法不规范的重要原因。在民警方面主要表现在:

1、缺乏执法的责任意识。有些民警往往局限于不出事就行,因循守旧,就事论事,就案论案,不注重执法活动的社会效果,不能以全局的高度来处理具体的执法事项。

2、缺乏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掌握。一些民警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导致自觉不自觉地侵犯了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缺乏执法的程序意识。有的领导和民警有急功近利思想,不重视执法程序,不按程序执法,证据意识淡薄,不能及时依法完备收集证据,或对证据收集有畏难情绪。更有甚者,一旦自认为法律规定的程序“妨碍”了执法,就想方设法简化执法程序。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的途径

1、科学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对规范执法工作的正确认识。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工作是执法工作,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执法规范是对交管部门和民警最基本的要求。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作为公安机关所有执法部门中承担执法任务最重、数量最多的交警部门,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质量、水平和能力,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仅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客观需要,也是积极应对复杂政治、经济形势的现实需要,更是改善自身形象、解决队伍中突出问题的实际需要。

2、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广大民警规范执法的综合素质。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问题考验人,人解决问题。做任何工作,最关键、最能动的因素是人。民警是执法工作的主体,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执法质量的好坏。要全方位开展执法业务和素养培训,要以民警岗位工作规范和能力素质标准为导向,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培训、人人得到提高的大教育、大培训格局。

3、狠抓基础建设,不断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应在严格落实既有各项规范制度的基础上,结

合本辖区工作实际,主动发扬首创精神,通过日常执法实践,积极研究、摸索、实践有利于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有利于提升单位总体执法质量、有利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并行之有效的执法管理措施,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努力构建实践性强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4、严格监督检查,全力推进规范执法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在继承现有执法质量考评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民警职责,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责任、执法监督及执法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科学考核,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评对规范执法的推进、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坚持平时监督检查与集中考核检查相结合,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的工作做在前头,把影响执法质量的问题真正发现在平时,讲评在平时,解决在平时。

篇三:论公安交警怎样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论公安交警怎样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环境在不断地更新和变化,同时,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行为和执法艺术也出现了新的要求和期待。在这种形势下,公安交警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便成新形势下的一种必然趋势

为有效应对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各公安交警部门要以创新执法理念为先导,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执法监督为保障,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使交警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一.创新执法理念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因素是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而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在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有些民警自认为自己是“官”,待群众始终摆脱不了“打官腔、说官话”的模子。然而随着新时期执法环境的变化,“官本”思想开始逐渐褪去原来的光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为民服务”的新要求。

针对于此,公安交警部门必须要纠正错误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其次,是要在正确执法理念的基础上创新理念,引领执法理念走向完善。然而,要如何树立正确

的执法理念并不断创新完善呢?

其一,要在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搞“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爱民实践大走访”以及“反腐倡廉集中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教育民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进一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认清法律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利是让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使广大民警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官本位”思想。其二,要在转变执法思想的同时教育民警坚持法律至上、以法为本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执法办案要以法律为准绳,每一次执法、每一次办案都要坚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执法态度。其三,要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在以法律标准衡量是非、处理问题的同时要合情、合理,让人们在情理上能够接受。同时以“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态度执法办案,通过案件的办理和事情的处理,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心、温暖,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二、加强执法管理

执法的管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加强执法管理,有助于确保公安交警执法活动安全高效运行。 要做好执法行为的管理,应该坚持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从

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同时要建立科学机制,以科学化推动规范化,确保执法活动的高效率。还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支撑规范化,不断提升交警系统的执法效能。

执法制度化的管理,第一,要从规范执法环节入手,狠抓制度建设,不断集中清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第二,要制定完善警务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执法环节过程监管。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研判,分析执法制度建设的现状。第四,要深入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对策。第五,要进一步细化路面执法、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岗位执法标准,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基本动作和语言规范,明确窗口服务标准。第六,要规范警务用语。 科学机制的建立,要加强警务督查,结合视频管理,实现动态监督;要强化民警执法办案的过程管理,落实“一案一审”制度;要完善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制度,加强警务装备室和执法档案室建设和管理;要强化民警日常警务活动的过程管理。

信息化的建设,应该深化“移动警务”、“电子执法档案”、“交警执法质量管理系统”、“部版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警务综合管理考核平台”建设和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从录入、审批、办理、结案、考核等各个环节实现全程监督。

三、强化执法培训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素。目前,一些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着“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培训工作,以专业化保障规范化,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

各交警部门不仅应该积极组织开展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的 “正规化建设”、“三基建设”、“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以及 “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还应定期组织开展 “岗位技能大练兵”、“业务理论大练兵”、“警务实战大练兵”等活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安排培训课程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

另外,各交警队伍还应要求全体民警立足于本职岗位,以提升业务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业务学习。要以采取组织知识讲座、每周例会学习等形式,对一线民警的业务及网上信息录入操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题培训,使民警清醒认识公安交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努力增强民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他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

四、完善执法监督

执法规范化的建设,离不开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监督管理融入各项重大决

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全过程,不断深化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拓展监督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创新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与监督管理相协调的良好格局。

一、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要推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对民警个人执法工作监督和对单位执法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推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制度,促进执法质量的稳步提高。强化外部执法监督,要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及时听取他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配合人大、政协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二、监督管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要通过对监督中发现、收集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通过下乡、宣传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高民警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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