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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检查缺陷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1 07:17:29 | 移动端:gmp认证检查缺陷

篇一:新版GMP认证检查缺陷

新版GMP认证检查缺陷

主要缺陷:1条

现场检查时企业仅对201101002批次20%的人血白蛋白进行了持续稳定考察留样,其他制品没有持续稳定考察留样。企业稍后重新制定了稳定性考察方案,其他批次人血白蛋白及其他制品拟开展持续稳定性考察。公司对原料、中间品和成品稳定性考察欠规范,如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原液、半成品的储存期确定,企业以三批成品合格为标准,以此来判断所确认原液、半成品在储存期内是否合格;新生产区试生产成品的稳定性留样方案不合理,仅选择性留样部分产品。

依据:第二百三十六条 某些情况下,持续稳定性考察中应当额外增加批次数,如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当列入稳定性考察。此外,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也应当考虑列入考察,除非已经过验证和稳定性考察。

一般缺陷;21条

1、物料取样间和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所使用的消毒剂未除菌过滤处理,无菌检查空调系统每次使用后停机,不易保持空气清洁度。 依据: 第十二条 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

(二)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由经授权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

(四)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或确认;

(五)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偏差应当经过调查并记录;

(六)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录;

(七)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当有足够的留样,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除最终包装容器过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样包装应当与最终包装相同。

2、轧盖、洗瓶等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关键控制参数不清楚。依据:第二十七条 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

3、进入洁净区三更使用的乳胶手套经高压灭菌后发生粘连,公司在更衣程序中要求戴两次手套,非常困难,不能达到洁净目的。 依据:第三十四条 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4、部分物料的管理欠规范,如原老厂区使用的标签、说明书和包材等剩余包装材料未及时处理,仍以合格物料标识;熔浆生产区检测间内冰箱内有14瓶液体(0.9%灭菌氯化钠)无标识。

依据:第一百零三条 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5、对物料储存期有效期的文件规定(SOP-03-12-2005)欠合理,在储存三年后进行复检后未规定有效期。

依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一)指定的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

(二)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

(三)物料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四)有效期或复验期。

6、对生产洁净区和无菌、微生物检查实验室的静态检测沉降菌项目百级区平皿数只有2个(国家标准为最少14个)

依据:第二百二十一条 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文件应当符合第八章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当至少有下列详细文件:

1.质量标准;

2.取样操作规程和记录;

3.检验操作规程和记录(包括检验记录或实验室工作记事簿);

4.检验报告或证书;

5.必要的环境监测操作规程、记录和报告;

6.必要的检验方法验证报告和记录;

7.仪器校准和设备使用、清洁、维护的操作规程及记录。

(二)每批药品的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记录,可追溯该批药品所有相关的质量检验情况;

(三)宜采用便于趋势分析的方法保存某些数据(如检验数据、环境监测数据、制药用水的微生物监测数据);

(四)除与批记录相关的资料信息外,还应当保存其他原始资料或记录,以方便查阅。

7、对试生产三批人血白蛋白的检验钠离子项目不合格的偏差报告分析欠合理,中检院检验不合格,自检合格,公司分析原因认为时仪器精度问题,准备更换新型号仪器,而未对造成检验结果偏差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新购仪器尚未到位。

依据: 第二百五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统,对投诉、召回、偏差、自检或外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质量监测趋势等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调查的深度和形式应当与风险的级别相适应。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统应当能够增进对产品和工艺的理解,改进产品和工艺。

8、丁基胶塞(湖北华强,201011001)生产日期为2010年11月,有效期为3年,但企业货位卡及检验报告单中实际效期从入库日期2010年12月28日计算。

依据:第一百二十条

辅料相同。

第一百一十条 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

9、分装车间洗瓶机注射用水未取样监控。

依据: 第一百条 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

10、注射用水检测原始记录中11个项目检验均由一人统一代签,无法追溯实际检验人。

依据: 第二百三十三条 持续稳定性考察应当有考察方案,结果应当有报告。用于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设备(尤其是稳定性试验设备或设施)应当按照第七章和第五章的要求进行确认和维护。

11、注射用水系统阶段趋势分析中未统计2010年10月5日6号取样点细菌数,且该数目达到警戒限;蛋白分离制作单元计算机控制系统确认报告中重量控制验证实验未记录加重、减重过程使用的液体名称,确认结论有加透析液操作评价,而无相关操作记录。 依据:第一百四十条 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并能以文件和记录证明达到以下预定的目标:

(一)设计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本规范要求;

(二)安装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建造和安装符合设计标准;

(三)运行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

(四)性能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合标准;

(五)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12、灭菌工艺验证温度记录未包括升温及降温过程。

依据:附录一第七十条 热力灭菌通常有湿热灭菌和干热灭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验证和生产过程中,用于监测或记录的温度探头与用于控制的温度探头应当分别设置,设置的位置应当通过验证确定。每次灭菌均应记录灭菌过程的时间-温度曲线。

采用自控和监测系统的,应当经过验证,保证符合关键工艺的要求。自控和监测系统应当能够记录系统以及工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并有操作人员监控。应当定期将独立的温度显示器的读数与灭菌过程中记录获得的图谱进行对照。

(二)可使用化学或生物指示剂监控灭菌工艺,但不得替代物理测试。

(三)应当监测每种装载方式所需升温时间,且从所有被灭菌产品或物品达到设定的灭菌温度后开始计算灭菌时间。

(四)应当有措施防止已灭菌产品或物品在冷却过程中被污染。除非能证明生产过程中可剔除任何渗漏的产品或物品,任何与产品或物品相接触的冷却用介质(液体或气体)应当经过灭菌或除菌处理。

13、除菌过滤验证中过滤器使用时限验证采取制品循环过滤10小时,制品取样检测微生物限度达标作为可接受标准,过滤器溶出物检查验证过滤注射用水仅检查易氧化物;蛋白分离制作单元计算机控制系统验证中搅拌控制验证试验仅确认搅拌转速应能随开度的增大而增大,未确认开度与转速的对应关系。

依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14、洁净区环境监控SOP规定高效过滤器检漏每年1次,而再验证及再验证延期SOP规定至少每六个月1次。

篇二:风险评估报告(GMP认证缺陷项风险评估)-2015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搽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药品GMP认证

现场检查缺陷项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1. 目的

为完善公司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在生产过程中防控质量 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依据2010年版GMP及实施指南,对2015年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搽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不合格项进行质量风险分析评估,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纠正措施,将质量风险降低至可接收水平,确保产品质量。

2. 概述

2015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管理局委派GMP认证检查组对我公司申请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搽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GMP认证进行了为期三天的GMP认证现场检查。检查组现场检查情况为:无严重缺陷项,主要缺陷项1项,一般缺陷12项。

3. 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对GMP认证主要缺陷项1项,一般缺陷12项逐项进行风险评估。 4. 职责

4.1 质量部QA室质监员:负责本风险评估报告的起草。 4.2 质量部经理:负责本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

4.3 质量总监(质量受权人):负责本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准。 4.4 质量管理员:负责本风险评估报告监督实施。 5. 内容 5.1 定义

5.1.1 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 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是通过掌握足够的知识、事实、数据后,前瞻性地推断未来可能会发生的事件,通过风险控制,避免危害发生。

5.1.2 风险: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

5.1.3 危害:对健康的损害,包括由于产品质量或可获得性下降引起的损害。 5.1.4 危害源:产生危害的潜在根源。

5.1.5 可能性:危害源发生的可能程度,程度可以用不同等级来表示。

5.1.6 严重性:危害源有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会产生不止一种的后果,后果可以定 性或定量表述。

5.1.7 风险评估:对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的系统化过程,支持风险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决 策。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在内的全部过程。信息可以包括历史数据、理论分析、基于可靠信息的见解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利益相关者为可以影响风险、受到风险影响或自认为会受到风险影响的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如病人、医护人员、管理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

5.1.8 风险识别:根据风险提问和问题描述,系统地使用信息来识别潜在危害源。 5.1.9 风险分析:对所确定的危害源有关的风险进行估计。 5.1.10 风险评价: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将被评估的风险与既定的风险准则进行比较, 以确定风险的显 著性。

社会经济及环境因素,利益相关者的态度,优先次序和在评估过程中的其他要素。

5.1.12 风险控制:实施风险管理决策的行为。包括降低和/或接受风险的决定。

5.1.13 风险降低:采取措施减少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在采取降低风险的措 施时,可能会引入新的风险或增加已有风险的严重性,可能需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5.1.14 风险接受:接受风险的决定。取决于风险准则。

5.1.15 风险沟通:决策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交换或分享关于风险的信息。 5.1.16 风险回顾: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考虑新的知识和经验的一个步骤。

5.3 风险可接受准则

根据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本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为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 (FMEA), 我们从风险的严重性、发生可能性、可识别性3个方面对风险优先级别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纠正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必要时对潜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质量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产品质量。 风险的评价:

参照以下表格对该危害源的严重性、可能性、可识别性(检测性)进行定量。即将不同水平以数值区间区分开,并将不同水平等级数值化。

RPN(风险优先系数)计算,将各不同因素相乘:严重性、可能性及检测性(可识别 性),可获得风险系数(RPN = S*D*O)。

高优先级水平:RPN 12~27,此为不可接受风险。必须尽快采用控制措施,通过提高可检测性及/或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性来降低最终风险水平。验证应首先集中于确认已采用控制措施且持续执行。

中优先级水平: RPN 6~9,此风险要求采用控制措施,通过提高可检测性及/或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性来降低最终风险水平。所采用的措施可以是规程或技术措施,根据评估,必要时应经过验证。

低优先级水平:RPN 1~4,此风险水平为可接受,无需采用额外的控制措施。 6. GMP认证缺陷项风险分析评估表

篇三:【GMP缺陷分析集锦5】山东省新版GMP认证检查缺陷项目分析

山东省新版GMP认证检查缺陷项目分析

摘要:国家于2011 年3 月1 日正式颁布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并给予制药企业五年的过渡期。从本年度(2012 年11 月- 2013 年10 月) 的检查情况看,企业在执行新版GMP 规范过程中尚存一定不足。本次调研旨在通过对本年度检查缺陷项目的调查、分析,并与上一年度检查情况对比,及时发现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的企业出现的共性缺陷问题,为药品监管系统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科学的进行质量风险评估,为药品生产企业更加规范的执

行实施新版GMP 规范提供技术依据。

国家于2011 年3 月1 日正式颁布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并给予制药企业五年的过渡期。自2012 年11 月1 日至2013 年10 月30 日山东省内共完成104 家/次新版药品GMP 认证检查。检查缺陷项目情况汇总分析如下。

1 本年度新版GMP 实施情况

1.1 检查企业数量从2012 年11 月1 日截至2013 年10月30 日山东省内共完成104 家/次新版药品GMP 认证检查。104 家/次现场检查共涉及86 家企业(有1 家企业5次申请,3家企业3次申请,8家企业2次申请) 。

1.2 涉及剂型22个,包括口服固体制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胶囊剂、胶剂、滴丸剂) 、原料药(含无菌原料药) 、口服溶液制剂(干混悬剂、糖浆剂、口服液、合剂) 、外用制剂(喷雾剂、洗剂、软膏剂、乳膏剂、栓剂、凝胶剂、滴眼剂) 、中药饮片、医用氧、散剂、煎膏剂。其中涉及口服固体制剂新版认证企业92 家/次、原料药60 家/次、口服溶液制剂19 家/次、外用制剂18 家/次、中药饮片15 家/次、医用氧7 家/次、散剂6 家/次、煎膏剂3 家/次。

1.3 分布地区86 家企业分布于山东省内16 个市,其中济宁12 家,青岛11 家,济南、潍坊各10 家,临沂、淄博、威海各7家,德州5 家,枣庄、菏泽、聊城、烟台各3家,莱芜2家,泰安、日照、滨州各1 家。

1.4 现场检查缺陷项目分类经对检查组提交中心的现场检查报告审核确认, 104 家/次现场检查合计发现缺陷1 069项,其中严重缺陷0项、主要缺陷39项、一般缺陷1 030项,缺陷项目平均每次10.3项。104 家/次企业缺陷项目汇总分类见表1本年度GMP(2010 年修订) 缺陷项目出现的数量。

上述现场检查发现的1 069条缺陷项,共涉及规范内容215条,其中出现6次以上(含6次) 的缺陷内容共有50条,合计712项,占检查发现总缺陷项目数的66.6%。高频次缺陷项目(≥6) 具体情况见表2 本年度GMP(2010 年修订) 高频次缺陷项目(≥6) 统计。

2 现场检查突出共性缺陷项目分析

通过以上缺陷项目的分析,我们发现主要缺陷为质量风险管理(第15条) 、企业人员培训(第27条) 、偏差处理(第250条) 。这些缺陷项目多集中在质量方面,企业在该项目出现缺陷,会对产品质量产生潜在影响。因此在该缺陷项目需要引起监管系统和制药企业的足够重视。同时,一般缺陷出现频次较高的分别为机构与人员、设备、文件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具体分析如下。

2.1 机构与人员

新版GMP 中本章节共有条款22条,现场检查发现缺陷项目所涉及的条款有14条,其中出现频次较高的缺陷项目内容涉及条款为第27条(59次) 。主要缺陷项目涉及的条款也是第27条。主要存在问题有: 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人员的培训不够。分析其原因在于,企业虽然对于岗位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岗位培训,其培训情况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评估。同时,企业培训时间多为半天,培训力度不够。

2.2 设备

新版GMP 中本章节共有条款31条,现场检查发现缺陷项目所涉及的条款有24条,其中出现频次较高的缺陷项目内容涉及的条款为第80条(19次) 、第86条(25次) 、第87条(20次) ,主要缺陷项目涉及的条款分别为第71条、第98条,存在问题如下。

2.2.1 企业缺少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如企业设备虽然配有使用记录,但是经常缺少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记录。称量的天平也缺少使用的起始时间记录。

2.2.2 生产设备缺少明确的状态标识如正在生产的设备缺少内容物的名称、规格、批号。清洁状态标示未标明,缺少清洁日期、清洁有效期。

2.3 文件管理

新版GMP 中本章节共有条款34条,现场检查发现缺陷项目所涉及的条款有23条,其中出现频次较高的缺陷项目内容涉及的条款为第159条(18次) 、第170条(24次) 、第174条(17次) 、第175条(28次) 。

主要存在问题有:

文件制定不合理、不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缺少详细的生产步骤和工艺参数说明; 文件复制、销毁未按规定程序管理; 文件未按文件管理规定进行文件编号。记录填写不规范,如涂改不规范,内容填写不规范,监控、检验原始记录未签名; 批生产记录内容不完整,缺少生产工艺的具体参数和控制范围等。

2.4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新版GMP 中本章节共有条款61条,现场检查发现缺陷项目所涉及的条款有38条,其中出现频次较高的缺陷项目涉及条款为第223条(32次) 、第226条(39次) ; 主要缺陷项目内容涉及的条款分别为第224条、第226条、第230条、第242条、第249条、第250条。

主要存在问题有:

①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缺少配制批号;

②对照品或标准品缺少来源和批号;

③留样不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

④企业对部分OOS 未进行彻底调查

或未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

⑤偏差调查不全面,未对产品进行额外的检验以及对产品有效期的影响进行评估;

⑥未对主要偏差启动纠正预防措施(CAPA) 。

总之,对于主要缺陷项目需要引起药监系统和制药企业的高度重视,药品质量方面的缺陷问题不容忽视。同时,针对有共性的一般缺陷项目,

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有针对

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得药品质量更加安全、可控。

3.新版GMP 检查中缺陷项目对比分析

3.1 认证企业和缺陷项目总体情况对比经对现场检查报告审核,上一年度(2011 年6 月1 日- 2012 年10 月30 日)共有52次新版GMP现场检查,涉及申请新版认证的企业有41 家; 而本年度(2012年11月1日- 2013年10月30日) 共有104次新版GMP 现场检查,涉及申请新版认证的企业有86 家,是上一年度的两倍。在申请认证的剂型方面上,上一年度申请新版GMP 认证涉及的剂型有19 个,其中申请次数最多的剂型是原料药(29家/次) ; 而本年度申请新版GMP认证涉及的剂型有22 个,其中申请次数最多的剂型是口服固体制剂(89 家/次) 。 在申请企业地区分布方面上,上一年度申请新版认证的41 家企业分布于山东省的12 个区市,其中最多是济南市(7家) ,而本年度申请新版认证的86 家企业,分布于除东营市以外的山东省的16 个市区,其中最多的是济宁市(12 家) 。可见,随着98 版GMP 认证证书的到期,申请新版GMP 认证的企业无论是在申请认证剂型的数量上还是申请企业数量上,本年度都有明显的增加。

本年度现场检查合计发现缺陷1069项,其中严重缺陷0项; 主要缺陷39项; 一般缺陷1 030项。其中出现6次以上(含6次) 的高频率缺陷内容共有50条,合计712项,占检查发现总缺陷项目数的66.6%。而上一年度现场检查合计发现缺陷556项,其中严重缺陷0项; 主要缺陷23项; 一般缺陷533项。其中出现6次以上(含6次) 的缺陷内容共有26条,合计270项,只占检查发现总缺陷项目数的48.6%。

通过两个年度高频次缺陷项目(≥6) 对比,发现本年度比例提高了18%。这说明不同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出现明显的集中趋势,出现共性缺陷项目的企业明显增多。这说明从新版GMP 实施以来,企业通过对其不断的加强学习、认识、执行,自身有着不断的改进和提高。

3.2 检查缺陷项目所占比例的对比情况见图1 两年度GMP(2010 年修订) 缺陷项目所占百分比例的对比(%)

经过图1 中对具体的缺陷项目数量对比发现,通过药监系统的日常监管和督促、各级检察员的业务指导、企业对新版法规的不断学习和自身改进,本年度GMP 检查中十三大类缺陷项目有七类缺陷项目出现比例有明显地减少(“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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