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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例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0 07:24:18 | 移动端: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例

篇一:法制案例之大学生犯罪

我国当代大学生犯罪分析

院系:医学院2011级心理2班

学号:110715011225姓名:温小楼

我国当代大学生犯罪分析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引起了教育和社会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在学习了一段时间的课程之后,在这里,我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希望能对更好认识大学生犯罪有所帮助。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化;教育;法律;社会工作。

一、大学生犯罪状况的发展趋势。近几年,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案件,相信我们已经多有耳闻。想必,大家对清华大学的刘海洋泼熊事件、长沙某大学的侯志勋肢解同班女友案件、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残忍杀害4名同学案都记忆犹新,但是,令我们万万始料不及的是药家鑫杀人的残忍和法律知识的匮乏至极。 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青少年犯罪仅占犯罪总数的20%—30%,其中大学生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所占总体比例升至60%,大学生犯罪为2.5%;从70年代后期开始,青少年犯罪呈现逐年上升态势,近几年占到了刑事犯罪的80%,大学生犯罪也占到了青少年犯罪的17%。①据2002年10月在浙大举行的全国特大高校保卫工作会议的统计资料表明:2001年58所特大高校共发生刑事、治安案件11725起,平均每校202起,发案率占管辖人数的3.45%。②根据北京市理工类10所高校的调查表明,犯罪者人数约占在校大学生总

数的8.19‰,与80年代的4.5‰相比呈明显上升的趋势。

二、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为什么一些背负着家庭、学校、社会厚望的大学生会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是什么因素左右了他们的思想,是什么现象影响了他们的判断,而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做出如此令人不解的行为?其实,影响他们的心理、行为的主要因素正是他们生活的家庭、学校、社会及其自身因素。而相关青少年社会工作开展的欠缺更是进一步导致了他们思想上的无所适从,只能随着大流走,以致一不小心就会迷失了自己。 (一)家庭 家庭是每一位青少年生活的第一环境,而父母则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结构、培养方式是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在家庭中,往往由于父母关系不和或者孩子与父母亲关系不融洽而造成青少年性格塑造方面的偏差和心理状态的不健康。 (二)学校 学校是青少年继家庭之后的第二个生活环境,小学至大学再至硕士博士,这往往是很多青少年度过绝大多数时间的地方,由于升学压力的过大,我们一味的学习专业知识而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遗漏了青少年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东西,那就是对生命的珍惜,对道德的尊重和对法律的敬畏。我国从事心理咨询的专业人员还很少,高校心理咨询人员的构成也参差不齐。由于学校教育的偏颇以及缺乏必需的心理救助和干预机制,存在心理疾患和心理问题的学生得不到即时有效的帮助,导致了一些过激行为的发生。马加爵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三)社会 虽然青少年身处学校这个象牙塔里,但是传播媒介的发展,青少年思想的活跃和社会不良现象的屡屡发生对青少年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更加之我们的法

律惩处制度的不完善,有钱有势便可摆平一切的想法更让青少年在关键时刻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四)青年大学生自身因素。1.大学生法律教育欠缺 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中,学校、老师、学生的眼睛只盯着“成绩”,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十分欠缺,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利益的能力。2.一方面,他们年轻幼稚、做事比较冲动,很难把握事情的后果;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心智的不成熟,极其容易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常常由于朋辈群体的唆使和诱导而参与越轨行为。 3.自我意识的混乱。所谓自我意识混乱是个体无法形成正确的自我概念和适宜的自我态度,以致不能达到自我统一性的确立而获得安定、平衡的心理状态。《五)欠缺相应的青少年社会工作 随着青少年生理成熟和思维能力的变化,他们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对于各种挫折的应对机制不健全,一旦发生问题便出现了自我认识偏差和行为偏激。今天在我们内地,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欠缺是越轨行为频频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措施 青年大学生犯罪率攀高不下的现状值得我们深思。未经世事的青年,在家庭和学校度过了大部分的生活和学习时光,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环境,对塑造合格的大学生是至关重要的,同时随着现在媒体传播的飞速发展,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可小觑的因素。因此,我们的防治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家庭环境的预防 在家庭这个环境中,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应该意识到从小对孩子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并且言传身教,为孩

子树立良好的形象。在孩子上学期间不能一味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应密切关注孩子得心理健康状况,如发现异常应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帮助他们走出盲区。 (二)学校环境的预防。首先,不能仅把学习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尺。老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特长和优点,并帮助学生缩小缺点放大优点,培养青春期的学生形成积极自信 的性格,塑造正确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 同时, “心理咨询”和“青少年社会工作”可以有效的对学生存在的心理症结和情感迷茫问题进行疏导和矫正,而不至于有话无处倾诉,而任由迷茫酿造悲剧。 最后,学校是青年进行社会化的最好场所,除了知识的吸取,道德教育对学生同样十分必要。在我们的课堂上教育学生应该秉承什么样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三)社会层面的防治。首先,加大青年人获得信息渠道的正规化处理,引导好网络的传媒作用。 其次,对待越轨青年法律机关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的恢复性功能,进行相应的教育与惩罚,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引导。同时相应的做好社会对他们的原谅和认可,避免因为一时的错误而被永久的贴上反面标签。最后,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并适时配合学校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大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在健康的知识和娱乐方式上。 最后,发挥全社会对大学生的健康教育作用。全体社会成员应该努力塑造积极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塑造良好的环境。社会各界人士应该直视大学生当中存在的亚健康和

篇二:浅析国人法律意识的现状

浅析国人法律意识的现状

摘要:2009年,农民工讨薪问题再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就南京农民工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之事,我们可以看到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处在淡薄的状态,人们对自身权利的追求也并不热烈。在现今的中国社会,普法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法律意识 法制观念 普法教育

即使全国人大在九届二次会议上已确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但国人轻视法律和对法律的亵渎仍为常态,随意闯红灯、家庭暴力、随地吐痰等种种现象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甚至是层次较高的官员贪污后被抓,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大言不惭地诉说自己只是法律意识淡薄。经常见到媒体报道,农民工采取跳楼、自残等极端的方式向老板索要拖欠的工资。2009年底,农民工讨薪问题又成为了社会的焦点。据某媒体的报道,2009年,南京市总工会共接到6000多起讨薪案,而能够解决的只有1000余起,只占全部案件的六分之一,农民工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政府方面表示农民讨薪最大的困难就是自身的法制意识淡漠。①

这不禁让我意识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在这里,就南京农民工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之社会焦点,浅析国人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 什么是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②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等专用名词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提高国民总和法制素质。

二、 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21世纪的基本治国方略,而公民的法律意识作为其中极其重要的内在驱动力量,则成为了促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关键所在。③

(一)全国范围内

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表现为:积极态度与消极心理相融合;法律意识层次较低;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相冲突。

1.积极态度与消极心理相融合

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是既积极又消极的。通过生活中的种种实践,人们往往能够正确认识法律的作用和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慢慢学会了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站在另一面来看,与积极态度所相反,我国公民又往往存在消极的心理。在我们身边就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检举、控告等权利,采取“忽略”,甚至是“敬而远之”的态度,宁愿“私了”(认为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最有利方式),也不愿拿起法律的武器;更有甚者,采取“忍耐”的态度,以求得日后的平安,“消除”后顾之忧。消极心理因素的存在,减慢了国人提高法律意识的步伐,阻碍了普法教育的进度与其进一步完善。

2.法律意识层次较低 在我们的生活中,对法律产生兴趣并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多的人往往文化素质较高、受过良好的教育,这些人的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获取信息的途径宽广;而文化素质较低的人则与他们恰恰相反。一个人对法律了解的多少,与他的文化素质的高低有非常密切地联系。从引言部分农民工讨薪的案例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文化素质低,所以法律意识淡薄。在我国公民中文化素质低下、文盲、半文盲人数占有一定比例,他们缺乏获取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一大部分公民的法律意识处于片面的、不完整的、不系统的法律心理层次,处于法律意识发展的初始状态,因而难以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难以意识到法律所产生作用的有效性等。

3.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相冲突

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和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我国,人们的传统法律意识极其浓厚,权利意识却非常淡薄,法的作用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人们往往会忽略法律的存在。至今在一些偏远地区,传统思想还支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例如:在社会关系出现矛盾后,人们往往采取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忽视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青年男女注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忽视婚姻登记。不仅在偏远地区,在大中型城市中也会出现忽略法律的现象,例如:家中被盗,在损失并不大的情况下,人们会出现“破财消灾”的想法,任由犯罪分子为非作歹。改革开放以来,国人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生活中也常常出现类似合法、平等、责任、义务、权利、遵纪守法、监督、检举等字眼。但是,当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意识与现代法律意识相遇后,矛盾便被激发出来。当今社会有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与社会,用传统思想评价社会,用传统理念理解社会,在解决纠纷和维护自身权益时并没有想到采用法律手段。这表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依旧处于淡薄的状态,仍不会适当地运用法律。 综上为当前国人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可以从中发现,现今阶段,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处于初级阶段,绝大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

(二)国内大型城市(以上海市为例)

为了解上海市民的法律意识程度,上海市政府成立专门课题组,围绕法律认知、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评价、法律关注、法律期待六个方面对本市十个区两千余市民开展调查,得出以下欠缺之处④:

上海市民目前的法律意识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总体上也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但与国外的发达城市相比、与国际大都市的理想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认知的广度和深度仍很不够;整体法律遵守的自觉性

还有待提高;法律运用的普遍意识和能力还急待提升;法律意识还有明显的结构性的不完善;不同市民群体的法律意识状况还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

上海作为走全国前列的国际化大都市,政府部门进行了较大力度的普法教育,但上海市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还是处于不尽如人意的状态。由此可以看出,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律意识上还有待提高。

三、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途径——普法教育

在我看来,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众多途径中,普法教育这一途径对政府部门而言是最为关键的,,也是最为有效的,对此我有4条建议:

1.实事求是

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实实在在地向国人宣传和教授法律知识。

2.普法教育要有所针对性

普法教育是面向群众的,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工作岗位、受过不同程度的教育等,针对他们不同的特性,对他们要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普法教育。

3.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多样化

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可以在各个地区开设法律咨询处提供法律帮助;也可以在各所学校中就设立法律基础知识课程,让青少年们成为法律知识宣传的有生力量。

4.提高专业水准

对向广大人们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专业人员要加强他们的专业水平,建立素质高的普法队伍,提高普法教育的总和水准。

四、总 结

现阶段,我国公民的整体法律意识不高。政府部门正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但是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完成的,中国地大人多,地区间的贫富差异较大,这可以说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也是一个艰巨而又漫长的任务,需要我们长期坚持、循序渐进、细致入微的工作。我相信,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政府部门的不懈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与配合,国人的法律意识会逐步提高,每一个国人都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己,不做违法之事,渐渐赶上发达国家的步伐。

参考文献:

①《南京: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孙西娇 刘海涛(中国网) ②《法律意识概念的学理解释及其评价》孙春伟:《学术交流》2008年第10期

③《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及成因分析》母文华: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7卷第3期

④《上海市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及今后的普法对策》

篇三:试析“村两委”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试析“村两委”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两委”作为最基层的组织,担负着重大的责任。法律意识的淡薄,制约着农村的发展。探究“村两委”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对于提高其法律意识有着积极意义。基层“村两委”带头提高法律意识,学习法律也是广大农村普法懂法用法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村两委;法律意识;法制建设

一、“村两委”在新时期农村建设的现状(一)农村基层民主与各项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两委”作为最基层的组织,担负着重大的责任。随着《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和实施,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即“村两委”)的关系得到基本的规范,农村基层民主与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一方面,有效传达农民在社会发展中的需求和遇到的问题,同时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带动农民致富。另一方面,协助上级领导宣传开展国家政策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具体表现在:

1.民主法治不断健全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

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民主也进一步加强。

2.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国家的普法宣传在“村两委”组织和宣传下,农村的法律知识丰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普法教育在农村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有资料显示,90.2%的农民有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认为书籍报刊能丰富其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有用。

3.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也为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提供了丰厚的物质土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文化教育事业重视,也为其法律意识的增强提供了保暖的外衣。

(二)村两委在农村治理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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