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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06 07:20:36 | 移动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篇一: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A)是由信息产业部申请,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其业务活动受信息产业部的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协会于2000年6月21日在北京成立,吕新奎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宋玲同志担任理事长,总部设在北京。

协会宗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努力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按照"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政府管理部门和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

协会性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面向电子商务,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是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全国性社团组织。

协会业务范围

协助政府部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与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建议;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广国际、国内电子商务技术及应用成果,举办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活动及项目洽谈会;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及声像资料;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与法规指导;开展信息化人才及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专家在电子商务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咨询服务;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工作事项。

协会热忱欢迎各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加盟,共同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发展电子商务事业做出贡献。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CHINA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A 。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面向电子商务,不受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是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全国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按照“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政府和从事电子商务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信息产业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总部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开展以下业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修)定有关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

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反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促进"行规行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经济预测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

四、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总结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介绍先进典型;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国内外电子商务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六、建立中国电子商务基地,研究推广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新技术;

七、协助企事业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积极参加有关电子商务产品、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八、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声像资料;

九、完成政府或会员交由协会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承认并执行本协会章程;

二、 自愿加入协会,并在本协会注册登记。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办理具体入会手续;

四、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优先或优惠取得本协会的咨询服务及书刊、资料等;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 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终止事宜和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篇二: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现状

第一章 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现状

第一节 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现状 一、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历程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经历了起步期(1999年)、冰冻调整期(2000年-2002年)、恢复回暖期(2002年-2005年)、高速发展期(2006年-2008年)和转型升级期(2009年-2011年)。

图表 1: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简史

资料来源:哈哈咨询

? 电子商务网站萌芽——现有网站中的9.9%创办于20世纪90年代

国内第一批电子商务网站的创办时期始于1996年,当时互联网全新的发展概念鼓舞了第一批创业者,他们认为传统的贸易信息会借助互联网进行交流和传播。

从1996年到1999年,首批创业者开始尝试在互联网上提供贸易信息及更新,阿里巴巴、中发网等行业电子商务网站纷纷出现。在目前已经成立的电子商务网站当中,有

9.9%

创办于20世纪90年代。

? 电子商务网站寒冬——现有网站中仅有3.51%创建于2000-2001年

2000年至2001年,互联网泡沫破灭的大背景下,电子商务网站的发展也受到严重影响,创业者的信心经受了严峻的挑战,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众多B2B电子商务网站进入残酷的寒冬,在这两年间创建的电子商务网站不到现有网站总数的3.51%。2000年与2001年无疑是电子商务网站的冰冻期。

? 电子商务网站复苏——2002年部分网站实现盈利

电子商务网站经历低谷后,2002年出现复苏,部分行业电子商务网站也在经历过泡沫破裂后更加谨慎务实地对待网站的盈利模式和经营。中国化工网、全球五金网、中国建材网、中国工控网等等都是从这时创办的。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会员数量开始明显增加,之后电子商务网站开始复苏,2002年成为不少早期创业的电子商务网站收支平衡年。

? 电子商务网站新热潮——2004-2006年网站进入积极创新时期

2004年“非典”给电子商务带来意外的发展机遇,各大电子商务网站会员数量迅速增加,部分电子商务网站实现盈利,电子商务网站进入黄金发展期。阿里巴巴、环球资源和慧聪的成功激发了创业者的热情,仅2006年,国内电子商务网站的创办数量就超过了现有网站总数的23.96%。竞争和创业热情推动了电子商务网站进入模式创新期,网站数量快速增加。

期间,单纯的信息平台逐步过渡到信息与商务洽谈平台,单一的B2B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延伸出交易服务、搜索服务以及ASP等诸多新的服务形式。

? 电子商务行业群雄崛起——2007-2008年电子商务高速发展期

2007年阿里巴巴在香港挂牌上市,中国人第一次独创了一种为国际所认可,并且可以和Google、Amazon、eBay相比肩的商业模式;“曲线”进入中国的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来到中国,宣布3年前收购的卓越网正式更名为“卓越亚马逊”;京东建成北京、上海、广州三大物流体系,一个月后,京东赢得国际著名风险投资基金今日资本的青睐,首批融资千万美金。2008年,电子商务迎来里程碑式的发展,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突破千亿,达到1281.8亿元,仅淘宝一家就实现999.6亿元。

? 传统品牌触电——2009-2011年电子商务转型升级

未来,渠道扁平化、从传统渠道向新渠道渗透将是大势所趋,由此催生的网络购物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2009年B2C领域处于市场的“风口浪尖”;B2B领域,中国制造网在国内A股市场上

市,成为B2B市场中除阿里巴巴、环球资源、网盛生意宝、慧聪网外的第五家上市公司。随着2010年经济的复苏,2011年电子商务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国内电子商务行业在经历了转型与升级期后,将迎来更大的发展。

二、电子商务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为在“十二五”时期更好发挥电子商务的推动与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商务领域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构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巩固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平稳较快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商务部组织起草了《“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商务部广泛征求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中介组织、专家学者与企业意见,并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于2011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

指导意见全面总结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强调“十二五”时期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与保障措施。

尤其在2009-2011年,国家各部委和政府加大了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加强了对电子商务市场的整治力度,随着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的大量出台,我国进入了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发布的密集期。

图表 2:2009-2011年电子商务行业主要政策规范汇总

资料来源:哈哈咨询整理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大力扶持中国化工网、中国纺织网、中国服装网这类的专业网站,推进面向实体市场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和专业市场电子商务,推进各行业实体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

三、电子商务市场规模

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到4.55万亿元,同比增长23.7%。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创出新高,交易额突破5万亿元,达到5.88万亿元,同比增长29.2%,已经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2.5%,显示了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近年来持续增长的强劲

势头。

图表 3:2004-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态势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

在电子商务全部交易额中,中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2010年达到1.42万亿元,较2009年的1.31万亿元,同比增长8.1%,整体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2011年达到1.69万亿元,同比增长19.1%。

2010年,中小企业电子交易额达到2.53万亿元,较2009年的1.99万亿元增长27.1%;2011年达到3.21万亿元,同比增长26.9%。

从中国各城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发展水平看,近年来东部沿海城市与成都、重庆成为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2010年上海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跃居全国第一,北京、广州分列第二、第三位;杭州、深圳、厦门、大连、青岛维持在全国前十的水平;重庆、成都虽地处中国腹地,但先期看到了发展电子商务对本地经济与产业发展的巨大拉动作用,迅速挤进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前十城市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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