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于2016年5月组织部分专员办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的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94000万元,占比94.25%。检查组实地检查项目涉及中央专项资金807200万元,检查覆盖面为34%。检查共涉及资金分配管理部门和单位121个、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719个。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安徽省谯城区、利辛县、灵璧县、泗县、五河县、怀远县、阜南县、太和县、寿县、霍邱县等10个县(区)扩大开支范围,2014-2015年在用于秸秆禁烧的专项资金中列支人员经费及单位奖励、工作经费等保障类经费21900万元,其中2014年7700万元,2015年14200万元。同时,谯城区、利辛县、灵璧县、泗县、五河县、怀远县、太和县、寿县等8个县(区)将257.11万元专项资金挪用于与秸秆禁烧无关的办公楼维修、招待、新打机井、购买变压器等其他事项,其中2014年90.58万元,2015年166.53万元。
二、天津市环保局扩大开支范围,2015年在中央专项资金中安排425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工作中产生的交通、邮电、办公等费用。
三、山西省焦炭集团太原市焦炭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太原市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推广使用洁净煤焦替代工程指定配送企业,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从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采购洁净焦炭14.61万吨,对其中抽验不合格的洁净焦炭3.88万吨,太原市焦炭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拒付价款,涉及财政资金1941.35万元。
四、山西省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及下属分局为完成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进度,采取“以拨代支”方式向相关项目单位拨付2013- 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679.03万元。
五、河南省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集中采购186辆小型垃圾压缩车,其中分配给中原区的25台小型垃圾压缩车因车辆型号无法与垃圾站对接等原因造成车辆闲置,涉及专项资金762.5万元。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部高度重视,将于近期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
一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回被骗取、挤占、挪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补助资金,责令相关地区进行整改。
二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督促地方根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从制度上对资金的拨付与使用、项目管理施行全流程控制。
三是强化管理和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和违规惩戒力度,保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从严查处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财政存量资金在基层财政和项目单位沉淀。
篇二: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检查记录
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记录
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记录
篇三:关于做好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_20150326
关于做好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有关
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临江企业服务处:
3月27日起,环保部将会同相关部委对浙江省2014年度大气、重金属污染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期间,检查组将对大江东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根据市局领导的要求,现将有关迎检工作通知如下:
1、上报备查企业。请各单位结合杭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综合企业废气治理情况及周边情况,确定现场检查备选点位,具体上报要求见附件1。
2、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请各单位督促备查企业做好治理方案、监测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台账资料。
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周三)下午4:30前,将备查企业和联络信息表报大江东环保局,以便汇总后形成迎检方案。具体检查时间和点位另行通知。
联系人:童琳颖82987345 附件:1、现场检查备选点汇总表
2、大江东2014年火电机组烟粉尘治理项目任务表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现场检查备选点汇总表
表1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请上报1家热电机组烟粉尘、脱硫、脱硝治理;1家2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烟粉尘、脱硫、脱硝治理或天然气改造;2家VOC治理)
请临江企业服务处根据实际情况上报4家临江的企业(建议富丽达热电一家,百合花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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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4年火电机组烟粉尘治理
项目任务表(大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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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4年燃煤锅炉烟粉尘治理
项目任务表(大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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