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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新环保标准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28 07:34:37 | 移动端:欧盟最新环保标准

篇一:欧盟ROHS的标准

RoHS指令限制使用以下六类有害物质 1 水银(汞)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2 铅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3 镉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4 铬(六价)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附腐蚀涂层 5 多溴联苯(PBB)使用该物质的例子: 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 多溴二苯醚(PBDE)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测试原则: 根据欧盟WEEE&RoHS指令要求,AOV是将产品根据材质进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质分别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一般来说: ?金属材质需测试四种有害金属元素如(Cd镉/Pb铅/Hg汞/Cr6+六价铬) ?塑胶材质除了检查这四种有害重金属元素外还需检测溴化阻燃剂(多溴联苯PBB/多溴联笨醚PBDE) ?同时对不同材质的包装材料也需要分别进行包装材料重金属的测试(94/62/EEC)以下是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小于100ppm 铅:小于1000ppm 钢合金中小于2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汞:小于1000ppm 六价铬:小于1000ppm1. 什么是RoHS?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 2. 有害物质是指哪些? RoHS一共列出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 3. 为什么要推出RoHS? 首次注意到电气、电子设备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是2000年荷兰在一批市场销售的游戏机的电缆中发现镉。事实上,电气电子产品在生产中目前大量使用的焊锡、包装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铅等有害重金属。 4. 何时实施RoHS? 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实施RoHS,届时使用或含有重金属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的电气电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5. RoHS具体涉及那些产品?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 6. 目前RoHS进展情况? 一些大公司已经注意到RoHS并开始采取应对措施,如SONY公司的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本产品采用无铅焊接;采用无铅油墨印刷。 信息产业部2004年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内容与RoHS类似,并于十月份成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

染防治标准体系;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产业急需的材料、工艺、名词术语、测试方法和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 7.RoHS对我国电子产业的影响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的最新数据,2004年一季度,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在我国出口中所占比重达55%。而欧盟已经成为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市?S捎谥泄袒繁@砟詈凸ひ账降穆浜螅琑oHS指令使得将近270亿美元的中国机电产品面临欧盟的环保壁垒。 中国政府一直在给以密切关注和研究对策,国务院专门责成信息产业部负责针对欧盟环保指令的研究和应对工作。信息产业部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完成,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

铬、聚合溴化联苯乙醚和聚合溴化联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时间,中国政府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们实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化生产措施,并积极寻找可替代品。 同时,一个名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的机构也已经开始筹备成立,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急需的材料、工艺、测试方法和实验方法的基础标准。

根据RoHS指令要求,如何对整机产品进行科学合理的拆分归类,使检测费用降至最低也是一大学问,通常主要分为金属材质、塑料材质和其它材质,金属材质只需要做重金属检测(铅、汞、镉、六价铬),塑料材质需要做规定的六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其它材质只需做重金属测试。如何提供RoHS检测样品?

篇二:欧盟环保指令汇总

欧盟为何要颁布相关环保指令?

(一)是设立技术壁垒,提高产品准入门槛,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可持续发展。

欧盟环保指令汇总

①.RoHS指令

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号指令》要求从2006年7 月1 日起,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投放于市场的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 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Cd):≤100ppm 铅(Pb):≤1000ppm 汞(Hg):≤1000ppm

六价铬(Cr6+):≤1000ppm

多溴联苯(PBBs):≤1000ppm多溴联笨醚(PBDEs):≤1000ppm

②.2005/69/EC指令(填充油和轮胎中PAHs多环芳烃限制)

从2010年1月1日起规定直接投放市场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轮胎的添 油应符合以下技术参数:

苯并吡(BaP)含量不得超过1mg/kg, 同时16种PAH的总含量应低于10mg/kg。 16P如下:

1 Naphthalene 萘

2 Acenaphthylene 苊烯 3 Acenaphthene苊(è) 4 Fluorene芴(wù) 5 Phenanthrene 菲 6 Anthracene 蒽 (ēn) 7 Fluoranthene 荧蒽 8 Pyrene芘(pí)

9 Benzo(a)anthracene 苯并(a)蒽 10 Chrysene 屈

11 Benzo(b)fluoranthene 苯并(b)荧蒽 12 Benzo(k)fluoranthene 苯并 (k)荧蒽 13 Benzo(a)pyrene 苯并(a)芘

14 Indeno(1,2,3-cd)pyrene 茚苯(1,2,3-cd)芘 15 Dibenzo(a,h)anthracene 二苯并(a, n)蒽

16 Benzo(g,hi)perylene 苯并(ghi)北(二萘嵌苯)

③、2005/84/EC号指令

欧盟第2005/84/EC号指令要求(从2007年1月16日起生效)

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DEHP、DBP、及BBP浓度超过0.1%的不得在欧盟市场出售; 对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塑料中所含的另三种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 进行限制,浓度不得超过0.1%。(1000PPM)

④.玩具EN71-3:1994 +A1:2000

EN71-3标准规定了玩具中八种可溶性金属(Cd、Pb、Hg、Cr、Ba、Se、As、Sb)的溶出量限制。EN71-3八大

重金属溶出量测试限量值: Sb (锑) ≤ 60 ppmAs (砷)≤ 25 ppm Ba (钡)≤ 1000 ppm Cd (镉)≤ 75 ppm Cr (铬)≤ 60 ppm Pb (铅)≤ 90 ppm Hg (汞)≤ 60 ppm Se (硒)≤ 500 ppm

⑤.94/62/EC指令

94/62/EC指令要求所有流通于欧洲市场的包装及其材料中的镉、铅、汞及六价铬四种物质含量总和不得超过100ppm。

⑥.2006/66/EC指令(2006年9月2日)

电池及蓄电池不得含有汞超过总重的0.0005% (5 ppm)、镉超过总重0.002% (20 ppm),但钮扣电池的水银含量不得大于2% (20000 ppm);另外,若电池、蓄电池及钮扣电池的汞含量超过0.0005% (5 ppm),镉含量超过0.002% (20 ppm),铅含量超过0.004% (40 ppm)则须有重金属含量及分类处理之标示。

⑦. 2003/53/EC指令

壬基苯酚(NP)是烷基酚的成员之一,由于其润滑性能,主要用作生产中的清洗剂和表面活性剂。

2003年,欧盟指令2003/53/EC正式颁布并要求所有成员国强制执行,包括德国从2005年1月开始正式执行。指令要求壬基苯酚“作为成品或原料,其浓度等于或大于0.1%时,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使用”,也就是说,最大允许限制为1000毫克/千克。

壬基苯酚-主要用于生产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润滑油添加剂,油溶性酚醛树脂及绝缘材料,纺织印染,造纸助剂,橡胶,塑胶的防老抗氧剂TNP,抗静电ABPS,油田及炼厂化学品,石油制品洁净分散剂和铜矿及稀有金属浮选择剂,也用于入抗氧剂,纺织印染助剂,润滑油添加剂,农药乳化剂,树脂改性剂,树脂及橡胶稳定剂等领域用于环氧乙烷缩合剂制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用作洗涤剂,乳化剂,分散剂,湿润剂等,进一步加工成硫酸脂和磷酸脂,制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也用于制作除垢剂,抗静电剂,发泡剂等。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广泛用作W/O型乳化剂或O/W型乳化剂、分散剂,是合成洗涤剂主要原料。在工业清洗、纺织印染、造纸、皮革化工、化纤油剂、油田助剂、农药、乳液聚合等工业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其中TX-4可作油包水型乳化剂、消泡剂,春季果树用杀螨剂。20#石油乳化剂,聚氯乙烯(PVC)造粒助剂等。TX-7可用作腈纶染前、染后的洗涤剂成分,并可作阳离子染料的匀染剂,在一般工业中可用作润湿剂和乳化剂。TX-10可用作化纤油剂的复配单体,在纺织印染工业中用作漂、炼、染工序的扩散剂、匀染剂等,油田用润湿剂、起泡剂、泥浆活性处理剂。金属加工、机械、化工、农药、橡胶等工业中作乳化剂、净洗剂。TX-15用作水包油型乳化剂,作金属、机械、纺织工业的净洗剂,采矿工业的浮选剂、熔模精铸的润湿剂、渗透剂、油田用乳化剂、防蜡剂以及破乳剂等。

⑧.2006/122/EC指令《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

指令规定,欧盟市场上销售以PFOS为构成物质或要素的,若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005%的将不得销售;而在成品和半成品中使用PFOS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1%,则成品、半成品及零件也将被列入禁售范围。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

根据欧盟2004/1935/EC (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质)的一般安全标准,禁止使用PFOA(全氟辛酸及盐)另外,在2006/122/EC 指令提到,PFOA被怀疑具有与PFOS 相似的危害,因此,需持续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寻找相关替代品并考虑制定降低其危害的措施。

在德国,联邦风险评估协会(BfR) 制订了指引条例BfR section LI:“针对油炸、烹饪和烘烤器具的耐温聚合物涂层系统,全氟辛酸及其铵盐的最高迁移限量为0.005mg/dm2

FPOS

PFOS为最难降解的有几污染物之一,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积性,有多种毒性。

⑨.挪威PoHS PoHS 指令

挪威《消费性产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质》( PoHS )禁令即将实施 挪威要求禁止在消费产品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禁令( PoHS : Prohibition on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Consumer Products)建议预定于2007年12月15日通过, 2008年1月1日生效. 2007年6月8日,挪威通报WTO称其将限制消费品中的18种物质,即挪威PoHS法规。这一法规将成为《挪威产品法典》中针对消费品的一章,它限制18种特定有害物质在消费品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受限制的18种物质为:六溴环十二烷,四溴双酚A,中链氯化石蜡,铅和铅化合物,镉及化合物,砷及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二甲苯麝香,麝香酮,全氟辛酸及盐类和酯类,表面活性剂DTDMAC、DODMAC/DSDMAC、DHTDMAC,双酚A,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五氯苯酚和三氯生。拟被限用的物质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或毒性的特点。与欧盟RoHS相比,PoHS覆盖的产品范围和限制的物质种类更为广泛。由于它是一个关于消费品的法规,因此PoHS不仅包括电子电器产品,还包括其他的消费品,但不包括食品、食品包装、肥料、医药设备、烟草、运输工具以及长期用于运输工具上的固定装置、轮胎和其它类似配件。PoHS限制的18种有害物质中只有Pb和Cd两个物质是欧盟RoHS限制范围内的,而且Pb的限量比欧盟RoHS 1000 ppm的限量要求更严格,为100 ppm。

POHS指令包括哪些物质?18种物质列举如下: 名称 限值(%) 1.HBCDD :六溴环十二烷 0.1 2.TBBPA :四溴双酚 A 1 3.C14-C17 MCCP : 14-17 碳氯化石腊 0.1 4.As :砷及其化合物 0.01 5.Pb :铅及其化合物 0.01 6.Cd :镉及其化合物

0.01 7.TBT :三丁基锡 0.001 8.TPT :三苯基锡 0.001 9.DEHP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 0.1

10.Pentachlorphenol :五氯苯酚 0.1 11.musk xylene :二甲苯麝香 0.05 12.musk ketone :酮麝香 0.05 13.DTDMAC :双 ( 氢化牛油烷基 ) 二甲基氯化胺 14.DODMAC/DSDMAC :二硬脂基二甲基氯化胺15.DHTDMAC :二 ( 硬化牛油 ) 二甲基氯化胺 ( 13 + 14 + 15 总量 0.1 ) 16.Bisphenol A ( BPA ):双酚 A ,即二酚基丙烷

(执行之日起 0.005 ,执行之日 起 3 年后降为 0.0025 )

17 .PFOA :全氟辛酸铵0.005 (纺织品或其它涂层材料 1ug/m2 ) 18 .Triclosan :三氯生,即三氯羟基二苯醚 0.001

POHS对铅酸电池/硫酸电池、黄铜制品、水晶玻璃等中的砷进行豁免

⑩. REACH法规

2003年5月,欧盟委员会推出了《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的化学品新政策的法规草案(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简称REACH制度[1907/2006(EC)]。 REACH实施时间表: 2007 年6月 REACH生效

2008年6月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正式运行,承担REACH在欧盟的技术和管理工作 2008年6月到2008年11月 分阶段物质的预注册

2010年11月 1000吨及上产量的物质(CMR 1、 2 类)注册截止期 2013年6月 100吨及上产量的物质(CMR 1、 2 类)注册截止期 2018年6月 1 吨及上产量的物质(CMR 1 、2 类)注册截止期

截止期前可以自愿注册,自2008年6月起就可以提交注册文档。新物质上市流通前必须注册,其注册日期自2008年6月1日开始。 2008年10月28日,REACH法规的主管机构欧盟化学品局(ECHA)正式颁布包令15项物质的高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

欧盟化学品局强调,自该清单颁布之日起,如产品中的SVHC浓度>0.1%,则企业需立即履行以下义务: 一.物品生产商(如电子电器产品厂商) 1.立即通知下游用户,以确保该产品被安全使用; 2.在消费者提出要求后,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至少包括SVHC物质名称)提供消费者,以确保产品被安全使用; 3.2011年6月1日后,向欧盟化学品局通报(当SVHC﹥0.1%(w/w),且总量﹥吨/年时) 二.物质或配制品生产商(如化工、胶料、涂料、油墨等厂商):

即使产品非危险品,仍需在客户要求下提供产品的SDS(安全技术说明书)以确保产品实安全使用。 SVHC候选清单见下表:

篇三:欧盟REACH

出口欧洲产品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包括从玩具、服装、鞋类、家居用品等环保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外贸商注重从原料控制对环保的要求。根据本人多年在纺织品测试行业的了解,现在总结出几点关于常见及区域准对性的环保测试标准供大家交流。一、REACH测试REACH法规 欧盟EC/1907/2006《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简称REACH) 已于2007 年6 月1 日正式生效,并从2008 年6 月1 日起在欧盟正式实施。它是欧盟最新的化学品法规,被认为是20 年立法中最重要的法规,据估计它产生的影响将会是RoHS 指令的12 倍,并将影响全球包括电子行业在内的众多行业。从10月28日起,REACH法规下的新义务随着第一份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正式发布开始生效。对于进入候选清单中高关注度物质的相关义务如下所示:公司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这些义务针对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同时还针对存在于配制品中,以及物品中的物质。REACH法规管控范围 REACH 法规管控的范围相当广泛,它覆盖了几乎所有行业中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不仅包括工业中的化学物质,也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学物质生产得到的产品,如清洁剂,油漆、服装、家具、电子电气产品等。因此对全球各个行业包括电子电气行业将产生巨大影响。REACH 管控的物质范围包括除少数物质外的其它所有化学物质。不在REACH 管控范围内的化学物质包括:放射性物质,不可分离中间体,废物,受海关监督的物质,运输过程中的危险物质,以及某些应国防需要豁免的物质。 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的物质有: 1. 1吨/年/人的物质 2. 放射性物质 3. 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的,或保{*}区或保{*}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 非分离中间体 5. 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 6. 废弃物 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 医药或兽药 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 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 附件V中的物质 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目前REACH法规SVHC高度关注物已更新至73项(金属只需测试23项),鉴于欧盟越来越高的环保要求,预计2012年高度关注物会增加至108项。 二、ROSH测试2003年1月27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2002/95/EC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RoHS指令发布以后,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2004年8月13日以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2005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行销售。以下是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镉:小于100ppm铅:小于1000ppm(钢合金中小于2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汞:小于1000ppm六价铬:小于1000ppm多溴联苯PBB:小于1000ppm多溴联笨醚PBD:小于1000ppm RoHS具体涉及的产品: 漆与有关的表面涂层、尼龙、玩具等。ROHS法规主要测试是准对电子类产品,少数涉及到儿童玩具、服装表面涂层等情况。 三、偶氮燃料测试偶氮染料(azo dyes,偶氮基两端连接芳基的一类有机化合物)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也用于油漆、塑料、橡胶等的着色。在特殊条件下,它能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癌症。2002年9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出第六十一号令,禁止使用在还原条件下分解会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

偶氮染料,并规定2003年9月11日之后,在欧盟15个成员国市场上销售的欧盟自产或从第三国进口的有关产品中,所含会分解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超过30×10-6的限量。2003年1月6日,欧盟委员会进一步发出2003年第三号令,规定在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市场上禁止使用和销售含铬偶氮染料,并将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 24种致癌芳香胺 1. 4-氨基联苯、 2. 联苯胺、 3. 4-氯-2-甲基苯胺、 4. 2-萘胺、 5. 4-氨基-3,2′-二甲基偶氮苯、 6. 2-氨基-4-硝基甲苯、 7. 2,4-二氢基苯甲醚、 8. 4-氯苯胺、 9. 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0. 3,3′-二氯联苯胺、 11.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12. 3,3′-二甲基联苯胺、 13.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4. 2-甲氧基-5-甲基苯胺、 15. 4,4′-亚甲基-二(2-氯苯胺)、 16. 4,4′-二氨基二苯醚、 17.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18. 2-甲基苯胺、 19. 2,4-二氢基甲苯、 20. 2,4,5-三甲基苯胺、 21. 2-甲氧基苯胺、 22. 4-氨基偶氮苯、 23. 2,4-二甲基苯胺、 24. 2,6-二甲基苯胺。 偶氮染料的测试标准 欧盟在其官方公布了有关有害偶氮染料测试方法的3项欧洲标准 。这些标准是实施欧盟2002/61/EC号指令的配套文件分别是:1:CENISO/TS17234:2003皮革——化学测试——检验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 2:EN14362-1:2003纺织品——检验偶氮染料释放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在无须提取的情况下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的偶氮染料3: EN14362-2: 2003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第二部分:提取纤维以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需要检测偶氮的产品 1 服装、被褥、毛巾、假发、假眉毛、帽子、尿布以及其他的清洁卫生用品、睡袋2: 鞋、手套、手表带、手提袋、各种钱包、公文包、椅子套3 纺织或皮革玩具、带有纺织或皮革服装的玩具、合成染料有机化合物染料4:消费者最终使用的织物和纱线四、重金属测试

1、 ROHS四项:铅、镉、汞、六价铬铅≦1000PPM镉≦100PPM汞≦1000PPM六价铬≦1000PPM2、 EN1122、91/338/EEC,镉含量测试镉≦100PPM=0.01%3、美国CPSIA(H.R.4040),总铅含量测试基材≦300ppm,表面涂层或喷漆≦90ppm4、包装材料测试,94/62/EC或CONEG铅+镉+汞+六价铬≦100PPM5、金属件无镍,镍含量,镍释放94/27/EC指令,测试标准EN 1811,EN 12472测试标准限值要求EN 1811 穿透皮肤的金属产品<0.2μg/cm2/week长时间直接与皮肤接触的有的产品<0.5μg/cm2/weekEN 12472 长时间直接与皮肤接触的有保护层的产品<0.5μg/cm2/week 6、欧盟玩具EN71-3(EN71 part 3)8大重金属检测:元素铅(Pb) 砷(As) 锑(Sb) 钡(Ba) 镉(Cb) 铬(Cr) 汞(Hg) 硒 (Se) 限值/ppm 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 7、美国玩具指令ASTM F963中重金属检测元素铅(Pb) 砷(As) 锑(Sb) 钡(Ba) 镉(Cb) 铬(Cr) 汞(Hg) 硒 (Se) 限值/ppm 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总铅含量≦600ppm,根据最新法规CPSIA,铅含量限值为90PPM。8、澳洲/新西兰玩具安全测试AS/NZS ISO 8124-3特定元素迁移元素铅(Pb) 锑(Sb) 砷(As) 钡(Ba) 镉(Cb) 铬(Cr) 汞(Hg) 硒 (Se) 限值/ppm 90 60 25 1000 75 60 60 500 9、荷兰,镉含量(危害环境物质条例)Cadmium Decree 1999,No.149 and amendment in Sept 2000 No.186-Chemical substandard Act) 10、加拿大CHPA认证/玩具安全测试条例(C.R.C.,C.931 )元素总铅(Pb) 总汞(Hg)锑(Sb) 砷(As) 钡(Ba) 镉(Cb) 硒 (Se)限值/ppm 600 任何汞化合物均不能存在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以上标记是常见标准) 五、甲醛测试 甲醛检测指令及限值要求:

甲醛 EN717-3

EN120

EN14184

AATCC112

⑴ 日本标准JIS L 1041∶2000《树脂整理纺织品试验方法》(含甲醛含量测定方法)。 ⑵ 中国标准GB/T2912.1-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一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2912.2-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二部分:释放甲醛(蒸汽吸收法)》。

⑶ 美国标准AATCC 112-1998《织物释放甲醛的测定:密封瓶法》。

⑷ 国际标准ISO/DIS 14184-1998《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第一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ISO/DIS14184-2-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二部分:释放甲醛(气相吸收法)》。

⑸ 英国标准BS 6806 Part 1∶1987《纺织品的甲醛第一部分:甲醛总量的测定》、BS6806Part2∶1987《纺织品的甲醛第二部分:游离甲醛的测定方法》、BS 6806 Part 3∶1987《纺织品的甲醛第三部分:释放甲醛的测定方法》。

⑹ 德国标准DIN 53315∶1996《皮带检验皮带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⑺ 德国官方方法 35 LMBG B 82.02-1∶Jun 1985《释放甲醛的测定》。

不能使用使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的甲醛量超过30ppm和使所有其它纺织品的甲醛量超过300ppm的纺织助剂,如含超标甲醛量的羊毛保护剂、固色刑、交联剂、粘合剂等。

限制纺织染料中游离的和部分能水解产生的甲醛量,保证在织物上游离的和部分能水解产生的甲醛量对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来说不能超过30ppm,而对所有其它纺织品来说不能超过300ppm。

在纺织品中不能用重金属盐(除铁之外)或甲醛作为去色剂或褪色剂。

欧盟国家 Oeko Tex标准100∶2000 家具布、窗帘布、桌布、不接触皮肤的衣服:300mg/kg

床垫、接触皮肤的衣服:75mg/kg

床单、婴幼儿纺织品:20mg/kg

法国 官方公报97/0141/F 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400mg/kg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200mg/kg

36个月以下婴幼儿的用品:20mg/kg

德国1984年德国联邦健康总署提出的“甲醛含量报告”

报告中指出含量高于300mg/kg就会导致过敏反应

英国 甲醛检测方法标准织物中的游离甲醛大于700mg/kg时,皮肤长时间接触会引起皮肤刺激;释放甲醛大于1000mg/kg时.将造成场所空气中甲醛过浓

美国各种服装的释放甲醛限量为500mg/kg

主要用于木材,防腐、纺织工业。

合成树脂、表面活性剂、塑料、橡胶、皮革、造纸、染料、制药、农药、照相胶片、建筑材料以及消毒、熏蒸和防腐过程中均要用到甲醛 六、领苯二甲酸盐6P(塑化剂)测试邻苯二甲酸盐的法规很多,目前的法规较多管制为六种(6P),法规针对的产品范围和限值差异性较大,总结如下:国家/州 要求 执行日期欧盟:2005/84/ EC 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的所有玩具和儿童护理品:DEHP+ DBP + BBP ≤ 0.1% 2007.1.16适用于

各年龄人群并可被放入口中的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品:DEHP+ DBP + BBP ≤ 0.1%;DINP+DIDP+DNOP≤ 0.1%美国联邦CPSIA 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品:(DEHP,DBP ,BBP) ≤ 0.1% 2009.2.10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并且可被放入口中的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品:(DINP、DIDP、DNOP)≤ 0.1%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品:单类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 ,BBP)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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