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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比赛奖品买什么好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23 07:34:35 | 移动端:大学比赛奖品买什么好

篇一:关于举办长江大学大学首届校园特色礼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长江大学首届校园特色礼

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为了充分展现我校悠久的历史及深厚的文化底蕴,加强与广大海内外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交流与合作,增进我校与校友的友谊,同时也为给那些有无尽创意才华的学生有一个自我发挥的舞台,学校研究决定举办“长江大学首届校园特色礼品创意设计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长江大学校友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印象长大”学生服务委员会

二、参赛对象

长江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三、作品用途

大赛获奖作品将作为学校礼品,用于对外交流,校友纪念

四、作品设计要求

1.作品需展现大学校园文化元素,体现我校“长大长新”的精神,反映长大历史或近年来取得的高新技术成果,表达健康、进取、环保等理念,设计方案要求美观大方、立意丰富;

2.作品可选择采用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装饰品、书法、绘画作品等不同形式,但应注意尽量满足以下要求:

(1)创新性:礼品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可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2)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有鲜明的海大特色。参赛者可以针对不同受赠对象设计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礼品,易于收藏,保留价值高。

(3)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

(4)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讲究,绿色环保。

(5)鉴赏性:主题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

3.作品的制作成本宜在几十元至2000元之间,造型和体积应符合礼品要求,便于携带;

4.参赛作品必须以可制作性为基准,校名、校徽、校园标志性建筑、名人名言、校训、办学理念等均可作为基本素材,文字创意、设计效果图、照片、成品制作等均可;

五、投稿要求

(一)应征人可提交多个方案,征集方案为A4效果图(电脑制作、手工绘制均可)或样品实物一份,内含创意设计理念、技术说明等。创意设计理念主要包括该项设计所蕴涵的意义、寓意和背景;技术说明主要包括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材料、制作报价等,如与企业合作,还应该包括预估成本价和市场价。

(二)参赛作品电子资料(报名表、效果图或成品、模型照片等)刻录成光盘上交至长江大学校友会办公室(六号楼111房间),如有成品请一并上交。

(三)递交作品时,应附下列信息:

1.作品类别(礼品或纪念品);

2.作品名称;

3.作者信息(含签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四)所有参赛作品请于XX月XX日前以上述方式提交,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请自行保存复件,收稿后不予退还。

(五)来稿请寄投长江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XXX房间),或将作品文件发至XXXX邮箱,联系电话0716-XXXXXXX(XX收)。

六、评选办法及奖励

为了保证大赛评选活动的权威性,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及礼品使用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委会,活动按征集、评选、揭晓三个阶段进行,由专家评审组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定。

(一)截稿时间:2013年12月XX日;

(二)作品评选时间:2013年12月XX日-XX日;

(三)2013年12月XX日,确定采用的设计方案,在校友总会网站上公布

大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奖2名、二等奖奖3名、单项奖若干名,学校将召开发布会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公开展览,给予奖励并颁发校级获奖证书。

七、相关说明

1.提交的设计方案概不退还,请应征人自备作品底稿,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时说明。

2.方案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均由应征人自理,如被选用,则报销一切费用。

3.应征作品(包括作品的创作素材)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

4.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被选用后,其著作权归学校所有,创作人领取的奖励费视为委托设计费。学校有权决定获选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

另附:参赛报名表

主办单位:长江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印象长大学”生服务委员会

篇二:政治学院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

政治学院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落实《成都大学政治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单项奖励精神,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刻苦学习、各种重要竞赛、运动会或文艺演出等活动,以及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倡导优良学风、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锻炼综合能力,拓展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

(一)个人类奖励

1、道德风尚奖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鼓励我院学生明礼修身,参与社会、学校文明建设,学院设立“道德风尚奖”,获奖条件如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见义勇为,有突出事迹;

(2)助人为乐,有突出事迹;

(3)拾金不昧,有突出事迹;

(4)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

对获得“道德风尚奖”的学生,根据事迹程度给予200-50元的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2、学习优秀奖

为鼓励学生追求真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有成,学院设立“学习优秀奖”,获奖条件如下:

(1)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5分以上、班级排名第一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2)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5分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3)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0分以上、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获得合格证书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报关员考试。

对获得“学习优秀奖”的学生,给予50元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3、创新风采奖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学院设立“创新风采奖”,获奖条件如下: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并署名“成都大学政治学院”者,给予200元每篇的奖励,若同时被SCI、EI收录的论文给予加倍奖励。

(2)获得学习类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竞赛奖项者,分别给予300-100元的奖励。

(3)参加校级科技创新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根据其在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奖励。独立完成作品者分别给予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在老师的带领下完成作品者分别给予60元、40元、20元的奖励。

(4)参加院级科技创新竞赛选拔赛,获得资格参加学校比赛的,根据前期所需条件给予40元-20元的资助,没能参加学校比赛的,根据情况发给荣誉证书。

4、文体优胜奖

为鼓励学生发挥个人特长,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院设立“文体优胜奖”,获奖条件如下:

(1)参加校级文艺竞赛(含各种知识竞赛、演讲赛、征文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50元、30元、20元的奖励。

(2)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50元、30元、20元的奖励。

(3)参加校级运动会获得名次者按10元/分进行奖励。

(4)参加院级文体比赛(含各种知识竞赛、演讲赛、征文、辩论赛最佳辩手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20元、15元、10元的奖励。

5、优秀成才奖

为鼓励学生积极成才,学院设立“优秀成才奖”,获奖条件如下:

(1)凡在校期间报考硕士研究生并获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者;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3)通过国家报关员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4)其他与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对获得“优秀成才奖”的学生,根据通过难度给予100—50元奖励。

6、就业先进奖

在每年3月2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院给予60元奖励;在每年5月20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院给予50元奖励。

7、社会工作奖

能够围绕学校、学校工作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在学校、学院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按其工作表现给予20-100元的奖励。

(二)集体奖

1、科研创新优秀团队奖

为积极鼓励学生以团队或项目形式,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学习类竞赛,学院设立科研创新团队奖,获奖条件如下:

(1)获得学习类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竞赛团队奖,分别给予400-200元的奖励。获得国家、省、市部门组织的竞赛奖项者,奖励金额降低50元。

(2)参加校级科研创新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分别给予200-50元的奖励。

(3)参加院级科研创新竞赛选拔赛,获得资格参加学校比赛的,根据前期所需条件给予100元-20元的资助。

2、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

为积极鼓励学生以团队或项目形式,投身社会实践,特别是利用假期深入社会实践,取得显著成果,学院设立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获奖条件如下:

(1)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国家级媒体200元/篇,省级媒体100元/篇,市级媒体20元/篇,县级媒体10元/篇。

(2)项目成果显著。获得学院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00—50元的奖励,获得校级级以上奖励的,按获得奖励金额的一半再给予奖励。

3、出勤优秀班级奖

在学校和学院课堂(含早晚自习)考勤抽查中,全年出勤均在95%以上的班级,给予200元的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作为学校优秀班集体评选优先条件。

4、学习成绩优秀班级奖

在学院统一考试中,全年考试成绩均在78分以上、大学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达到学院评选优秀班集体各年级要求比例的班级,给予200元的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作为学校优秀班集体评选优先条件。

5、文体优胜团队奖

(1)在学校、学院文艺竞赛或选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校级为200—100元,学院级为80元、50元、30元;

(2)在学校、学院体育竞赛或选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校级为200—100元,学院级为80元、50元、30元;

(3)在学校文化类(如辩论赛等)竞赛或选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校级为200—100元,学院级为80元、50元、30元。

6、文明寝室奖

在学校、学院文明寝室大检查中,获得一等奖(每次检查均为优秀)、二等奖(80%检查为优秀)、三等奖者(80%检查为优秀),且本年度没有重修和补考寝室成员的寝室,获得50元、30元、20元奖励。

7、优秀学生部门奖

学院学生党支部、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每年评选一次优秀部门,获得优秀学生部门奖的部门,给予50元的活动经费奖励。

二、奖励数量设置

(一)由上级组织评定的奖励数量,以上级评定奖励为准。

(二)个人类奖励数量和等级,原则上不超过30%,一等奖以参赛人数的5%为宜,二等奖以参赛人数的10%为宜,三等奖以参赛人数的15%为宜。没有设等级的奖励,奖励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

(三)集体类奖励数量和等级,原则上不超过60%,一等奖以参赛人数的10%为宜,二等奖以参赛人数的20%为宜,三等奖以参赛人数的30%为宜。没有设等级的奖励,奖励一般不超过参评团队的15%。

(四)所有评奖以实际达到标准为准,不满足条件的,奖项应当空缺。

三、评定程序

(一)学生单项奖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为每学年的9月份。

(二)由学生本人(或项目负责人)向学院学工办提交申请,经学工办初审通过,报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全院公示后生效,公示期为7天。

(三)学院评定的奖项,需要即时表彰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需要开展奖项评定,但必须在活动开始前获得分管老师的批准。

四、附则

(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本办法自2011年9月开始生效。

政治学院 2011年9月

篇三:政治学院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

政治学院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落实《成都大学政治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单项奖励精神,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刻苦学习、各种重要竞赛、运动会或文艺演出等活动,以及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倡导优良学风、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锻炼综合能力,拓展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

(一)个人类奖励

1、道德风尚奖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鼓励我院学生明礼修身,参与社会、学校文明建设,学院设立“道德风尚奖”,获奖条件如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见义勇为,有突出事迹;

(2)助人为乐,有突出事迹;

(3)拾金不昧,有突出事迹;

(4)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

对获得“道德风尚奖”的学生,根据事迹程度给予200-50元的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2、学习优秀奖

为鼓励学生追求真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有成,学院设立“学习优秀奖”,获奖条件如下:

(1)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5分以上、班级排名第一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2)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5分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3)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0分以上、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获得合格证书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报关员考试。

对获得“学习优秀奖”的学生,给予50元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3、创新风采奖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学院设立“创新风采奖”,获奖条件如下: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并署名“成都大学政治学院”者,给予200元每篇的奖励,若同时被SCI、EI收录的论文给予加倍奖励。

(2)获得学习类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竞赛奖项者,分别给予300-100元的奖励。

(3)参加校级科技创新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根据其在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奖励。独立完成作品者分别给予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在老师的带领下完成作品者分别给予60元、40元、20元的奖励。

(4)参加院级科技创新竞赛选拔赛,获得资格参加学校比赛的,根据前期所需条件给予40元-20元的资助,没能参加学校比赛的,根据情况发给荣誉证书。

4、文体优胜奖

为鼓励学生发挥个人特长,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院设立“文体优胜奖”,获奖条件如下:

(1)参加校级文艺竞赛(含各种知识竞赛、演讲赛、征文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50元、30元、20元的奖励。

(2)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50元、30元、20元的奖励。

(3)参加校级运动会获得名次者按10元/分进行奖励。

(4)参加院级文体比赛(含各种知识竞赛、演讲赛、征文、辩论赛最佳辩手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20元、15元、10元的奖励。

5、优秀成才奖

为鼓励学生积极成才,学院设立“优秀成才奖”,获奖条件如下:

(1)凡在校期间报考硕士研究生并获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者;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3)通过国家报关员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4)其他与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对获得“优秀成才奖”的学生,根据通过难度给予100—50元奖励。

6、就业先进奖

在每年3月2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院给予60元奖励;在每年5月20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院给予50元奖励。

7、社会工作奖

能够围绕学校、学校工作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在学校、学院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按其工作表现给予20-100元的奖励。

(二)集体奖

1、科研创新优秀团队奖

为积极鼓励学生以团队或项目形式,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学习类竞赛,学院设立科研创新团队奖,获奖条件如下:

(1)获得学习类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竞赛团队奖,分别给予400-200元的奖励。获得国家、省、市部门组织的竞赛奖项者,奖励金额降低50元。

(2)参加校级科研创新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分别给予200-50元的奖励。

(3)参加院级科研创新竞赛选拔赛,获得资格参加学校比赛的,根据前期所需条件给予100元-20元的资助。

2、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

为积极鼓励学生以团队或项目形式,投身社会实践,特别是利用假期深入社会实践,取得显著成果,学院设立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获奖条件如下:

(1)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国家级媒体200元/篇,省级媒体100元/篇,市级媒体20元/篇,县级媒体10元/篇。

(2)项目成果显著。获得学院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00—50元的奖励,获得校级级以上奖励的,按获得奖励金额的一半再给予奖励。

3、出勤优秀班级奖

在学校和学院课堂(含早晚自习)考勤抽查中,全年出勤均在95%以上的班级,给予200元的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作为学校优秀班集体评选优先条件。

4、学习成绩优秀班级奖

在学院统一考试中,全年考试成绩均在78分以上、大学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达到学院评选优秀班集体各年级要求比例的班级,给予200元的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作为学校优秀班集体评选优先条件。

5、文体优胜团队奖

(1)在学校、学院文艺竞赛或选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校级为200—100元,学院级为80元、50元、30元;

(2)在学校、学院体育竞赛或选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校级为200—100元,学院级为80元、50元、30元;

(3)在学校文化类(如辩论赛等)竞赛或选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校级为200—100元,学院级为80元、50元、30元。

6、文明寝室奖

在学校、学院文明寝室大检查中,获得一等奖(每次检查均为优秀)、二等奖(80%检查为优秀)、三等奖者(80%检查为优秀),且本年度没有重修和补考寝室成员的寝室,获得50元、30元、20元奖励。

7、优秀学生部门奖

学院学生党支部、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每年评选一次优秀部门,获得优秀学生部门奖的部门,给予50元的活动经费奖励。

二、奖励数量设置

(一)由上级组织评定的奖励数量,以上级评定奖励为准。

(二)个人类奖励数量和等级,原则上不超过30%,一等奖以参赛人数的5%为宜,二等奖以参赛人数的10%为宜,三等奖以参赛人数的15%为宜。没有设等级的奖励,奖励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

(三)集体类奖励数量和等级,原则上不超过60%,一等奖以参赛人数的10%为宜,二等奖以参赛人数的20%为宜,三等奖以参赛人数的30%为宜。没有设等级的奖励,奖励一般不超过参评团队的15%。

(四)所有评奖以实际达到标准为准,不满足条件的,奖项应当空缺。

三、评定程序

(一)学生单项奖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为每学年的9月份。

(二)由学生本人(或项目负责人)向学院学工办提交申请,经学工办初审通过,报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全院公示后生效,公示期为7天。

(三)学院评定的奖项,需要即时表彰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需要开展奖项评定,但必须在活动开始前获得分管老师的批准。

四、附则

(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本办法自2011年9月开始生效。

政治学院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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