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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经济信息网招标公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20 07:27:19 | 移动端:甘肃经济信息网招标公告

篇一: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甘水建管发〔2014〕258号)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甘水建管发〔2014〕258号)

来源:甘肃省水利网站|添加时间:2014-10-24|点击次数:458 次

各市(州)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落实行政审批及监管权责一致的要求,明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全省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工作按照隶属实行分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进行。省属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在省水利厅负责备案,市(州)、县(区、市)负责建设的项目在市(州)水务局备案,备案工作全部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各市州负责本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二、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

(一)严格依法依规招标。各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上相关法律法规,对凡是达到国家及省上规定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实行公开招标。对于邀请招标和不招标项目要依法履行批准程序。各地按照项目批复的招标方案,从有利于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以及施工管理等方面依法、合理确定招标内容及标段规模,科学合理划分标段,不得以任何形式肢解

工程,规避招标。要根据水利项目分类和工程规模,择优确定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任务。

(二)加强招标程序管理。各地应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备案程序。招标前,招标人在系统内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市场主体须在购买标书前进行网上报名,建设单位应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出售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及时进行公示,提交评标报告,在系统内办理招标结果备案手续;同时,要加强开标评标过程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依法依规予以纠正,要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根据备案权限对投诉及时处理,确保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三)做好项目进场交易。各地应按照中央和省上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备案的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属地及分级管理要求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省属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的项目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市县负责建设的项目进入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施交易。

(四)强化评标专家库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水利厅负责组建省级水利评标专家库,加强对评标专家考核和评价,及时进行补充和调整。各地要根据属地及权限管理,在开标前24小时内,省属建设单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省级水利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市(州)项目建设单位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级水利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抽取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五)加强督促检查。水利工程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后,各市(州)对所负责备案项目从招标备案、过程监管、专家抽取、合同履行等方面实

行就地监管,省水利厅采取集中督查、重点抽查、对投诉问题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市州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持续正常开展。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项目招标备案信息报送工作,报送信息应准确、及时、客观。从8月份开始,于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内备案的项目信息上报省水利厅。

本通知明确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分级管理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流程

甘肃省水利厅

2014年6月24日

附件

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流程

第一步 招标申请备案。招标人(项目法人)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项目招标备案信息,经省市两级按照审核权限对填报的项目招标计划、评标办法、分标方案、资质资格条件、流程时间等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项目招标申请备案书,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入场交易手续。

第二步 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招标公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水利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指定媒介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第三步 网上报名。有意参与该项目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市场主体),在招标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报名要求及时报名,没有报名的市场主体按无效标处理。

第四步 发售标书。招标人(项目法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和地点,对已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市场主体)发售标书,不在网上进行报名的从业单位,不得发售标书。发售标书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步 评标专家抽取。招标人(项目法人)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按照《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项目开标前24小时内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在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省水利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抽取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等监督下进行,抽取结果由招标人(项目法人)代表、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六步 投标文件接收。招标人(项目法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规定,将已登记发售的投标人名单在项目开标前一天,提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报名名单在招标文件确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第七步 开标评标。按照国家及省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核通过的开标评标程序进行开标和评标,水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规定,进行招投标过程现场监管,对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不合规问题应及时处理,严重者可暂停其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步 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项目法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水利网等指定媒体对项目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标结果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市场主体)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项目法人)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法人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共同给予书面答复。投标人按照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反映情况依据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进行调查取证,给予答复。省市两地应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决定。

第九步 发布中标通知书。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的,招标人(项目法人)应在自开标评标结束后15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结果备案报告,登录《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招标结果备案相关信息,待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后,招标人(项目法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履行合同手续。

篇二:招标公告

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

路(一期)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标号)

一、招标条件

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一期)改建工程甘发改投资【2015】9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金昌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一期)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G570线下四分至永昌段和河西堡支线

建设规模及内容:G570线下四分至永昌段和河西堡支线,总路线长65.374科Km。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11月10日

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施工3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JCHFH-2015-01,河西堡段新建左岸防洪堤5.51公里,左岸桩号K0+000~K0+776、左岸桩号K0+786~K1+900、左岸桩号K4+860~K8+480,新建右岸防洪堤2.97公里,右岸桩号K0+000~K0+764、右岸桩号K0+774~K1+850,右岸桩号K1+870~K3+000;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JCHFH-2015-02宁远堡段新建左岸防洪堤6.11公里,左岸桩号K0+000~K1+150、左岸桩号K1+200~K3+300、左岸桩号K3+010~K6+170;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JCHFH-2015-03金川河金昌市金川区河西堡段及宁远堡段防洪治理工程的监理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 1 -

承担本工程相应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与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人于2015年08月26日08时30分至2015年09月05日08时30分在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报名后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 2 -

各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须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信息到投标人手机。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5日09时30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八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660800012189800020

行号:31382105400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里不填或填写错投标“登记号”, - 3 -

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昌市交通运输局

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新华东路昌华巷6号

联系人:冯书天 联系电话:139094531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庆家园六号商住楼2单元112室

联系人:王开元 联系电话:18609459678

2015

年08月25日 - 4 -

篇三: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发改农经[2015]10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工程规模

2.1.1项目概况:实施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平整土地4万亩,新建和整修田间道路357.13公里,新建和修建渠道254.2公里,建设膜下滴灌0.6万亩,新建防风林带22.24万株,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

2.1.2工程规模:在凉州区洪祥镇、双城镇、东河乡、黄羊河农场建设国家玉米制种基地4万亩。

2.2招标范围: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勘察(测)、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

2.3勘察(测)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的勘察(测)、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勘察(测)及初步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负责过类似工程的勘察(测)设计工作的经历,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2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建设工程项目报名表和承诺书(电子版自行在武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武威市凉州区二环北路能源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方可报名。

4.3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缴纳方式:报名开始至开标前三日缴纳,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支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禁止现金方式缴纳),并凭银行进账单换取交易中心收款收据。

户 名: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凉州区支行

账 号:663101013409400010

4.4此项目除现场报名外,还需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网上报名,详情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网上报名回单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7日下午14时45分整,地点为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威市凉州区二环北路能源大厦)5楼开标一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凉州区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共和街天健巷40号

联系人:安 贵

电 话:138305305880935-6965715

邮政编码:733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今朝阳光城一区十二号楼701室

联系人:孙鹏海

电 话:15294159501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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