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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16 09:03:50 | 移动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篇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落实省厅、市局实现司法行政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决策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全力推进法治化建设水平,临潼区司法局由局长段永利主持召开了“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题会议,参会的同时有陕西骊剑、昭应两个律师事务所。

会议约定,法律顾问将为顾问单位在重大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经济合同、重要经济项目和重要法律文书,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诉讼、仲裁活动,纠纷调处、项目谈判等非诉讼事务,工作人员法律培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资料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决策、管理和服务的法律咨询等九个方面的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 临潼区司法局局党组领导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搭建法律顾问工作平台,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坚决避免将法律顾问当作摆设的“花瓶”。

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刘增产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顾问律师经常深入顾问单位,了解熟悉情况,及时提供服务,解决问题;二是建立顾问律师档案,做到工作情况有记录,并将工作

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律师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在工作中及时总结,及时沟通,完善服务。

段局长在最后讲话中强调了两点:一、认识重要性,增加自觉性。他结合自己多年工作实际,深入浅出的告诫大家“依法办事,走遍天下都不怕;违法办事,害人害己误工作”。要求律师主动与顾问单位对接,促进顾问单位依法开展工作。二、工作要规范,好事要办好。强调律师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为顾问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典型案例 一、律师在政府重点工作的法律顾问工作。

——张健 骊剑律师事务所 西安市临潼区政府决定从2012年4月初开始,抓住牵动全局的重点和关键,集中力量启动“五大战役”,力求在加快发展上取得突破。这“五大战役”分别是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城市建设战役、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民生工程战役。对于这五大战役,已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区领导也是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因此,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也就是要当好五大战役的法律顾问, 对于五大战役涉及的法律问题,本着“法无禁止则可为”原则,切实抓好法律顾问工作。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作为各级行政机关,本来应遵守“法无授权则不可为”的有限政府原则,也就是政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所作为,而不能脱离法律授权的职责范围行事。但是,如果作为法律顾问,坚持这条原则的话,“五大战役”的

实施可能会遇到法律障碍,“先行先试”无法得到彻底贯彻,政府领导有可能会认为,律师所起的作用不是他们的法律顾问,而是前进的“拌脚石”或“拦路虎”,从内心里排斥律师,律师的作用就难以得到发挥。因此,在服务政府重点工作这一问题上,律师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应当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或者说政府灵敏度,要有大局意识,强化为大局服务的理念。 二、参与重大事件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董为民 昭应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由于群众抱着“信访不信法”和“小吵小解决,大吵大解决,不吵不解决”观点,往往选择非理性解决问题,而是到政府静坐、示威、拉横幅、拦轿车等激进方式,要求政府解决民事纠纷。对于类似的突发事件,一旦政府需要,顾问律师要及时介入,并提供法律服务,想方设法促进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去年8月15日中午,一小孩在某一空地玩耍时,被唐某承包施工的从高空坠落的彩钢板砸中身体,属严重伤害。小孩的家属由于无法及时得到赔偿款,冲击派出所。派出所称由于案情复杂,无法帮助调解民事纠纷。受害人对此答复表示强烈不满,遂于8月26日从乡下组织了群众一百多人到区政府闹事。当天,副区长亲自组织调解,司法局局长、信访局局长、两个乡镇的书记、两个乡镇的司法所所长、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均参加调解会。我们律师也受邀介入调解,通过各方的不懈努力,在经历了数小时漫长的调解后,终于在深夜一点多达成调解协议,由责任方赔付受害人亲属人民币22万元,避免了群

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发挥法律顾问靠前服务优势,引导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马超骊剑律师事务所 在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期间,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坡地村八角庙组村民姚某某骑电动车回家期间,在中途被线路车826撞伤,花去医疗费195026.10元。事发后,本律师及时上报公司,考虑到受害人医疗费较大,协调公司先预付了姚某某10000元医疗费。期间,姚某某丈夫得知妻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多次在826线路车所挂靠的西安市临潼区第二运输公司及临潼区人民法院大吵大闹,以跳楼相威逼,使受害人及线路车司机双方的矛盾陷入了僵局。本律师作为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姚某某起诉于临潼区人民法院后,积极地将这起案件上报于西安市保险公司,市保险公司领导着重强调,一定要在保险限额内尽快全额赔偿。经临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826线路车车主及临潼区第二运输公司不服判决,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律师在开庭期间费尽口舌,好言相劝,积极化解了受害人与车主之间的矛盾,后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2012)西民二终字第0180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曹某某赔偿姚某某各种损失共计653714.10元。本律师所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了姚某某的损失120000元,使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当事人满意。

篇二:2014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14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14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14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义务,积极参加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本村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二、在本村内建立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普及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为本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对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村民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2014年本村共举办法制讲座(2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起),代书各类法律文书(5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工作内容:

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讨论如何实施普法宣传。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一、要加强村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可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要将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当前面向农民普法的突破口。使农民懂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权利受到侵害后,救济的办法和保障在哪里?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结合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些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劳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讲座,提供咨询服务,把民事纠纷往依法解决的轨道上引导,使广大群众懂得如何依法维权。

三、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

工作内容: 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认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要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具体提出法制宣传的几点建议和方式:

一是充分利用村级党员活动中心这块阵地,对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先专项培训,再村级干部带领下面的组员进行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村民法制学校,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进农家。要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向农民免费赠送;创新法制宣传橱窗,结合本村实际,设立法制宣传园地,使广大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

三是开展法制文艺进农家。把抽象的法律法规编演为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节目;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解决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纠纷,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篇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及体会

新常态下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顾问业务是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首要业务,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又是法律顾问业务中的重中之重。十八大以后,普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已有不同级别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同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结合半年多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谈谈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及个人体会。

一、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内容

1、参与地方立法的起草和论证

2015年3月15区的市的人大以地方立法权。虽然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仅限于“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但由于立法的起草及可行性分析等基础工作大多要由政府部门来完成,因此地方立法少不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参与,以有效防范违反“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情况的出现,但目前律师参与程序有限,主要是对草案提出法律意见。例如《威海市居民养老保险条例》

2、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新增了对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行政相对人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防止“红头文件”被确认违法,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时参与“把关”,防止内容违法或者与法律法规冲突。

3、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要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个法定步骤,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参谋,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作用不可或缺。此外,律师参与风险评估的工作也会逐步增加。

4、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在依法行政的进程中,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为愈加普遍,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将大量增加,并且当事人申请人进行公开审理的比例也在增加。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复议委员会的非常任委员参与案件的讨论和裁决;二是作为行政机关的代理人参加案件处理。无论从哪个角度参与,律师在这方面的工作都将大量增加。目前多数行政复议的案子交由法律顾问处理,最后法制办审查无误后,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5、参与接待来信来访和陪同领导“下访”

近年来“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比较普遍,信访案件大量增加。国家对此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对信访案件的处理进行分流。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也已成常态。除了参与“接访”外,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陪同领导“下访”,就地听取群众意见,就地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也已成为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而逐步推广。

6、参与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社会公共事件

近年来各地因重大投资和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等引发了一些群体事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律师熟悉法律,了解民意“接地气”,有处理纠纷的经验,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往往能够起到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有效地平息和化解矛盾。

总之,当前,律师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均在不断发展,需要不断适应和提高参与能力。

二、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几点体会

随着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新情况不断扩展,以及对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要求的不断提高,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需要以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来应对新常态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新需要。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某一行政法领域的行家,例如行政复议、土地征收等,常年接触这一领域的业务,并不断参加学习培训,而律师则在民商法领域和诉讼经验方面比他们有优势。律师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首先自己要充好电。一要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法律顾问主要涉及行政法,而行政法纷繁复杂。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等。二要学好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文件。这些内容是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时需要掌握和运用的。三要学习行政管理知识。四要学习地方立法方面的知识,以适应参与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需要。此外,顾问律师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参与政府法律顾问的交流学习活动

2、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

一要明确工作职责。应依照我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展咨询、审查、代理工作,以及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定位,是“法律参谋”和“助手”。因此,顾问律师应当明确职责,勤勉履职。既不能顾而不问、疏于履职,也不能越俎代庖、超越职责。二要明确工作思路。律师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应有别于政府内部的法制工作人员,也应有别于企业等其他类别的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查时,顾问律师既要站在政府管理的角度,又要以法律专家和社会监督者的身份,从行政管理相对人角度来考虑问题,在代理政府参与诉讼、调解、仲裁和处理重大公共事件时,顾问律师不能混同于一般的代理人,既要尊重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也要尊重无充分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以维护政府诚

信形象,保护行政相对人对政府的信赖及利益。三要改进工作方式。顾问律师在履职中既要对政府不合法的行为敢于说“不”,也要为政府依法行政献计献策,敢于说“行”,真正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

3、理顺内外关系,完善制度保障

律师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要理顺外部关系,二要完善内部机制。根据四中全会的决定,目前我国政府的法律顾问结构模式已逐步趋于统一,由政府内部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和外部执业律师及专家学者组成“三位一体”的模式。这要求社会律师在担任政府顾问律师时,首先,要理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协作关系,并争取取得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报酬,如列席会议、查阅文件、参与调解等知情权,取得办公条件、办公经费、出差费用等物质保障权,以及取得应有的工作报酬权。其次,要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要健全工作记录制度、法律文书审查登记制度、疑难事务讨论制度、团队协作制度、保密制度、联络协调制度、文书归档制度等各项环节的制度,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再次,要完善具体工作要求。对于顾问律师的日常具体工作,要强调一个“勤”字。做到一是嘴要勤,要勤于询问,了解需求;二是手要勤,要勤于文案,留有文档;三是脚要勤,要勤于走动,积极沟通;四是脑要勤,要勤于思考,勤于献言。同时还要强调一个“快”字,要有“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理念,快速有效地处理好政府交办的各项事务。

4、法律风险的控制

首先是对政府事务或者说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进行严格审查。原则性的要求就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其次是在法律顾问工作中律师自身风险的控制。正常我们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只有法律,但有时政府行为不免体现了政府领导的个人意见,这就要求我们在出具意见时既要尊重法律,又要揣摩政府的意图,既不能违法,又不能以满足领导要求为目的。例如有两个问题,渔船越境捕捞,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另一个就是城中村拆迁,必须限时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推行下去,有的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需要我们的智慧

5、积极开拓案源

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同时,避免不了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接触,因此会有其个人或者亲朋好友在法律方面的咨询,部分可以发展为案源及业务收入。处理好关系,经常接触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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